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林业发展的一剂猛药
2017-02-07李颖
李颖
林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正经历着重大变革,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社会对林业的重视程度日渐提升,林业产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历史机遇。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之我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仍不完善,导致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着一定程度的资金约束,巨大的资金缺口是林业投资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因此,开展金融创新、不断丰富完善我国林业金融支持体系十分必要。
四部委发文推进金融政策支持林业生态建设
为拓宽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渠道,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四大支持政策,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支持、科学构建融资机制、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各级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定位,充分发挥专业和系统优势,积极主动与各级发展改革和林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通过有效方式为林业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为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具体贷款期限和利率视项目情况确定。要创新综合金融服务手段,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贷款投放,提升服务水平。
在加大政府投资支持方面,通知提出,省级发展改革、林业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分解下达林业生态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在确保完成投资计划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向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林业政策贷款项目倾斜,可以将对应计划任务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中林业生态方面中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总投资的20%。各地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脱贫攻坚等相关资金的整合,统筹地方政府投资加大对林业政策贷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林业政策贷款项目贴息补助。
在科学构建融资机制方面,对林业政策贷款项目,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企业自主经营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融资。地方政府、银行和承贷主体要协同配合,完善偿债机制和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林权评估、抵押、监管、收储、流转交易体系,通过林权收储担保费用补助、贷款风险准备金、购买森林保险等方式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管控贷款风险。
在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方面,发挥林业政策贷款项目的带动作用,推行政府引导、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组织联动、农户参与的建设模式,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与度与受益度。探索开展中央投资股权收益扶贫试点工作,建立通过林业生态项目建设促使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机制。通过集体林权股份合作经营模式,以及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安排生态护林员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发展林业产业要创新林业生态金融合作
“林业产业发展的壮大,需要建设林业产业特色的金融市场体系,为林业产业提供现代化的金融服务。” 国家林业局科技委副主任、原林业部副部长蔡延松在日前召开的2017“中国林业生态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要创新林业生态金融合作,将“互联网+”与林业产业结合,实现林业产业的资本化,促进林业产业与金融、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方面的融合发展。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极大地调动了金融介入林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林业金融呈快速发展势头。”蔡延松表示,虽然林业产业获得的信贷支持不断加大,为林权改革的持续推进提供了支撑,但由于当前林木资源评估难、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繁成本高、林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制约了林业金融长效发展。
基于林业产业领域的投资特点。蔡延松认为,林业领域仅依靠政府、农民、企业任何一方的投入都是不够的,而必须实现公共资源和私营资源的有机结合。“通过PPP金融模式的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在适当满足私营部门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公私合作’也是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的有机兼顾。” 蔡延松说。
蔡延松指出,要充分发挥现代化金融网络的作用,为林农提供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包括积极开办林业贷款业务,充分利用财政贴息贷款政策;优化林业贷款审贷流程;研究开发林业金融产品,延长林业贷款期限;逐步建立林业贷款担保体系;降低林业贷款风险等措施,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研究指出林业产业发展需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金融已成为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5月16日,北京林业大学金融系主任秦涛博士在京发布最新研究成果时称,林业发展急需金融支持。由于林业金融工具创新不足,在政策设计思路、内容范围、层次上存在偏差,需要尽快建立林业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据了解,秦涛带领林业金融研究团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林业金融创新研究。他认为,如今林业产业资本形成途径主要是国家财政投资、林业金融信贷、林业引进外资、林业产业自身积累等四个方面。近年来,国家对林业的财政支出规模呈上升趋势,但受国家财力限制,在短期内已难以大幅度提高。
据他介绍,进入21世纪后中国林业产业发展迅速,总产值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年均增长速度。主要林产品产量如中国人造板、松香、木地板、家具、经济林产品产量均处于世界首位,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林业作为一个横跨多产业的产业链,具有生态、经济等多方面功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为林业投资者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研究认为,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融通已成林业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投资者而言,真正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收益率等经济指标。如收益水平低则无法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将制约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由于林业经营周期长,面临风险种类多,投资造林风险过高也会影响林业收益,制约各类资本进入。
“金融工具是在林业产业和社会资源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调查显示,在金融信贷方面,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服务策略是“抓大放小”,使得有限的分支机构与分散广布的林农和林业中小企业难以衔接。农信社由于资金实力不足,林农得到的贷款非常有限。而商业银行具有逐利性特征,分散的林农获取信息的成本很高,难以对众多且分散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甄别工作,贷款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无法满足林农贷款需求。从引进外资方面来看,林业领域的外商投资规模较小,区域、产业分布及项目结构面临一定程度的非均衡性。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来说,商品林投资收益率相对较低、风险大的状况,对投资还不能产生足够的激励。
研究报告认为,现阶段我国林业资金来源结构过于单一,尚未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存在严重的“金融信贷缺口”、“引进外资缺口”和“资本积累缺口”,具有逐利性的外资和民间资本只有在具备合适的金融制度安排和利益驱动的情况下,才愿意进入林业领域。
研究者建议,在林业金融创新中,首要的是搭建投融资平台和创新风险管理工具,主要途径之一是引导大型林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组建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依托林业产业投资基金对区域性森林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后采取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和林业信托基金等多种融资模式。
研究报告指出,要依托现有林业要素市场(林权交易中心)组织区域性的林权交易所,丰富交易模式和品种,以此作为林业企业和林农的信用平台,并组建林业信用担保机构;培育和组建林业龙头企业作为承贷平台,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大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资金传导给中小企业和林农;创新林业风险管理方式,通过“森林保险+订单林业+林产品期货”一体化风险管理工具,将众多规模小、数量多、生产分散的林农与林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紧密联系,将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