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翻译赞助人角色之社会学再思考

2017-01-28胡志国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弗尔茂林译本

胡志国

(西南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翻译赞助人角色之社会学再思考

——以狄平子对黄茂林《坛经》英译的赞助为例

胡志国

(西南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受勒菲弗尔翻译操纵论的影响,人们一般强调赞助人对译者的制约,视赞助人为否定译者主体的力量。狄平子对历史上《坛经》第一次英译的赞助,产生了一个高质量译本,造就了优秀的佛经译者黄茂林,并让中国佛教开始借助翻译在世界获取话语权。以翻译社会学理论研究此案例,可知当翻译赞助人提供资金并委托或发起翻译活动时,其角色更有帮助者的一面:赞助人协调资本,将译者及翻译场域纳入自己的专业场域,在扩大自己所属机构权力的同时,帮助释放翻译生产力。

赞助人;狄平子;《坛经》;黄茂林;建设性;翻译社会学

一、引言

英语“patron”在《牛津英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One who countenances,supports,or protects’;one who takes under his favour and protection,or lends his influential support to advance the interests of,some person,cause,institution,art,or undertaking (支持者、协助者、保护者,即将某一他人、事业、机构、艺术或活动纳入自己的偏爱与保护之下,或以个人影响力为其增加利益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解释“赞助”为“帮助;支持(现多指拿出财物帮助)”。《重编国语辞典》将“赞助”解释为“帮助”,将“赞助人”解释为“赞成某种计划或事件而愿出力或出钱帮助的人”。从这些解释可以看出,赞助人对被赞助人的生活、事业是起推动作用的。

然而,在翻译学术研究中,赞助人的这种建设性却不被重视,以致“赞助”变成了“限制、约束”的意思。安德烈·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在名著《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操纵》中提出,因受着诗学、意识形态、赞助人的控制,翻译是对原文的改写,其中诗学和意识形态在文学系统内部发生作用,赞助人在文学系统外部发生作用[1]14-15。他反复用“限制”“控制”之类的词语描述赞助人的作用:赞助人和诗学都是“限制因素(control factors)”[1]14-15;赞助人极力“控制(regulate)”文学系统和其他系统的关系[1]15;接受赞助意味着作者和改写者在赞助人“设定(set up)”的范围内活动[1]18。简言之,恰如书名所言,赞助人是对文学名声进行“操纵(manipulate)”的参与者。

勒菲弗尔对原文中心论的批判和对文化转向的倡导,展示了语言学派之外的翻译研究的魅力,很快得到包括中国学界在内的普遍接受,然而,人们借用他的理论对翻译及翻译史进行广泛研究时,也承续了勒菲弗尔偏重赞助人的操纵特征的基本观点[2]17[3-8],大多研究都是单方面地从“操纵”“操控”“控制”角度界定赞助人。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意识到译者遭到了不公正对待,认为勒菲弗尔对三种因素在翻译中的作用描述有简单化的倾向,忽略了译者的对抗和反击:“在强调普遍性、规律性和文化对个体译者的制约的同时,牺牲了对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关注”[9]100,并由此展开了译者主体性研究。此类研究认为,译者面对赞助人的压制时,不是消极接受,而常常会以或明或暗的方式进行反抗。

无论是勒菲弗尔的研究,还是随后作为其反拨发展起来的译者主体性研究,都假定了译者和赞助人的对立,在赞助人角色问题上都过于强调赞助人对译者施加的否定性力量。英语单词“manipulate”和汉语词“操纵”都含有“为了私利”“不磊落”的意思。“操纵”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的解释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支配、控制”,“manipulate”在《牛津英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To manage by dexterous contrivance or influence;esp. treat unfairly or insidiously for one’s own advantage(以熟练的手法或灵巧的力量操作,尤其指为了个人利益而不公正或不光明地处理)”。用“操纵”“操控”“控制”之类的词语描述赞助人,意味着赞助人和译者处于彼此对抗、算计、敌视的紧张状态。如果只看到赞助人“操纵”译者的一面,会给人一种错觉:赞助人不是译者的帮助者,反倒会给译者制造麻烦。

制约-反制约、操纵-反操纵的赞助人和译者关系使很多问题都无法解释。既然赞助人会制约自己,为何译者不甩开赞助人而独立翻译?互相对抗的人际关系何以能产生流芳后世的精彩译作?既然接受赞助,那就意味着赞助人拥有译者所欲求的优点,这一简单的事实为何在翻译研究中不见了踪影?1930年,上海出版家狄平子赞助黄茂林英译《坛经》,是为历史上《坛经》的首次完整英译,译作出版后备受好评,随后他们继续合作,译出多部佛经,黄茂林因此被称作“国中能以佛教宏宣于世界之唯一功臣”[10]122。笔者将以此为案例,采用近年来颇受关注的翻译社会学方法重新讨论赞助人的作用。

二、作为社会现象的翻译

翻译有多重含义,可分别指翻译作品、翻译过程、社会现象,甚至是人类生存状态的一种隐喻模式[11]9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理论家将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拉伊尔(Bernard Lahire)、卢曼(Niklas Luhmann)、拉图尔(Rruno Latour)的社会学理论运用于翻译研究,形成了翻译社会学。该理论将翻译定位为社会现象,把翻译放在人际交往与实践的宏观背景中进行研究,超越了传统翻译理论只注重语言转换过程的局限,可以用来帮助认识赞助人的作用。在所有社会学家中,布迪厄的理论对翻译研究尤其具有启发性。

布迪厄反对客观主义社会学研究方法,不认为社会可以脱离人而自在运转,并对人实施无可置疑的支配;他也反对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主观主义研究方法,不认为个人可以随意左右社会的规律和发展方向。他主张,社会学要把握社会和个人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关系,要认识到历史是社会和个人相互作用的结果。布迪厄用了一个简明的公式表述人的社会实践的生成和作用:[(惯习)(资本)]+ 场域 = 实践[12]101,意谓人类的社会实践是携带着惯习和资本在场域中的活动。惯习、资本、场域相互交织,各以其他二者的存在为前提,它们的相遇与交叉形成实践,“实践就是习性、资本以及场域之间关系的结果”[13]77。这个概念体系实现了布迪厄摆脱社会学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研究方法的意图,体现了他的关系主义研究方法,说明了个人和社会的辩证关系,以动态的方式解释了人的社会实践的动因、手段和结果。

将布迪厄的公式运用到翻译中,可以得出社会学视角下的翻译实践的模型:翻译是翻译行为者携带惯习和资本在翻译场域中的活动。翻译社会学把翻译实践作为一种社会性活动,视翻译空间为众多社会场域之一,在社会结构与个人的互动中理解翻译参与者的行为,将社会资源的配置纳入了翻译研究的范畴,在这个视角下,翻译的各要素有了新的含义。

社会学视野中的翻译不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权力的争夺场所,“翻译可以说是文化政治的场域”[14]10。翻译行为者选择特定的异域文本进行翻译,企图强化或改变目标文化,扩大自己代表的机构的权力。这里的翻译行为者除译者外,还包括含赞助人在内的其他翻译主体[15]3[16]75[17]67。权力争夺其实就是资本的争夺。“文化主体在场内所进行的活动,归根到底是对场内文化资本或资源的争夺,资本的多寡决定了位置和权力的高低。”[18]8资本争夺是一场战争,有进攻,有防守,在其中翻译可能扮演守护既得利益的牧羊人角色,也可能扮演许诺美好未来的先知角色,翻译策略便是在不同情境中为了不同目的作出的选择。

三、狄平子对黄茂林《坛经》英译的赞助

黄茂林英译《坛经》影响甚大,近年来开始有人专门研究。宋伟华借助平行语料库,对《坛经》的黄茂林译本、Goddard译本、Humphreys译本进行比较,发现黄茂林和Humphreys译本更忠实于原文,Goddard译本的操纵色彩更强[19-20]。孙元旭发现黄茂林译本注释多,句式灵活,直译、意译方法得当[21]。但迄今为止,尚无人对黄茂林英译《坛经》的历史过程进行讨论,更无人留意赞助人狄平子的作用。

狄平子(1873—1942),名葆贤,字楚青,号平子。早年参与维新,事败留学日本,后专注于新闻出版事业和佛教传播,多有建树。他1904年创办《时报》,经营极为成功,与《申报》《新闻报》三足鼎立于上海滩。1912年创办有正书局,大量出版经书佛像,在上海佛教出版史上有重要地位。狄平子很早就萌生出将《坛经》译为西方语言、让西方人士也能理解佛陀之法的志愿。他认为《坛经》在英语中应该称作“sutra(经)”,具有高于“sastra(论)”的地位和蕴意。但三十年里,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1929年春天,狄平子见到黄茂林,喜出望外,立刻邀请他住在自己家里翻译此经。狄平子将此次《坛经》向欧美世界的传播称作“东来意(Message from the East)”,效仿达摩祖师传法东土的“西来意”[22]1。

黄茂林(1897—1933),原籍广东,生长于香港,1919年皇仁书院毕业后到香港警署工作,业余研究小乘佛学,后至南太平洋英属地萨摩亚群岛任职,1926年到上海,开始研习大乘佛学。当他接到狄平子的邀请时,满心疑虑。他认为,“如同让一个诗人翻译维吉尔的作品一样,译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因为无论佛教知识还是语言能力,他都不够格”[22]2。面对黄茂林的忧虑,狄平子从三个方面极力劝说:

1.眼下的翻译是很好的练习,译者可以训练自己,为将来的佛典翻译做准备。

2.虽然有些人翻译能力更强,但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亲自翻译,这些人可以帮助译者修改译本,给译本润色。

在狄平子的坚持下,黄茂林最终接受了邀请。一年后译稿杀青,交付出版。在此过程中,狄平子尽心履行承诺,为黄茂林提供食宿。他还给译本写了一篇序言,修改了黄茂林的译本标题,加入了自己对《坛经》“Sutra(经)”地位的确认及“东来意”的翻译目的。此外,他在译本中加入了六处长段注释,或引经据典,或现身说法,阐明自己对禅宗修习的体会和认识。译本出版后即大受欢迎,被众多佛教组织用作修习材料,如伦敦佛教会先后托世界新闻社购买百数十部,并将其内容摘要载入《英国佛教杂志》[23]。该译本不久便销售一空,后来多次重印或修订后再版[24]5-6。有了这次成功经历,黄茂林大受鼓舞,继续接受狄平子和狄平子主导的佛教净业社的资助,从事佛教学习和翻译。到1933年去世前,他陆续翻译出版了《成唯识论》《佛说十善业道经》《阿弥陀经》等典籍。

从勒菲弗尔的翻译理论来看,狄平子对黄茂林英译《坛经》的赞助的确带有操控意味,他借助译者实现自己的佛教传播目的,对译者实施特有的话语权,在翻译选题、文本命名、文本注释等方面产生直接甚至决定性的影响。但问题是,如果仅仅把狄平子理解为一种控制、否定黄茂林的力量,那么黄茂林和狄平子之间的友好关系便不复存在了,黄茂林成长为杰出的佛经英译者的原因也模糊不清了——惟其友好,黄茂林才会在译完第一本佛经后,继续翻译更多的佛经;黄茂林也只有在得到狄平子的赞助后,才开始专心译经。所以黄茂林与狄平子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赞助人操纵、译者反抗的关系。

四、狄平子赞助作用的社会学分析

根据勒菲弗尔的界定,赞助人是“委托翻译、出版译作或负责译作发行的人或机构”[25]6。施行赞助行为的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诸如宗教组织、党派、社会阶级、宫廷、媒体之类的群体,他们通过种种体制发挥赞助作用,这些体制包括学术组织、审查机构、评论期刊、教育体制等[1]15。勒菲弗尔只罗列了赞助人的社会职业,却没有提出判定赞助人的根本标准。在现实中,翻译赞助的含义首先是提供物资,其次可以是委托翻译项目或发起翻译活动,也就是说,赞助人必须是物资提供者,而这个物资提供者可以同时是翻译活动的委托人、发起人,也可以不是。下文讨论的赞助人,特指那些既提供物资又委托或发起翻译项目的人。

狄平子对黄茂林的赞助行为包含了上述两种类型:他先说服黄茂林接受《坛经》翻译任务,继而给黄茂林提供食宿和出版支持。所以,狄平子作为赞助人,是物质提供者和翻译委托人及发起人的统一。狄平子的赞助行为对于黄茂林英译《坛经》乃至其一生的翻译事业都至关重要。从翻译社会学角度看,狄平子起到了塑造黄茂林的译者惯习、重组资本、构建佛经翻译场域的作用。

(一)塑造译者惯习

人在实践过程中,认识到社会规范的存在并逐渐将其内化,从而形成惯习。惯习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驱动人的行为,并在人的行动中得到巩固或改变。正如布迪厄所言,惯习是“持久的、可转移的性情系统,是被结构化的结构,也是可产生结构化作用的结构”[26]72,换句话说,“惯习首先是结构化行为的结果,与‘结构’之类的词语意思相近。惯习也表示一种存在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尤其是身体的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癖性、倾向、爱好或秉性”[26]214。人的惯习分为社会惯习和专业惯习,译者的翻译能力习得过程,就是翻译专业惯习不断形成的过程[27]。翻译惯习形成后,会指导翻译实践,并由此得到体现。

狄平子常年吃斋,笃信佛法,相信佛教对社会的净化和变革作用。黄茂林也信仰佛教,与佛教人士多有过从[28]。狄平子和黄茂林都具有佛教的信仰,这是二人后来之所以能结成翻译团队的基础。黄茂林作为译者,虽然以前也翻译过一些文字,如《西人之皈依三宝》《德国佛教居士林》等[29-30],但都很短小,题材属于对佛教的一般性介绍,译作影响极为有限,所以只能算是一个懂得汉语和英语的双语者,他的惯习是一般社会惯习。因为性格谦虚,更是因为在学问上严格自律,黄茂林打算水平提高后再开始翻译[22]2,他的打算在将来遥远的某一天也许会实现,但狄平子提出的在翻译中学习的建议无疑加快了他作为译员的成长过程。经过《坛经》英译实践,黄茂林的翻译能力明显增强。1952年Christmas Humphreys在修订黄茂林《坛经》译本时,对译本前后的不同水准进行了评论:“在对译者的标点、时态、某些生硬表达进行修改的过程中,我发现,随着翻译一点点推进,黄茂林对英语的掌握也在提高。”[31]5-6

《坛经》英译本出版后的短短三年间,黄茂林继续翻译了《成唯识论》等多部经典,而且主编、主笔中国第一本英语佛教杂志ChineseBuddhist,可见其从自身的翻译能力长进和译本的良好社会反响中受到了鼓舞。从惯习角度看,后续成绩的取得是因为黄茂林接受了译者身份,对翻译的态度从勉为其难转变为乐在其中,从一般社会惯习进入佛经专业译者惯习。因此,同意和狄平子组成团队翻译《坛经》,是黄茂林职业身份的转折点,其惯习在这里发生了变化。

(1)根据各断点在8条时间剖面反映特征的相似性,认定这8条剖面的断点应为同一条断层的反映,将其组合为F4正断层。该断层在QN-06V井区附近走向为N72°E,倾向为SSE,落差为205~315 m。在此基础上对QN-06V井区附近3#煤层的底板等高线进行了修正。

(二)重组资本

资本是“累积的财富(表现为物化的或‘具体化的’、象征的形式)。当行动者或行动者团体在私人的(即排他性的)基础上占有这种财富的时候,就能以物化劳动或活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能量”[32]241。资本的形式与数量是行动者开展实践的基础,是对他人施加影响的工具。布迪厄认为,资本包括文化资本(如教育资质)、经济资本(钱财的占有)、社会资本(如社会职责与声望)等。

在资本方面,狄平子创办并成功地经营多种报刊,与章秉麟、梁启超、蔡元培等名流友善,拥有丰富的经济和社会资本。黄茂林则家庭非常贫困,家中祖母、母亲、妻子、儿女等十余口人均依靠他生活,以致在他去世后,需要上海佛教界募捐接济他的家人[10]。但黄茂林精通英语,拥有文化资本。他曾自叙早年学习英语之刻苦,“弟自衣食于英文后,书非英文不观(佛经除外),口非英语不语,非敢忘本,盖性本鲁钝,又鲜有暇晷以致力于本国文字也”[33]137。因为英语好,1926年,他获邀出任太虚大师主编的《心灯》旬刊英文翻译[34]。此外,黄茂林社会活动少,拥有时间资本,而狄平子平日非常繁忙,缺乏时间资本。时间资本是布迪厄没有注意到的资本形式,但在翻译中不能忽略。狄平子劝说黄茂林的第二点提到,“虽然有些人翻译能力更强,但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亲自翻译”[22]2,这说明了时间资本的重要性。

拥有不同资本的两个人在狄平子的努力下开始了合作,不同类型的资本得以汇聚在一起并相互补充:狄平子以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为黄茂林提供翻译场地、食宿并承担译本出版工作,黄茂林免除了所有后顾之忧,得以利用他的文化资本和时间资本潜心翻译。狄平子作为翻译项目的发起人重新组织了资本,提高了资本的利用效率。

(三)建构专业翻译场域

场域是行动者实践的隐喻空间,“可界定为不同位置间的客观关系构成的网络或构型”[35]97。场域因相对自主性而具有不同类别,如文学场域、宗教场域、政治场域等。场域的运转循从一定规则,对行动者的行为进行规范。行动者在场域中占据一个位置,投入资本,为获取更多的资本而展开博弈,并在博弈中强化或重构场域的规则。能带来更多利润的位置和处于支配地位的位置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为行动者所欲求。

在场域方面,狄平子处于佛教场域,想让中国佛教在世界宗教场域占据更佳位置,争取到更多的信徒。这个目的不能仅通过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实现,更要通过文化资本来实现,即是说,唯有通过佛教典籍与教义的传播才能让西方人理解和接受中国佛教。这些文化资本原来是在汉语语境中流通的,需要通过翻译转换成能在西方国家流通的形式。这驱使他和来自翻译场域的黄茂林结成了翻译团队,团队的形成意味着翻译场域被纳入佛教场域。

民国以前,整个汉英翻译关系史都以英语译为汉语为主,极少汉语译为英语。而清末民初时期,文学、科技、社会政治思想翻译领域以强大的力量吸引着译员和一般外语人才,中国佛典英译几乎一片空白。19世纪末,杨文会曾协助李提摩太英译《大乘起信论》,译本影响颇大,但他只是帮李提摩太阐释文本,并不自己动笔翻译。当黄茂林认为自己的能力未达到要求而拒绝加入佛典翻译团队的时候,狄平子因势利导,条分缕析,坚决请求,战胜了主导性文化场域,成功地将黄茂林拉入佛教场域,为佛教场域争取到了宝贵的翻译人才,佛教翻译场域建设初见端倪。Simeoni认为,较于其他场域,翻译的自律性较弱,“翻译场域在构造上较为松散,其结构主要是他律的”[27]19,因此,译者往往成为“各种社会惯习的结果,或与其他相关场域如文学、科学、技术、法律场域的行动者的惯习的结果”[27]19-20。狄平子利用翻译场域的从属性,促成了英译团队的成立,二人相聚于佛教翻译场域。这个新场域的活动方式,如佛教术语、人名、地名的翻译方法,成为其他佛教英译的参考,甚至成为普遍遵守的规则。以狄平子为主导的《坛经》英译是现代中国佛典英译场域建设的开端,虽然这个建设因为黄茂林英年早逝而中断,但毕竟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五、赞助人角色的重新认识

有论者认为,鉴于赞助人的具体作用方式不同,用“影响”而非“操纵”概括此作用更为妥当,这是有见地的说法。操纵是贬义的、否定的,影响则是中性词,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积极影响”这一可能的搭配让人注意到赞助人在社会发展中能够拥有的建设性。哲学学者郭湛认为,人的主体性总是兼有建设性和破坏性。建设性是指“导致客体的完善、主客体关系的和谐以及主体自身的发展”的主体性,它凝聚、增加价值,是“导向价值增值的主体性”[36]176。与建设性相对的是让价值瓦解、毁弃、离散、减少的主体性,即破坏性。建设性和破坏性是一对互相依存的矛盾,事物的建设总是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这样那样的先行破坏。当建设性大于破坏性,先前的破坏成为“建设性的破坏”,主体的行为是有价值的;而当破坏性大于建设性时,主体的行为就是不受推崇的[36]173-183。狄平子对黄茂林的种种行为,包括要求黄茂林暂缓追求完美译文、立即进行专职翻译,选定源文文本,修改译作标题,在译作中以注释形式增加自己对禅宗修习的体会,等等,对翻译《坛经》时的黄茂林来说,的确是否定性的,但这些否定归根结底实现了狄平子自己的资本与黄茂林的资本的融合,让黄茂林尽早适应了译者角色,为中国佛经西传争取到了翻译场域的帮助。在总体结果上,这是建设性占优势的案例,对黄茂林以及中国佛经英译来说,都是值得肯定的。

翻译社会学视角下的赞助人研究能让“赞助”一词回归人们的常识性理解——赞助即帮助,赞助人即帮助者。从翻译社会学角度考察,赞助人将自身资源与译者资源结合起来,将翻译与其他领域结合起来,从此翻译有了用武之地,译者养成或强化了专业惯习,赞助人自己也成为社会文化生产的劳动者。正因为赞助人的帮助者角色,赞助人和译者在对抗之外,更有合作关系:赞助人通过帮助译者而得到译者的认可,二人成为友好互惠的伙伴。

其实,制约论的始作俑者勒菲弗尔也很清楚赞助人的建设性。他说,虽然赞助人操控着翻译活动,但准确地讲,“应该把‘赞助’视为某种像权力(人、机构)那样的因素,此权力会推动或阻碍文学的阅读、创作、改写”,而“权力”应该在福柯意义上来理解,“权力不只是一种压制性的力量,甚至不能说其主要作用是压制”,“权力不光作为否定力量施加于我们身上,而且可以打破成规、创造事物,能产生愉悦、形成知识、制造话语”[1]15,即是说,赞助人的作用是辩证的,既否定又肯定。然而,勒菲弗尔当时的理论焦点在于反对原文中心论,说明某些因素会导致译本偏离原文含义,他需要强调赞助人对译者的控制,于是赞助人对翻译的推动作用就成为勒菲弗尔理论的盲点,没有得到应有的展开。此外,勒菲弗尔是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待翻译个案的[37],这也导致他对赞助人建设性的忽视。后来的译者主体性研究力图反拨勒菲弗尔对译者地位的忽略,强调译者面对外界压力时的自主决断能力,在无意中接受了勒菲弗尔的二元对立前提,依然认为赞助人与译者截然分立、相互斗争,仅仅将斗争形势颠倒了一下,赋予逆来顺受的译者以反抗的力量。

六、结语

有论者认为,翻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翻译与人类的关系,“偏离翻译的母体——原文”,不是翻译本体研究,这是其“先天存在的难以克服的障碍”[13]80。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未尝不是一个优势。把翻译看作一个社会现象,研究翻译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视野比语言学派翻译理论开阔自不待言,也超越了多少还受着文本约束的勒菲弗尔。在翻译社会学看来,在赞助人与译者之间,制约与反制约不是全部,甚至不是主要内容。赞助人不完全是操控译者的否定性力量,更是帮助译者、促成翻译的建设性力量。正因为赞助人具有建设性,黄茂林才能在狄平子的引导下完成《坛经》的首次英译,并继续完成其他数部中国佛经的英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赞助”一词的“帮助、扶持”常识性含义的回归。

这个结论具有明显的实践意义。在译作传播中,传播者可以和媒体、学校、资深人士结成赞助关系,在其帮助下提高译作品质和传播效果。在译员培训中,学院可以与出版社、翻译公司、社会机构等合作,请他们作为赞助人和学员开展项目合作,促使学员养成翻译惯习。翻译史撰写可以增加赞助人与译者关系的历史,不仅捕捉二者间的冲突与较量,更要探究二者的友好互动和互相促进,这样的历史较于纯粹的译家译作史,无疑更客观、更全面、更丰满。

[1]Lefevere A. Translation,Rewriting and the Manipulation of Literary Fame[M]. 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王东风. 一只看不见的手——论意识形态对翻译实践的操纵[J]. 中国翻译,2003(5):16-23.

[3]魏清光. 赞助人对译介活动的操纵[J]. 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3):38-41.

[4]陈丽. 从晚清译介看赞助人对翻译选材的操控[J]. 黄山学院学报,2007(2):144-146.

[5]廖蓓辉. 从林译小说看赞助人对译介活动的操控[J]. 云梦学刊,2008(5):135-138.

[6]任淑平. 意识形态与赞助人因素制约下《亲历历史》译文之改写[D]. 重庆:四川外国语学院,2010.

[7]张青青. 改写理论之赞助人系统——武曌对《大云经》与《华严经》翻译的操纵[J]. 外国语文,2011(6):125-128.

[8]刘春媛. 赞助人在传记文学译介中的操纵力研究——以《史蒂夫·乔布斯传》为例[J]. 外语学刊,2013(4):117-121.

[9]廖七一. 硬币的另一面——论胡适诗歌翻译转型期中的译者主体性[J]. 中国比较文学,2003(1):97-108.

[10]王一亭,等. 维持黄茂林居士遗族募捐启[J]. 海潮音,1933(12):122.

[11]赵彦春. 翻译学归结论[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12]Bourdieu P. 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ment of Taste[M].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

[13]武光军. 翻译社会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J]. 外国语,2008(1):75-82.

[14]王志弘. 学术翻译的文化政治:1949-2000台湾社会学类译作初探[J]. 世新大学学报,2001:1-50.

[15]陈大亮. 翻译研究: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向[J]. 中国翻译,2005(2):3-9.

[16]赵诚. 国内译界主体间性研究:现状,问题和前景[J].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12(4):73-78.

[17]赵培玲,贺金山. 主体间性理论关照下的最佳赞译模式探析[J]. 语言与翻译,2014(2):65-70.

[18]杨柳. 文化资本与翻译的话语权力[J]. 中国翻译,2003(2):8-10.

[19]宋伟华. 《坛经》黄茂林英译本与Dwight Goddard英译本比较[J]. 中国科技翻译,2013(1):19-22.

[20]宋伟华. 语料库驱动的《六祖坛经》三译本比较[J]. 韶关学院学报,2014(1):80-84.

[21]孙元旭. 黄茂林《六祖坛经》英译本翻译方法探析[J]. 韶关学院学报,2013(9):124-127.

[22]Wong Mou-Lam. Sutra Spoken by the Sixth Patriarch (Wei Lang) on the High Seat of ‘the Gem of Law’ (Dharmaratha)(Message from the East)[M]. Shanghai:Yu Ching Press,1930.

[23]申报僧. 广东黄茂林居士在锡兰病殁[J]. 海潮音,1934(2):113-114.

[24]林光明,等. 杨校敦博本《六祖坛经》及其英译[M]. 台北:嘉兴出版社,2004.

[25]Lefevere A. Translation/History/Culture:A Sourcebook[M]. London:Routledge,1992.

[26]Bourdieu P.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M].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27]Simeoni D. The Pivotal Status of the Translator’s Habitus[J]. Target,1998(1):1-39.

[28]高秉业. 英译《六祖坛经》版本的历史研究[C]//六祖慧能思想研究——“慧能与岭南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香港:学术研究杂志社,1997:54-65.

[29]黄茂林. 西人之皈依三宝[J]. 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1925(17):13-14.

[30]黄茂林. 德国佛教居士林[J]. 聂氏家言选刊,1928(3):265-267.

[31]Humphreys C. The Sutra of Wei Lang[M]. W. C. :Luzac & Company LTD,1953.

[32]Bourdieu P. The Forms of Capital[C]//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New York: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1986:241-258.

[33]黄茂林. 黄茂林君致云台函[J]. 聂氏家言选刊,1926(3):134-138.

[34]心灯通讯. 致黄茂林先生函[J]. 心灯,1926(16):17-18.

[35]Bourdieu P,Wacquant L. An Invitation to Reflecxive Sociology[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

[36]郭湛. 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M].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

[37]耿强. 重返经典:安德烈·勒菲弗尔翻译理论批评[J]. 中国比较文学,2017(1):53-69.

《语用学研究》征稿启事

为及时反映国内外语用学研究的发展现状,展现语用学及与之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动态和成果,本刊与中国语用学研究会(CPrA)合作,从2014年第2期开始推出《语用学研究》专题栏目。

本刊倡导国内学术界与海外学界的对话,竭诚欢迎理论性、实证性及综述性的语用学及语用相关的多学科研究论文,优先刊用具有新颖性、探索性、争鸣性的学术论文。

稿件字数以6000—8000字为宜,优秀文稿可适当放宽字数;

本刊常年征稿,来稿格式详见封三《征稿简则》;

网上投稿地址:http://zjjyxyxb.paperonce.org/;

E-mail: jk2236@126.com;

电话:0571—88213080。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 中国语用学研究会(CPrA)

2017年9月1日

ReconsiderationoftheRoleofPatronsfromthePerspectiveofSociology:ExemplifiedbyDihPingTsze’sPatronageoftheTranslationofThePlatformSutra

HUZhiguo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Cultures,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Mianyang621010,China)

Influenced by the manipulation theory put forward by Andrew Lefevere,researchers pay too much attention to the constraint patronage imposed on translators,taking patrons as a negative power imposed on translators’ subjectivity. Dih Ping Tsze’s patronage of the first English translation ofThePlatformSutraproduced a high-quality work,brought up the excellent translator Wong Mou-lam,and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Chinese Buddhism’s obtaining discourse power by translation. Investigat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nslation sociology,the case shows that,if he both initiates and finances a translation project,a patron is no less constructive than obstructive:he incorporates capital to recruit the translator and translation field to his own field,enhancing the productivity of translation as he empowers the institution he belongs to.

patronage;Dih Ping Tsze;ThePlatformSutra;Wong Mou-lam;constructiveness;sociological translation studies

H315.9

A

2095-2074(2017)05-0068-08

2017-05-24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SC15WY023);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项目(SCWY15-02)

胡志国(1975-),男,四川蓬溪人,西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猜你喜欢

弗尔茂林译本
令人头痛的失物招领
Dream pursuer on the snow 雪上追梦人
基于多介质ALE算法的柱体高速垂直入水仿真
美术作品欣赏
《佛说四人出现世间经》的西夏译本
我的太行
《通玄记》的西夏译本
乔纳森·萨福兰·弗尔的《我在这里》
法国政府称劳尔·卡斯特罗将于2016年2月访巴黎
漫画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