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几点解读
2017-01-31
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几点解读
(接上期)
8.社会力量帮扶工程
(19)企业扶贫行动。按照坚持市场导向,促进农企双赢的要求,加大力度支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产业扶贫。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细化量化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具体方式和目标任务。支持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山西省属国企、山西省内外知名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培育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支持省属企业通过产业延伸、协作配套、产业转移,将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扶贫。
(20)社会扶贫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片区攻坚牵头联系单位和中央在晋定点帮扶单位开展脱贫攻坚活动;配合搞好中央企业定点帮扶太行、吕梁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地方脱贫攻坚。支持山西省内有条件的市组织开展“富县帮穷县”活动。支持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发挥优势,开展人才智力扶贫和“万企帮万村”等活动。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三晋巾帼脱贫行动”“双心双实”工程等形式多样的精准帮扶活动。支持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团组织发挥优势,参与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发挥“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不断壮大支持脱贫攻坚的社会力量。
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八大工程,是确保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相互联系,有机结合的系统部署。特色产业开发和培训就业扶贫是重要的治本之策,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补偿脱贫是针对特定区域贫困人口的超常之举,基础设施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是解决区域性贫困的关键支撑,社会保障兜底和社会力量帮扶是实现“两个确保”目标的重要保障。各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年度计划,出台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