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7-01-28周慧琳
文/周慧琳
创新是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的不竭动力
文/周慧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网络治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以来,多次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就建设网络强国、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并专门强调要增强互联网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这些重要讲话既对加强网络治理、培育良好网络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做好网络版权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必须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把握新机遇、认清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才能实现网络版权创新发展。
一是要充分把握新机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2016年以来,中央相继下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重要部署,更是为网络版权创新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二是要科学认识新形势。2016年,我国著作权作品登记量突破200万余件,版权产业增加值对经济贡献率超过7%。随着网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版权的创作传播更加丰富、交易使用更加便捷、应用转化更加广泛,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特别是近年来政府部门持续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社会公众和网络企业的版权意识不断提升,网络版权环境显著改善,良性商业生态逐步形成,版权市场更加趋于统一规范。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的用户数量一直居于互联网应用前列,优质IP越来越获得企业的青睐,版权资源的价值更加凸显,展现出了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是要积极应对新挑战。为规范网络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四部门连续12年联合开展“剑网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大规模侵权盗版现象基本得到遏制。长期阻碍网络文学行业发展的侵权盗版问题受到严厉打击,网络文学版权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文学的IP开发向纵深拓展;网络视频良性商业生态逐步形成,会员付费收入表现出强劲增长;网络音乐市场进一步整合,全行业尊重版权的意识已经形成,音乐版权资源加快流转,不仅推动网络音乐收入的高速增长,也提升了广大用户的体验。在看到成绩、充满信心的同时,也应正视仍然存在的问题:比如网络环境下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现象仍很突出,权利人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比如传统版权授权模式受到挑战,侵权与维权的矛盾更加凸显;比如新的网络应用层出不穷,网络执法还不能适应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等等。现阶段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网络版权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还处于高发期,保护版权、打击侵权盗版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实施严格保护仍然是网络版权管理的主基调。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坚决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切实保护网络版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文艺的生命”。版权与创新之间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既是知识产权创新的重要领域,又是创新成果的重要表现方式。要推动网络版权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在内容、传播、制度、管理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要坚持版权内容创新。文化创新的核心是多出优秀作品,而优秀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交易都离不开版权制度的保障。可以说,版权是文化创新的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要素。抓好版权内容创新,要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大力生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水准和文化素养、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优秀作品;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作品登记体系,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备案制度,保证作品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减少版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成本,更好地激励保障内容创作;要大力培育版权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形成一批版权产业发展较快、竞争力较强的排头兵,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运用版权实现发展的能力。
第二,要坚持版权传播创新。把握好版权保护与版权传播的关系,是版权领域的永恒命题。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环境下,如何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促进优秀版权资源的传播,更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大胆探索。抓好版权传播创新,要积极推动建立版权交易平台和版权价值评估体系,构建规范快捷、成本低廉的良性交易机制;要优化社会服务,完善版权融资体系,建立规范科学的版权相关统计标准;要建立健全版权行业组织,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调解仲裁,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保护创作者利益、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互联网特征的授权机制,着力改变网络环境下作品授权难、使用难的状况,促进网络海量作品的授权与使用。
第三,要坚持版权制度创新。版权制度讲求动态平衡,一方面赋予作者一系列适当的权利,鼓励更多地创造和传播原创作品;另一方面,推动他人合法使用既有作品,促进公共教育和社会文化发展,最终目的还是让更多人受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抓好版权制度创新,要明确“有利于作品创造、保护、传播、使用”的大方向,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规则,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订的修订、该限制的限制、该保护的保护。为此,要更加充分地认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按照主动、全面调整的要求,积极回应信息化带来的挑战,在修订过程中不断完善互联网版权法律制度,赋予著作权人更多权利,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促进网络版权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第四,要坚持版权管理创新。抓好版权管理创新,要继续把网络作为版权管理的主阵地、主战场,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坚持执法监管和服务发展并重,进一步发挥好网络版权执法监管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网络版权安全;要不断适应打击侵权盗版新形势,针对网络影视侵权、网络新闻作品非法转载、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方面问题,在今年的“剑网行动”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网络版权管理的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以赢利为目的的集团性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提高版权管理和执法能力;要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做法,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打击盗版新格局;要推动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合法经营意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版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网络版权保护的主动性。互联网企业是版权保护和运用的受益者,应该更懂得版权的价值,更懂得尊重版权。希望广大互联网企业都能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在版权保护和版权创新方面做出良好示范,起到表率作用。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创新改变生活”,凸显了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创新的尊重和激励,恰恰是版权制度的核心要义,也是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的不竭动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心协力,开拓创新,为推动网络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本文系作者在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的主旨演讲,刊发时有删改)
作者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