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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立制度的国际法实践问题初探

2017-01-27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
关键词:竞争法竞争规则

许 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5

竞争中立制度的国际法实践问题初探

许 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5

全球性金融危机与“欧债危机”先后爆发后,大幅度的调整了世界经济的格局,开始出现新兴经济体,也随之改变了全球贸易的主导力量,此种背景下,各国积极的实践竞争中立制度,以实现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国更应良好的应对竞争中立,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及反垄断法完善。

竞争中立制度;国际法;实践

澳大利亚率先提出“竞争中立”的概念后,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并积极的在本国中实践,由此也促使“竞争中立”逐渐的发展到国际舞台上,成为一部全球贸易投资领域的国际新规则、新法律制度。但有些国家在推行“竞争中立”时,有所针对我国,我国需要积极的应对,使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而非难题。

一、竞争中立制度在各国中的实践

(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之所以实施竞争中立制度,目的是推进国内改革,使国内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促进资源配置率的提高,现已具备比较成熟、完善的竞争中立制度体系,特点包含全面性、高效性、灵活性,体系内包含评估机制、调节措施、诉讼机制等,借贷中立、税收中立、监管中立及商业回报率为该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使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得到维持,澳大利亚建立申诉机制,且该机制存在于联邦、州及地区当中,如违反该制度,申诉者可以是任何利益相关者。生产力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实施竞争中立制度,投诉案件由其下设投诉办公室专门受理,同时,独立申诉机构设置在各州及地区中。

(二)欧盟

欧洲大市场统一建设过程中,竞争中立框架被欧盟逐渐的建立起来,其建立的目的为保证区域内企业公平竞争。在欧盟,独立的竞争中立制度并不存在,但在一系列法律法规中贯穿竞争中立的旨意,保持中立是指企业所有权方面,而公平则是公共企业与私营企业一视同仁的对待,使竞争环境公平、无歧视。《欧共体条约》106条中,对平等对待做出了明确的阐述,107条中解释了国家援助控制,再加上透明度指令,均体现出了欧盟的竞争中立框架。

(三)美国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是美国主导建立的,TPP基础上,美国构建了竞争中立制度,具备约束力及影响力,一方面,规则体系建立后,存在约束力,且由自己主导,可对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国有企业发展做出抑制,如中国,使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他国自有贸易可由竞争中立制度推动,使发展中国家进入市场的障碍减少,有效的支持美国进行海外市场拓展活动。美国的竞争中立制度中,贸易保护主义色彩非常强烈。在TPP协定中,第15-17章主要体现了竞争中立的规定,其中,前两章内容属于基础性规定,涉及政府采购与竞争政策两个方面,对于政府采购,要求国民待遇与非歧视原则为各缔约方应遵守的,而竞争政策则明确指出,对于国内竞争法的限制竞争商业行为,各缔约方禁止应维持或应通过,以使所有商业活动均包含在该竞争法适用范围内;后一章属于重点内容,规定了具体原则、例外规定、透明度等。

二、中国应对竞争中立制度的思考

在国际层面上,中国要以全球价值链理论为依据,探索实质上的全球竞争公平,坚持竞争中立要符合我国法治背景及一个国家发展阶段,论证国内改革以竞争中立作为措施时不同于国际约束规则。设计竞争中立制度时,首先应将其作为国内改革可采用的一项措施,而与国际或区域规则并不适合,即使竞争中立规则达成层面为国际或区域,为保证实质公平,与我国发展阶段需求相适应的豁免因素必须享有。同时,自贸协定谈判过程中,中国也应以自身需求为依据,提出相符合的竞争中立主张,坚持狭义角度上的国有企业概念,坚持竞争中立规则能够约束的国有企业仅有政府享有控制权的,使承受的国际经济冲击范围减小。

在国内层面上,近时期,我国可利用国内自贸区试验作为助推力,对国有企业竞争中立积极探索,例如,上海自贸区建立后,关于反价格垄断、反垄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的规定均已出台,但这些规定并未对竞争中立正式触及,因此,我国自贸区接下来的工作中应尝试与国有企业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工作,如分类管理、透明度提升等;长远来看,与我国国情相适合的竞争中立制度有必要构建,以保证我国能够良好的应对国际竞争中立问题。

三、结论

综上,世界各国在积极探索竞争中立过程中,构建了适合本国特色的竞争中立制度,而目前我国针对性的应对竞争中立的规则尚未形成,应在国际与国内层面上做出大量的探索及尝试,以能实现有效应对,促进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

[1]冯辉.竞争中立:国企改革、贸易投资新规则与国家间制度竞争[J].环球法律评论,2016,38(02):152-163.

[2]韩墨.竞争中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6.

D996.1

A

2095-4379-(2017)34-0186-01

许皓(1983-),男,湖北武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投资法、国际法基础理论、反垄断法与国际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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