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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

2017-01-28陈帅廷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
关键词:福建师范大学创新者原创

陈帅廷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

陈帅廷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为创造者,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更趋向于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补充,是在大范围上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以保证相关利益人的合法利益,使之不被侵害,并对创新意识和行为加以鼓励。两者法律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所以就需要我们深入的对其进行了解和分析。本文就对两者的适用关系进行了分析,以便于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更好的为利益人群服务。

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关系;分析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许多新知识产权的产生,但同时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此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存在则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法中的缺陷,两者紧密结合,有效的形成了防范知识产权被侵害的保护体系,也将两法律的作用和效用充分的体现出来,彰显了两者的权威性,切实保护了人们的利益。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述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最早起始于1950年,在历史的不断变革中中断了一段时间,直到改革开放后,为与我国现代化的社会需求相适应,才逐渐将知识产权法再次进行制定和完善,目的是为了鼓励创新,促进科技的发展。而且逐渐的也制定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并且以其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体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所谓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指的就是根绝市场交易中不正当活动,对经济秩序进行保护的一项综合法律。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入化发展中,也在对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创建,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此法主要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指的就是其本身,广义主要涵盖广告法、商标法等。

三、两法之间的适用关系分析

(一)在保障对象方面存在差异

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是将个人的合法权益来当做保障的对象,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说是将社会权益和经济价值来当做保障对象。创新者的精神财富和经济财产就是知识产权,对他们来讲,在其创新的过程中会话费大量的时间、人工,过程艰辛,知识产权就是当做精神安慰来对其予以的一种补偿。对于一部分创新人员来说,他们更加注重的是自身的价值而非经济。而知识产权恰好就是创新者自身价值的体现,使其获得了精神方面的满足,使创新人员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就是为了对侵权问题进行惩处,对社会风气进行改善,能够保持市场的纯净化,防范不公平竞争的存在,并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活动进行制约和规范。从而能够达到保证社会环境安定、市场秩序有条理和维护创新人员权益的目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两者目标一致

知识产权法的目标是使个人享有创新成果的拥有权益得到保障,对个人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标是在依靠法律的作用下对个人权益进行保护,并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惩处和制约。以商标法为例,在商标注册完成后,也就是享有对此商标使用、转让、准许以及不准许他人注册该商标的权益。如果在没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就私自占用商标,则商标拥有者就可以通过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并对非法占用者进行惩处。以便于可以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良风气。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不良风气而制定的,也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

知识产权是个人所拥有的权益,它的制定和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个人创新成果不受侵害。如果知识产权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就可能会是个人创新成果被他人窃取,就会使创新者的努力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样不但会打击创新者创新的积极性,而且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会使不法分子一味等待窃取。长期下去,就会造成社会慵懒的风气,不论在行动还是思想方面都会止步不前,也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法律的基础上来对自身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避免创新者经济和精神受损的一项维权体系。它可以在对创新者权益进行保护的同时,对侵权者进行惩处,其核心是侵权问题。若在没有经过原创允许的情况下就对成果进行使用或占有,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原创就可以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维权,并对窃取者进行惩戒,以使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缺陷,原创者已经取得了知识产权并得到认可,但缺乏对侵权活动的管制,这样就会使侵权风气盛行,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甚至更加严重。而对于原创者来说,自身的知识产权被他人随意盗用,对原创者的精神层次也是非常大的打击。

四、总结

总的来说,通过对两法关系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两者既存在差异,又有着共同性,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才保护了原创者权益,维护了经济市场的稳定和社会风气的良好。但对于两者之间的重合处,需要依照普通法律竞合规则适用法规,给予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权利,从而使二者之间的关系得到有效的处理,共同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作用。

[1]唐荣军.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探论[D].南京师范大学,2015.

[2]邓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与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完善[D].湘潭大学,2014.

D923.4;D

A

2095-4379-(2017)24-0228-01

陈帅廷(1997-),男,汉族,天津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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