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2017-02-02韩晓农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韩晓农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 韩晓农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涉及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国之大事、民之大事。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国家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的重要保证。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国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地位和作用是极其重要的。一线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不仅要承担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还要组织查处各类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和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入,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正在进行的市县一级的食品安全体制改革模式综合执法模式即三局合一模式(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三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虽然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也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还没有跟上,绝大部分一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来自于基层工商管理所,从未系统学习过食品安全专业理论,实际监管经验也相对不足。如何快速进入角色,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目前急需加强的工作。
本文从一线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个人素质进行初步探讨。
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
食品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决定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成败。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党的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绝对忠诚。必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在监管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这样才能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国的食品经营业户,其小型规模的业户占绝大多数,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也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的问题,并且这种现状不是在短时期内就能够改变的。在这种现状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必须把日常监管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能为监管而监管。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只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提高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如果不能在政治高度上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的息息相关的工作,就无法做好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不断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新法律法规、新业务,依法履行职责意识。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密切关注党和国家的政策变化和行业动态。并将这些政策和行业动态及时贯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实践中。
面对国内外网络、自媒体等各类媒介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负面爆料、食品安全状况的诋毁和不负责任的谣言,监管人员要坚定信念,理性对待,科学分析,做到不相信、不传播,并坚决抵制。
食品安全监管属于行政执法工作,履行职责时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是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履职过程中,不以权力交易、不谋私利、客观公正是监管人员的基本政治素质。如果在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就无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有效管理,就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就会出现危害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事件。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规范,不断出台和完善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并学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条件
食品安全属于公共卫生的范畴,食品安全监管是现代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法制文明(行政执法)和自然科学(预防医学)的必然结合,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的必然趋势。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既要遵循自然科学即预防医学中食品卫生学科的科学性、严谨性,又要体现法制社会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的理念。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是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多,种类繁杂,规模化生产经营少,小型企业占90%以上。经营人员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低,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意识。这些情况不仅为食品生产经营带来了风险和隐患,同时也为监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才能胜任监管工作,才能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潜在性的和深层次的问题,才能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在消费食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就专业知识而言,一名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系统学习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微生物与寄生虫学、生物化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检验技术、食物中毒调查与控制、食品加工工艺和毒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学习并了解掌握不同业态的食品行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规范、食品安全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风险控制。
只有系统学习了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经验中予以运用,才能胜任监管工作。
娴熟的业务技能来自于扎实的基础知识和长期的一线监管经验。基本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熟练掌握和运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达几百部之多,食品标准更多。具体监管工作中准确运用是衡量我们执法水平的尺度。在一起违法案件中往往有多种违法行为存在,法律法规运用得当,处理效果就好。一旦运用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纠纷和行政诉讼和败诉,从而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②有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查处一些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时,经常要采取措施,控制、封存和没收一些违法经营者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账册。因此,当事人因为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有可能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这就需要我们在处理过程中了解和掌握处理方式、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心理活动和周围环境等,尽可能避免并有能力控制可能出现突发事件;③有敏锐的嗅觉、细致的观察能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国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一些违法分子的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加大了我们打击和执法难度。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具备更加敏锐的嗅觉和更加细致的观察能力,才能发现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良好的个人修养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必要补充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良好的个人修养,对提高工作效率和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每一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都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己的个人修养。良好的个人修养一般体现在被监督对象的人格尊重;在监督行为中的规范工整的文字书写和运用法言法语客观地记录检查督情况;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处理投诉时,控制自我情绪和情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履行日常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其言行举止都代表各级政府在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能,每一句话、每个细小的动作行为都代表政府的形象。
良好的个人素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也不例外。只有尊重被监督者的基本人格,并运用得体的语言与之诚恳的交流,才能让被监督者心悦诚服的对我们所发现的问题予以足够的认识,并认真按照我们的要求去整改和规范,才能心悦诚服的对违法问题接受处理。
规范工整的文字书写和运用法言法语是作为一个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必备的素质。规范工整的文字书写体现了监督人员日常文化修养,同时规范工整的文字书写也可以让人赏心悦目,易于接受。另外,执法文书中规范的法言法语和严谨的文字叙述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全国各地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因执法文书书写不规范、不严谨导致败诉的案件不胜枚举。
在履行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中,避免意气用事和加入个人感情因素是监管人员个人良好素质的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因市民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不了解产生纠纷的投诉占很大的比例。对于投诉人投诉或反映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监管人员应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了解,耐心解释和客观公正地处理。
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良好的个人修养能够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在纷繁复杂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中,违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法制观念不同,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处理问题时,要不卑不亢、礼貌而不失尊严、严肃执法而不机械刻板,用适当的方式方法,恰到好处地处理各种问题,赢得对方对监管人员和监管机构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