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动漫的同人创作看粉丝文化
2017-01-28西北师范大学730070甘肃省健康教育所730020
任 安 (西北师范大学 730070; 甘肃省健康教育所 730020)
从动漫的同人创作看粉丝文化
任 安 (西北师范大学 730070; 甘肃省健康教育所 730020)
如今“动漫”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以其为代表的《黑执事》成为了当今粉丝的新宠。动漫对于粉丝来说意味着新的生活方式的产生。粉丝在追逐动漫原作的同时开始了新的创作,他们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原来的作品当中,产生了新的文化产品,即同人创作。这些粉丝通过互联网交流产生了新的社群,构成了动漫粉丝社群。本文通过分析《黑执事》作品的优势、传播渠道、粉丝的贡献、粉丝社群、同人作品等方面总结出粉丝文化同文化工业间复杂的,充满张力,互存互依的关系,并定义了当今粉丝文化的特色。
粉丝;粉丝文化;文化工业;同人创作
日本在近几年中已经不仅仅是因为其经济与军事闻名于世,更以“动漫”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全球新媒体文化。“动漫”,就是动画和漫画。动漫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早已超越了动画和漫画的传统范畴,还包括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来的各类周边产品之中。不只在日本,在全世界,“动漫”都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
一、作为粉丝的网络字幕组的巨大贡献
动漫作为典型的文创产业,拥有的不应该是标准化的工业生产,而是实实在在的脑力的创意发挥。动漫这个词对于日本人来说不只是一种商品,更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动漫粉丝对漫画作者的追捧、对漫画连载的长期持续阅读,使得这些动漫故事与人物除了影响创意产业的经营,也融入了粉丝的生活当中。特别是随着网络新媒体时代的来临,粉丝已经不满足于追逐动漫的脚步,而是自发的开始了众多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充满着粉丝思想创意的活动,越来越多的粉丝加入了这一新兴的文化活动当中。这就是现实意义中的同人创作。
粉丝的定义在当今社会早已发生了改变,粉丝不再是主动地从大众媒介生产的文本中消费文本以获得自我满足的疯狂的“消费者”,而是将大众媒介生产的文化结合自己的需求开展进一步“再生产”。费斯克认为大众从文化工业提供的产品中创造出了自己的也是真正的大众文化。因此大众文化的主人不是资本家,而是接受者。
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也逐渐频繁,各种动漫作品也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走出日本,走进全世界的目光中。中国也不例外,这一现象的产生使得各种语言类型的字幕组也应运而生。动漫作品的日趋流行,不仅归功于众多粉丝对于这种形式与文化的好奇和渴望,更是由于各个网络字幕组粉丝群体不遗余力的翻译与推广,从而使越来越多的粉丝开始了解动漫文化,并爱上动漫的独特魅力。我们所说的网络字幕组,就是把国外生产制作的影视剧作品翻译成本国字幕,利用时间轴调整校对时间,最后输出合适格式成片,以提供网友下载观看的群体。这些翻译人员不计报酬,完全出于自己对国外影视作品的爱好或者对翻译这份工作的兴趣。有人戏称,网络字幕组是这个时代的“活雷锋”。费斯克认为粉丝经常将那些符号生产转化为可在粉丝社群中传播,并以此来帮助界定该粉丝社群的某种文本生产形式。粉丝已经不再单纯是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的粉丝积极转向成为勇于创新的“生产者”,并为那些他们喜爱的文化开启了新的高峰。动漫等流行文化中粉丝的“再生产”表现的尤为明显,网络字幕组更是在其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字幕组成员的翻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对文本的再生产再创造的过程,这正是粉丝对于文本的接受和自己力量的外放和体现。而作为网络下载的流行文化,又是一种对盗版行为的默许和放纵,这就使得这个群体带有了一种边缘甚至悲情的色彩,也使得对网络字幕组这个粉丝群体的产生原因、行为方式和参与群体的解读,更加凸显文化博弈的复杂性。1
二、粉丝的叙事,自我的叙事——乌托邦式的再创造
(一)粉丝社群文化
粉丝文化是一种参与性的文化,对现有文本的解读可能使之产生出新的文本、新的文化以及新的社群。在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不论是对作品的评价,还是自己的喜好,都可以同大家分享。更为方便的是,粉丝不再单纯依靠传统媒体电视或报纸的被动式播出,他们可以随时随地了解自己喜爱的作品或人物的最新动态,也可以随时表达自己对于偶像的支持。特别是在一些官方粉丝团中,通常由媒体掌握的主导权逐渐过渡到粉丝自己手中,关于偶像的最新消息和粉丝团的活动,粉丝都可以通过官方粉丝团第一时间掌握,舆论不再被垄断,而是拥有了来自各方的声音。然而网络的大环境仍是给粉丝社团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弊端,随意注册的账号的使用和自由任意的发布消息,使得粉丝在充分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言论不负责任的现象。许多虚假消息,甚至各种谩骂都有可能出现在网络社区。虽然也有网络管理员辛苦管理,尽量杜绝这种行为的存在,但仍然屡禁不止。粉丝社区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在拉近粉丝之间的距离,提供交流平台的同时,也给予了众多粉丝一道看不见的围墙,网络上信息形形色色、真真假假,让粉丝难以分辨。
粉丝建立属于自己的社区,在这个社区里,大家有对偶像通用的昵称,社区以外的人通常难以理解这种独特的文化。由粉丝组成的《黑执事》的世界里也同样拥有着特殊的昵称,如同暗号一样,通过这个标志大家很明显就可以区分出粉丝与非粉丝。因为日语塞巴斯蒂安的发音很像数字“384”,粉丝们就昵称塞巴斯蒂安为384,这个昵称既简洁又感觉有些不为人知的神秘感,仿佛代码一般。相对应的,夏尔也同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数字代码——32。粉丝在使用这些代码的时候往往不自觉地透漏出一点骄傲,大家参与讨论的时候也由于这个代号的存在,产生一种特殊的默契与共通感,似乎自己讨论的话题只有同道中人才能明白,这就是身为粉丝的优越感。
(二)同人作品
同人作品是对正式出版的漫画进行二次创作(再创作,recreation)。“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而这些同人作品往往含有“非正式商业性的”之意。
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著名媒介研究学者亨利•詹金斯认为,在粉丝身上,根本就无法清楚区分读者和作者。比如,粉丝不仅消费别人创造的故事,还生产自己的粉丝故事和小说,以及艺术图画、歌曲、录像、表演等。许多粉丝都很渴望可以对原作进行拓展,加入自己的想象和理解,甚至对原作进行彻底或颠覆性的改写,以展现粉丝自身对于自己喜爱的作品或人物的独特理解。这种小说就可以称为“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为文”,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以此表达新的思想感情,揭示新的道理。正因为它“同人不同文”,一部原创作品往往可以产生无数篇同人文,作品的生命力因为粉丝的再创作而得到无限延展。
同人文的作者首先应该是粉丝对于文本的在创作,他对原作的理解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这种二度创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定义的“完美”,原作不同于自己审美观点或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地方,将会在同人文里加以改进,原作人物的性格也会在合适的地方得到彰显。这些“改动”“移动”从出发点上可以看作与原作无优劣之分,因为文学即人学,文学作品就是作者观念和情感的集中展示。
三、结论
美国传播学者珍妮•史特格曾经指出,“在每一个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曾经是某种程度的粉丝”。换句话说,粉丝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直都是存在于这个社会上的。粉丝,事实上就是我们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粉丝的标准每个人不同,只要是在一定期间内过度地、重复性、规律性地消费某种商品或媒介内容都可以称为粉丝,粉丝无所不在,并成为现代消费社会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粉丝文化的快速发展则是得益于网络等新媒体的壮大。新媒体作为粉丝文化传播的主要途径,使更多的人勇于以一名粉丝的身份积极地参与到粉丝文化中来,越来越多的粉丝的加入就促进了粉丝社区的形成。这些粉丝在群体的引领下找到了专属于自己的领域,构建了一个属于偶像及粉丝所独有的归属地,即虚拟社区,并且不断享受着粉丝身份再这一个区域里所带来的荣耀。互联网为粉丝文化的发展与传播提供了最快速的传播渠道,大大激发了粉丝用有的独创性和参与性。粉丝社区在互联网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也使得粉丝不再满足于只是作为消费者存在,想积极参与到文本的再创造当中,如何在文本的再创造中加入自己的想法与创新才是当今粉丝文化的表现。粉丝文化就如同一个出租给新用户的公寓,这个新用户通过自己的活动与财产利用本来就存在的公寓布置出了拥有自己风格的新空间,使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代消费过程似乎构成了一门精细的“承租人”艺术,他知道如何把自己无数的差异融合进占主导地位的文本。
“粉丝文化”的繁荣发展代表着当今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也是大众文化发展的新标志,有很多方面是可以肯定的:第一,粉丝表现出来的独特的默契与积极主动的团队精神,都表现了粉丝共同合作,积极交流,和睦共处的基本精神,也是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二,“粉丝文化”体现出的勇于创新的精神,尤其是年轻人积极参与社会文化,关注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自觉创造社会文化的热情,都是推动大众文化进步的主要力量,也是推动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助力,这些对于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与繁荣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第三,粉丝文化作为大众文化发展的一种现象,它的繁荣发展对于我国的文化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文化建设的雅俗问题也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启示作用。
注释:
1.陶东风主编.粉丝文化读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18
[1]陶东风主编.粉丝文化读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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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陶东风.大众文化教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86
[6]江宁.网络字幕组的粉丝文化解读[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6):1-2
[7]费斯克著,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8]李莉.主动或被动?——网络时代粉丝身份再思考[J].东南传播,2010(10):90-91
[9][日]中野晴行著.动漫创意产业论[M].甄西,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
[10]金慧敏.积极受众论——从霍尔到莫利的伯明翰范式[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11]格雷姆?特纳著,许静译.普通人与媒介——民众化转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2]杨玲.西方消费理论视野中的粉丝文化研究[J].长江学术,2011,1:29—38.
[13]盘剑著.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14]李珊.漫谈大众文化中的粉丝产业[J].安徽文学,2009,1:349-350.
作者姓名:
任安,西北师范大学在校研究生,甘肃省健康教育所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