巴基斯坦投资政策
2017-02-07
制造业/工业
1、允许外国投资者以100%的股份建立项目,无需经政府审批。
2、除以下4项产业外,所建立的其它领域的产业均无需经政府批准。
a、武器弹药
b、烈性炸药
c、放射性物质
d、证券,纸币,硬币印制。
3、禁止生产含酒精饮料或酒精。
4、除特殊地区外,在其它地方都可建立投资项目,无需地方政府出具
“无异议证书”。
非制造业
1、服务业(需要事先许可或政府出具的“无异议证书”)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5年内返还利润不得超过总股益或
总利润的60%,巴方的利润额不得低于40%。
2、基础设施(包括巴工业区开发)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允许返还100%利润。
3、社会领域(包括教育,技术/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医疗保健服务)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
4、农业领域
为吸引外资,巴政府提出一揽子投资政策,现已开放的投资领域有:土地开发/荒地、沙漠、山地开垦用于农业目的的作物种植;水地/溪湾的开垦,作物、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综合农业(耕种和粮食加工);灌溉设施的现代化和开发/水资源管理;种植园、林业和园艺。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开发——开垦荒地、沙漠、山丘地带,进行作物耕种或开展其它农
业活动。
2)水滩地带的开发利用。
3)包括作物、水果、蔬菜、花卉等在内的综合培植项目。
4)农产品加工。
5)灌溉设施的技术开发及水资源管理。
6)植树造林。
7)乳奶厂、牛羊等饲养基地的建设。
8)粮食储藏室、冷藏室的建设。
9)农产品销售。
1)100%的外资股权。
2)许巴国内外投资者进行多种形式的投资。
3)投资注册无需经联邦政府审批。
4)信贷自由。
5)投资规模不受限制。
6)国有土地可购买使用或租赁50年,可延期49年。
7)实行优惠的农业所得税制,不征收红利税。
8)进口农业机械设备享受零关税待遇,免征销售税。
9)巴现行劳工法不用于农业领域,今后5年内制定农
业领域的劳动法。
普通税率(2003-2004年):
1、国有企业为35%(含附加收费)。
2、其它企业为43%(含附加收费)。
3、银行为47%(含附加收费)。
个人所得税率(2002-2003年):
1、8万卢比为0%。
2、8万零1卢比至15万卢比为7.5%。
3、15万零1卢比至30万卢比为6750卢比加上超过15万卢比部分的12.5%。
4、30万零1卢比至40万卢比为25500卢比加上超过30万卢比部分的25%。
5、40万零1卢比至70万卢比为40500卢比加上超过40万卢比部分的30%。
6、70万卢比以上为12万卢比加上超过70万卢比部分的35%。
1、外汇管理
1)本金、资本获利、股息、利润可全部汇回。
2)外国投资者可签订私人贷款合同(政府不予担保),
但贷款协议须在巴中央银行注册、结算。
3)外国投资制造业企业的借贷不受限制,半制造业企
业的借贷权限为投资额的75%,非制造业(贸易和
服务)的借贷权限为50%。
2、技术转让
1)制造业方面的专利费和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不
受限制,有关协议须在巴央行注册。
2)专利费、技术服务费征税15%,具体的减税率视
不同签约国而定。
3)非制造业的特权费、专利费和技术费的支付则遵
循下列条件:
a、包括饮食行业在内的外国投资非制造业部门在
一个特许权下的首次支付额不超过10万美元。
b、食品行业的专利费为净销售额的5%(不包括15%
的销售税)。这类食品为特许权下的主要商品及商
标名下的特色商品。这笔费用可以按月支付,只支
付一次。
c、其它非制造业的专利费最高为净销售额的5%(不包
括15%的销售税)。
d、非制造业专利费期限不超过5年,与巴联营的项目
可考虑延期。
3、社会福利
1)持有巴中央税务局颁发的免税证的在巴外国侨民享
受食品及其它消费品的进口免税,即每人每年1000
美元,超过该额则支付少量进口税。
2)外国投资者及职员可在巴成立自己的俱乐部,配置
娱乐设施。
3)投资股权在1000万美元以上者可领取用于迎宾接客
的机场出入证。
4)巴投资局给来访的外国投资者提供的礼节性服务包
括接见、订房、订票、住宿安排及协助安排活动内容
等事宜。
4、所得税单边减免
在巴的居住者有权享受国外所得税减免。如果
该国外所得须在巴境外缴税,该所得税则以巴境内
或境外的平均税率作相应较低的减免。
5、规避双重课税协定
巴基斯坦政府迄今已同包括中国在内的51个国
家(包括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关
税协议。
6、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巴基斯坦还与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签订
了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7、对国内制造业的保护
保护当地制造业竞争力的目标将继续通过调整
关税来实现。制成品的关税将高于原材料/投入的
进口。因此,当地产品的税收要低于进口制成品的
税收。对当地制造业将根据其增值的情况予以合理
的关税保护。
8、对外资的保护
现行的经济政策和对外资和内资的保护将延伸
到新的领域/行业。政府对投资提供的好处和鼓励
措施将继续有效,不会出现不利于投资者的变动。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DIPLOMATIC ENCLAVE, RAMNA 4, ISLAMABAD, PAKIS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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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联系电话(国家地区号00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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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8355059, 传真:2872660。
领事部:电话:8355016, 传真:227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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