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事君观
——以《论语》为中心
2017-01-28朱曦林
朱曦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博士论坛】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事君观
——以《论语》为中心
朱曦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对士大夫有着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自先秦以迄明清,凸显着大臣事君的态度和方式,展现着自身的价值。以《论语》为中心,梳理孔子的事君思想,可以借此考量帝制时代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现实投射。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道;孔子;《论语》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对士大夫有着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自先秦以迄明清,凸显着大臣事君的态度和方式,展现着自身的价值。作为大臣以“道”为其事君的准则,而不以君主之意志为其行事准则。同时,当其治国之理念不为君用,或君主荒淫无道而不听大臣劝诫,使大臣之志无施行之望时,则以弃君归隐来体现大臣之志,而不在君主意志之下做有逆于“道”的事情。诚如朱子在《四书集注》中所解释的:“以道事君者,不从君之欲。不可则止者,必行己之志。”[1]128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作为孔子的事君思想,渗透于《论语》的字里行间。笔者通过对《论语》的梳理,明确孔子对于大臣的界定,探究孔子的事君思想,并以此来透视“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事君理念对于后世士大夫在面临政治困境时所产生的影响。
一、何谓“大臣”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出自《论语·先进》:
季子然问孔子:“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子曰:“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曰:“然则从之者与?”子曰:“弒父与君,亦不从也。”[1]128-129
这段季子然与孔子的问答,可以看出孔子对于大臣标准的两方面界定:首先,什么样的人可称为大臣?季子然得仲由、冉求为臣,故意问孔子:“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孔子遂“轻二子以抑季然,谓乃问此二人。”[2]296孔子说仲由、冉求只是“具臣”,所谓“具臣”即“备位充数之臣”[3]296,以此故意贬低子路、子有。实则对于子路、子有,孔子曾评价:
子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1]77
仲由,字子路;冉求,字子有*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岁,为季氏宰;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岁。子路、子有的事迹参见《史记》卷67《仲尼弟子列传》,《论语》中的《八佾》《公冶长》《季氏》章也有关于子路、子有的言行,兹不赘述。。该句对于子路、子有的评价,可以客观地看出此二人并非“备位充数之臣”。在春秋时期,能治理千乘之国、千室之邑的,必定是具备大臣之才的,而绝非是备位充数的大臣。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序中写道:“孔子曰:‘受业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异能之士也。……政事:冉有,季路。”[3]2185能入《仲尼弟子列传》者,即是孔子的得意门生,而此二人皆在列传中,并首标政事之列,可知二人乃孔子弟子中之佼佼者。因此,孔子虽故意贬低子路、子有为“具臣”,但当季子然问孔子,子路、子有:“然则从之者与?”意即“二人既非大臣,则从季氏之所为而已。”[1]129孔子则说:“弒父与君,亦不从也。”[1]129实则孔子认为子路、子有在才能上是可谓“大臣”的,只是二者不能“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因而达不到孔子所说的“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的最高境界。*孔子所谓“士”的标准以及对当时执政者的评价,从《论语·子路》篇与子贡的问答即可看出:“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46~147页)由此也能看出,孔子认为“大臣”与“具臣”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能以“道”事君,故大臣见“道”不行则止,而“具臣”则仍从。但是“具臣”对于“弒父与君”亦是不从的。故亦如答子贡之问:“今之从政者何如?”借此讽刺鲁国的执政者季子然是“斗筲之人”。
其次,什么样的统治者大臣不应该追随?孔子认为“弒父与君”的人,即使取得统治权,大臣也不应该追随他们。大臣所追随效力者,必须是具有合法性的统治者,而不能是篡逆弒君者。朱子就认为孔子此语实暗讽季氏:“言二子虽不足于大臣之道,然君臣之义则闻之熟矣,弑逆大故,必不从之。盖深许二子以死难不可夺之节,而又以阴折季氏不臣之心也。”[1]129通观《论语》,该句虽是与季子然对话的特定语境中说出,亦不失为孔子对于何者可称为大臣的界定。
二、孔子的事君思想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反映了孔子“以道事君者,不从君之欲。不可则止者,必行已之志”的事君准则。子路、子有事季氏,虽然二者的才能称得上大臣,但不能“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故孔子轻之以为“可谓具臣矣”。除此,《论语》中亦有多处论及事君,梳理这些语句,才能更为全面地考察孔子的事君思想。
《论语·八佾》中鲁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对于君与臣的双方面要求,吕氏注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礼之不至;事君不患其无礼,患忠之不足。”臣对于君的忠,必须是与君对臣的礼相结合的,不是单方面的尽忠。同篇孔子对于事君还说道:“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程子注道:“圣人事君尽礼,当时以为谄。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尽礼,小人以为谄。而孔子之言,止于如此。圣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见。”孔子对于事君的态度,尽忠之外,亦须尽礼,即使他人认为是谄媚,也不可欠缺。故注中说孔子:“圣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见。”[1]66《宪问》中记载子路向孔子问事君。孔子答道:“勿欺也,而犯之。”[1]155意在告诫子路侍奉君主:“不要阳奉阴违的欺骗他,却可以当面触犯他。”[4]151-152盖因“子路之贤,不忧其欺君,更不忧其不能犯。然而子路好用之过,或有以不知为知而进言者,故孔子以此诲之。”[2]372这与孔子提倡的以道事君亦相吻合,以道事君者,则须持正,持正则不欺。不可则止者,不从君之欲,故能犯之。在事君的态度上孔子认为:“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臣事君先以其事为主,而不以禄为先。尽其能,而后思其禄也。要做到“君子之仕也,有官守者修其职,有言责者尽其忠,皆以敬吾之事而已,不可先有求禄之心也。”[1]168禄为后,而尽君之事为先,不思其禄,则能以道事君。思其禄,则从君之欲。在《卫灵公》中,孔子对于君子同样说道:“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1]167孔子所提倡的事君、入世在于谋道,而不在于求禄,事君的目的是对于道的追求。子夏在《学而》中也说道:“事君能致其身。”[1]50能不惜性命以尽职,亦不是求禄者可为也。故孔子对于事君,以谋道、尽忠、尽礼为本,不从君之欲,不思其禄。
此外,孔子对于大臣事君,还力倡不可则止。《八佾》中曰:“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1]62对于冉有不能阻止季氏僭越祭祀泰山的失望,也是对于冉有不能不可则止的批评。故范祖禹注曰:“冉有从季氏,夫子岂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圣人不轻绝人。尽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谏也。既不能正,则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诬,是亦教诲之道也。”[1]63《季氏》中,孔子对于子有、子路从季氏之说而伐颛臾,提出自己的看法:“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1]170实则在批评二人:不能看清季氏的真实意图,不能止之,反从之。孔子所提倡的则是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1]163的不可则止的思想,而不是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1]162的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思想,故孔子称蘧伯玉为君子,而对史鱼则仅是感叹其直。孔子在实际行事中也身体力行,《微子》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1]183正是孔子对于鲁国政事不可则止的表现,亦是孔子所说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1]77孔子对于仕与隐的判断,即在于该邦是否有道,判断的标准之一即:“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参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1页。此亦与孔子欲居九夷的思想想通,《论语·子罕》中即有“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无贤君之地而君子居之,君子居之,虽陋,实亦不陋,程颐即注道:“君子所居则化,何陋之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13页)因鲁国之无道,而孔子行,故其浮海之叹,程颐注道:“浮海之叹,伤天下之无贤君也。”[1]77无贤君则叹,更何况政事之出于诸侯之手。虽然晨门讥讽孔子:“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实则孔子的不可为而为之,不是拘泥于效忠某个君主,而是为了在天下传道,是:“世不可为是天意,而我之不可不为则仍是天意。道之行不行属命,而人之无行而不可不于道亦是命。孔子下学上达,下学,即行道。上达,斯知命矣。”[2]387而孔子批评子路、子有,而称赞微子和蘧伯玉,则是因为子路、子有不能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仍从君之欲,做有悖于道的事情。
三、“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与帝制时代之士大夫
孔子的事君之道,影响着秦汉以迄明清帝制时代的士大夫,要求士大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除对皇帝尽忠、尽职外,对于皇帝提出的要求也要加以审视,不合理之处予以拨正;遇到皇帝荒淫无道,士大夫力谏不为所动时,或死谏以阻之或致仕以全大臣之体。真德秀在《大学衍义》中对此说道:
臣按:道者,正理也。大臣以正理事君,君之所行有不合,正理者必规之。拂之,不苟从也。道有不合则去之,不苟留也。或谓不合则去,毋乃非爱君之意乎?曰:“此所以为爱君也,君臣之交盖以道合,非利之也。道不合而弗去,则有苟焉。徇利之志,是使君轻视其臣,谓可以利笼络之也。君而轻视其臣,何所不至?唯大臣者能以道为去就,则足以起其君敬畏之心,敬畏之心存,而后能适道。臣故谓不合而去,乃所以为爱君也。”[5]卷10,588
明代夏良胜在《中庸衍义》亦解释道:
大臣之责与天下共其安危利害也,凡所建立,盖有徇天下而不徇君者。夫岂固为拂逆以自取罪戾乎哉?如使徇君以害天下也,是害君也。虽拂君而利天下也,是利君也。其计利害于天下,虽君有所不计也,而况己之利害云哉!故唯以道事君者,乃能不可而止,尔若夫谗、夫宵人内外交缔,善刺主意,争先售术以竒中之,又岂能去乎?魏世祖惑于寇谦之符箓之说,崔浩上书明证曰:‘圣王受命必有天应,《河图》《洛书》皆寄言于虫鱼之文,未若今日神人接对,手笔灿然。’李义府既出璧州,司马王德俭为之画策曰:‘武昭仪方有宠,上欲立以为后,未有以发,君能建白是转祸为福也。’义府叩阁上表请立昭仪,即召见赐珠一斛。乃如是之人也,惟中君欲以自固也,尚何望其拂君以去为道也哉?[6]卷11,587
湛若水在《格物通》中亦言及:
大臣即是大人,为之所养者大,故其徳业亦大。所谓大者,道是也。所谓道者,天理是也。大臣以此事其君,引之当道,格其心而志于仁,若其言之不听,谏之不行,则道有不合矣,则去之,而不苟留也。是其仕也,以道止也,以道乐则行之,忧则违之,进退以道确乎,而不可拔矣。故尝论之,以道事君者,固爱君也。不合而去者,亦所以爱其君也。何也?道不合而弗去,则将茍焉。以徇利是使君轻视其臣,谓可以利笼络之也。君而轻视其臣,何所不至?惟大臣者能以道为去就,则足以起其君敬畏之心,君而有敬畏之心,则大臣虽退犹进也。虽去,犹留也,是之谓爱君之道。夫子之不许由、求,以其无大人之学尔。若颜、曾、冉、闵者,其人乎?惜乎鲁之君臣莫能用也[7]卷44,385。
从以上三篇对于“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解释,可以看出宋、明士大夫对于大臣事君的态度皆承于孔子,认为“大臣之责与天下共其安危利害也。凡所建立,盖有徇天下而不徇君者”[6],假如一意地徇君之欲,是害其君主。“是使君轻视其臣,谓可以利笼络之也。君而轻视其臣,何所不至?”[7]因此,在士大夫看来,大臣唯有为道求去,才能使君主产生敬畏之心。君主有敬畏之心,才能行君道,以道统治天下,而不徇于己之欲。因此,“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才是爱君的表现。
在中国的帝制时代,士大夫“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贯穿于始终,而有明一代则更为突出。正德朝,前有刘瑾用事,中有安化王之乱、宁王之叛及刘六、刘七之乱,后有江彬佞幸;嘉靖朝,则有“大礼议”、严嵩用事;至万历朝,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前有张居正夺情之争,中有“万历三大征”、国本案、矿监税使,后有东林党议、“三案”和女真崛起,更为甚者,万历皇帝近三十载不预朝政,缺官不补,有明一代朝政之乱无有过于此时。以下谨以正德、嘉靖、万历三朝史事为例,探讨明代士大夫的事君之道。
正德初年,刘瑾等人导明武宗游逸误政,户部尚书韩文等人上疏弹劾刘瑾,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等亦密谋除去刘瑾、谷大用、张永等八人。但因事泄,刘瑾等进谗言于武宗,是夜即命刘瑾入掌司礼监兼提督团营。刘健、谢迁知事不可为,即上疏求去。但刘瑾矫诏去健、迁,而独留东阳。后世论者遂赞健、迁,而抑东阳,仅少数予以肯定,如何乔远云:“东阳当阁十有八年,请退屡矣。不可则止,世以为大讥。君臣之际,故未易割也。智深而不伐,旁行而不失其正,古之人有行之者,狄梁公与梁储之立朝,亦仿此意”[8]。而谈迁则为李东阳鸣不平,云:“大臣不可则止,谔谔而争,脱屣去之,道之正也。窃谓刘、谢当不然,先帝冯玉几而命之,远逾周公之图,近过佳儿之委,笃望如此。一朝睽隔,辞章朝上,解组夕出,宛解阴护,谅不再得,身既隐矣。念先帝付托之重,饮泣难安,洛阳、余姚自去,长沙自留,彼此未为失也。但如王曾之诛雷允恭,韩琦之逐任中正,大奸之去,如距斯脱,以观今日,均未投其会矣。今或厚奖刘、谢而訾长沙之腼颜,不亦苛乎?”[8]2873而《明史》则云:“有明贤宰辅,自三杨外,前有彭、商,后称刘、谢,庶乎以道事君者欤。李东阳以依违蒙诟,然善类赖以扶持,所全不少。”[9]4829可以看出,对于刘健、谢迁“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称赞,而对于李东阳则褒贬参半,但他在刘瑾专权时所起的调护作用,实不应忽视。
正德九年(1514)正月癸未,大学士杨廷和、梁储、费宏以乾清宫灾上疏自劾,并针对时局,提出开言路、罢皇店、出西僧、省工作、减织造等十余条匡正之策,但武宗于“革市肆、出西僧皆不欲厘正”,唯于罢皇店、减织造等条“姑取一二事,以勉徇所请而已”[10]卷108“正德九年正月癸未”条随后。府部大臣尚书刘春等及六科十三道亦以此为请,并上疏乞罢,俱为武宗温旨慰留之。
正德十六年(1521)四月,嘉靖皇帝即位,欲加兴献帝、后皇号,而以杨廷和为首的大臣皆力言不可,恰逢清宁宫小灾,杨廷和、蒋冕等人以天象示警为请,嘉靖皇帝只能勉从众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不称“皇”[11]1686。虽然嘉靖皇帝迫于群臣的压力而应允,但实“意未慊”[11]1671。所以,翌年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利用世宗的不满,在嘉靖二年(1523)十一月上疏,并录席书、方献夫二疏,言:“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皇考’,别立庙大内,正兴国太后之礼,定称‘圣母’”[12]。嘉靖皇帝得此疏,为之心动。同时,杨廷和以大礼、织造积忤,在嘉靖三年(1524)二月丙午致仕,而大礼议复起[8]3295。以致有是年七月的“左顺门哭谏”事件。在议考孝宗还是考兴献帝的三年争论中,大臣与嘉靖皇帝发生激烈的冲突,其中最突出者可数毛澄、杨廷和与毛纪。
毛澄以持论大礼之议,屡谏不从,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但嘉靖皇帝皆慰留不允。迄于二年二月,毛澄因疾甚请去职,方许之[10]5058。
杨廷和是大礼议的关键性人物,嘉靖元年(1522),由于他的坚持,才使得嘉靖皇帝暂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不称“皇”。随后,嘉靖皇帝与杨廷和多次因礼仪事僵持不下,杨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使得嘉靖皇帝“常忽忽有所恨”。至三年二月丙午,杨廷和以议礼不合,又因谏织造忤旨,遂力请求去,嘉靖皇帝虽下诏勉留,但廷和“请益力”,在慰留不果的情况下,最终方允其请辞[13]卷36“嘉靖三年二月丙午”条。
毛纪则因嘉靖皇帝欲去本生之称,与石珤合疏谏争。嘉靖皇帝虽“委曲谕意”,但毛纪仍持议不从。随后,朝臣一百三十余人伏阙哭谏于左顺门,俱为嘉庆皇帝谕令逮系。是时,毛纪为首辅,具疏乞原,但嘉靖皇帝不仅未允其请,还传旨责其“要结朋奸,背君报私”[10]5046。毛纪随即上疏求去,并言:“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臣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正,是徒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9]5046-5047嘉靖皇帝因衔毛纪亢直,遂允其去。
万历二十年(1592),明神宗因宠信郑贵妃欲废长立幼,以郑贵妃之子朱常洵为太子,而大臣则坚持“无嫡立长”,以致争“国本案”起。是时,万历皇帝虽曾以“朕五岁即能读书”感慨皇长子朱常洛“年已九龄”读书已晚,但因与大臣的僵持,致使常洛长期不得豫教。迄于万历二十年正月,礼科给事中李献可疏请豫教,即遭削籍。大学士王家屏随即具揭申救,并封还御批,而给事钟羽正、御史钱一本、主事董嗣成等亦交章申救,但皆遭削籍降调,科臣孟养浩更被加杖一百。在疏救不果的情况,王家屏不得已上疏乞归。
至万历二十一年(1593)正月,王锡爵归省还朝,即上密奏,希望万历皇帝“改期、豫教二事,量准一件”,而后又接连上《答圣谕并请豫教疏》《备陈往事力劝册储疏》《催发阁中密奏疏》,皆是为皇长子出阁读书所请。虽然王锡爵二十余日内连上四疏,然而万历皇帝皆不为所动,不得已王锡爵在三月上疏乞休,其《引疾乞休疏》云:“皇上察臣言之无用,则不必用其身,怜臣志之不忠,则不必终其任,俯遂所请,即令致仕回籍,以终母子余年。”[14]对于王锡爵致仕回籍的请求,万历皇帝慰留道:“朕知卿忠诚,再四勉留,自有深意。朕因新春积火上升,两目疼痛,卿可即出,待朕少愈召卿面商国事,必使卿安心慎,毋疑。鸿胪官其宣示朕意。”[15]在万历皇帝的承诺下,王锡爵才应允留下。
纵观有明一代,如刘瑾用事、谏止南巡、大礼议、争国本诸事,皆体现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事君理念。大臣谏止不从,则求致仕归隐。其事君理念在于“大臣之责与天下共其安危利害也,凡所建立,盖有徇天下而不徇君者。”[6]587实则是以天下安危为己任。
四、小结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作为孔子的事君观念,不仅在孔子的实际行事中得到体现,而且对于后世士大夫亦有着深远的影响。“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作为事君之道,不是单纯地服从于君主的意愿,而是大臣自身须先有“道”的理念,即是后世士大夫以“天”为最高标准,追求三代道统,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追求。自汉代以后,“皇帝从‘天’那里获取终极合法性,‘天’所蕴含的公平溥被的意蕴,也构成对皇帝及其控制的国家机器的评价尺度和道德制约。”[16]大臣以此理念事君,其所追求即在于“道”,故其所为循道而不循君之欲。而君主不遵从此政治理念,有悖于大臣所追求的“道”时,大臣则弃君而隐。这样的政治追求除却要求士大夫能以“道”的追求为己任,同时也要求士大夫能做到孔子所说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的不以功名利禄为仕的道德准则。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3]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151-152.
[5] 真德秀.大学衍义[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4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588.
[6] 夏良胜.中庸衍义[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1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587.
[7] 湛若水.格物通[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16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385.
[8] 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
[9] 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0] 明武宗实录[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
[11] 夏燮.明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2]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743.
[13] 明世宗实录[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
[14] 王锡爵.王文肃公文集[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13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205.
[15] 明神宗实录[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
[16] 赵轶峰.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及其现代回响[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31-38.
OnConfucius’ViewofServingtheirLord—— “Agreatofficialistheonewhoservestheirlordswholeheartedly,andiftheycannot,theywillnottakeupthepost” ——CenteredonTheAnalectsofConfucius
ZHU Xi-lin
(InstituteofLiterature,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732,China)
Confucius thinks that a great official is the one who serves their lords wholeheartedly, and if they cannot, they will not take up the post, which has had a lasting and far-reaching impact on scholar-bureaucrats, not only having reflected ancient officials’ attitude and way of serving their lords from pre-Qin Period to Ming & Qing Dynasties, but also having realized their own values. This paper focuses onTheAnalectsofConfuciusand studies Confucius’ view of serving their lords at the age of monarchy and its realistic revelations on the modern society.
“A great official is the one who serves their lords wholeheartedly, and if they cannot, they will not take up the post”; wholeheartedness; Confucius;TheAnalectsofConfucius
B222.2
A
1001-0300(2017)05-0095-06
2017-03-24
朱曦林,男,广东潮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后,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清代学术史、明清文献学研究。
[责任编辑朱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