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中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7-02-03张婷婷刘凤会
■张婷婷 ,刘凤会
(1.甘肃省委党校,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财政厅,甘肃 兰州 730030)
金融扶贫中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张婷婷1,刘凤会2
(1.甘肃省委党校,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财政厅,甘肃 兰州 730030)
小额贷款是目前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积极开办农户小额贷款,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农户小额信贷发展还存在着不良贷款率大、小额信贷成本高等问题。本文以甘肃为例,针对农户小额信贷存在的收贷风险、道德风险和认识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引导小额信贷投放向贫困户倾斜、提供政策支撑、完善小额贷款政策等政策建议。
金融扶贫;农户;小额贷款
金融扶贫是贫困农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农户小额贷款是在农户信誉的基础上,在一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农户担保、抵押的贷款。农户小额贷款是扶持个体农民、低收入创业群体的有效手段,是我国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
一、农户小额信贷特点及风险分析
(一)农户小额信贷的特点
农户在小额信贷的期限、额度和用途等方面有其自己的特点。农户小额信贷主要用于建房、上学、流通、运输、外出务工、创业等。就农户小额信贷贷款额度而言,一般为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具体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确定。至于农户小额信贷贷款期限,要根据农户贷款的用途、农业生产周期以及其还款来源等因素来合理确定。
(二)农户小额信贷风险分析
小额信贷的运行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最主要的有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信用风险及金融机构和农户的认识风险。
1.收贷风险。一方面,目前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主要是发展产业贷款,扶持的行业是农业,对象大部分是农民,农民贷款主要是用于种养植等投入,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作物大量减产,农户收入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农户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也没有可靠的还贷保证,收入受市场影响极不稳定,这就导致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转化为贷款风险。
2.道德风险。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抵押担保的特点,降低了提供抵押或担保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问题是金融机构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担保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从贷款发放机构角度看,有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管理人员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些信贷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有效的处理小额信贷的计划、调查、决策、信息处理等一系列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角度看,缺乏对小额信贷本质的认识,是产生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一些农户对小额贷款政策理解不到位,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偿还风险低;少数农户会把借来的小额信贷用于其它用途,既不发展也不归还;部分农村的信用环境也较低,农户对贷款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由此便产生不良贷款。总之,小额农户贷款涉及面广,“道德风险”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1]
3.认识风险。通过了解,投入资金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是信贷机构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农业生产的风险高,收入低,金融机构可能经常会高估其经营的风险,以致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也经常会出现低估农业的相关风险,进行“盲贷”,这两方面都会影响小额信贷的效率。[2]
二、金融扶贫中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甘肃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多年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随着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如不良贷款率逐年攀升,小额信贷成本偏高、风险偏大及其商业化运作违背了扶贫初衷等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一)大量信贷资金沉淀,不良贷款率逐年攀升
虽然小额信贷贷款总额逐年增加,但不良贷款率增长快于信贷贷款总额增长,还款率所占比重没有明显的提升,不良贷款率占有很大比重。近年来,不良贷款率逐年呈递增趋势,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几下几方面。
1.传统清收方式单一,忽视了清收方式的多元化组合。信贷人员管理手段比较单以一,在信贷规模迅速扩张,借款户分散流动加大的情况下,单一的清收方式已无法适应其变化。清收工作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反而还会助长失信风气,从而形成不良贷款。
2.地方政府政策与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上的误区,导致其贷款营销的盲目性。一些金融机构为了片面追求农户小额贷款的效益指标,将这些指标逐级纳入考核、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使其直接与利益挂钩,导致部分机构为获取较高分值而盲目追求小额信贷的增量,从而忽视了其质量。
3.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导致农户小额信贷管理难度加剧。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外出务工已成为很多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由于务工区域分散且流动性大,导致贷款借与用地域分离,导致大量不良贷款产生。
(二)现有小额信贷模式成本高
由于小额信贷利率比较低,放贷的单笔金额小,涉及面广,客观上增加了放贷机构的成本,同时也给信贷管理造成极大的压力。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小额信贷人工费用较高。就每位小额信贷管理人员管理300户贷款、每户平均5万元计算,7500万元的农户小额信贷就需要5名管理人员,而发放大额贷款只需要2名管理人员,这就加大了人工管理费用;二是对网络资源等占用比较大。农户小额信贷额度小且户数多,对网络资源要求高、占用也较大;三是小额信贷的办理效率较低。由于农户缺乏对金融服务的认识,金融机构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时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及解释工作,导致办理效率低下。因此,部分管理人员发放大额贷款的积极性要高于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
(三)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金融机构角度分析,盈利性和安全性与扶贫贷款政策目标存在一定冲突。当前,农业的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还没有广泛建立,所以金融机构会承担部分风险。据了解,约80%的小额信贷实际上是投向了相对高收人的农户,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信贷仍然比较谨慎,因为小额信贷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及农户自身可能产生的意外风险等明显提高贫困户信贷违约的概率。[3]金融机构出于业绩考核不愿向贫困户贷款,扶贫资金使用边际效益递减。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在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的机会成本更高,金融机构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向渠道。
三、金融扶贫中农户小额贷款发展对策
针对甘肃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解决。
(一)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一是培育农户的小额贷款诚信文化。加强小额贷款的贷前宣传,让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和了解小额贷款,为农户开展信用评定并公开,使农民了解信用的价值;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守信的农户给予利率优惠、诚信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守信。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对小额信贷的本质认识。转变“慎贷”观念,积极为农户服务。小额贷款的根本目的是运用金融资源支农、惠农、兴农,加大对农村新科技生产力的扶持力度,探索农业新的增长点,帮助农民增收。这就要求提高信贷管理人员对小额贷款本质的认识,加大关于小额贷款的科技知识培训,建设具有“三农”特色的小额信贷文化。
(二)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保险制度。针对信用贷款存在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应当构建完善的保险制度。我国虽在1992年就开始进行农业保险的试点,但由于政策性质与保险机构所追求的利润动机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发展困难重重。实践也表明,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不符合我国农业的发展特点。这就要求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农业保险制度。如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并明确其性质,同时确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公共产品性质。或由财政负担为农户购买农房财产保险及其他农业保险,通过保险降低因不可抗力带来的信贷风险。二是创新信贷担保方式。积极利用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的抵押担保效能开展抵押担保手段创新,稳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各种担保方式,建立以村为单位的信贷联保金担保贷款,支持有资质的信用担保公司以多样方式为贫困户及扶贫经济组织提供担保服务。三是强化贷款管理和责任追究。明确乡镇金融服务中心、村金融服务站负责扶贫贷款推荐、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催收,对于扶贫贷款不能及时归还的,由金融服务站负责催收。对于金额小的不良贷款,可委托村组干部进行清收。乡镇不良贷款率超标的,银行停止发放扶贫贷款。[4]
(三)引导小额信贷投放向贫困户倾斜
以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等为扶持对象,鼓励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农信社、甘肃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不断丰富针对不同人群的小额贷款产品创新,发展针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品种,逐步提高信贷产品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同时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甘肃省农业龙头企业2869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只有149家;农民合作组织8万家,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仅有257家。前些年,各级投入和政策性贷款主要针对农户,对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支持有限,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银行惜贷、抽贷,企业发展举步维艰。所以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
(四)提供政策支撑,完善小额贷款政策
以畅通普惠金融服务路径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进一步扩展和优化农村网点布局,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切实提供偏远农村支农补贴发放等基本服务需求。大力推进“村村通”工程,继续加大三农终端、惠民终端等布放力度,继续加大金融空白行政村覆盖力度;积极推广“互联网+电商”业务,全面构建联通社区、覆盖城乡、辐射村社的便民金融服务网络,着力畅通普惠金融服务路径,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另外,通过减少税收以及其他费用的方法来鼓励并帮助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如减免小额贷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鼓励金融机构多为中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另外,可进一步加大发展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允许多渠道资本进入农村小额信贷市场,降低资金压力,增加竞争,从而达到不断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高小额信贷运行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1]庞瑞芝,吕越,刘建明. 防范农民道德风险的小额信贷机制研究——基于开发性金融理论的视角[J].农村经济问题,2010,(8):11-12.
[2]谢玉梅.基于精准扶贫视角的小额信贷创新模式比较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0):54-63.
[3]魏岚.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评价体系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3,(8):125-128.
[4]易德良.金融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经济,2017,(10):11-12.
张婷婷,1979年生,女,山东高唐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编辑:魏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