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普法的途径探析
2017-01-27贺超智
贺超智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新时期农村普法的途径探析
贺超智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我国的普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启动至今,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尤其是农村基层的普法,虽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我们普法的途径也应有所创新发展。笔者将从农村普法的困境、原因等方面对新时期农村普法的途径进行探析。
新时期;农村普法;途径
2017年暑期三下乡活动,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在活动中我真真切切的见识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我对农村普法途径的思考。
一、农村普法的困境
(一)农村普法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
“唉,不说了。法律都是给有钱人定的,没有钱打什么官司,都是有理说不清。还好现在习近平主席上台了以后他们不敢再光明正大的收钱。不过时间过了这么长,我的事还能解决了?”这是一个村民当时说出来的话。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我国农村居民思想上仍很保守,“有权走遍天下,法是人制定的”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特别是老一辈的农民朋友,他们觉得法律学不学、懂不懂,不是很必要,出了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关系,而不是找法律或法律部门,这就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普法教育对象的知识基础不扎实
我都这么大了,看这些东西也没有多大用了。我拿点宣传页回家,给我家孩子看看。我看不懂,你就给我说说怎么弄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在,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状况增多,大量青年人的外出,农村普法的对象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受文化水平的制约,他们接受教育的能力普遍较低,给他们看普法宣传页,给他们用专业术语去讲解法律知识如同水过鸭背,不能让他们对法律知识好好学习与理解。
(三)农村普法的时间很难得到保障
经济快速发展的这个时代,安安稳稳听戏的人少了,农民朋友们把很大一部分时间用在了发家致富上,他们每天不是忙于耕种、养殖,就是外出务工挣钱,稍微有些空余时间,他们也会打打牌、唠唠嗑,进行放松和休息。就这样,很少会把时间用于学习法律知识上,这就增加了普法的难度,普法的时间也难以得到保障。
二、农村普法困境的原因
(一)农村普法的形式单一。多年来,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发传单、开讲座、喊广播,内容也多是空洞无用的东西,如“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探究和使用更加合理有效的方法去进行普法,这正是农村普法困境到原因之一。
(二)农村普法教育的实在性和层次性把握不够牢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农村普法工作没有深入到农村实际情况中,没有深度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对农民的实际需要有一个系统的概念和了解。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觉悟不同,党员和一般群众的思想觉悟也不同,不同文化程度的村民,接受普法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工作的重点没放在讲求实效上,没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民对学习法律的兴趣,致使广大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和不运用。
三、新时期下对农村普法的建议
(一)要合理的调整普法形式,提高普法的效率。农民朋友的文化水平较低,枯燥的法律条文,对他们来说没有实用的价值。因此,在确定普法形式时,我们需要选择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普法方式,例如放映法制宣传纪录片,微信平台的随时推送,短信法律小常识的提醒,也可以把《今日说法》中与农民息息相关的种种案例放映给他们并解答他们的疑问。同时,可以结合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
(二)加强培训,建设专业的普法队伍,增强普法队伍的普法能力。一支好的普法队伍建设,关系到农村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所以要破解农村普法困境就必须以普法队伍建设为关键,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要通过学习培训,使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具备高深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他们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只有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两委干部具备了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普法实践能力,才能使群众听得懂法律知识,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实际的效果。
新时期,我们的普法更要借着时势来展现我们的新力量。新时期,农村普法还很“年轻”,需要我们不断呵护和培养。它的成长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我们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我们新时期农村普法才能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更加的完善,才能更加体现出我们法律的公平公正。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新时期农村普法你我在行动!
[1]朱绍欢.探究农村普法教育的困境和出路[J].科技文汇(中旬刊),2010(20).
[2]济南大学社科学院.中共黑龙江省海伦市委党校.
[3]任丽静.农村普法教育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7(11).
[4]朱绍欢.探究农村普法教育的困境和出路[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0.
D920.0;D422.6
A
2095-4379-(2017)34-0191-01
贺超智(1996-),男,汉族,河南博爱人,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