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人才发展机制研究
——以W分院为样本
2017-01-27肖良伯张衍路黎贵林张红良
肖良伯 张衍路 熊 姿 黎贵林 张红良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重庆 401147;2.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0000
重庆检察人才发展机制研究
——以W分院为样本
肖良伯1张衍路1熊 姿1黎贵林1张红良2
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重庆 401147;2.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0000
检察人才的发展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本文分析了重庆市检察院W分院的人才队伍的发展成果、主要做法,及其人才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庆检察人才发展应以“三三制”的思路进行,即坚持“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人员分类三分法,“入口、在职、出口”人才活动三环节、“本院、上级、外部”人才管理三区域,逐步建立起“分类发展、内部整合、上下联动、协同保障”的人才发展机制。
检察人才;发展机制;“三三制”
一、检察人才的定位
检察人才是具有较高能力素质,在检察工作的某一或数个领域内胜任岗位需求,并能做出突出贡献的检察人员,是检察人员中能力和素养处于较高层次的一部分人。按照专业类别划分,检察人才可分为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人才;按照岗位类别划分,可分为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和检察行政人才;按照层次类型划分可分为实战型人才、专业型复合型人才、专家型人才①。高检院2016年1月制定下发了《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检察人才提供了识别模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W分院检察人才发展环境
W分院于2006年成立,是一个成立时间短但发展迅速的检察院。建院十年来,W分院在人才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W分院人才发展的有利条件:一是区位优势。W分院地处重庆主城区,对人才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机制优势。重视人才建设,在人才教育培训、引进、搭建人才发展平台、促进人才干事创业等方面有理念、有方法、有抓手。三是基础优势。学历上,研究生学历的占在编人数的25.9%;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5.6%。年龄上,30岁以下的占35.6%;31岁至50岁的占70.4%。专业背景上,法律专业的占65.7%。②总的来看,队伍素质有保障,年龄结构合理。
(二)制约因素和不足:一是对人才的积聚效应有限,顶尖人才数量还不多。二是对专门人才的引进有难度。三是在人才管理开发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在营造干警创先争优的氛围,服务人才的精细化程度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三、重庆检察人才发展的实现途径
检察人才发展应以“三三制”的思路进行,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人员分类三分法,“入口、在职、出口”人才活动三环节、“本院、上级、外部”人才管理三区域,逐步建立起“分类发展、内部整合、上下联动、协同保障”的人才发展机制。
(一)分类发展:强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
1.构建完整的人才素能模型是基础
要充分使用好最高检制定的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模型。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断丰富和调整素能模型。一是扩展素能模型的覆盖面。在十个执法办案业务条线,将法律政策研究室、技术、警务以及综合部门都纳入素能模型体系。二是在素能模型描述的能力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根据本单位实际,进一步补充相关能力标准。三是根据不同阶段人才队伍状况调整素能标准。随着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人才的素能层次标准应该及时进行修订。
(2)充分挖掘素能模型的实用价值。一是在素能测评上有衡量标准意义。在摸底调查人才结构,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发现人才短板,制定教育培训方案;衡量人才与否,调整人才岗位和选拔干部等方面,素能模型都有重要作用。
二是在教育培训上有体系支撑作用。教育培训体系包括课程体系和课程运行体系③。课程体系解决设置什么课程的问题;课程运行体系解决培训需求、培训方式、培训评估等方面的问题。教育培训体系要不断对标素能模型,以符合素能模型的要求,达到素能进阶和提升的效果。
三是在队伍管理上有导向指引价值。以素能标准识人用人,一方面可以将其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为人才储备、培养、使用等服好务;另一方面干部个人可以将其作为成长进步的方向标,找到适合自身的岗位,树立明确的能力提升的参照系。
四是在人才入口上有鉴别甄选用途。检察人才的补充可以实施分类招录、检察官逐级遴选等方式。素能模型为我们提供了补充人才的标准,在明确人才需求、制定招录和遴选计划、采取补充方式、把握补充条件等方面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制定合理的人才发展规划是方向
应当结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检察岗位素能模型为重要参照,制定具体的人才发展规划。具体步骤应该是:一是明确岗位。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已经核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数量,确定了岗位分布,制定了岗位职责说明书,为人才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二是人才评估。对标素能模型,分业务条线、岗位类别对现有人员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分析人才队伍结构,找出人才队伍现状的优势和短板,对单位人才队伍进行摸底调查。三是制定计划。根据人才队伍分析结果,结合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定位,确定人才培养的方向、数量。四是明确措施。从教育培训、岗位练兵、队伍管理等方面制定措施,确保人才发展计划实现。
3.开发科学的人才建设工具是关键
本文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考量:
一是注重培训实效。第一要以检察官学院为主要阵地,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第二要分类分层实施,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强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运行体系建设,对照岗位素能模型,以重庆检察人才发展现状为依据,针对性创设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第三要强化培训考查,以考查结果倒逼培训效果。特别是对初任检察官的培训考查要严格起来。
二是突出岗位练兵。围绕岗位素能标准,结合业务重点、能力短板等确定年度岗位练兵主题。开展精品案件评比、条线业务竞赛等活动,普遍鼓励干警参加,让干警在比拼中感受到差距,增强“本领恐慌”意识,提升成才的内生动力。
三是改进管理方式。队伍管理促进人才建设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考核。目前,在众多的考核方式中,绩效考核占据了检察人员考核的主流意见。绩效考核的难点在于考核指标的制定,要把握好粗与细的度,特别是不能过于追求量化,将每一件案件或执法活动都用分值来衡量,陷入“数字游戏”的灾难中。另外,要整合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等其他考核,充分发挥各类考核的不同作用,尽量减少交叉;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着重发挥公示的激励鞭策作用,提高考核效率,减轻考核工作量。
(二)内部整合:创造促进人才成长发展环境
在一个单位内部,人才发展需要在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前提下,集思广益、全面落实,形成人才建设的合力。
一是落实人才建设主体责任。一方面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同时做好司法办案的“业务官”和队伍建设的“行政官”;另一方面,政工部门在管理上压实队伍管理责任,强化与业务部门的交流沟通,形成政工与业务部门条块结合、教育培训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协作机制。
二是以文化建设激发共生效应。在培养特色理念文化,培养文化自觉上下功夫,以文化建设孵育人才。通过“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创新型检察官创建活动,突出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双提升’”④。除此之外,可发挥群团组织、兴趣小组等的纽带桥梁作用,带动干警参加各类文体、法律讲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助推共同成长成才。
(三)上下联动:凝聚不同层级共推发展合力
三级检察院要根据职能定位,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个职能统一体,扩大整体效应。一是市院可以继续强化人才发展规划,创新精细化、实战性教育培训方式,深化全员岗位大练兵,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等,在市级层面进行统筹。同时,加强对分院和基层院的调研和点对点指导。二是分院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在重庆直辖市的体制下,基层院的人财物由市级统一管理,分院对基层院较少有行政管理职能。今后应在基层院的人才建设上更为凸显分院的作用,特别是在辖区分条线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面,分院可以有更多作为。三是各院各自发挥主体作用,探索创新人才建设的方式途径,形成新的机制和经验,起到引领示范效应,带动全市检察人才发展。
(四)协同保障:奠定人才发展长远机制基础
人才建设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在一定的保障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在人才发展保障方面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待遇保障。在对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进行改善的同时,对司法行政人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考虑,例如加强与其他党政机关的交流,畅通司法机关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渠道,对检察机关的干部从区级、市级统筹的高度予以调配使用。
二是机会保障。检察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平台。要建立人才发现机制,从日常工作、岗位练兵、竞赛评比、理论调研等中发现人才潜力,以参加群团活动、加任务压担子、推荐进入人才库、提拔重用等方式提供才能施展平台,确保人尽其用,发挥出最大潜力。
三是条件保障。对于人才培养成长,要提供一定的人财物支持,例如对各类文体活动、调研写作、学术交流、高层次人才培训等,可以解决经费、场地、师资等条件。
四是环境保障。落实好《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真正做到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检察官不得被随意处分,不轻易被追究错案责任;加强对检察人员个人权利的保护,其在履职过程中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财产权、休息休假等合法权利不受到侵犯,为检察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注释]
①<重庆市检察人才培养项目规划(2014—2017年)>对检察人才的划分方法.
②截至2016年底该院建院十周年数据.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6,6:269-288.
④李军,吕亚丽.探讨规律 构建检察业务人才科学发展体系——“检察业务人才成长规律”研讨会观点述要[J].人民检察,2013(17):30.
D926.3
A
2095-4379-(2017)31-0114-02
肖良伯(1976-),男,汉族,大学学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研究方向:刑事司法、检察管理;张衍路(1962-),男,汉族,大学学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研究方向:法律政策;熊姿(1983-),男,汉族,研究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一级检察官,研究方向:检察管理;黎贵林(1981-),男,汉族,大学学历,任职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研究方向:检察管理;张红良(1984-),男,汉族,研究生,任职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