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的思考
2017-01-30孙树敏
孙树敏
(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有关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的思考
孙树敏
(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在音乐艺术中,声乐不仅是重要的表演形式之一,同时也是组成艺术美学的重要部分。对于声乐来说,它在表演中通常是由表演者结合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运用艺术的形式将音乐创作人员的审美意识充分的展现出来,从而和欣赏者在情感上达成共鸣。目前,在声乐课堂教学中,怎样更好地建立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是必须要尽快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将根据声乐教学课程的基本模式,分析并研究关于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的原则和评价方法。
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
一、声乐教学课型的基本模式
在实践研究中可以了解到,采用个别课﹑小组课﹑实践课等各种模式的研究教学课程,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一)声乐个别课
该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很好地将学生的个性特点充分的发挥出来,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声乐能力。这种教学模式需要教师在教学时对每一位学生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详细的培养计划,找寻出学生个人最合适的音区,从而引导他们将最完美的声音展现出来。
(二)声乐小组课
声乐小组课主要是按照学生不同的学习程度进行分组教学,在分组过程中将声乐基础与唱法相近的学生编排在一起,这样不但可以保留声乐个别课专业性强的特点,还能够将声乐教学的特点很好的体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既丰富了学习内容,又节省了教学资源。第二,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教和学起到了一定的互补作用。第三,对学生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十分有利,提高课堂的学习效率。第四,能够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歌唱技巧,提高他们的歌唱能力。
(三)声乐理论课
这种教学模式主要以集体的形式出现。具体学习内容包括很多种,比如声乐理论﹑教学心理﹑多媒体教学等等,这些内容完全可以促使学生对歌唱技巧进行自主学习,在提高他们学习效率的同时,为他们进一步的学习和思考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教师在理论课堂中要重点讲授学习声乐所必须具备和掌握的相关能力,给学生播放国内外优秀的声乐表演,拓宽学生的视野,让学生了解一些比较前沿的发声方法。与此同时,教师还可运用多媒体设备,对学生的演唱过程进行录像,让他们了解自己与专业水平之间的差距,将他们的学习热情完全激发出来。
(四)声乐实践课
声乐实践课通常以15-20人为好,教学的目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第二是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在集体发声演练过程中,培养他们集体歌唱的意识及艺术修养与感受能力。除此之外,还要以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要求为根本出发点,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并掌握歌唱训练的基本步骤,并运用各种歌唱及训练形式,培养学生的乐感,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从而更好地解决他们在演唱过程中的紧张心理。
二、建立声乐教学评价标准体系的原则
(一)实践性原则
我们都知道,声乐专业的实践性很强,音乐的能力及水平只有在音乐活动过程中才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因此教师在进行声乐专业教学时一定要注重声乐的实践性,无论是对教师教学的评价还是对学生学习的评价都必须要在实践中进行。除此之外,声乐还是一门语言艺术,教师和学生之间都要对声乐加以评价,在评价中认识到演唱是否准确,然后再与演唱的效果结合在一起,从而提高演唱人员的演唱能力。在演唱过程中还必须要伴随着听众,这样教师和学生之间就能够相互观察演唱过程中的状态和特征。作为一个声乐专业学习人员来说,动觉评价可以让整个演唱得到控制,从而使演唱更加顺利的进行。与此同时,在掌握歌唱最为基本的要领时还要格外注重对歌曲的情感表达,此时演唱人员的肢体动作就显得格外重要了。总而言之,声乐专业的教学评价一定要在实践中进行,因为评价是在技能教学和学习中进行的。
(二)可操作性原则
除了实践性之外,声乐教学的评价还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这种科学性是声乐教学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性评价的内容主要有评价方式﹑评价体系﹑实践操作等,这些评价内容一定要和声乐教学的客观规律相符合,对于所选择的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也必须要和该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相符合。除此之外,声乐专业的教学评价体系不但是教学的一种标准体系,更是该专业的教学体系,因此在建立该体系时一定要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我们知道,对于声乐专业教学来说,其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科学性是该专业教学评价的前提,而可操作性则是该专业教学评价的基础。该专业的教学评价只有在保证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才能够得到具体的操作,从而实现该专业教学的评价目标。
三、声乐专业教学的评价方法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主要是指在声乐专业教学期间,每一节课程完成后都要对学生进行评价。无论是声乐专业的教也好,还是该专业的学也好,它们都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全面掌握声乐专业的技术要领﹑创新声乐教学都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配合是分不开的。学生要不定时的对教师进行反馈自己在学习期间所获得的收获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掌握新的学习方法,从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声乐专业学习阶段。而教师则要对教学期间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从而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二)总结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主要是学生在进行各阶段考试后所进行的总体评价。在整个评价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总结,不能只片面地考虑怎样才能取得好成绩。与此同时,教师还要对学生每一阶段的声乐考试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观察。观察就是在日常课堂教学时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第二,调查。向其他声乐教师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结合其他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制定更好的教学方法。第三,考试。考试是综合评价中最为主要的方法。学生通过考试可以更好地找到自身的问题,教师也可以在考试中了解自己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学生的特长和不足,从而运用新的教学模式加以完善。
[1] 雷晓兰.论声乐课堂对教学语言的要求[J].教育与职业,2011(14).
[2] 马宝艳.浅议表现性评价方法在音乐课程评价中的应用[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0(04).
J616
A
此文是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研究课题成果。课题名称:对音乐系声乐分层教学评价体系建构的探究(课题编号:JGKT201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