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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和民间信仰:梅花拳不仅仅是一种拳

2017-01-28唐韶军

民俗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信仰

唐韶军

社会组织和民间信仰:梅花拳不仅仅是一种拳

唐韶军

与其他武术拳派相比,梅花拳在攻防实用性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而真正的不同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拳种,还是一个社会组织,更是一种民间信仰,而组织的广泛性和信仰的坚定性正是梅花拳能够扎根民间并繁荣昌盛的两大法宝。明白了这一点,可为当今的武术拳种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实现民间武术与民俗活动的有机融合,并促进传统武术在现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

梅花拳;组织;信仰;民俗;亮拳;面子

目前,学界关于梅花拳的研究正呈现出多领域融合、多视角渗透的立体化研究格局,可以说,其他任何一个武术拳种都没有像梅花拳这样能吸引多学科的共同关注。武术领域的研究者多从拳种视角进行探讨,如以韩建中、燕子杰先生为代表的诸多武术家,针对梅花拳的历代传承、技术风格和文武场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性研究*韩建中:《梅花拳》,《中华武术》2005年第7期;燕子杰:《中国梅花桩文武大法》,青岛出版社,1998年。;以周伟良、马爱民教授为代表的众多武术学者,则利用考据学方法对梅花拳的历史原貌进行了诸多考证、挖掘与澄清。*周伟良:《梅花拳拳理功法的历史寻绎》,《体育文化导刊》2002年第5期;马爱民:《清代梅花拳和武术拳会同民间教门组织的区别研究》,《搏击(武术科学)》2015年的8期。此外,还有一大批国内外历史学家,如路遥、程歗、佐藤公彦和周锡瑞、柯文等,都曾在“义和团运动”的历史背景下,从发起者、主导者的视角全面探讨了梅花拳的组织源流。*路遥:《义和拳运动起源探索》,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程歗:《文化、社会网络与集体行动》,巴蜀书社,2009年;[日]佐藤公彦:《义和团的起源及其运动:中国民众Nationalism的诞生》,宋军、彭曦、何慈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张俊义、王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美]柯文:《历时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杜继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另外,以张士闪教授为代表的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者,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从民俗学视角对梅花拳进行考察与研究,并多次深入梅花拳群众基础深厚的河北农村进行田野调查,对当地的“梅花拳叙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张士闪:《民间武术的“礼治”传统及神圣运作——冀南广宗乡村地区梅花拳文场考察》,《民俗研究》2015年第6期;张兴宇:《乡村梅花拳的公益观念与生活实践——冀南广宗县北杨庄梅花拳调查》,《民俗研究》2015第6期。不过,尽管以上成果已经突破了梅花拳研究仅限于武术单一拳种的纵深研究模式,而初步形成了多学科交叉的横向联合研究模式,但是从社会学视角探讨梅花拳的组织机构和动员机制的尚少有人介入。基于此,本研究拟以社会学的视角,将梅花拳看成是一种“社会组织”和一种“民间信仰”,并将其置于广阔的民俗生活中进行研究,试图揭示出梅花拳在集体行动中的社会动员机制。

一、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梅花拳

“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所有动物进行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狭义的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标而有意识组成的社会群体。*蔡建飞:《生产与运作管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页。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组织”仅限于狭义的概念,梅花拳组织亦当属此列。如上所说,“有一个目的”是大多数组织的共同特点,那就是组织成员以获得某种特别的好处。*[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5页而对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来讲,采取集体行动乃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有效途径。对梅花拳组织来说,其目的就是为了“各保身家,守望相助”*转引自[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张俊义、王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45页。,其集体行动乃是通过拳派精英凭借各自所掌管的拳场将拳民动员和聚集起来而实现的。*程歗:《社区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对梨园屯一段口述史料的解说》,《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这种基于拳派认同和拳民利益的聚合行动实际上就是一种组织行为,既然是组织行为,那就必须有合理的组织形式和必要组织活动作为保障,才能够顺利完成其动员过程。*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42页。

(一)组织形式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在现实社会中都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各种组织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的具体存在形式。*李培林:《社会治理与社会体制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这些组织要素的总和就构成了组织内容,而组织内容又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表现出来,脱离了一定形式的组织内容是不存在的、不可想象的。*Lam, Maria Lai-Ling; Lam, Alice Lai-Heung; Lam, Lewis Hon-Chung, “the Importance of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in the Corporate Social Movement in Chin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Vol. 7, Issue 12(2010), pp.101-114.跟其他武术拳种相比,梅花拳之所以称得上是一种社会组织,就在于梅花拳有一套独特的组织形式。

首先,是“卡里斯马”式的文场领导武场。在社会学领域,马克斯·韦伯提出了一种依靠个人魅力而建立的“卡里斯马”式的组织管理类型。*[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II: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53页。其组织内部成员对管理者怀有敬畏和完全忠诚的情感,相信那些“领袖”具有非常的气质、超凡的禀性,能够给本组织的行动指明方向,甚至还可以创造出奇迹。梅花拳内部文场对武场的领导正契合了这种组织管理模式。梅花拳分文场和武场,一般来讲,“武场”练习拳械、学习拳理,进行武功锻炼;“文场”学习文理经典,炼气炼神,兼烧香治病、占卜吉凶等,称为性命双修的静功或文功。梅花拳弟子应先在武场练习拳术、学习拳理,经过数年的武功锻炼而“懂艺”之后,才准许再重新拜师进入文场进行文功修炼。文场师傅大多是德艺双馨的梅花拳老前辈,他们既通晓文理,又擅长占卜吉凶,而在武功上更能达到灵妙莫测、出神入化的境界。文场师傅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个人感召力来构成梅花拳组织的凝聚力的,他们总是试图通过严格武功锻炼和道德修养来强化自身的“卡里斯马”魅力,故其在组织内部塑造了一种超凡的气质和禀性,得到了组织成员的无限敬畏和尊崇。所以,梅花拳文场是该拳派的组织核心,负责领导整个拳派的各项集体活动。由此可见,梅花拳文武场的出现,为梅花拳组织的凝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周伟良:《梅花拳信仰研究——兼论梅花拳的组织源流》,《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非常有利于大规模集体行动的组织和动员。正如路遥教授所说的那样,梅花拳如果没有文武场之分、没有文场对武场的组织和领导,就不可能比其他拳派更具有凝聚力和抗外性。*路遥:《义和拳运动起源探索》,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99页。

其次,“组织结构原理”下的基层单位——“坛”。“组织结构原理”的核心思想是,如果一个组织很大的话,就必须实行分层管理。这样层层分级,成员数量到最后的基层组织单位时就很有限了,这样的“小组织结构”非常有利于对整个组织的有效管理。如此以来,在每个基层组织中,成员就能相互监督,是否参加集体行动与个人利益也能较好地挂钩。*赵鼎新:《集体行动、搭便车理论与形式社会学方法》,《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而梅花拳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坛”,也就是进行武功锻炼的拳场。通常情况下,每村只设一个拳场,如果本村没有拳场,那么学拳的梅花拳弟子就可到邻村的拳场进行训练。*[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张俊义、王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0页。“坛”不光是梅花拳弟子平时“各就村落,练习拳棒”*侯明儒:《“扶清灭洋”浅议》,《.教学与进修》1983年第4期。的基层组织,而且在拳派举行大规模的地域性聚合活动时,也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著名武术家韩建中先生曾谈到他所见到的河北省广宗县一次梅花拳亮拳大会时的盛况:

当时广场上人山人海,都是来自本县各个村的梅花拳弟子,他们跃跃欲试,都急切盼望着在这次亮拳活动中一展身手,致使场面一度嘈杂混乱,几乎失控……我当时急中生智,对着麦克风大声说:“诸位老少爷们,大家不要乱,听我指挥!现在我们以村为单位集合站好,然后一个村一个村地依次上场!”哎,我这么一说还真管用,场面立刻被控制住了……*访谈人:唐韶军;访谈对象:韩建中,男,1941年生,北京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教官;访谈地点:上海市浦东区武术协会;访谈时间:2015年6月6日。可见,这种以“坛”为基层组织的“分散小区域化”的“小组织结构”*张鸣:《义和团仪式的文化象征与政治隐喻》,《开放时代》2000年第9期。,便于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沟通,易于对某种集体行动达成一致,从而表现出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再次,虚拟的血缘组织。对中国传统社会研究颇深的艾尔曼(Benjamin A. Elman)教授曾指出,中国的社会组织在集体行动中往往选择“亲属策略”而不是“政治同盟”来维护本组织的利益。*Benjamin A. Elman, Classicism Politics and Kinship: 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pp.1-2.梅花拳组织也是如此,其组织方式也是依靠一种极为原始的虚拟血缘关系来维系的,即在“师徒如父子”的理念下,通过拜师仪式形成的家族式组织网络。梅花拳先辈们模仿家谱“行辈字派”的形制设定了自己的“辈字”,拳派内的每一个弟子均按师承关系占有一个辈“字”。这种在拳场中所结成的师徒辈分甚是严格,弟子见面一说辈分就知道该如何称呼,辈分越高就越有权威、越受到尊敬。这种辈分实际上是一种“隐权力”*吴钩:《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页。,隐含着在组织活动中辈分高的人可以对辈分低的人发号施令的权力。虽然其他拳派也有“师徒如父子”之说,然而却只有梅花拳在组织空间上实现了虚拟血缘关系的无限延伸。首先,梅花拳讲究“拜三师”。就是说,一个梅花拳弟子一般都有“引师”“送师”和“本命师”三个师父,这样通过弟子这个“连接点”,三位师傅就建立起了一个紧密牢固的联系纽带,从而在伦际空间上扩展了梅花拳的组织网络。其次,梅花拳还强调“师徒可以为父子,父子不可以为师徒”,就是说,儿子不可以拜自己的父亲为师,而必须拜与其父亲同辈的其他梅花拳师傅为“本命师”。这样,一个梅花拳弟子就同时拥有了血缘的和非血缘的两套“父子”关系,进而成倍地扩大了自己的伦际空间。有点类似于传统的联姻策略,可以利用对方的势力增强自己的力量。这种连环套式的虚拟血缘关系很容易产生超强的组织凝聚力,同时也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一词是费孝通老先生提出的,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涟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第22-23页。驾驭状态下的梅花拳组织提供了一套相对稳定的伦际网络,将天南地北成千上万的拳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为一个家族式的组织,确保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有效组织动员起最大量的拳民。

总之,在梅花拳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中,“文场领导武场”“小组织结构”和“虚拟血缘”的组织形式,成为了该拳派进行社会动员的有效机制,使其能够及时、快速地召集起散布于全国各地的拳民,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本拳派的集体行动之中。

(二)组织活动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须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其存在和活力,才能不断地增强其成员的凝聚力。*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下),同心出版社,2007年,第665页。我们之所以把梅花拳当作一个社会组织来看待,也是因为其拳派内部有着自己独特的组织活动,即拳民“趁商贾墟市之场,约期聚众,在大庭广众之前”*戴玄之:《义和团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7页。演武较技的亮拳活动。根据目的和意义的不同,亮拳可分为“娱乐性亮拳”“威慑性亮拳”和“练功性练拳”三种形式。

传统乡村社会充满着丰富多彩的民俗节日和各式各样的“花会”,它们约定俗成、世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刘佳、樊庆彦:《古代小说中岁时节令娱乐描写的民俗价值与文学功能》,《文化遗产》2012年第1期。,意味着欢乐、喜庆、温馨和幸福。自古至今娱乐都是民俗节日的永恒主题,而极具娱乐欣赏性的武术表演更成为了民俗节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唐韶军、戴国斌:《生存·生活·生命:论武术教化三境界》,《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在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交界地带的广大农村,每逢民俗节日或各种“花卉”,梅花拳弟子就会借机举行本拳派的盛会——“亮拳”。届时十里八乡的梅花拳弟子往往以村落为单位,在各自拳场师傅的统领下结队而行,到达指定场所后听从亮拳“总指挥”的统一安排,依次上场表演,把充分准备的梅花拳武功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在场的观众。此时的亮拳活动其实就是一种娱乐、一种表演。在彼此起伏的锣鼓声中,表演者那气宇轩昂的精气神以及动速静定、变化多端的身体表达,不管对表演者来说还是对观赏者来说,都是一种审美体验、心灵共鸣和情感满足,锣鼓、动作与情绪交织成一片,共同创设了一种普天同庆的节日气氛。亮拳作为一项点缀节日生活的娱乐活动,已经成为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重头戏,担当起了构建民间娱乐空间的主要任务。

亮拳活动突出一个“亮”字,即响亮地、明白地、清楚地展示给别人看,其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达到炫耀武功、震慑他人、宣传本拳派武功的作用。这种具有威慑性的亮拳活动,即威慑性亮拳。其最早起源于上古时期的“执干戚舞”,据《韩非子·五蠹》记载:舜帝之时,常常受到边境蛮族“有苗”的挑衅,于是舜帝就组织体魄健壮的士兵手执干戚起舞,亮拳于阵前,结果“有苗”被震慑了,只好休战退兵。*[战国]韩非:《韩非子》,张悦译注,山东画报出版社,2013年,第383页。在传统社会,由于自然资源的紧缺与匮乏,各村之间常常因为争夺水源、耕地、林木等发生大规模的械斗,而在各类武力冲突中武术人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梅花拳派就常常以村落为单位举行以展示武力、震慑对方为目的的亮拳活动,把本村的武术能人展示给邻村村民,警告对方“不可轻举妄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村落冲突发生的几率。例如义和团运动爆发前期,梅花拳就曾在山东冠县梨园屯亮拳三日,武功的炫耀和展示对洋教“教民”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使他们都躲进了教堂之中不敢轻举妄动。在这场地方力量的较量中,梨园屯的梅花拳拳民占尽优势,明显获胜,既展示了梅花拳派高超实用的武功,同时又扩大了该拳派在武林中的影响,为其在稍后爆发的“义和团运动”中成为主导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广大乡村有很多地方仍然流传着这种特殊目的亮拳习俗,主要用于展示本门武功、扩大拳派影响、提高拳民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等。*唐韶军:《生存·生活·生命:论武术教化三境界》,上海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79-80页。

还有一种亮拳,既不是为了娱乐也不是为了威慑对手,而是出于自我练功的需要把亮拳当成是促进练功的一种手段,即练功性亮拳。“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亮拳时每个弟子在“台上”表演展示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是为了“台上”这几分钟的表演,他们却要在“台下”(拳场)训练中付出经年累月的艰辛努力。另外,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历来看重“面子”,一个人要生活得有自尊、有尊严,就必须有“面子”。而每个人的“面子”又必须从别人那里才能获得,即“面子”必须通过互动和交往活动才能存在。梅花拳拳民在众人面前的亮拳活动正好构成了“面子”必不可少的生存空间,成为拳民有无“面子”或“面子”大小的一次人际互动。在这个过程中,拳民首先要做好“面子”,观众才能给足“面子”,所以,为了做“面子”拳民就必须在日常训练中持之以恒、苦练不辍。只有平时多流汗,才能在亮拳时表现出与观众期望一致的真功夫,随时接受观众挑剔眼光的评判。这在无形中就为梅花拳的拳场苦练提供了动力和目标,极其有利于梅花拳武功的日益精进。与此同时,亮拳活动还为拳民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技艺的机会。举行亮拳活动时,拳民会依次上场把自己最好、最厉害、最与众不同的武功展示给大家伙,这样一来,对其他拳民来说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既可以学到新奇实用的招式,又可以在与他者的对照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为以后的武功锻炼提供了一个努力方向或训练参考。

总之,亮拳作为梅花拳派内部的一种组织活动,它与拳民的日常生活、拳场训练水乳交融,既是一种民俗性娱乐活动,又是一个展示自我、提高威望的机会,同时还是一种有效的练功方法。它为散布于天南地北、平时很少见面的梅花拳弟子建立起了一条密切联系的纽带,在一定程度上巩固和加强了各拳场之间的信息流动,以保证在紧要时刻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在拳场首领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参加维护该拳派利益的集体行动。

二、作为一种“民间信仰”的梅花拳

民间信仰是指那些民间广泛存在的,具有自发性的情感寄托、崇拜以及与其相应的行为和习惯,即“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87页。。民间信仰作为一个文化体系,至少应该包括“内容”和“仪式”两个密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梅花拳之所以被当成一种民间信仰,也正是因为它具备了这两大要素。

(一)梅花拳信仰的内容

梅花拳起源之初就融入了民间宗教的元素*路遥:《义和拳运动起源探索》,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95页。,后来在其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又与民间信仰相互借重:拳派依靠民间信仰的神威繁荣壮大,而民间信仰也利用梅花拳的影响力实现了自己的广泛传播。*[日]佐藤公彦:《义和团的起源及其运动》,宋军、彭曦、何慈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301-302页。在拳种的武术性和民间信仰、民间宗教相互影响、吸收、融合之后,梅花拳就已不再是纯粹的武术拳种,而是既系民间武术会社,又系具有民间信仰特色的“拳会”组织。*程歗:《拳民意识与民俗信仰》,《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德]狄德满:《华北的暴力和恐慌:义和团运动前夕基督教传播和社会冲突》,崔华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34页。总体而言,梅花拳信仰的内容主要来源于民间的“天地君亲师”信仰和祖师崇拜。

“天地君亲师”是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要的民间信仰和精神符号,它使广大民众找到了心灵的寄托、得到了精神的慰藉。此信仰由战国时期的荀子提出*荀子曾在《礼论》中把“上事天”“下事地”和“尊先祖而隆君师”视为礼教的三个根本。因此,“天”“地”“亲”“君”“师”五字一起出现,最早见于荀子的书中。参见[清]王先谦:《荀子》,邓启铜点校,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1页。,后经历朝历代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实现了国家大传统和民间小传统(儒家忠孝等思想与民间崇德报功等思想)的有机融合*钱穆:《晚学盲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2页。,最终于明朝末年开始在民间广泛流传并以“牌位”的形式供人们进行祭祀。*张新民、蒋庆:《大小传统的符号释义学解读——关于“天地君亲师”与儒学民间形态的对话》,《阅江学刊》2011年第6期。“牌位”是供人们祭祀的一种象征物,又称灵牌或神位等。梅花拳信众通常用金字书写“天地君亲师”于黑色木牌上或者用墨书写在大幅红纸上当作“牌位”,一般都挂在民居厅堂正中的墙上或摆放在神龛上。*徐梓:《“天地君亲师”源流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天地是生之本,没有了天地,万物也就不能生长,所以要感恩天地;祖宗(亲)是人之本,没有先祖的存在,人类也就无所出,所以要感恩祖宗(亲);君师乃秩序之本,没有了君师,国家就不能治理,人民就不能被教化,所以要感恩君师。*王维庭:《天地君亲师考释》,《文史哲》1984年第4期。在这里,梅花拳弟子的“感恩”已不仅仅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境界,而是升华为一种信仰。有了这种感激和报恩的信仰才能使民众生发敬畏之心:敬畏天地,敬畏祖先,敬畏圣君师。感恩之心和敬畏之意的结合,自然就会生发一种敬奉之情,对“天地君亲师”的信仰正是由此而主动生发的。梅花拳起源之时(明末清初),天地君亲师就已经成为广大民众(包括梅花拳弟子)普遍接受的信仰内容和祭拜形式,故此,在增强拳派凝聚力的内在要求下,梅花拳便把“天地君亲师”尊奉为本拳派的信仰,成为了广大拳民诚敬祭拜的对象。

梅花拳在其师徒传承的代代延续过程中对“天地君亲师”信仰进行了不断的调试,其中“君”逐渐成为一种虚设,“天”“地”“亲”的地位也被渐渐淡化,而“师”的地位却越来越得到了强化。梅花拳信仰的这一变化过程主要是通过“造神运动”,即对梅花拳“祖师爷”的神化而逐步实现的。一般来讲,武术各拳各派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祖师崇拜现象,常表现为对自己拳派祖师附会一些神奇故事,但基本不会超出“现实”范畴。*杨彦明:《梅花拳通义》,北京艺术与科学电子出版社,2009年,第220页。然而,梅花拳的祖师却被“神格化”,涂上了一层光鲜耀人的神灵色彩。影响最为深远的就是河北平乡县后马庄的邹宏义祖师,他的“神格”身份在梅花拳内部经典《佛祖经》中得到了确认和渲染,经文中直接称其为“真人”,说其武艺是由佛祖亲传;另外一位是河北平乡县八辛庄的张从富祖师,因其在梅花拳的技术发展中将“大架”改为“小架”,故此在梅花拳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拳民便将其“神化”,看成是普度众生的佛祖转世,称其为“张师爷”;此外还有河南内黄县的王登榜祖师,他的塑像在当地的老爷庙中甚至与道教神仙玄武大帝并坐。由此可见,梅花拳在其内部造神的过程中,成功实现了祖师由“人”向“神”的转化,并使其升华为梅花拳信仰中敬奉的对象。

总之,梅花拳信仰的主要内容就是“天地君亲师”,即敬天赐甘露生万物、敬地长五谷养黎民、敬君治国安天下、敬父母养育长成人、敬师傅教诲成材器。*杨彦明:《梅花拳通义》,北京艺术与科学电子出版社,2009年,第213页。同时,梅花拳信仰又在敬奉“天地君亲师”的基础上强化了对本拳派祖师的崇拜,把在拳派中具有广泛影响的祖师神化为万能的“地方神”,使广大拳民可随时通过祭拜祖师达到祈福保平安的功利性目的。

(二)梅花拳信仰的“仪式”

从信仰的构成要素来讲,如果说内容是一种思想观念,那么仪式就是一种实践行为,一种象征性的身体表达。仪式中的行为者,通过一定的身体表达(姿势、行动、舞蹈、吟唱)传递出了与敬奉对象的交流。梅花拳之所以举行仪式,就是为了将梅花拳信仰保存下来,并将拳派的“正常面貌”保持下去。

首先是特定日期的“祭祖”仪式,主要是针对那些已经被“神格化”的祖师,比如上文提到的邹宏义、张从富等,因为他们除了是拳派祖师,更重要的还担当着万能的地方神的职能。祭祀“邹真人”(邹宏义)的活动是在每年的正月十六,祭祀“张师爷”(张从富)的活动是在每年的正月初五。届时,熙熙攘攘的人群纷纷云集祭祖现场,大多是附近十里八乡的居民,也有邻县、邻省,甚至是国外的梅花拳信徒。其中,有习练梅花拳的,也有不会练拳的,练拳者是为了回“老家”祭拜祖师爷,而不练拳者也大都是“在拳”或“在教”的梅花拳信徒,他们祭拜的目的仅是为了祈福保佑。仪式的主要内容就是烧香、磕头、焚表。首先,要把一炷点燃的香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中间,向神灵(拳派祖师)鞠躬三次,然后再把这炷香插到香炉中,信徒们确信香的气味和烟雾会到达神灵那里,并指引着他来到祭祀现场。所以,烧香就是请神,是一种表达尊敬的方式,就像敬上一支烟或端上一杯茶之类。*[英]王斯福:《帝国的隐喻——中国民间宗教》,赵旭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8页。接下来就是磕头,磕头是一种尊卑有别的礼仪,表达的是在下者对在上者的一种敬畏、孝敬和服从。除此之外,祭祖仪式中的磕头还是梅花拳弟子向神灵祈福的一种方式。然后是焚表,焚表就是烧一种叫做“黄表”的黄色纸张,它来源于道士对神的祈求,道士往往在纸上书写具有代表意义的字符以表达对神的尊敬和祈求,而梅花拳祭祀时所烧的黄表纸虽然省略掉了字符,但信徒坚信他们的心愿依旧可以通过焚表传递到神灵那里。总之,烧香是对神灵的一种通知,磕头是一种虔诚的请求,焚表则是一种心愿的传达。有时候在烧香、焚表、磕头的同时,信徒们还常常口中念念有词,这似乎是给神灵的一个提醒,催促神灵尽快实现自己刚才所表达的祈求。

其次,除了定期的祭祖仪式之外,梅花拳信徒还不定期的举行“斋醮”仪式(又名“皇会”或“龙华会”),以求福禳灾。每当遇到干旱无雨、洪水泛滥、虫灾泛滥、庄稼欠收、疾病蔓延、猛兽横行、战乱不息等天灾人祸之时,梅花拳信徒就会聚集到他们的“地方神”——已经神格化了的梅花拳祖师的神位面前举行集体祭祀活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社会安定、幸福安康。此种祭祀活动,除了祈祷消灾免难之外,还用于祈求神灵的赐福与庇佑,所包含的内容涉及信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娶妻生子、生老病死、升官发财、前途命运等。在众信徒的潜意识里,生活中的任何事情、任何事物都可以通过祭祀得到神灵(拳派祖师)的帮助,用当地拳民的话说就是“想求什么就求什么,求什么都灵!”*访谈人:唐韶军;访谈对象:张华云,男,1968男生,河北省平乡县后马庄村民,梅花拳第十五代传人;访谈地点:平乡县后马庄“梅花拳基地”;访谈时间:2015年3月6日。。所以,只要信徒们有了某种需求,就会举行“斋醮”,在自己所信奉的祖师神位面前烧香、磕头、焚表以祈福纳祥。“斋醮”的祭祀规模可大可小:有以村落为单位的集体行动,也有以族姓为单位的家族祭祀,还有以表达个人心愿为目的的个体行为。祭祀程序则繁简亦可:可以遵照敬香、磕头、焚表的规范程序严格进行,由梅花拳中通晓“文理”、德高望重、辈分较高的弟子主持,敬祖上香、诵读请文、叩首礼拜等样样俱全;也可只是对着神位磕三个头以表诚敬之心。但无论祭拜程序如何简化,都要求弟子“清心净身”以示尊敬。正如梅花拳派内部资料《烧香歌》所要求的:“一到寅时将身起,净手洗面上佛台”;《邹真人传道》也写到:“洗罢手来净罢脸,洗手净脸参上神”。*杨彦明:《梅花拳通义》,北京艺术与科学电子出版社,2009年,第214页。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拳民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这种不定期的斋醮祭祀活动在民间正在逐渐淡化,而且越来越少了。

再次是饮食起居中的“祭拜”。笔者在河北平乡县广大农村的调研中发现,梅花拳弟子都会在自家本不宽敞的屋里,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来安置用红纸书写或金字木雕的“天地圣亲师”牌位,而且当地村落的庙宇里敬奉的也大都是“天地君亲师”的神位。毫无疑问,“天地君亲师”信仰已经完全融入到梅花拳信徒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他们饮食起居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日常行为。一般来讲,梅花拳信众在日常生活中的这种祭祖拜神都是自愿参加的,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庙里,敬拜活动不存在一丁点儿的社会压力或强迫。另外,烧香敬祖的仪式也相对简化,以方便为宜,“平常日期,只行一跪三扣首之礼”*杨彦明:《武探花杨炳与〈习武序〉》,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第60页。就可以了。从祭拜日期的选择上来看,除了可选择在某个民俗节日(如三月三“鲜花节”、六月六“兴龙节”、九月九“菊花节”、冬至“雪花节”以及“春节”等)之外,更可随时进行,只要在生活中遇到难事,或者得到意外惊喜,信众们都会在自己所敬奉的神位面前焚香磕头,以表达对神灵的求助或感恩。此外,信众在做某件要事之前,往往习惯于在神位面前敬香,通过香烟盘旋上升的方式或香头烧的形状来占卜吉凶,以为自己的行动提供参考。而更值得一提的是,梅花拳弟子在每日练拳之前,按规定一般都要叩拜祖师:他们双手合十,虔诚地跪在神位前且口中念念有词,并频繁地快速点头,以示叩拜之礼。*张士闪:《灵的皈依与身的证验——河北永年县故城村梅花拳调查》,《民俗研究》2012年第2期。对“外人”来说,这些祭拜仪式也许显得有些繁琐,或者是多此一举,但是,对梅花拳弟子来讲却是饮食起居中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为。

总之,梅花拳信仰的仪式不光有定期的盛大祭祀,还有不定期的小范围祭拜,而且梅花拳弟子更是把敬奉活动融入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信众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在神位面前敬香磕头,祈福祛灾。

三、结 语

在乡村民间,民众出于生活互助和抵御风险的需要,往往有结盟拜会的习俗,而那些社会成员众多的结盟又极易发展成为一个在当地社区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除了以独特的组织关系维系纽带之外,有时为了更有效的进行社会动员,还都会或多或少的带有某种民间信仰的色彩。正如梅花拳,它之所以能够在民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且繁荣昌盛,除了因为它具有较为实用的攻防技击性之外,更因为它还拥有进行社会动员的两大高效武器——组织网络和拳派信仰。所以,当我们从社会动员的视角再来审视梅花拳时,它就不再仅仅只是一个武术拳种,而是以一个社会组织或一种民间信仰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诚然,在那些带有武力冲突的集体行动中,拳种的攻防技击性是梅花拳民进攻和防御的有效武器,然而组织网络的广泛性和拳派信仰的坚定性才真正是梅花拳能够迅速动员广大拳民,并使之勇往直前、永不退缩的有力武器。那些文化素养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拳民在集体行动中的心理、志趣和行为习惯,往往都是借助于组织的力量和信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华北乡村广泛存在的梅花拳组织,曾在传统社会的乡村自治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辅助作用,而今在全国上下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习近平“三农梦”的时代背景下,从多学科、多角度对梅花拳再次进行关注与描述,必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借鉴中国社会传统中的组织智慧、信仰理路与动员机制,进而为当今县域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责任编辑 王加华]

唐韶军,鲁东大学体育学院讲师(山东烟台 264025)。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武术精英在传统乡村自治和当代县域治理中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16BTY1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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