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法律保障研究
2017-01-27张亮
张 亮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法律保障研究
张 亮
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理念。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中国共产党在以往治理国家和自我建设过程中总结自身经验,并面多现在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重大命题,随着国际的发展变化,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国际形式的不断变化,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阐明自身建设存在问题的根基上提出的重要任务,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方向,还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身为国家执政党所需要面对自身建设规律要有深刻的认识,本文就针对相关法律建设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法治保障;科学化;党的建设;全面提高
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随着社会经济全球化,不管是国际还是国内形势都发生了变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形式发生了深切的变动,党的任务也随之引起变动,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的领导核心,不管社会如何转变,都需要立足实际,与时俱进,敢于创新,党在进行当自身建设时要注意建设效果的提升,这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因此需要全方位,科学的促成,要多层次的,多角度的完善党的领导。
其次,党的建设科学化是对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进行研究,然后根据我党的党建规律限定党建的目标、任务,促进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按照本来规律运行的过程,伴随着我国一代又一代的国家领导人经过多次的实践总结经验,知道胡锦涛同志为核心领导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是继承和发展党的建设经验的必然选择。
最后,这是提高党的建设成效的内在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就要求,党的建设必须脚踏实地,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要有计划,有目标,负责任的进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避免党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无序化、主观化、随意化上有很大的作用,能够保证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尽快实现党的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法律的保障
不管是在我国还是其他国家,在现有的制度当中,承担了最重要角色的就是法律,特别是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主旋律,主步调,并且在当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法律的作用已经越来越突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着重注意,应用科学的制度来保障党的建设。”是因为制度的建设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法律不仅可以“把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用规则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实现党的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发展,为党的建设科学化提供保障”,并且,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中方可以将党的科学化建设纳入,来保证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而一切党建活动都可以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则之内进行,使党的建设符合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进程,在理性化、制度化、科学化要求下进行。
在党的建设过程中,随时需要法律的监督和保障,党有其约束党员的相关党法,但是党法常常过于强调党员和党组织的特殊性,致使党自身的建设活动经常游离于国家法的框架之外,容易偏离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而国家法律,是对所有个人和组织都适用且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一种法律,这很好的弥补了党法的不足,保证了党的建设始终在我国依法治国理念下进行,始终在法治中国的轨道上行进,这就从制度化、理性化和程序化上公正公平的来保障党建设的科学化。因此,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当中,一定要将国家法和党法的保障相结合,取长补短,互相进步,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得到全方位保障。
三、相关法律的建设应当注意什么
(一)加强相关法律的建设
对于相关法律的建设,不能急于求成,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强化相关的国家法律建设,使相关的国家法律能够尽早出台,相关的制度能够及时跟进。同时立法工作者应当注意结合实际,总结过去党建设中的经验,实现真实、合理、公正的相关党建设的相关法律。
(二)加强执法建设
在加强国家相关法律的同时应当注意执法队伍的建设,要立足于现实,公平、公正、严格的进行执法,以适应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之制度保障的内在需要。
(三)加强监督,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
广大人民群众在我国是国家的主人,全面提高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最终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再进行党的科学建设是应当注意人民群众的意见,反应人民的需求最终达到为人民服务的建设目标。
四、总结
法律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保障,应当积极做好相关法律的建设工作,保障党的建设科学、合理的进行,加强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实现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马国钧.简析当前对“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几种误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1).
[2]罗会德.建立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评价体系[J].前进,2012(01).
D261.1
A
2095-4379-(2017)34-0108-01
张亮(1981-),男,黑龙江哈尔滨人,研究生,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