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基于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关系
2017-01-30武红艳
武红艳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基于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关系
武红艳*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个层面——国家、社会和个人提出了价值尺度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它在社会层面上,提出构建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健全社会,这与马克思自由观不谋而合,两者都谈到了自由。而且马克思自由观也是在三重维度——社会、历史和个人中展开述说的。基于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关系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自由与其他两个层面的关系,在深度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来源,从而能够更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内在关系,更好地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马克思自由观;三重维度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的问题,要想深入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从哲学角度——价值、价值观、核心价值观,透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从而使理解认识更具逻辑性。
(一)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说某种事物具有价值,就是说该客体事物对主体的个人、社会具有有用性,能够满足人和社会的发展需求。正如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这里必须指出这种关系构建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人最本质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就是自由。
(二)关于什么是价值观的问题,罗国杰和夏伟东在《德治新论》一书中提出:“所谓价值观,就是人们在价值评价等活动中的总看法、根本尺度和标准。”[2]而人们的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人们社会行为的倾向和评价尺度,是人们评价标准坐标的原点。[3]核心价值观是价值观体系的核心,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对其他价值观具有导向作用。可以这么说,核心价值观集合了一个人、一个社会或者一个国家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最核心最体现个人、社会和国家发展需求的价值标准和尺度。
(三)既然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价值观是人们实践活动中价值判断的标准尺度,核心价值观对其他价值观具有导向作用,那么在当代这样一个社会关系多元化即主体与主体之间出现利益的激烈博弈,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的标准尺度必然也是多元的,社会价值观必然会出现一种错位和撕裂,甚至出现对抗。寻求树立一种可以调节各方矛盾,宏观把控整体利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功能则成为必然。
(四)应时代所需,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从三个层面——国家、社会、个人给多元社会做了价值尺度定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国家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要求。在社会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在个人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社会、历史、个人
自由观是马克思主义中最核心的观点和最终目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社会、历史和个人三重维度能更透彻理解马克思自由观。从社会维度看,社会由各种共同体构成,这些共同体——作为各种社会关系固定化、规范化的存在形式,可以为人类获得自由提供空间和场所,且各种共同体之间存在自由的差异性。历史维度则是从纵向上指明人类自由的实现是一个合规律性的客观历史发展过程。个人的自主活动不仅是人的本质表现,还是自由的本质性规定,这些体现个人本质规定的自由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个人维度体现着个体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和历史之间相互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三重维度才能全面把握马克思自由观,避免片面化和肤浅化理解自由,从而更好地指导个人和社会的自由实践活动。
三、基于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关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自由与其他两个层面的关系
基于马克思自由观的三重维度关系来看,在社会层面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提出的自由,结合马克思自由观中社会维度看,这里的自由指的是为个人提供这样一个大的社会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个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的发展追求幸福,这种社会是健全的社会,是人类美好向往的社会,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在国家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不仅作为一个共同体为社会和个人的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空间和场所,而且还提供了可观的物质和制度保障,从马克思自由观的历史维度上看,也使社会和个人自由发展成为一种合规律的过程性活动。从马克思自由观的个人维度上看,作为社会自由的主体活动基础的只能是个人,是单个个人以群体、团体、社会、整个人类的形式构成自由活动,推动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社会自由提供了基础性的自主活动,人通过改造自然、变革社会关系实践活动不断发展潜力,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人与人交往中不断追求自由,探寻人生存的意义,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和历史的自由,实现全人类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四、总结
基于马克思自由观三重维度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社会自由与其他两个层面的关系,在理论上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关系,在实践上可以更加坚定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知、情、意、行相结合,使全社会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中国梦。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06.
[2]罗杰,夏伟东,关键英等.德治新论[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2.36.
[3]刘琼.当代中国青年核心价值观的变革与引导[J].中国青年研究,2004(5):46.
武红艳(1989-),女,汉族,山西吕梁人,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5级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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