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井九馬三與中國現代史學*
2017-01-30李孝遷
李孝遷
民國時期幾乎所有大學的史學系都開設了與史料搜集、史料考證、史料整理等內容相關的課程,如歷史研究法、史學通論、史學方法等;中國史學史、西洋史學史課程除了講授中西史學演變大勢之外,往往輔之於史學方法,以示治史之途徑。其他一些專史課程也非常注意史料的搜集與甄別。史學界普遍認爲歷史專業的學生除了學習基礎知識外,還應進一步認識這門學科的理論和方法。是時,史學研究法課程所依據的教材大多來自域外,最流行的有三種:(1)德國伯倫漢(ErnstBernheim,1850—1942)《史學方法論》(LehrbuchDerHistorischenMethode,1889),爲一大名著,所涉範圍由史學概念至歷史哲學,對方法及原理各方面皆有詳論;(2)法國朗格諾瓦(C.V.Langlois,1863—1929)、瑟諾博司(Ch.Seignobos,1854—1942)合著《史學原論》(IntroductionauxEtudesHistoriques,1897),排斥歷史哲學,將史學方法論“技術化”,强調歷史學的工作便是搜求史料、考訂所搜得的史料、連貫所考訂過的史料,聲價僅次於伯倫漢《史學方法論》;(3)日本坪井九馬三(1858—1936)《史學研究法》(1903年),所說大體本之伯倫漢,實例甚多,爲日本史學方法論之一大名著。這三種外人作品成爲民國時期編撰史學方法著作之軌式。既存研究對前二書認識較充分,但對坪井氏《史學研究法》(下文簡稱“坪著”)在中國的譯介狀況及其對中國現代史學產生何種影響,卻語焉不詳。
一
衆所周知,在中國現代史學形成過程中,吸收了諸多域外資源,尤其在晚清民初,日本扮演了西學東漸中轉站的角色,大量西學著作經日人篩選過濾後輸入中國,在史學方面亦如此。雖然從十九世紀下半期開始,西方傳教士在華所譯書籍中,有不少內容涉及史學,但總體來說,處於零散、個別的狀態,難以對中國史學界產生根本性衝擊。只有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留日學生大量翻譯日文西學書籍,始催生以梁啓超爲中心的新史學思潮。進入“五四”以後,中日關係處於緊張狀態,但在學術交流方面一直沒有中斷。既往研究一般都肯定清末民初日本在中國接受西學中的作用,而對1920—30年代日本對中國學術的影響,估量似略有不足。以爲此時中國出現衆多歐美留學生,國內學界已有能力直接譯介歐美學術資源,無須再借助日本。這一判斷大體可成立,日本的作用確實由最初的主要變爲次要,但並不意味着無所影響,尤其在歷史學領域,日本學者是中國史家的强有力的對手,如東京學派和京都學派的漢學成果,許多譯成中文,被中國學者廣爲參考引徵。而作爲日本近代史學之父坪井九馬三,同樣曾對中國現代史學產生積極影響,卻很少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要認識坪井史學思想必須先簡要交代伯倫漢《史學方法論》一書的情況。十九世紀後半期,西方學界彌漫着“科學主義”思潮,所有學術都必須符合科學的要求纔能爲人所接受,故而史學的專業化開始提上了日程。自從文藝復興以來形成的語言考據學方法,經過尼布爾(BartholdGeorgNiebuhr,1776—1831)、蘭克(LeopoldvonRanke,1795—1886)等人的發展,形成了完備的治史程式。在史學專業化的驅動之下,急需將這些方法加以充分解釋,整理成有系統的方法論教材,以便訓練專業史學工作者有所憑藉。1889年伯倫漢出版《史學方法論》,此後不斷增訂再版,在西方各種史法教材中影響最大,誠如齊思和所言,此書爲歷史方法開山之作,亦爲此學最高之權威。在此之前關於歷史方法之作皆屬片段未具系統,後乎此書者無不受其影響,且亦難出其範圍,誠史學中最重要之著作也。①《齊思和史學概論講義》,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頁126—127。
伯倫漢師承蘭克高徒威茨(GeorgWaitz,1813—1886),②〔美〕湯普森著,孫秉瑩、謝德風譯《歷史著作史》下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頁259。而後者是不折不扣的史料主義者,曾謂“史料考訂,版本校刊,辨別真僞,審查創作與轉述是歷史研究不可不具的基礎”。③張貴永《最近幾十年來的德國史學》,《國立中央大學文史哲季刊》1945年第2卷第2期,頁77。〔美〕湯普森《歷史著作史》下卷,頁274。蘭克學派的史料批判方法,完全被伯倫漢所繼承,“探討解釋、結合、綜觀及敍述等方面之反求作用,蘭克氏亦曾致力於其形成,其工作殊不易以數語了之,著者惟有承認本書中有關此之諸篇,其中大部分之知識及規例,均係得之蘭克氏之實例及啓發者”。④〔德〕伯倫漢著,陳韜譯《史學方法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頁182。因之,伯倫漢《史學方法論》往往被視爲蘭克史學方法的經典教科書。然而,在史學觀念層面,伯倫漢沒有亦步亦趨信仰蘭克,尤其對蘭克政治史研究取向頗不以爲然,他說:
國家生活與文化生活間之內在的關係,吾人決不能忽視之,且須將二者視爲人類演化上之不可分的二方面。故吾人既不可將政治史視爲文化史之附庸,則亦不可將文化史視爲政治史之副產物其理正相同也。吾人之用“社會的”一詞,亦在避免此種偏執處,蓋政治與文化,固同爲人類社會化之產物也。謝佛爾(A.E.Fr.Schffle)稱歷史爲“社會科學”,實覺適當。⑤〔德〕伯倫漢《史學方法論》,頁13—14。
此外,他不排斥歷史哲學,“倘係專從事於歷史者,則自須有明晰之觀念而後可,而此則即須求之於歷史哲學,蓋未經整理之零星事實,歷史哲學可將其整理之,對於事實之列,可就其與全部演化之關係,予以清晰的價值判斷,不爲主觀的判斷所誤。又如關於歷史進程上一般因子間交互影響之知識,相對的價值尺度之確定,俾得判斷各階段與全部演化之關係,此皆爲不可或少之補助工具,惟歷史哲學乃能使吾人得之。”①〔德〕伯倫漢《史學方法論》,頁491。所以,伯倫漢史學兼顧方法與理論,被姚從吾視爲“現代歷史學界兼講方法與理論的開山大師”。②姚從吾《歐洲近百年來的歷史學》,《中央日報》副刊《文史》第5期,1936年12月6日。不過,《史學方法論》各種版本中,花費相當多筆墨討論各家各派的歷史哲學觀點,不僅讓德國專業史家質疑他爲實證主義者,③蘇世傑《歷史敍述中的蘭克印象》,《當代》2001年第163期,頁52。而且引起法國同行的不滿,批評他過於熱衷“玄理問題”(metaphysical problems),反而對“原則和實際”語焉不詳。④李思純譯《史學原論·著者原序》,上海,商務印書館,1926年,頁 8。Ch.V.LangloisandCh.Seignobos,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NewYork,1904,pp.10-11.
坪井史學思想直接淵源於伯倫漢。1881年他畢業於東京大學,1883年在東京大學文學部講授史學。1887年6月赴德國柏林大學留學,專修史學。1889年留學奧地利布拉格大學及維也納大學,後獲延期一年,轉學瑞士蘇黎世大學。前後留學凡四年有餘,1891年獲博士學位回國,被任命爲東京帝大文科大學教授,講授史學研究法、西洋史、蒙古史等課程。1892年起爲東京專門學校(早稻田大學前身)講授史學方法。坪井信奉蘭克名言“據實直書”(wieeseigentlichgewesenist),主張擺脫教訓、實用的史學立場,將史學脫離政治、倫理而成爲獨立科學。這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年日本學院派史學的共識。坪井在《史學雜誌》(第5編第1號)發表《關於史學》一文,他說:“余輩所見純正史學,始於德國的LeopoldvonRanke。”日本史學會會長重野安繹說:“歷史乃寫出時世實況者,就其實況,加以考察,以明事理,始爲歷史之要旨。然有歷史主名教之說,使執筆者動受拘牽,至枉事實。由重世教之點言之,雖可謂殊勝,而因此至歪曲實事實理,則背於寫世上實況之歷史本義。惟傳其實際,則自足爲世勸懲,有資名教。”①〔日〕今井登志喜著,梁盛志譯《西洋史學對於日本史學的影響》,《中國公論》1941年第4卷第6期,頁42。這正是日本近代史學獨立的宣言。
坪井赴歐留學的同年,德國史家利斯(LudwigRiess,1861—1928)應東京帝國大學之聘,擔任史學科教授,一直到1902年始回國。他是蘭克的再傳弟子,1880年考入蘭克所任教的柏林大學歷史系,大學期間做過蘭克的助手,謄抄手稿,他一生雖然只見過蘭克兩次,但治史深受其影響。利斯在日本帝國大學和早稻田大學講授西洋史學,宣揚蘭克“據實直書”的客觀史學,協助日人組建歷史學會,創辦專業刊物《史學雜誌》,爲日本近代史學專業化作出積極貢獻。他曾在日本講授“史學方法論”,用英文編寫講義MethodologyofHistory(未正式出版),分初級方法和高級方法,前者講如何搜集史料,如何處理史料,後者講如何解釋歷史現象,所列參考書目:W.Wachsmuth,EntwurfeinerTheoriederGeschichte,Halle,1820;J.G.Droysen,GrundrissderHistorik,Leipzig,1882;E.Bernheim,LehrbuchderhistorischenMethode,Leipzig,1889。②LudwigRiess,MethodologyofHistory,pp.18-19.他在講義目錄中專列“PhilosophyofHistory”一章,但實際上這部分內容並沒有寫出,至少說明在他看來,歷史哲學並非十分緊要的東西。由此可見,利斯雖然受伯倫漢的影響,但他顯然只對史料學有興趣,不像伯倫漢那樣熱衷於討論歷史哲學問題。
利斯和坪井講史學方法,都以剛出版不久的伯倫漢的LehrbuchderhistorischenMethode爲參考,引入日本大學歷史系專業課程,且大爲盛行,於是“科學史學”的史學理論開始進入日本。坪井的名著《史學研究法》自序說:
史學之研究法,其由來已久,而成書者甚少。在英國有弗里曼氏,倡言講史者須先自研究法始,其論既已膾炙人口。繼之,德國有伯倫漢氏出,人稱窮盡研究法。法國塞諾波氏等祖述之,每每在我國人間流傳。予雖不敏,講述史學研究法,已有年所,自信應用科學研究法於史學上聊有所得。因此,爲早稻田大學著是書,庶幾乎與諸研究者共登研究法之殿堂。①〔日〕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序》(明治36年10月),東京,早稻田大學出版部,1903年。譯文引自俞旦初《二十世紀初中國的新史學思潮初考》,《史學史研究》1982年第3期,頁56。
早稻田大學出版部1903年版《史學研究法》目次如下:卷之一總說,分序論、歷史之種類、史學之定義、史學之區分;卷之二史料編,分史學之材料、史學之補助學科(第一言語學,第二古文書學,第三地理學,第四年代學,第五考古學,第六系譜學,第七古泉學);卷之三考證編,分總論、外部之批評(第一贋造,第二攙入)、內部之批判(第一可然程度,第二史料之系統,第三史料之等級,第四史料之分析)、史料之整理;卷之四史論編,分總論、解釋、綜合、復活、史學之根本條件(第一物理條件,第二心理條件,第三文化條件)、理論史學。此書共五百四十頁,所闡發的史學理論和方法,本之伯倫漢《史學方法論》,用豐富的東西方實例加以說明,主要講史料的搜集和考證,幅近四百頁,側重技術層面,忌避歷史哲學,只是輕描淡寫而過,這與伯倫漢有顯著不同。
坪著最重史學的補助學科(auxiliarysciences),①當時文獻中“輔助科學”、“補助學科”名稱混用,其意相通。承襲伯倫漢主張。伯倫漢《史學方法論》所列輔助科學爲語言學、古文字學、古文書學、印鑑學、鑄幣學及度量衡學、系譜學、年代學、地理學,論述簡略,實例甚少。而坪井進一步提升輔助科學的地位,尤其專列考古學,用東西方大量的實例充實內容,討論多達一百六十頁,占全書近三分之一的篇幅,這是他講史法的一大特色。考古學在蘭克史學中並沒有地位,蘭克治史擅長於對文字文獻(documents)的搜集、辨析、解讀,而對實物考古則相當陌生。他晚年撰寫世界史,有關希臘、羅馬史部分,由於對古代銘文和其他考古資料的無知而受到嚴厲批評。②〔英〕古奇著,耿淡如譯《十九世紀歷史學與歷史學家》,北京,商務印書館,1989年,頁 210。於此,伯倫漢受蘭克的影響,同樣不夠重視考古學,在書中沒有專論考古學,說明他沒有及時反映十九世紀後半期西方考古學蓬勃發展的成果。坪井雖承襲伯倫漢史學,然有所選擇,他在歐洲留學期間顯然感受到考古學的力量,所以他與伯倫漢不同,充分展示考古學在歷史研究中的作用,曾擔任日本考古學會會長。
在歐美史學方法著作在中國流行之前,坪著是吾國了解西方史學方法最通行的教材。清末中國學生赴日本留學漸多,有人譯刊坪著部分章節:光緒二十九年(1903)《漢聲》(原《湖北學生界》)第6、7、8期譯刊《史學研究法》第四卷“史論編”中的一章《史學之根本條件》,光緒三十三年張玉濤在《學報》第1年第6、7號譯刊《史學研究法》的《序論》和《歷史之種類》兩章。光緒二十八年汪榮寶編譯《史學概論》,凡五節:序論、史學之定義、研究法、歷史之分類、關於史學之學科。“編者識”說:“本論以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爲粉本,復參以浮田和民、久米邦武諸氏之著述及其他雜誌論文輯譯而成。所采皆最近史學界之學說,與本邦從來史學之習慣,大異其趣。聊紹介於吾同嗜者,以爲他日新史學界之先河焉。”①汪榮寶《史學概論》,《譯書彙編》第2年第9期,1902年12月10日,頁105。按,汪榮寶(1878—1933),江蘇元和(今吴縣)人,字袞甫,號太玄。清末拔貢。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1903年歸國任京師譯學館教員、京師大學堂教習。1911年調任民政部左參議。旋改憲法協纂大臣、資政院議員。民國成立,先後當選爲參議院議員和衆議院議員。1914年後出任駐比利時、瑞士、日本等國公使。著有《思玄堂詩集》、《金薤琳琅齋文存》、《法言疏證》等。汪氏早年留學早稻田大學,攻讀歷史、政法,而坪井九馬三、浮田和民、久米邦武皆在該校任教,可能聽過他們的課,受到啓發,根據他們的講義,編譯成《史學概論》。第三節“研究法”參浮田《史學通論》第8章,“古文書學”那段文字則翻譯自久米邦武《古文書學講義》第1章第1節“古文書學的大意”,其餘部分在結構和內容兩方面多取材於坪著。1904年,清學務處編書局得到坪著講義下册,以考證編始,交江元虎翻譯,最終是否譯成,不得而知。②江元虎《史學研究法譯稿序》(光緒三十年十二月),《江元虎文存初編》,江元虎博士叢書編印委員會,1944年,頁38。
二十世紀初年新史學思潮熱心討論的問題是“什麽是歷史”,而不是“五四”之後中國史學界普遍關心“如何研究歷史”,③王汎森《中國近代思想與學術的系譜》,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頁 197。所以像坪著重在講如何研究歷史的書,在時人看來,並非是一本急需的東西。個別聽過坪井“史學研究法”課程的留學生,對坪著雖有所少量譯介,但受時風的驅使,僅選擇部分能順應時代潮流的內容,而對坪井不厭其煩講述如何搜集史料、如何考證史料,如何利用史學的補助學科,根本沒有興趣加以譯介。坪井一本很次要的教材《中學西洋歷史教科書》,卻由吴淵民譯成中文,廣智書局光緒三十四年(1908)出版。汪榮寶自許“爲他日新史學界之先河”,着眼點並不在當下而在未來。與坪著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浮田和民《史學通論》。這本小册子幾乎在同一時間先後出現五個中譯本,①鄔國義《梁啓超新史學思想探源——代序言》,鄔國義編校《史學通論四種合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頁4—5。又經梁啓超之轉述,一時成爲中國讀書界的熱門讀物。可是就著者的學術地位和著作的學術價值來說,浮田及其《史學通論》根本不能跟坪井相提並論。以梁啓超爲例,事實上,他不僅讀過浮田《史學通論》,而且也讀過坪著,光绪三十一年發表《世界史上廣東之位置》一文,注明參考各中外學者作品,包括坪著,但當時他顯然無意積極推銷坪井史學,而是津津樂道浮田之餘唾。
講史學方法的著作,雖然沒有受到時人的歡迎,但是作爲一套專門的知識,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跟晚清學制改革有一定的關係。光緒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頒佈《奏定學堂章程》,規定文科大學堂的中國史學門和萬國史學門主課中均設“史學研究法”,講授歷代統系疆域、政化創始因革之大端、物產盛衰之原因、官制之得失等等。②璩鑫圭、唐良炎編《中國近代教育資料彙編·學制演變》,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頁 350。宣統二年(1910)周嵩年編纂的《大學分科中國歷史研究法》,完全根據《奏定學堂章程》對“史學研究法”規定的細目,全書8章48目:建置綱領、政治因革、習俗變遷、振興實業、官制兵力、學術關係、生殖源流、法典異同。這與現代意義上的“史學研究法”,風馬牛不相及。《奏定學堂章程》根據日本學制制定,史學門主課設置雖具現代意識,但制度的制定者恐怕對現代學科本身的認識相當隔膜,“史學研究法”課程有其名而無其實。嗣後,國內史學界對“史學研究法”的認識漸漸與國際接軌,似不能排除坪著的前期引導作用。
二
作爲衡量現代史學專業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史學方法,在“五四”前後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許多學人認爲“史學方法就是我們用以衡量他人研究成績的標準和尺度,只要他的方法謬誤,他的結論,就可不言而喻了”。①蒙思明《史學方法的任務》,《華文月刊》第2卷第1期,1943年1月,頁17。誠如陸懋德所言:“今人欲修史學,自當以史學方法始。”“史學家必須經過一種專門技術之訓練。”②陸懋德《西方史學變遷述略》,《師大史學叢刊》1931年第1卷第1期,頁9—10。史學方法的訓練似乎成爲史家資格認證的一條重要指標。此時,中國史家重拾舊憶,發現坪著之價值,可以成爲建構史學方法論體系的重要參照之一。
目前所知,最早在大學以坪著爲教材授課者是黃人望。③黃人望(1880—1948),浙江金華人,原名國華,字伯珣,又字百新。早年是清代廩生,1905年考取官費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專習歷史地理師範科。1908年畢業回國,歷任浙江金華府中學堂、寧波府中學堂歷史地理教員,浙江省立第四、第十各中學校長。1914年9月,應聘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擔任中國史教授。1918年擔任北京大學法預科講師,講授“中國法制史”。1921年任浙江省立第一中學校校長。1925年在武昌高等師範學校擔任歷史教授。1927年後棄學從政,歷任浙江德清縣、蘭溪縣縣長,浙江省政府委員,抗戰時任湖州行政督察專員,抗戰勝利後爲接收杭州委員之一,未幾逝世。他曾編有《史學研究法講義》,共五十二面,分序言、史料編、考證編、史論編,以講述史學補助學科爲主,內容雖簡略,但研究法各環節皆有論及。經比對研究,黃編講義完全根據坪著,是一個節譯本。1913年教育部頒發《高等師範學校歷史地理部課程標準》,要求高等師範學校在第三學年開設“史學研究法”課程。①《高等師範學校課程標準》,《政府公報》第330號,1913年4月7日,頁8。1914年黃氏任教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據坪著編譯成講義,講授“史學研究法”。
與北京高等師範學校齊名的是南京高等師範學校,1919年該校國文部改組爲國文史地部。據教育部要求開設“史學研究法”、“東亞各國史”,柳詒徵講授,並編有講義。柳編《史學研究法》,係鉛印,無版權頁,共二十六面,中縫印有“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柳”字,編寫時間或在1919年前後。講義約二萬字,凡七章:歷史之種類、史學之定義、史學之材料、史學之補助學科、史料之整理、史事之考證及批評、歷史哲學(理論史學)。柳氏采用一貫的寫作方式“綱目體”,綱是論斷,目是材料。除大量引用坪井九馬三、浮田和民的觀點之外,選擇了許多中國方面的實例加以說明。柳氏“能博讀日本學者之書”,②《吴宓自編年譜》,北京,三聯書店,1995年,頁228。《史學研究法》引用日文書有坪著、高桑駒吉《西洋史參考書略解》、大西林五郎《支那陶磁全書》。③柳詒徵一生只去過兩次日本,1903年(癸卯春)隨繆荃孫、徐乃昌等人赴日考察教育兩個多月,1919年5月率南高師學生赴日本參觀,兩次時間都不算長。他最有可能是在江楚編譯局或兩江師範學堂工作期間學會日語,因爲兩江師範學堂,日籍教習以及日語翻譯人員甚多。柳氏《史學研究法》章節架構淵源於坪著,但他只吸收技術層面的內容,如史料種類、史學之補助學科等,並不接受坪井的治史宗旨。坪井主張史學從以往教訓倫理或實用式史學中獨立出來,柳氏對此無共鳴,反而强調歷史應該“準古鏡今,以爲人世之法”,對“五四”時期新史家主張爲學問而學問,“不肯將史學求得實用,避免政治關係”,④柳詒徵《講國學宜先講史學》,《柳詒徵史學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頁502。很不以爲然,認爲“史之專重鑑戒,遂垂爲數千年定法”,①柳詒徵《國史要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頁236。“治學必求實用,及爲人羣服務,纔是最高道德”。②《校聞:本學期第四次總理紀念周紀略》,《省立河南大學週刊》第4期,1932年10月8日,頁1。因此,他及其門人的史學作品大多具有濃厚的道德說教意味。
1919年胡適出版《中國哲學史大綱》,第一篇導言末尾所附參考書舉要:“論史料審定及整理之法”,看 C.V.Langloisand Seignobos's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③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導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頁23。經胡適的提示,《史學原論》(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成爲論史法必參之書。不少中國學人留學法國,如李思純、李璜、黎東方、周謙沖、陳祖源等,師從瑟諾博司,多半緣於《史學原論》在國內聲譽之隆。坪著因法人著作在中國的崛起而失去部分讀者,但坪著有不少中國方面的實例,讀起來比西人著作更加親切,留日(或通日語)學者如李泰棻、梁啓超、吴貫因、李季谷、鄭師許、楊鴻烈等,頗受影響。
李泰棻的《史學研究法大綱》初版於1920年5月,時人對此書評價甚高,認爲與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相媲美。楊鴻烈說:
直到這幾年來,有李泰棻先生編的《史學研究法》和梁任公先生編著的一部在中國史學界照耀萬世的《中國歷史研究法》出世,然後中國人腦裏,纔有比較明瞭的一個史學的輪廓。④楊鴻烈《史地新論·自序》,北京,晨報社出版部,1924年,頁4—5。
柳詒徵也承認“通貫新舊能以科學方法剖國故者,當推梁氏《歷史研究法》,李泰棻之《中國史綱·緒論》次之”。⑤柳詒徵《史學概論》,《柳詒徵史學論文集》,頁116。
《史學研究法大綱》分三部分:第一,原史,論述了文字起源、史之定義、史之起源、史之進化、史學之目的、史之界說、史與科學。史之進化五個階段:口碑時代、史詩時代、說部時代、史鑑時代、史學時代。而史之目的,則在明變、探原、求例、知來;第二,讀史,討論了史識、史料、史料選擇、史料選擇之法、史料整理之法;第三,作史,闡發了家法、編體、史病、重事實、務貫通、明因果、作表解。稍後《西洋大歷史·緒論》(再版)和《中國史綱·緒論》對這部分內容作了更爲詳盡的論述。《史學研究法大綱》的出版多少緣於時會,融合了當時所見的各種舊學和新知,如IntroductiontotheStudy ofHistory、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坪著等。李對坪著評價不高,“顧仍西洋故言,無所表見”,①李泰棻《史學研究法大綱·初版自序》,北京,武學書館,1920年。但他的《西洋大歷史》(1917年)和《史學研究法大綱》(1920年)、《中國史綱》(1922年)都把坪著列爲參考書,取鑑之處頗多。如對於“史之進化”,則是坪井氏“物語、鑑、史學”三階段論的“變種”;又如分敍十二類史學之輔助科學,其中論考古學、古泉學、年代學、天文學、譜系學,皆取材於坪著。李泰棻正是黃人望在北高師的學生,或受乃師的提示纔留意坪著。需要說明的是,李氏所參考的坪著不是日文本,而是“《東京帝國大學史學研究法講義》(漢譯)”。他特別强調是漢譯本,不過迄今筆者尚未發現該譯本。
吴貫因於清末光宣間遠遊日本,留學東京七年,畢業於早稻田大學。1930年,他出版《史之梯》,對坪著多所參考,尤其論述史學補助學科,如年代學、天文學、考古學,所舉實例多來自坪井。這本書出版不久,齊思和撰寫書評,肯定甚少,但因間接譯介坪著相關內容,以致鄭師許見到欣喜不已。鄭氏畢業於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是柳詒徵的學生,通日語,翻譯不少日本學者的論文,但他接觸坪著相當晚。柳詒徵早年講史法,對坪著多所援引,但鄭氏似沒有從乃師處了解到坪著。一直到1936年,他出版《銅鼓考略》,據說書付印後,得楊寬面告,關於銅鼓文獻,尚有福開森(J.C.Ferguson)《周銅鼓考》及鳥居龍藏《苗族調查報告》。①鄭師許《銅鼓考略·校後附記》,上海,中華書局,1936年,頁49。鄭氏通過查閱《苗族調查報告》,纔得知坪井九馬三曾將荷蘭漢學家D.Groot一篇研究銅鼓的論文譯成日文,題爲《東印度諸島及東南大陸之古銅器考》,載於1902年東京《史學雜誌》,又在坪著頁228—250講考古學時,作爲實例加以說明。但當時他並不知道具體內容,所以事後他偶翻吴貫因《史之梯》,第二章第六節論史學與考古學,“中多日本考古學家對於銅鼓發生之意見,因亟錄之”,②鄭師許《銅鼓考略追記》,《學術世界》1937年第2卷第4期,頁49。“頃又讀梁任公師《國史研究六篇》於其第十頁得材料三四,因再錄之,以供學者並讀焉”。③鄭師許《銅鼓考略追記續補》,《學術世界》1937年第2卷第5期,頁74。鄭氏所錄見《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載於《新民叢報》第3年(1905)第17號,頁14—15。鄭氏如獲稀見材料,喜悅之情溢於言表,說明當時他還不知吴、梁所論原出坪著。或因這段曲折的關係,鄭氏大概通過其他管道認真讀過坪著,大爲欣賞,在《我國歷史之自學與教學的目的及其研究法》一文,關於史學研究法及理論著作列舉七種,第三種即坪著,足見他對此書的看重。④鄭師許《我國歷史之自學與教學的目的及其研究法》,《讀書通訊》1943年第63期,頁10。他曾計畫編寫《中國歷史研究法綱要》,分序論、通議篇、史料篇、考證篇、理論史學。不論框架還是内容,明顯以坪著爲藍本。⑤鄭師許《中國歷史研究法大綱》(手稿),藏廣州中山圖書館。
李季谷、朱謙之、楊鴻烈三位皆曾留學日本,研究歷史,都對史學方法論很有興趣,自然對日本近代史學發展影響極大的坪著不會陌生。李氏在日本留學七年,研究日本近代史、西洋近代史研究、歷史研究法。①李季谷(1895—1968),原名宗武,浙江紹興人。1924年日本東京高等師範學校歷史系畢業,1929年留學英國布里斯托(bristol)大學。曾任浙江省立高級中學校長、北京大學、師範大學史學系講師,國立北平大學女子文理學院、西北聯大、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復旦大學等校教授兼史學系主任,魯蘇皖豫邊區學院教務長、臺灣師範學院院長。1949年後擔任華東師範大學世界近代史教授。曾任中央通訊社漢口分社總編輯,北平華北日報時評撰述,軍事委員會政治訓練部編纂科長、浙江省教育廳長等職,曾加入中華學藝社、日本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主要著作有《日本史ABC》、《日本通史》、《西洋史綱》、《高中外國史》、《初中外國史》、《近世中日外交史略》、《西洋近世史》等。1933年度他在北平大學法學院講“歷史研究法”,所編講義四章:導論、歷史的概念及認識、歷史的原動力及其發達的三階段、史料。這本講義可追溯到1930年2月他留英期間所寫《歷史學與歷史學上之問題》一文,發表在《留英學報》(第5期),後來成爲講義“導論”一章。李氏用大半篇幅講授史學的補助學科,如言語學、古文書學、地理學、年代學、考古學、系譜學、古泉學,絕大部分編譯自坪著。此外,第二章“歷史的概念及認識”,較爲詳細評論坪井對“歷史”概念的看法;第三章講歷史發達“三階段”,即傳說式的歷史、教訓的或實用的歷史、發展的或發生的歷史,取自坪著,而非直接來自伯倫漢。凡此種種,皆可說明坪著對李季谷影響之深刻。②黃人望、柳詒徵、李季谷所編講義,現經筆者整理已出版,詳參拙編《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與李季谷有所不同,朱謙之、楊鴻烈反覆援引坪井觀點,並非膜拜,而是作爲建構各自史學理論體系的素材。朱氏在《歷史哲學的概念》、《歷史科學論》、《社會科學與歷史方法》等文,都論及坪井。楊鴻烈留學東京帝大文學部大學院,對史學理論與方法用力頗深,先後出版《史地新論》(晨報社,1924年)、《史學通論》(商務印書館,1939年)、《歷史研究法》(商務印書館,1939年)。他說:“日本史學受德國的影響極深,故其著作亦甚富於德人風味。”在短時間內急起直追,充分輸入歐洲史學,尤其德國的理論和方法。除譯著之外,楊氏列舉日人自著的書,包括坪著。①楊鴻烈《史學通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頁25—26。他在寫作過程中,經常援引坪井觀點加以討論。此外,他對坪井史學淵源也有清楚的認識,“坪井九馬三博士的《史學研究法》即直接承受柏恒氏的衣鉢”。②楊鴻烈《歷史研究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頁52。按,柏恒即伯倫漢。
三
民國史壇出版過不少史學研究法著作,然能垂之久遠的,莫數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商務印書館,1922年)。據臺灣學者杜維運研究,《中國歷史研究法》不少理論本之於《史學原論》(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他對兩者作了細緻的文本比對。③參見杜維運《梁著〈中國歷史研究法〉探原》,《與西方史家論中國史學》附錄三,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1年,頁337—347。《中國歷史研究法》的理論來源是多元的,梁氏早年在日本期間就閱讀過坪著,不過彼時他對此書的方法論興趣不大。1920年代,他“裒理舊業”,在思想轉變過程中,或重新發現坪著的價值。《中國歷史研究法》除了取材法人著作,也能發現受坪著影響的蛛絲馬迹。
梁啓超對歷史的理解前後有所不同。二十世紀初他給歷史所下的定義:“歷史者,敍述人羣進化之現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④梁啓超《新史學》,《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九,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頁10。“人羣”、“進化”、“公例”是關鍵詞,深受浮田和民的影響。後來講歷史研究法,他說:
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爲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鑑者也。①梁啓超《中國文化史綱》,《改造》1921年第4卷第3號,頁1。按,盧紹稷《史學概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0年,頁2—3)所引坪井九馬三的歷史定義云:“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爲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鑑者也。”並注“梁任公《中國歷史研究法》,P.1”;簡貫三《理論社會學》(上海,中華書局,1935年,頁44)引坪井的歷史定義爲:“歷史係記述人類社會繼續活動的狀況,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作爲現代一般人活動的資鑑。”盧、貫二氏所引坪井有關歷史定義,與梁啓超完全一致,尤其盧氏,原本爲梁氏定義,被他冠之坪井,個中緣由何在,大惑不解,故於此備註。
對歷史的認識,除了保留“人羣”(社會),已無“進化”,更不奢談“公例”,只求因果關係。此中變化固然是他個人思考的結果,但也有域外思想資源催生的作用。坪著專門列有“史學之定義”,開宗明義說:
史學者,研究社會之分子及人之活動之發展的科學。②〔日〕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36。
接着重點分別說明“社會之分子”、“人的活動”、“發展”三個關鍵詞。這種寫作套路完全被梁氏所模仿,他也首先提出定義,然後分別解釋“活動之體相”、“人類社會之賡續活動”、“活動之總成績及其因果關係”、“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鑑”。
梁啓超解釋“活動之體相”,1922年《中國歷史研究法》正式出版時增加了一段文字:
此所謂相者,復可細分爲二:一曰活動之產品,二曰活動之情態。產品者,活動之過去相,因活動而得此結果者也;情態者,活動之現在相,結果之所從出也。產品者,譬猶海中生物,經無數個體一期間協合之嬗化而產出一珊瑚島,此珊瑚島實經種種活動情態而始成;而今則既殭矣,情態不復可得見,凡史迹皆人類過去活動之殭迹也,史家能事,乃在將殭迹變爲活化——因其結果以推得其情態,使過去時代之現在相,再現於今日也。①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年,頁2。
此處,梁氏所用“珊瑚島”之喻,不是他的發明,靈感顯然來自坪著《史學研究法》:
從最初起源來分析,社會也好國家也罷,都是在漫長的歲月裏持續發展着的。隨着所謂時勢變遷,當然會發生內部的變動,但是外部大體上會以基本相同的形態持續下去,例如像珊瑚礁那樣的東西。在水面略微往下一點,儘管聚集着大量的珊瑚蟲,然而並沒有發生共同生活的現象,因此也沒有產生社會組織。再深入到底下的話,就沒有珊瑚蟲了,所到之處只有巖石。然而很明顯,這些巖石就是珊瑚蟲所建造。那是因爲即使往海底深處走到巖石出現的地方,都已經變成了巖石。現在珊瑚蟲所居住的地方是活珊瑚蟲的身體,珊瑚蟲不居住的地方業已變成了化石,越往下化石益發古老。人類與此相同,現代社會是在太古時代打下基礎的,古代社會如今業已消亡成了化石。將來的社會,也同樣會變成化石。②承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郭海良教授翻譯此段引文,謹此致謝。日文爲:“それで、まづ時の方面からしてお話を致しませうからば社会なり國家なり長い年間の間継続致しまするもので所謂時勢の変遷につれて内部の変動は無論起って来ますが大體におきましては、ほぼ同じ姿でつづいてゆきますものでありますから、譬えば珊瑚礁のやうなものであります。水面より少し下には、珊瑚虫が沢山集って住んで居ますが、しかし共同生活といふ現象は発見致しませぬ、隨って社会は組織致しませぬが、底へはいれば、もはや珊瑚虫は生きて居ないで、つくったところの岩石だけがあります、しかしそれは虫がつくったとは明かで、それは海底深くその岩石が出て居ますところまでゆきましても、皆岩石になって居ります、現に虫の生存して居ますところは、活きて居る虫のからだでありますが、虫の居ませぬ所は已に化石でありまして、下へゆくほど化石が益古くなるとい ふばかりであります。人間もこれに似て、極めて古い時代に基礎を置いて現社会は成立って居りますが、その古い社会は今亡びて化石となって居ります。その次の時代の社会も同断、化石となって居ります。”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 48—49。兩者文字表述差異甚大,梁氏只取其意,文字更加凝煉、簡潔,但似不能否認兩者存在學緣關係。①轉引自黃人望編譯本,見拙編《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頁9;日文見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38。
梁氏、坪井所作歷史定義,就字面來說,確有很大的不同,但若再綜合比較分析坪著的“序論”,梁氏所論本之坪井,當無疑義。坪井說:“社會無人動作,不幾滅絕乎?”①梁氏則說:“活動休止,則人道或幾乎息矣。”坪井說:“治史學之着眼點當從全般社會觀之……蓋歷史者,爲全體大多數之記載,非爲個人者也。”②〔日〕坪井博士師說,張玉濤譯述《史學研究法》,《學報》1907年第6號,頁6;日文見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7。梁氏則言:“史也者,人類全體或其大多數之共業所構成,故其性質非單獨的,而社會的也。”坪井說:“在史學上,惟研究其人之動作,有影響及於社會國家與否。”③轉引自黃人望編譯本,見拙編《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頁10;日文見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41。梁曰:“其活動力之運用貫注,能影響及於全社會——最少亦及於社會之一部,然後足以當史之成分。”坪井說:“歷史者,即前人於社會國家所行保持發達功過之迹,以待吾人之鑑誡取捨,以爲未來目的之張本也。”④〔日〕坪井博士師說,張玉濤譯述《史學研究法》,《學報》1907年第6號,頁9;日文見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11—12。梁氏歷史定義也强調“資鑑”功用。⑤此段梁啓超引文皆見梁啓超《中國文化史綱》,《改造》1921年第4卷第3號,頁1—4。兩者語言文字上的相似,如果說是一種巧合,似乎難以令人信服。
梁氏將史料分爲在文字記錄以外者和文字記錄以內者。在文字記錄以外者,又分現存之實迹、傳述之口碑、遺下之古物三類,在文字記錄以內者,區分爲舊史、關係史迹之文件、史部以外之羣籍、類書及古逸書輯本、古逸書及古文件之再現、金石及其他鏤文諸類。這種史料分類法與伯倫漢密切相關,①杜維運《梁著〈中國歷史研究法〉探原》,《與西方史家論中國史學》,頁346。梁氏從坪著史料編“史學之材料”一節間接獲取。
梁啓超《新史學》說:“雖以司馬溫公之賢,其作《通鑑》,亦不過以備君王之瀏覽。其論語無一非忠告君主者。蓋從來作史者,皆爲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無有一書爲國民而作者也。”②梁啓超《新史學》,《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九,頁3。《中國歷史研究法》又重申:“其著書本意,專以供帝王之讀,故凡帝王應有之史的智識無不備,非彼所需,則從擯闕。此誠絕好之‘皇帝教科書’,而亦士大夫之懷才竭忠以事其上者所宜必讀也。”③梁啓超《中國文化史綱》,《改造》1921年第4卷第3號,頁2;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七三,頁3。經梁氏的如椽之筆,《資治通鑑》乃帝王教科書的說法,在中國史學界風行甚久。④“……而於前此史籍,大都視爲‘皇帝教科書’、‘貴族家譜’焉……”李承廉《史學方法論》,《江漢學報》1933年創刊號,頁1;“過去的歷史幾乎完全是政治史,因此有許多不滿意過去的歷史的人們說歷史是帝王家譜或是皇帝的起居注和教科書,例如司馬光的《資治通鑑》就是供帝王的參考的歷史著作。”周容《史學通論》,開明書店,1933年,頁18;“惟溫公作書,乃自比於唐張九齡上明皇的《千秋金鑑錄》,後人譏其爲帝王教科書章法,並非爲史而作史。”劉明水《國學綱要》,上海,商務印書館,1945年,頁89;“觀王公大人之言可以推之黎庶,觀小己之得失可以知政教之遷流。其言何等顯豁呈露!使治史者明於此義,自不至病吾國史籍只述朝政不及民衆社會,目爲帝王家譜,更不至以帝王制度已更,謂《資治通鑑》爲帝王教科書,而今之學者不必研究矣。”柳詒徵《國史要義》,頁153。然而,此說並非梁氏的發明,坪著說:“支那後世之史鑑,其最宏博而精詳者,以宋司馬光之《資治通鑑》爲第一。是書編纂之意,將以備人主治世之參考書,亦即爲帝王應奉之教科書善本也。所謂鑑者,大抵與教科書同性質,既爲人主治世之備,則凡經國之要略,爲當代所不可不知者,擇而錄之,其他不必要者,悉删之以從略。”①〔日〕坪井博士師說,張玉濤譯述《史學研究法》,《學報》1907年第7號,頁7—8。日文見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頁29。大部分人或只知梁氏曾有此說,不見得清楚梁說原出坪井。
《中國歷史研究法》第5章史料之搜集與鑑別,舉“唐末黃巢之亂,曾大慘殺外國僑民”一事,說明舊史中全然失載或缺略之事實,博搜旁證則能得意外之發見者。梁啓超說:
九世紀時,阿剌伯人所著《中國見聞錄》中一節云:“有Gonfu者,爲商舶薈萃地,……紀元二百六十四年,叛賊Punzo陷Gonfu,殺回、耶教徒及猶太、波斯人等十二萬。……其後有五朝爭立之亂,貿易中絕”等語。歐洲人初譯讀此錄,殊不知所謂Gonfu者爲何地,所謂Punzo者爲何人。及經東西學者細加考證,乃知回教紀元二六四年,當景教紀元之八七七—八七八年,即唐僖宗乾符四年至五年也。而其年黃巢實寇廣州。廣州者,吾粵人至今猶稱爲“廣府”,知Gonfu即“廣府”之譯音;而Punzo必黃巢也。②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頁125。
1922年,日本漢學家桑原隲藏就梁氏《中國歷史研究法》發表書評(《支那學》第2卷第12號),專門引用這段話,以譏諷梁氏所言“謬誤滿幅”。桑原指出五處錯誤:(1)AbouZeyd不是九世紀的人,是十世紀的初期,即西曆九百十六年的人;(2)Gonfu這個地名,AbouZeyd固不用說,即一切阿剌伯人的記錄中,也查不出,應當是 Khanfou(Khanfu);(3)也沒 Punzo這個人名,該改爲Banschoua;(4)五朝爭立之亂——據梁氏的解釋,是指“五代之爭亂”——等的記事當然不在AbouZeyd的記錄裏。第一,在九世紀的著作,要記載將近十世紀半的“五代之爭亂”,未免太滑稽了。縱令將AbouZeyd的時代,正當的認爲十世紀的初期,然而他也不能記載十世紀半的“五代之亂”;(5)梁氏雖說“回曆”紀元二六四年(乾符四—五年)黃巢實寇廣州;但是,即把他認爲事實,也不能那麽容易的斷定。桑原氏又說:
可惜的很!梁氏如稍注意日本的學界,至少若把他所輕侮爲“不值一盼”的日本坊間之“東洋史”或“支那史”,瀏覽一下,也就不至於有這樣大的誤謬了。①〔日〕桑原隲藏著,天行譯《讀梁啓超的〈中國歷史研究法〉》,《現代評論》1925年第2卷第50期,頁19。
桑原以己之長攻梁氏之短,被認爲“的確擊中要害”。②桑兵《國學與漢學——近代中外學界交往錄》,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頁287。
然而事實上,桑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梁所言原出坪著第2卷史料編第五“年代學”一節,頁209—215,只是沒有注明出處。而且,他也不是初引此例,早在1905年發表《世界史上廣東之位置》一文,他說:
阿剌伯人所著書,以西曆八五一年出版,名爲《梭里曼(Soleiman)旅行記》者,內載當時中國最大口岸曰Khanfou。近世歐美學者,多以杭州附近之澉浦當之,雖哈士亦云然。日本坪井九馬三氏,以《唐書·逆臣傳》記黃巢陷廣州事,與彼《旅行記》所記之年月相比較,知其確爲廣州而非澉浦,斷定Khanfou字爲“廣府”之譯音云。按坪井氏所說信也。③梁啓超《世界史上廣東之位置》,《新民叢報》第3年(1905)第15號,頁8—9。
此處,梁氏明確說明據坪著。《中國歷史研究法》引此例因沒注明,故桑原以梁氏個人文字視之,大做文章。
嗣後,梁應該知道桑原這篇“耳痛”的書評,1925年在清華學校講《中國文化史:社會組織篇》第8章“都市”,再次引用此例:
唐五代時阿剌伯人之中國旅行記,近代陸續發現譯成歐文者不少。內中有一部爲阿蒲卓(AhouZeyd)所著,記回回曆二六四年(西紀八七八)有大盜Banshou攻陷Khanfou。摩哈默教徒、基督教徒、穆護教徒,被殺者十二萬。(據日本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引)回曆二六四年即乾符五年。《新唐書·僖宗紀》言黃巢以乾符六年陷廣州,而《舊唐書·盧攜傳》、《新五代史·南漢世家》皆云事在五年。然則阿蒲卓書所云Khanfou者即廣府,其所云大盜Banshou者必黃巢之訛無疑。①梁啓超《中國之都市》,《史學與地學》1927年第2期,頁9;梁啓超《中國文化史:社會組織篇》,《飲冰室合集》專集之八六,頁82。
梁氏特意標注“據日本坪井九馬三《史學研究法》引”,算是對桑原批評的一種回應,以免再次受到無辜牽連,接受並更正桑原所指(2)(3)兩處地名和人名誤拼,並且對桑原《蒲壽庚事迹》一書大爲褒獎,“爲歷史界一傑作”,②梁啓超《中國之都市》,《史學與地學》1927年第2期,頁18;梁啓超《中國文化史:社會組織篇》,《飲冰室合集》專集之八六,頁88。從中可見梁氏氣量之大。對於Khanfou這個地名,梁氏最初是拼對的,不知何故,《中國歷史研究法》卻寫成Gonfu。1936年中華書局出版林志鈞編輯《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七十三收錄《中國歷史研究法》,對此段文字略有訂正:
十世紀初期,阿剌伯人所著《中國見聞錄》中一節云:“有Khanfan者,爲商舶薈萃地,……紀元二百六十四年,叛賊Bonschoua陷 Khanfan,殺回、耶教徒及猶太、波斯人等十二萬。……其後有五朝爭立之亂,貿易中絕……”等語。歐洲人初譯讀此錄,殊不知所謂Khanfan者爲何地,所謂Bonschoua者爲何人。及經東西學者細加考證,乃知回教紀元二六四年,當景教紀元之八七七——八七八年,即唐僖宗乾符四年至五年也,而其年黃巢實寇廣州。廣州者,吾粵人至今猶稱爲“廣府”,知Khanfan即“廣府”之譯音,而Bonschoua必黃巢。①梁啓超《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七十三,頁68—69。
這段文字與初版不同,接受了桑原(1)(2)(3)指繆。此外,梁啓超在初版說:“日本以歐化治東學,亦頗有所啓發,然其業未成。其坊間之《東洋史》、《支那史》等書累累充架,率皆鹵莽滅裂,不值一盼。而現今我國學校通用之國史教科書,乃率皆裨販迻譯之以充數,真國民莫大之恥也。”②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頁109。此語引起日本學者極大的反感,後來《飲冰室合集》删除了這些文字。③〔日〕狹間直樹《東亞近代文明史上的梁啓超》,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頁134。按,這本書第七講“梁啓超與歷史學”,論及坪井九馬三、梁啓超對“科學的”歷史學認識的異同,但對兩者是否存在學緣關係,沒有任何說明。《飲冰室合集》編輯原則是“據初印舊本覆校其有手稿者,則悉依原稿校定,專著各種間有釐訂之處”。④《飲冰室合集·例言》,頁1。上述文字的改動,不論是梁氏本人所爲或編校者,皆因桑原書評引起,應無疑義。
桑原所指(1)(4)(5)三處錯誤,始作俑者是乃師坪井,“謬誤滿幅”的帽子不應扣在梁氏頭上,他不過以訛傳訛罷了。桑原沒有指出這點,非常令人不解。關於Khanfou的考證,桑原是這方面的專家,在1919年1月《史林》發表《Khanfou問題及其陷落年代之研究》,他的名著《蒲壽庚事迹》也專門提示讀者坪著頁214—215論及,⑤〔日〕桑原隲藏著,陳裕菁譯《蒲壽庚考》,上海,中華書局,1929年,頁14。說明他對坪著很熟悉,不至於識別不出梁氏所言本自坪井。桑原之所以沒有在書評中點破,反而以此對梁氏盡挖苦嘲諷之能事,或有兩種可能:其一,桑原粗心大意,確實沒有察覺梁氏所言原出坪井;其二,桑原故意回避,畢竟梁氏沒有注明,文責自負,報復他對日本漢學界的出言不遜。關於桑原書評一事,梁氏雖沒有正面回應,但他顯然接受桑原“耳痛”批評,修改相關文字,而且還對桑原《蒲壽庚事迹》給予高度評價,兩人的氣量於此可見大小。
四
坪井九馬三在日本史學界有崇高的地位,《史學研究法》正式出版又早,清末民初正值中國留日高潮之時,不少中國讀書人聽過坪井“史學研究法”課程,或讀過他的名著,“五四”之後中國史學界熱衷談論方法,諸種條件本應可使坪井在中國史學界大紅,如同伯倫漢、瑟諾博司一樣,但事實上坪著在中國的譯介之旅相當曲折。
伯倫漢、瑟諾博司講史法被國人所知,那是在“五四”之後,此前鮮有人知曉,遠不如坪井。那時坪井的著作已經開始譯介,加之有不少中國留學生聽過他的課,坪井被中國學術界所認知當早於伯倫漢、瑟諾博司。然而清末民初的中國史學界並不需要方法論的學問,更爲重要的是,當時中國史學專業化剛剛開始,人們對史學方法論沒有約定成俗的理解,難以充分認識到坪著的價值。等到“五四”之後中國史學界大談方法的時代,西方著作蜂湧而入,青年學子好讀 Robinson(NewHistory)、LangloisandSeignobos(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Nordain(Interpretationof History)、Seligman(EconomicInterpretationofHistory)、Woodbridge(ThePurposeofHistory)、Vincent(HistoryReseach) McMurry(SpecialMethodinHistory)諸氏作品,①王庸《歐史舉要》,《史地學報》1921年第1卷第1號,頁8。加之梁啓超、何炳松《歷史研究法》先後出版,坪著不免被遺忘,受衆範圍大爲縮小。柳詒徵講史法尚參考坪著,可他的弟子們論史法已抛棄老師的做法了。
晚清民初學術界有一怪相,或民族感情作祟,或以爲可掩人耳目,時人剽竊抄襲東瀛學者的研究成果相當盛行。②參拙著《域外漢學與中國現代史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154—156。摘錄觀點或材料,不注出處,翻譯他人之著冠之以己名,不以爲恥,在在皆有。黃人望《史學研究法講義》完全編譯自坪著,但他卻沒有任何說明。柳詒徵《史學研究法》、李泰棻《史學研究法大綱》、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李季谷《歷史研究法》、吴貫因《史之梯》等,在架構、觀點、材料方面都不同程度承襲坪著,但他們多不明說,根本無法彰顯坪著的作用。更爲惡劣的是,像李泰棻,一面批評坪著“無所表見”,另一面又大段大段援引坪井的實例。1930年齊思和意識到國人對史學理論之幼稚,出人意表,建議“爲今之計,欲提倡新史學,苟學識尚未成熟,莫若先從事翻譯工作,將西方名著,擇要介紹於國人。此雖無著書之名,然猶愈於不知而作者乎?至其貢獻,必遠非疏陋荒謬之著作所可同日而語,此則又可斷言者也”。③齊思和《評十九年出版各家史學新著》,《國聞週報》1931年第8卷第4期,頁6。民國史壇在史學理論領域沒有留給後人多少可值得稱道的遺產,不能不歸咎於時人好著書輕翻譯的結果。像坪井這本五百餘頁的著作,被時人裁剪割裂成五十頁講義,經典實例被拆解,供人們隨意組合成新著,但無人願意完整翻譯,引徵盡量不注。這不是坪著的不幸,而是中國學術界的悲哀。
有許多事實證明,坪著在民國史壇一直存在隱性傳播,對中國現代史學有所影響,大體表現以下方面:
首先,坪著是中國學人最早認識史學方法論的範本之一。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只有到了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之後,纔被中國史學界所普遍接受,而伯倫漢的著作用德文寫成,1937年纔有中譯本,日譯本也要到1922年。中國史學界對史學方法論的認識能與國際接軌,坪著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梁啓超後來寫研究法,能夠對此有相對合乎歐美史法形態的論述,主要依托日文資源,包括坪著和IntroductiontotheStudyofHistory日譯本《歷史研究法綱要》(東京專門學校出版部,1901年)。
其次,坪著最重史學的輔助科學。這是達成“科學”史學途徑之一,衆多中國史家爲了追求史學“科學化”,對史學的輔助科學亦多所用力。中國史家講史法,分土法和洋法,前者以姚永樸《史學研究法》和張爾田《史微》爲典型,對中國現代史學影響甚微;後者分德國伯倫漢和法國瑟諾博司兩派,在中國皆有傳承。一般史家論史法不會固守一家之說,盡量收衆家之長,但取法也有側重之別。胡適、梁啓超、何炳松、楊鴻烈、陸懋德講史法似更偏向法人,重在辨析史料,幾乎不談史學輔助科學,更不談歷史哲學;而黃人望、李泰棻、柳詒徵、李季谷、吴貫因、傅斯年、姚從吾、張貴永等,則重視史學輔助科學,主要受坪井或伯倫漢的影響。其間經歷從“坪井九馬三時代”向“伯倫漢時代”的轉變,前後又有交叉重疊,前者處於隱性傳播,後者則處於顯性,得到衆多正統派史家的推廣,對中國史學界影響至深且巨。
再次,坪井對東西交通史頗有研究,精通歐洲各種語言,了解國際漢學界、西方史學界動態。他的《史學研究法》吸收了大量日本、歐美學者的研究成果,作爲範例指示治學門徑。有些經典的實例,諸如關於葡萄產地、銅鼓的流傳、廣州的海外貿易、用年代學考證《春秋》可信度等,皆輾轉流行於中國史學界,儘管很多人並不清楚最初的來源。
最後,坪著有關史學定義、歷史之種類(物語、鑑、史學)、《資治通鑑》乃皇帝教科書等,對中國史家影響頗大。坪井對史學所下的定義,成爲非常有代表性的一家之說,時常被中國學者所援引;而關於物語、鑑、史學三階段論,在中國轉輾流傳尤廣。應該說明的是,此說不是坪井的發明,而是承襲伯倫漢,但後者在中國譯介略晚,最初主要借坪著在中國史學界傳佈。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學者雖然吸收坪井的觀點和實例,但一般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有所取捨,都有不同程度的創新或再詮釋。尤其梁啓超,不能簡單以抄襲視之,他雖借用了坪井部分思想資源,但所展現的文本《中國歷史研究法》,其實是對古今中外各種思想資源的再創造、再思考、再詮釋的結果,與一般抄襲販賣者不能同論。即便如桑原那樣嚴厲批評梁氏,他也肯定梁著對專攻中國史者很有些參考價值,並建議有志研究中國史的日本人也閱讀這部書。①〔日〕桑原隲藏著,天行譯《讀梁啓超的〈中國歷史研究法〉》,《現代評論》1925年第2卷第49期,頁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