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初探
2017-02-05陆春其
邢 勇 陆春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无锡 214151)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债权人、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竞争者、社区、社会公众、环境等多方的责任。CSR是一个经济伦理概念,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追求利润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环境等均衡发展,强调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从而保持企业良性发展。
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
国际可持续发展权威、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John Elkington)最早提出了三重底线的概念,他认为一个企业能持续发展、立于不败之地,最重要的不是只想着如何实现盈利的最大化,而是始终坚持三重底线原则,或称作三重盈余,即企业盈利、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三者的统一。三重底线理论指出,当企业不把盈利作为惟一出发点时,它反而成了水到渠成的结果。因为单纯追求盈利,忽略社会和环境责任,企业就有可能走向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对立面,将面临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既不可能做大,更不会做强。
CSR三重底线理论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企业制定正确的企业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实现长远发展目标;二是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诚信机制,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提升软竞争力;三是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有利于企业应对社会压力,积极解决就业难题,满足公众期望,更好地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二、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分析
我国企业根据其性质不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即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和力度大不一样。
国有企业一般都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比较注意改善员工工作环境,能为员工建造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设施,员工能普遍受到尊重,国企对国家的税收和就业也作出了重大贡献。当然,国有企业也受到了政府的关照,在市场准入、融资途径等方面具有非国有企业无法替代的优势。同时,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政府监管缺位等原因,社会问题逐渐积累,民工欠薪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不断暴发,使整个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合资企业一般都能比较好地履行CSR。他们熟悉CSR理念,充分认识到公司利益与公司环境,特别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协调的关系,能自觉接受CSR思想并付诸实践,尤其在环保和企业经营活动上都比较规范。但也有一些公司试图规避社会责任,涉嫌行贿、非法避税、垄断、产品安全不达标等。
民营企业在履行CSR方面相对反差较大,中小民营企业表现得尤为欠缺。包括劳动合同不规范,延长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压低甚至克扣工人工资、忽视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回避员工社会保险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牺牲生态环境、违背诚信契约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受资本规模限制,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都不够。当然,也有些已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较好地履行了CSR,展示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我国CSR缺失的突出表现
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企业是社会众多主体其一,在企业发展时应当主动承担期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责任。但有一些企业只考虑利润,很少考虑甚至不考虑社会形象及长期发展的状况,只把利润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一些小规模民营企业,他们的生产经营观念依然守旧,仍然存在高污染、高投入、低效率的情况,没有改换思路,没有依靠科技的进步,没有创新而是一味的投入劳动力,增加劳动强度,依靠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来赢得利润。没有形成一种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如太湖蓝藻事件就是企业不顾环境安全造成的生态破坏。
二是商业诚信欠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一定的经济伦理,其核心是商业诚信。包括经济交往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遵守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认真履行合约,不虚报、瞒报信息等。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企业商业伙伴的正当利益都得不到保证,反过来又大大增加了经济交往中的交易成本。
三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企业要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才能获得利润,但许多企业看到利润就纷拥而上,不顾自身的能力,结果是制造销售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害。近年来的各种有毒食品粉事件就是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案例。
四是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企业要生存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努力。但许多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却往往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拒绝与员工签订合同,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当作企业的负担,降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工作时间、提供简陋的工作环境,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目前,部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
据《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最突出的表现是污染环境和不讲诚信。调查涉及了17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结果显示选择“污染环境”的比重最高,达54.1%。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45.6%)、“偷税漏税”(42.5%)、“不正当竞争”(39.6%)、“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35.5%)、“拖欠货款”(31.7%),以上都与不讲诚信有关。另外还涉及“违法违规经营”、“拖欠或压低员工工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商业贿赂”、“拒绝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侵犯知识产权”、“不履约”、“损害股东权益”、“披露虚假信息”、“用工歧视”等。
调查表明,企业对社会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客户、消费者、竞争对手、供应商、采购商等)的责任履行状况最差,对员工的责任履行状况其次,对股东权益的损害相对比较轻。
四、企业社会责任构建
为了解决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笔者拟运用三重底线理论,以在经济、社会、环境三者间寻求平衡为核心,将CSR涉及的4项内生资源和8项外生力量共12项因素组成CSR构建的时钟模型(如图一)。
CSR模型的核心要素是经济、社会、环境的均衡发展。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始终关注企业行为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使企业行为能增益或至少不损害社会和环境利益。这就象时钟中的秒针、分针、时针一样,即使经济跑得再快,但必须与社会和环境保持一定的相关性和均衡性。在三个核心要素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隐藏的利益诉求包括:经济层面的股东、员工、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债权人(他们都是价值创造的直接参与者);社会层面的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竞争者、社区、社会公众和环境层面的资源、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环境反馈等(见表一)。
表一:经济、社会、环境及其利益相关者对照表
五、CSR模型的运作机制
在CSR构建的钟表模型里,CSR一如钟表的运行,形成一个自洽的过程。
在经济指针上,不仅有企业逐利的原始意义,还兼顾到了直接参与价值创造的利益相关者,代表着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债权人的最基本的利益照顾。这里所指基本的利益照顾,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同契约所约定的义务,也是第一个层次的利益共享。在社会指针上,企业脱离了仅作为经济组织的逐利属性,成为了与全社会密切联系的社会组织。企业行为理所当然的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尤其是负外部性行为必须得到社会的纠正。这里社会的利益相关者纷纷现身,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竞争者、社区、社会公众都在各自的领域对企业行为作出反映。这些社会利益相关者,加上环境这个特殊的利益相关者,构成了第二个层次的利益共享。
在CSR运行中,四项内生资源构成了一个企业推行CSR的四大要素。企业在构建CSR时,首先要对CSR进行认知,了解理念,熟悉理论,掌握工具。其次要将 CSR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重要内容来规范,真正把CSR当作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赢得长期利益的机会。第三要将CSR理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之中,并推行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环节和全过程。第四要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即不仅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更要提高人文修养和造富社会推进和谐的精神。
在CSR运行中,八项外生力量是构建CSR不可缺少的外部资源,也是CSR不断发展的助推器。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法律通过立法和执法,来规制企业在社会责任上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媒体通过舆论的力量,宣扬负责任的企业,监督不负责任的企业行为。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自各的优势,通过共同的约定来规范、监督企业行为。这四项也是CSR构建中的外部推进主体。诚信环境是企业内外部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传承优秀文化传统能继承优秀道德资源,在CSR构建中体现民族性精神资源。CSR的评价和认证是推进CSR标准化、普及化和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企业还要借鉴国外CSR先进理论,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制订CSR标准,掌握制定规则主导权和解释话语权,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纠纷。这八项外生力量是CSR构建的制度要素,并构成了市场经济中的制度环境。
六、结语
本文提出的12项要素构成了CSR构建的自洽图景,但每项因素的作用力大小以及各项因素如何相互作用需要进一步研究。另外,由于我国企业目前还处于原始积累状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生资源还不够强大,如何发挥内生资源的主动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外生力量还有待进一步挖掘,需要多方推动,才能重新构建CSR,促使企业由外力推动向自愿承担演化,从而达到企业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
[1]胡姗姗 ,吴晓璐,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科学与财富,2011年7月
[2]李晓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前沿问题的思考,特区经济,2014年1月
[3]姜启军、顾庆良,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战略选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