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男配也有眼泪
2017-02-06凌霜降
凌霜降
导语:也许,是因为他知道,爱这个东西,从来与你是否优秀,是否有资格与人竞争无关。
爱与不爱都天经地义,毫无道理可言。
1
林秋朗在遇见杜若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能有那样清澈明朗的眼眸,像一汪清水,又似一处静潭,灵动而又清澈,纯净得只能从她的眼眸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那天碧空万里秋风微起,天气好得让人只想在家睡懒觉,但是高中开学日,像林秋朗这样的优秀生,自然会早早起来去上学。
和中学时一样,林秋朗与司锐一起出现在新生报名的人群中的时候,便引起了一股小小的骚动。林秋朗与司锐说着昨天的球赛,目不斜视排队。论外形气质,少有比他们出色的,他早已习惯别人的目光。
“同学,请出示你的分数条与录取通知书。”那个女生坐在写着报到处的桌子后,在一堆忙碌的老师与学长学姐愈显气质沉静,她的声线清亮淡雅,似飞鸟划过云彩,微风拂过心湖,最特别是那双眼睛,眼眸是一种稍深的棕色,清亮得无可比拟,林秋朗能从她的眼眸中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身影。
那一瞬间他有一种错觉,完蛋了,他跌进去了。
“同学?”
“林秋朗!他叫林秋朗。我是司锐,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司锐一向比林秋朗更开朗热情,他自动自发地看向杜若胸前挂的证件:“高二四班杜若!哇,你竟然是我们学姐呢。学姐以后要多多照顾我们哦。”
林秋朗看着杜若对司锐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低下头在报表上寻找他的名字,她的刘海微微地被风拂晓动,眼睫毛像密林,密林下那如水眼眸波光潋滟。
2
“杜若,生日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七日,天蝎座,血型A型,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体重48公斤,成绩排名全班第二,全校三十二,不近视,没痘痘,全校男生暗恋的女生榜中排名第一。”
司锐说完这一段话之后,拍地将手里的漫画拍在桌上,转脸来问林秋朗:“哥们,我追她怎么样?”
追你个头呀追!不许追!林秋朗心里蹦出来的是这一句,可嘴上说出来的却是:“随便你。”
司锐那小子居然真的就去追了。在林秋朗看来,那些追求的小技俩真的好挫,无非是帮忙打个水买个早餐,占个座送朵花,偶尔还抄首情诗写封信什么的。司锐作文都写不好,来求着林秋朗帮忙,林秋朗把作文本甩给他:“随便抄。”
断没想到司锐那家伙还真从他的作文本里东拼本凑出来了一封文采扉然的情书,明目张胆地贴到食堂门口的布告栏上,据说看哭了好几个女生。
林秋朗远远地看到杜若也站在那布告栏前看那封没署名的情书的时候,心里的滋味重得都要迈不开脚步。站在他身边的司锐站停了,目光悠悠地看着那个纤好的身影,他似自言自语,又似是在问林秋朗:“你说,同样是那件丑得要死的校服,怎么她就穿得那么好看呢?”
林秋郎也望过去,晚秋的风扬起了少女的发丝,露出了瓷一般白的脸颊,那眼眸的侧影,如半汪秋水,明净动人地扣入了林秋朗的心弦,咬着极紧。
司锐追杜若追得挺轰动的,林秋朗在一旁看着,心里惊涛骇浪的,脸上却不动如山。他不是不急,他只是觉得,司锐虽也不错,但又怎么配得到那如水双眸的青睐呢?
3
第一学期,林秋朗考了年级第一,杜若在她们年级考了三十,司锐嘛,还是那样,两百来名徘徊。但就这样,林秋朗和司锐从校园里走过,已经惹来艳羡无数。
林秋朗想得挺理所当然的,优秀的男生配优秀的女生,自古以来的法则。只要自己足够优秀,自然就会多一些令人喜欢的筹码。林秋朗在心里一个一个地筛选过学校里的那些男生,论家世外形,成绩气质,自己比所有人都优秀,连老师交口称赞说:好多年没有见过像林秋朗这样品学兼优的学生了。
林秋朗想得真挺简单的:杜若会喜欢自己的。毕竟,他实在比司锐优秀许多。纵使,他还没有像司锐那样去表白,去展开攻势,林秋朗却盲目地自信着,杜若怎会弃自己而选择司锐。
后来林秋朗回头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想回去抽他一个耳光:自大是病,得治!
高一结束的那个暑假,司锐没像往常那样和林秋朗一起在球场和游泳馆里泡着,而是穿着一身搞笑的服装在商场发传单。司锐家境虽不如林秋朗富裕,但就算要锻炼自己,真不必冒着酷暑去打工。但司锐兴致勃勃地去找了个钱少活儿苦的暑假工。
司锐说:“我是为了打工吗?我是为了杜若!”
林秋朗像个公子哥儿地站在商场门口的冷气口下看与司锐一样穿着怪异的服装正在发广告传单的杜若,觉得杜若这个女生真的是,怎么不管穿什么怪衣服都挺好看的。又觉得杜若和司锐笑着说话的样子真气闷:司锐那货什么时候和杜若的关系这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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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秋朗终于没忍住黑着脸走过去拿起杜若放在地上的一叠广告站在他们中间开始发的时候,心里还带着点儿屈尊降贵的高傲,全程不发一言。可中间不但给他们去买了饮料,广告发完后还硬把他们拉到冷气充足的餐厅里吃了一顿饭。当然是他付账,借着上洗手间的空儿,他悄悄就把账给付了。
这样的事情,其实林秋朗做过很多。
比如说杜若的母亲做手术的时候,他让司锐劝她去申请一份慈善基金,他去拜托了自己的父亲,杜若就符合了条件。有个英语夏令营。很贵,林秋朗交了三份的钱,让司锐去邀请杜若,说买二送一,不去白不去。
夏令营里有个德国男孩被杜若迷得不行,一直殷勤地追,林秋朗私下找那个男孩,说打一架,你赢我不管,你输就别惹杜若。林秋朗自己学过柔道,没想到那男孩学过拳击,那一架赢得十分狼狈,他断了一根肋骨,第二天就不得不灰溜溜地回去养伤。
林秋朗几乎每一个方面都很优秀,却冷面高傲,又腹黑又闷骚。他一直认为杜若喜欢的人应该会是自己。
所以,当司锐喜不自禁地跑到他面前说,终于拉到了杜若的手的时候,林秋朗简直有如五雷轰顶,整个人都傻掉了。
那是杜若高考前的那个情人节,离高考还有不到四个月,司锐说杜若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了。
那天放学后,林秋朗虎着脸,从四楼上看司锐在楼下等杜若,杜若走出教室,微暧的春风扬起她的发丝,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还是能看到她的眼眸,如水一般泛着温柔的波光。
只是那波光似刀锋,明明不是看向林秋朗,却无形地切入他的心里,一下痛得他就快呼吸不过来。痛得,他整个人都有点儿慌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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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杜若考得不错。司锐像他自己考上了一样乐得每天合不拢嘴,整个夏天都在围着杜若转悠,甚至还陪着杜若去参加了她的毕业聚餐,回来说好多人都祝福他们,说他们俩很相配。
有好多次,林秋朗都想干脆和司锐一刀两断算了,省得看到他就揪心,听他说话就痛心,想到杜若心里只有他就焚心。每天都过得真是恨不得要死过去,却又不得不撑着,装做无事人一样。
司锐对此毫无察觉,对他来说,杜若是心头肉,林秋朗是好哥们,两者都在,人生完美。
他们高三那年,司锐大概是相思闹的,整天光顾着担心杜若会被人追走,所以高考成绩很是惨淡,不得不复读一年。
林秋朗也考去了厦门,司锐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拜托他:“林秋朗,哥们我一辈子的幸福就拜托给你了。一定一定要帮我照顾好杜若呀,她少一根头发我唯你是问。”
林秋朗心里窜着一句:凭什么。嘴上说出来的却是:“放心吧。”
林秋朗这时候觉得挺对不起司锐的,高三这一年,他自己没少用功,却经常鼓动司锐放纵自己,结果是他成绩稳居第一,司锐却掉下去不少,高考落榜真不算意外。不过林秋朗很快原谅了自己的阴暗深沉,爱情是自私的,他只不过是妒忌作崇。
开学的时候,司锐送林秋朗和杜若时,眼睛里都含着泪,没等他们进站就扭头走了。林秋朗站在杜若身边,伸手轻轻接过她手里的包,竟有些不敢看她离绪满溢的眼眸。
一路上杜若没什么话,就算说,也与司锐有关。林秋朗只得刻意和她说起一些司锐以前的事,杜若安静地听着,那双好看的眼睛,真是闪闪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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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若真的很出色,人聪明,长得又好,还肯努力。林秋朗几乎每天都在网上给司锐传杜若的照片,辩论赛的,晚会主持的,优秀奖学金得主的,每一张照片里的杜若都神采飞扬,如众星捧月。杜若出现新的追求者的时候,林秋朗还会把那些追求者的详细资料给司锐发过去。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林秋朗真觉得自己挺龌龊的。从幼儿园到高中一起长大的朋友,他能不了解司锐是怎样骄傲的一个人吗?对司锐来说,杜若越优秀,他的心里负担便会越重,复读已是重压,再加上眼见要冲天而飞的女友,司锐能轻松自如就怪了。
一开始的时候,司锐还很热情很急切地想从林秋朗这里得到更多的关于杜若的消息。而杜若也仍是恋爱中的女孩的模样,虽然有分隔两地的落寞,却没有心事重重。
但慢慢地,就是林秋朗主动把杜若的相关消息发给司锐,司锐也不怎么回复了。让林秋朗欣喜也让林秋朗揪心的是,杜若从开始的心事重重,变成了失魂落魄。
司锐这样的态度,倒没出林秋朗所料。只是断没想到,杜若会那样。
随着司锐态度的变化,杜若脸上的失落日渐浓了,那双如水般清亮的眼眸深了许多,尽管林秋朗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引开她的注意力,还是无法阻止她陷入了失恋的状态里。
司锐为了一个学妹和别人打架受伤的消息,也不知道是谁传到杜若那里的,杜若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就回去了。林秋朗得知杜若回去的时候,独自在海边站了两个小时,到底没忍住,也订了最快回去的机票。
司锐伤得很重,据说,有后遗症。他却让父母在病房门口硬生生地拦着,始终不肯见杜若。林秋朗刚出电梯,就看到杜若站在医院走廊的窗前哭。
那是林秋朗第一次看到杜若哭,大颗的眼泪从她那双美得深不可测的眼睛里一滴一滴地滚出来,林秋朗整个人全然傻掉,也不知道自己是抬手去擦好,还是装做看不到好。
杜若就那样无声地流着眼泪,林秋朗就在她对面站着,隔一会儿就默默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初夏的风带着潮湿的味道吹来,林秋朗心里却轻松了许多,他想,我就这样站在她面前等,总会等到她看见我吧?
7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傻的。
比如说,林秋朗这样的男生。明明风华过人,明明情深似海,可就是,从来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
司锐和杜若分手了,那个时候,他可以说是杜若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了陪杜若走出阴影,他几乎每天一睁眼想的就是今天陪杜若去干点什么。他们一起骑自行车环岛一周,一起爬山,一起玩滑翔伞,还一起在海边看了很多次日落日出。那时候很多人都以为林秋朗在追杜若,连林秋朗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不是有句话说吗?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
杜若用了半年,就慢慢地调整好了自己。她准备考研,林秋朗就帮她买了几乎所有的考研资料,几乎每天都陪她在图书馆里用功。
林秋朗是和杜若一起考上研究生的,那年杜若大三,林秋朗大二。而司锐,悄悄地来找过林秋朗两次。他也来厦门了,在一所三流院校里混日子,受伤后的莫名疼痛一直困扰着他,整个人都很颓废,愈加觉得自己没脸见杜若了。
司锐让林秋朗别告诉杜若自己的事情,林秋朗真的就一句都没有提。
林秋朗知道杜若其实还是想着司锐的,司锐若真已经变心,也不至于宁愿上个三流院校都要来厦门。
要不成全他们吧。林秋朗也有这样想过。但是,私心仍是占了上风,若给杜若知道司锐仍记挂她,自己哪里还有机会。
林秋朗没想到的是,就是没有了司锐,与杜若牵手的人,竟也不是一直在她身边的自己。
8
左迪与杜若同班,虽比林秋朗差些,但到底也算是学校男生中的风云人物。左迪追沐小柒,真是出奇不意,大一新生迎新晚会上忽然对着台下的沐小柒说:“杜若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那时候,林秋朗坐在杜若旁边,身为负责晚会的学长学姐,他们正在讨论晚会结束后的各种流程。灯光打过来的时候,林秋朗清晰地看到杜若漂亮的眼眸平静如水,她似听到一个玩笑般,接过学弟八卦地递过来的话筒,问左迪:“左同学,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的所有。最喜欢你的眼睛。你有世界上最美丽清澈的眼睛。”
左迪的这句话后来一遍一遍地在林秋朗的脑中回响着,他断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人,对杜若有着如此深切如此一致的欣赏与喜爱。
然后,林秋朗又恨得几乎要马上掌自己的嘴,那句话他比任何人都知道得早都理解得深刻,为何偏偏就从来没有对杜若说过。是因为没有当众表白的勇气吗?还是因为自己根本就是个榆木脑袋?
不知道,他的心里装着许多东西压得他就快喘不过气儿,他在接下来的好几年里,几乎都伤心得来不及懊悔与探究,自己当时到底为什么那么傻。
因为杜若竟然接受了左迪的表白,从此与他双双对对,留下他忽然之间形单影只。
有好多个晚上,林秋朗在梦中弹坐而起,于深深的黑暗中,几乎被自己的不甘侵蚀成灰。
9
其实,倒追林秋朗的女生真不算少。比如在杜若接受了左迪之后,林秋朗决意不要再做炮灰男配,所以就接受了女生们的邀约,他一周七天,每天都可以与不同的女生吃饭,而且下周居然还有不同的女生在排队。
有个女生不似其它女生对他是单纯的心动娇羞,眼神总带着一丝探究,他送她回宿舍时她忽然问:“林学长,你是不是喜欢杜学姐?”
不是不是不是!林秋朗的心里慌乱地窜出这一句口是心非的反驳,但脸上却柔情似水:“很晚了,回去吧。再见。”
他对任何人,似乎都是这样的,温柔有礼,平静无波,他几乎不发火,外表,成绩,家世,教养,统统几近完美。
他唯一的缺点,是从来不曾表露过自己真正的情绪。他似浮在海面上的冰山,露出的一角冰冷而完美,而真正的他,巍峨而险恶,深深地藏在谁也看不到的水面之下。
去表白吧。你比任何人都优秀,你也比他们都有机会。去吧。
午夜惊醒时,林秋朗也会这样鼓动自己。但是当天边渐亮,阳光洒满世界的时候,林秋朗的心脸上虽依旧眉清目朗,内心却继续阴暗无比。
林秋朗与杜若是同时研究生毕业的,论文答辩那天,林秋朗看到左迪送杜若到楼下,杜若的目光如水般清冷。
司锐之后,林秋朗再也没有见过杜若那双美不胜收的双眸曾对谁柔情万千。
10
论文答辩之后,林秋朗和杜若一起走下楼的时候,有意无意地说起了留学申请的事情,他提了一句:“司锐也要去美国那边。”
其实司锐真没提过出国的事情,倒是林秋朗自己,他是必须要去的,学更多的东西,为将来的事业做准备,林家不是普通的家庭,没有出国镀过金,能力也不被人信服。
犹豫染上杜若的如水清眸,她最终浅浅地笑,说自己暂时不去了,家境不同,她不能为了自己走得更远,而负累家庭更多。
我负责费用!这句话,在林秋朗心里响了好几遍,但他说出口的却是:也好,真正有本事的人,都不屑于去留学。
出国之前,林秋朗到杜若公司楼下,和杜若吃了一顿饭,很普通的白领套餐,杜若吃了扬州炒饭,他吃了一碗牛肉面。
杜若那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裙子,气质超然,一双美目像汪清潭,美得林秋朗觉得自己都要溺死过去。
出国的第一年,林秋朗与杜若的邮件来往很多,像认识多年的普通朋友一样,说一些各自的琐事。杜若说自己考了一次雅思没有过,和左迪分了手,养了一只流浪猫。林秋朗说功课很紧,学到不少东西,还犯贱跟着其它留学生去餐馆刷了一次盆子。
两人似有默契般,心里都挂念着司锐,但谁都没有首先提起。林秋朗知道杜若一直想问,但他咬紧牙关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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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若是到美国半年后才与林秋朗联系的。
真是个倔强的女孩子,自己申请到了学校,自己赚了路费,又自己花了半年安顿与适应,这才一身清爽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人瘦了些,浅蓝色衬衣穿在她身上更显气质,那双眼睛清冽至极,让林秋朗都快移不开眼睛。
“林秋朗,两年不见,你居然还是老样子。”
杜若说这句话的时候,眉眼弯弯,嘴角翘起,表情自然得让林秋朗有一丝失落。杜若在他的面前,从来没有司锐在场时的那种紧绷感与幸福感,只平平常常,就像她对其它的每一个认识的人一样。
“怎么才联系我?”林秋朗说了这一句,又觉得哪里好像不够,加了一句:“司锐去了德国。”
“我适应能力不太好,有点儿手忙脚乱,就没来得及联系你。”杜若淡淡地笑,却没有回应关于司锐去向的话。林秋朗猜想她大概知道,又想她大概也不知道,只是仍觉得提起司锐是难过,所以不肯提。可她眼眸里的愁绪深深,让那清亮动人的眸子都幽深起来。
林秋朗意欲带杜若进入自己的生活,派对,聚会,旅行,甚至参加时装周。偶尔杜若会来一次,但绝大多数时候是不来的,说要应付学业。
林秋朗也不急,他觉得,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现在仍有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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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司锐在德国的求助电话后,林秋朗有些犹豫,但还是去把司锐带了回来。从机场出来的时候,林秋朗从玻璃门上的倒影看到了自己气宇轩昂和司锐不修边幅的影子,真的有点儿吓了一跳:多年前那两个不相上下意气风发的少年,竟然变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林秋朗直接把司锐送去了戒酒中心,司锐很不情愿,差点与林秋朗闹翻,林秋朗不知怎么的吼了一句:杜若也在美国!你想让她看到你这副鬼样子吗?
吼完后,林秋朗后悔了。司锐也呆住了。
“在又如何,我就是这个鬼样子。”司锐很颓废,自从那年打了那场架后,他的手差点儿废了,因为无法抗拒疼痛,又染了酒瘾。事实上,和杜若分手后,他一直很颓废。
“我联系到医生了。你的手可以通过手术治疗恢复,但是你需要戒酒。”林秋朗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觉得自己真贱,又觉得像补偿了什么一样松了一口气。
林秋朗带着杜若悄悄地去看正在戒酒的司锐的心思,当真是有些恶毒的:让杜若看到司锐最狼狈的样子,让司锐看到已经变得更优秀的杜若,心里记挂对方又如何,只要他们各自怀有骄傲,就不会再在一起。
林秋朗从不曾承认,也不曾否认,自己有拆散司锐和杜若的心思。
爱本就是自私与抢夺,就算是他唯一的卑鄙与下作,也无可厚非。
唯一被动摇的时刻,便是看到她的笑容时,同时也能看到她如水清眸里的伤感愁绪。
13
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颓废依旧艰难地与病痛对抗的司锐,杜若便转身离开了。疼痛在她的眼眸中丝丝裂开,也在林秋朗的心里黯然肆虐:杜若依然为他痛,而自己,却对阻止这一切充满了无力感。
回程的车上,杜若良久沉默后,对林秋朗说了这么一句:“秋朗呀,谢谢你能带我来看他。”
你还会跟他在一起?你还喜欢他?不管怎么样你还是想着他?类似的问题在林秋朗的心里冲撞,可他说出口的却是:“他会好的,给他一点时间。”
“我知道。”杜若说我知道的时候,语气里的坚强与坚定,像一颗埋伏多时的炸弹,轰隆隆的,把林秋朗心里残存的几缕希望炸得粉碎成尘。
杜若变得更努力,如水清眸里的坚定让她整个人几乎都变成了一块没有弱点的透明水晶,林秋朗觉得自己如同一阵风,恋恋不舍地绕着她想融入她,但却始终无隙可入。欲走,不舍。欲入,不得。好不纠结。
杜若几乎每天都悄悄地去看司锐,他知道。他也悄悄地跟着呢。
她还喜欢着他。她在等他。她决不会放弃他。这些想法在林秋朗心里一点一点地沉积,让他被厚重的无力感包围,却挣扎无门:我还喜欢着她,我还想等她,我不能放弃喜欢她。
杜若生日那天,林秋朗在准备求婚的一切时,真是怀着孤注一掷破釜沉舟的心态的:她最喜欢的花,她最喜欢的食物,她最喜欢的颜色,她最喜欢的地方,还有,司锐曾经说过的她最喜欢的婚纱和最喜欢的钻戒。
为了表示隆重而郑重,他甚至穿了他一向不怎么喜欢穿的礼服。
他想,喜欢了她这样久,就算知道会输,总要勇敢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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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若迟到了。
但是她来了。
是与司锐一起来的。
杜若从花园的入口拐进来时,林秋朗盯着那丛盛开的粉色玫瑰门,整个人紧张得全身僵硬站得笔直,明明站在主位,心却像个侍者般卑微。
杜若穿一件浅粉色的裙子,笑容淡然,明眸如水般温柔纯净,即使在看到那样多人如同婚礼般鲜花盛开的情形后,仍只是淡淡地讶然,随即轻轻地笑问跟在她身后的人:“司锐,是林秋朗要结婚了吗?”
是的。如果,新娘能够是你。
林秋朗在心里说这句话,一字一句,似把心剥开,又似把心封住。可他只望着牵手走近自己的两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
司锐普通的牛仔与T恤,但大概是因为杜若的关系,眼里的沮丧颓废早已不复存在:“哥们,追到了?”司锐隐约知道林秋朗有喜欢而追不到的女孩。
林秋朗心如深海,无数的冰冷与黑暗地暗涌,脸上却如同他既往的高傲与冷漠:“怕你死在手术台上,所以先帮你准备个婚礼不行吗?”
他硬生生的,把自己的求婚仪式,变成了杜若与司锐的私人婚礼,心里还暗暗庆幸,好在没有在戒指里面刻自己与杜若的名字。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林秋朗都忘了。他只记得整个过程,他的心脏痛得就快不能呼吸,不得不屏住气,全身僵硬而冷漠地去抵抗那些源源不断地袭来的疼痛。
15
司锐最后说什么来着,他说:“感谢我最好的朋友林秋朗,他是我们这段爱情的守护神。”
司锐说这句话的时候,杜若眉眼弯弯地看着他,眸光清亮如水温柔似海,爱意似要满满地溢出来把所有的人心都浸湿。
林秋朗只觉得一口腥甜从疼痛的心脏翻涌而上,差点就喷涌出来,他低头微不可见地用餐巾捂住了嘴,再不着痕迹地把染血的餐布悄然收好。
那一天碧空万里秋风微起,那风温柔地吹了过来,那女孩的眸光清澈如水,一切似与他第一次见到杜若的那一天毫无区别,但是林秋朗又清晰地知道,已经永远不同了。
婚礼之后三年,司锐做了三次手术,终于成功治疗了折磨他多年旧伤。
主治医生私下对林秋朗说,其实像司锐那样的情况很难痊愈,大抵只是心理原因,可见爱情的力量真的很伟大。
司锐与杜若拥抱在一起庆祝的时候,林秋朗远远地站在他们身后,不知道为什么被泪水模糊了眼睛,他几不可见地转身重重地抹掉了它们。他只不过是他们故事里的炮灰男配,哪里需要什么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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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秋朗无数次地想,自己明明比司锐要优秀许多,为什么一直没有勇气。
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太过骄傲。
也许,是因为他一直知道,杜若如水眼眸里倒影的那个人,一直不是自己。
也许,是因为他明白,在司锐复读那一年,他暗暗策划了那一起看似无意的打架事件,导致了司锐的右手留下神经性疼痛的后遗症之后,他便再也无法光明正大地去与他竞争。
也许,是因为他知道,爱这个东西,从来与你是否优秀,是否有资格与人竞争无关。爱就是爱,就如同杜若爱司锐,司锐爱杜若,就如同林秋朗爱杜若,而杜若不爱林秋朗。爱与不爱都天经地义,毫无道理可言。
只是,每每午夜梦回惊醒,他偶尔捂着痛不可抑的心脏,觉得自己还浸在一片泪海里。
那是,他这个炮灰男配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