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行业发展问题及其对策
2017-02-05刘朝祥
刘朝祥
【摘 要】4G以及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设备日渐普及,使网络直播迅速发展。网民只需一台电脑(手机)即可进行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提供了新的强大的传播方式,但也存在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传播,给我国网络管理带来新的风险。“网红”的出现,大量粉丝话题、强大的商业变现能力、日益延伸的产业链,深刻地影响着网络传播格局。《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网络直播风险防治,改善互联网治理环境。
【关键词】网络直播;风险;对策
一、网络直播发展基本状况
近年来,国内各大网站纷纷开设网络直播平台,游戏(斗鱼、熊猫)、弹幕(bilibili)、视频(乐视、优酷网、爱奇艺)、秀场(9158、六间房)、移动(映客、花椒)、社交(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直播迅速涌现。直接参与网络直播或是观看网络直播的群体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网络直播事件也在逐渐增多。
网络直播在移动端兴起的主要表现,一是网络主播,即网民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担当主持工作,并且实时与线上网民交流互动,积累起大量粉丝的网络主持人,亦被称为“网红”。《2016中国网红经济白皮书》显示,我国的网红人数超过100万,其中,网络主播最多,占比达35.9%。二是一些门户网站对热点事件、体育娱乐节目等的视频、图文直播。随着网络直播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平台通过粉丝埋单、商家投放广告获得收益,形成“网红经济”。
网络直播简便易行,可以打造网民对新闻现场身临其境般的用户体验,已经成为新媒体传播的重要载体。网民可以通过转发、分享、回复视频、滚屏“弹幕”等方式发表自己看法,与直播发布者进行互动,将个体收看变成了群体行为。目前,大量新闻网站及门户网站,纷纷开设视频直播栏目。以安徽为例,当地涉及网络直播的报道总量大,分布广,以新媒体为主阵地;报道类型涉及新闻、科技、体育、游戏、生活等等,并呈现较快增长趋势。(见图1)[1]网络直播具有优越的传播能力,被媒体所重视和大量采用。
网民不仅可以围观,还可以近距离体验现场。今年7月5日上午,中安在线搭建图文直播平台,直播解救6000头生猪,对整个事件进行多维度跟进,千万网友在线观看。[2]9月初,安徽网全程直播“防止电话营销骚扰”座谈会,众多网民围观和跟进发表评论。[3]场面火爆,传播效果良好。
二、网络直播存在问题及风险
网络直播内容中包含大量的网络表演、娱乐和竞技,是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在促进网络文化行业创新,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部分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一些表演者以低俗、色情等内容吸引关注,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行业健康发展。
无序网络直播增加互联网内容风险。网络直播相比传统媒体传播速度更快,更具包容性和更大的参与度。网络直播的低门槛与监管缺失,使一些灰色内容传播更容易并形成群体极化,其所引发的网络舆论效应也更加巨大。
网络直播影响舆论空间,给监管带来挑战。作为产业链条的顶层,“孵化网红”的直播平台,其市场影响力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从而成为投资机构和传统公司争相追捧的对象,也成为网络推手团队频繁活动的舞台。部分推手团队通过策划新闻事件、炮制假消息来推高网络主播的关注度,扰乱社会秩序和网络环境。
网络直播催生大量娱乐时尚与消费类“网红”。2015年直播平台的兴起,明星也加入其中,既实现粉丝导流,也为平台进行推广,达到双方的共赢。但是,由于网络直播平台的激烈竞争,网络主播为了积攒人气各显神通。其中一些不断挑战道德与法律底线,将一些涉黄、涉赌、涉暴、涉恐或封建迷信的内容搬上了直播平台,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序良俗。2016年7月,安徽警方摧毁一个网络淫秽表演团伙,抓获34人。[4]有媒体评论称,要提醒一些网络主播,别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
在“粉丝经济”的巨大红利下,很多网络主播升级为“网红”,快速赚取了第一桶金,直播过程简单粗暴。经济利益很是诱人,这让渴望迅速成功、成名的年轻人看到了“曙光”。 “网红”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社会的浮躁风气,容易影响年轻人的价值观。
三、网络直播的监管政策走向
2016年以来,有关网络直播领域出台的新政策很多,初步改变了这一领域无法可依、混乱无序的局面。4月14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19家网络直播平台被查处。7月1日,文化部专门印制《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
4月18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papi酱系列节目下线整改,去除粗口低俗内容。此举引发网络舆论热议,成为行业发展的转折点。当日,新浪、优酷等20家网络直播平台共同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9月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加强直播监管,强调直播平台必须持证,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对于引导和规范目前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正式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成为网络直播管理的重要法律政策依据。截至11月8日上午9时,与《规定》的相关网络新闻3200余篇,网民跟帖12万条。其中仅微博话题#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民阅读量超60万次。
中央、地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均对《规定》进行多角度、多形式报道和解读。网上舆论对《规定》落地表示肯定和支持,认为将有效保障整个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认为直播产业链、“网红”直播内容将全面升级。人民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关注“揭秘大凉山公益作假”事件,认为“伪慈善”秀下限,网络直播应该摆脱野蛮生长,网络直播平台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在《规定》发布后,微博方面发布声明称,作为最具影响力的中文社交媒体平台,希望直播市场的规范发展,与合作方共同努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直播体验。同时认为,直播市场除了秀场和游戏等主播模式,新闻类、专业领域以及公益等直播也同样大有可为。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网民对《规定》的一些细节表示质疑,仍对政策存在一定误解。也有观点认为,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逐渐增加,网络直播平台将重新洗牌。
四、加强网络直播管理的建议
互联网内容的传播也有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合理边界,不能任性而为,要在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允许的范围内享受表达自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首先,针对目前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政策执行中的不同反馈,应该加强经营主体的管理、内容审核和表演者监管,实现奖罚分明。地方监管部门应从源头抓起,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行业职业道德体系,违法违规者应列入诚信黑名单。
其次,加强低俗内容整改的同时,设置监管细则和行业标准更为迫切。比如,语言的审查细节及处罚措施等,需要更加明确,更具有操作性。
最后,呼吁和扶持各类网络主流媒体开设网络直播内容,扩大优质信息内容的供给。针对不同的网络直播内容,应该进行局部的实名制和分级制。还可以效仿微信内容的管理方法,欢迎和建立网民举报和建言机制,让广大群众和网友们积极参与。网络舆论生态的改善,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实现综合治理。
注释:
[1]人民在线舆情分析系统,2016-09-20.
[2]新华网.安徽中安在线直播解救6000头生猪 千万网友在线观看.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6-
07/06/c_135491962.htm,2016-09-20.
[3]新安晚报举办“防止电话营销骚扰”座谈会.http://d.ahwmw.cn/szjggw/ahrbby/index.php?m=article&a=show&id=360997.
[4]新浪安徽.安徽警方摧毁网络淫秽团伙 涉黄主播或受刑事处罚.http://ah.sina.com.cn/news/s/2016-
07-16/detail-ifxuapvw2102551-p3.shtml,2016-09-20.
(作者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