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田园综合体的几个法律问题探析

2017-01-27王国灿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
关键词:综合体田园法律

王国灿

浙江省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田园综合体的几个法律问题探析

王国灿

浙江省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2017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了一个令全国瞩目的新词“田园综合体”。所谓的“田园综合体”指的是一种现代化的小镇、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具体而言,其是一种集现代农业、旅游业、休闲业以及田园社区为一体,旨在实现城镇新型化、乡村现代化的综合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型发展模式,其涉及到诸多产业链条和多方利益交织,为了保障田园综合体综合发展模式能够规范化、可持续的推行,对田园综合体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究十分必要。本文从田园综合体的概念和特征出发,结合到区域实践,对田园综合体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探究。

田园综合体;概念和特征;法律问题

田园综合体是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立足于城镇和乡村发展长远需求所提出的一种综合城镇、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其能够实现城镇、乡村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为一种新型发展模式,田园综合体还有待在实践中全面检验和完善。为了保障田园综合体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探究田园综合体施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田园综合体的概念和特征

2017年2月新制定的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具体而言,主要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乡村休闲旅游试点建设、田园社区建设等方式实现乡村和城镇的综合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们将田园综合体定义为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以及田园社区为一体的城镇、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田园综合体基于“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结合到城镇、乡村特色,发展综合产业,旨在推动城乡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田园综合体集中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企业(组织)承接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国有企业或私人企业承接乡村农业,可以有效规避个体农户因实力弱小的短期市场行为,从而引领乡村农业实现中长期、规模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驱动型产业,在田园综合体模式下,充分利用城镇、乡村原有的资源,借助于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大力发展驱动型产业——综合旅游产业(文化、娱乐、旅游),以此为城乡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综合运营、规划,建设新型“田园社区”,企业承接农业、利用资源充分发展驱动产业的目标是统一的——建设新型“田园社区”,改善城乡人们生活环境、提高城乡人们生活水平。

二、田园综合体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探究

(一)企业承包乡村土地的法律问题

企业承包乡村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实现乡村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是田园综合体发展模式的一大重要途径。在企业承包乡村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其必将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方面是土地法律问题。乡村的核心资产之一即是土地,而当前部分企业违规违法使用乡村土地作商业用途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一点对于乡村(农村)集体用地、荒山、滩涂等土地资源的表现得更加明显。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企业法人、政府、村委等)应当重点关注乡村土地权属、使用情况等法律问题。对于国有建设用地而言,应当明确企业对于土地的权属,让企业与出让方(处置方)签订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保障土地的合法转用;对于集体农业用地而言,企业应当与农户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如果是承包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农业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取得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对于集体建设用地而言,需要重点关注企业是否通过法定程序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另一方面主要是农民权益的法律问题。在田园综合体中,“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十分常见,这种经营模式就涉及到农民的权益。部分地区的农村还没有建立起完整农村社保制度,这对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是不利的。

(二)旅游产业中的法律问题

发展旅游产业是田园综合体实施的另一重要形式,旅游产业中将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其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是指因为旅游活动而产生的一些列社会关系,具体而言,其是因为旅游活动而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相关的立法,明确旅游者、旅游组织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保障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是旅游法律规范。

(三)建设“田园社区”中的法律问题

田园综合体的一个重要目标即是建设“田园社区”,田园社区的生活模式更加近乎于现代城市社区的生活模式,为此,需要由相关部门制定专门的社区法律法规对田园社区的各项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与田园社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合同法等,关于社区管理的法律并不特别多,为此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规则用以社区管理。

三、总结

综上,田园综合体是新时期城镇、乡村实现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田园综合体的作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关于田园综合体的法律研究,保障田园综合体顺利进行。

[1]刘奇.打造田园综合体[J].乡镇论坛,2017(16):11-12.

[2]孔祥智.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打造田园综合体[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7(3):41.

F321.42

A

2095-4379-(2017)34-0219-01

王国灿(1959-),男,汉族,浙江诸暨人,浙江省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方向:法学、新闻与文学、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文化、特色小镇文化。

猜你喜欢

综合体田园法律
Bořislavka社区综合体
西班牙AIGÜES DE VILAJUÏGA建筑综合体
Megapark商业综合体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田园CEO”成长添把火
B CAMPUS教育综合体
田园乐趣多
田园美景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田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