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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元学案》对浙东学派的评价*
——以永嘉学派、永康学派、唐仲友为中心

2017-01-27连凡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陈亮永嘉浙东

连凡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论《宋元学案》对浙东学派的评价*
——以永嘉学派、永康学派、唐仲友为中心

连凡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宋元学案》编纂者明确了永嘉学派分两个支流,源头都是二程洛学,一支以叶适为代表,一支以薛季宣、陈傅良为代表。黄宗羲承认倡导经世致用的永嘉之学是为了纠正道学末流的空疏弊病,同时指出事功之学的流弊有陷入刑名之学的危险。全祖望指出永嘉之学虽以礼乐制度为主而追求体现于事功之中,同时兼顾主敬涵养,到了叶适将内圣道德视作外王事功之根本,从而修正了薛季宣、陈傅良等人重事功轻内圣的偏向。黄宗羲从其道德与事功并重的立场出发,调和了永康学派代表人物陈亮与朱熹的义利之辩。全祖望以陈亮晚年迎合光宗博取功名为例对其人品节操提出非议。对于浙东学派的同调唐仲友,全祖望肯定其经制之学的思想史地位,并认为朱熹、唐仲友的交恶应该平摊责任。

《宋元学案》;浙东事功学派;永嘉学派;永康学派;唐仲友

Abstract:The author makes clear that Yong Jia school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and one group is represented by YE SHI,the other is by XUE JI-xuan and CHEN FU-liang,but the origin of Yong Jia school is from Cheng brothers.HUANG ZONG-xi admits that Yong Jia school is to revise the weakness of emptiness in the end of Taoism and points out that study of deeds is liable to change into the study of forms.QUAN ZU-wang considers that Yong Jia school is centered on ceremony system but embodied in the study of deeds and self restraints as well.When comes to YE SHI,he regards the Confucian moral as the basis of emperor's main work so as to revise XUE JI-xuan and CHEN FU-liang's idea.HUANG ZONH-xi takes moral and feats as his standpoints to adjust representatives of Yong Kang school,such as XUE JI-xuan and CHEN FU-liang's idea about justice and profits.QUAN ZU-wang raises the critical comments about CHEN LIANG's catering to GUANG ZONG for his official honor.And for another representative of East Zhejiang School,TANG Zhong-you,QUAN ZU-wang admits his position of learning in intellectual history and consider that ZHU XI and TANG ZHONG-you should take equal responsibility for becoming enemies.

Key words:Song Yuan XueAn;East Zhejiang School of Feats;Yong Jia School;Yong Kang School;TANG Zhong-you

清代浙东学派学者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等人编纂的“学案体”宋元儒学思想史著作《宋元学案》提供了研究宋元儒学思想史(特别是师承、流派、评价等)的基本资料、评价标准和思考方式,可说是进行此一领域研究时的必备参考书。其中与浙东学派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是王宇《吕祖谦的游离与回归:论〈宋元学案〉对南宋浙学的认识》(2014)一文。王宇在日本学者早坂俊广的基础上,以吕祖谦思想史面貌的变迁为线索,考察了《宋元学案》中所呈现的南宋浙学,指出:“全祖望在《宋元学案》中恢复了吕祖谦作为浙学启蒙者的本来面目,维护了他作为‘东南三先生’之一的理学大师的地位。但是由于无法理解思想话语的表面冲突,全祖望没有在学理上很好地解释吕祖谦与陈亮、永嘉学派的思想联系。同时,黄宗羲对南宋浙学的思想本质和陈亮与永嘉学派的思想联系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但他对吕祖谦缺乏兴趣,忽略了其在‘功利浙学’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的至关重要的启蒙作用。不过,由于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都为《宋元学案》倾注了心血,使得《宋元学案》对南宋浙学的认识较之以前的论著更加准确、完整。”[1]135其评价可谓中肯。但目前海内外学术界对于《宋元学案》中南宋浙东事功学派(主要包括永嘉学派、永康学派及其同调)的源流及其学术评价还缺乏全面系统的专题研究。因此本文以《宋元学案》卷五十二《艮斋学案》(薛季宣)、卷五十三《止斋学案》(陈傅良)、卷五十四·五十五《水心学案上·下》(叶适)、卷五十六《龙川学案》(陈亮)、卷六十《说斋学案》(唐仲友)(以下正文及注释中引用《宋元学案》时一般省略书名,只注明卷数与学案名)为中心,探讨编纂者对于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学术源流的梳理及其代表人物叶适、陈亮、唐仲友的人品事迹与学术思想的与评价。

首先简要叙述一下《宋元学案》中南宋浙东学派的概貌及编纂者(属于清代浙东学派)所处的时代背景。从广义上说,南宋的“浙东学派”(又称“浙东学术”)包括浙东地域中的所有学派,但一般而言,则主要包括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又称“婺学”)、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以薛季宣、陈傅良、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这三个学派。其中,“金华学派”继承中原文献之学,提倡“经世致用”,主张研治经史以施之于世,“永康学派”与“永嘉学派”(两者又并称为“事功学派”或“功利学派”)则结合经世致用与功利之学,并对朱子学的理气心性论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后来由于朱子学占据了思想界的统治地位,浙东学派长期蒙受批判打压。然而到了明末清初,社会形势与学术思潮都起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黄宗羲痛感于明末亡国之悲剧,力图从思想上纠正明代学术思想之流弊,对明代中期以来空谈心性的风潮感到强烈地不满,指责那些空谈性命而不能读书以经世致用的人为无本无根之人。为了纠偏补弊,他以经术为本体,以史实为应用,以国家经济与人民生活的改善为目的,开创了清代浙东学派的经世致用之学。黄氏父子在编纂《宋元学案》时当然也倾注了他们的这种思想立场,为宋代浙东学术的先驱设立学案,并对其学术给予了公允的评价,从而不仅表彰了浙东“经世致用”的学术传统,批判了道学空虚之流弊,也很好地展示了宋代思想界的全貌。

一、浙东永嘉学派的学术源流及其学术评价

(一)永嘉学派的学术源流

浙东永嘉学派的学术源流可分为两条支脉,其源头都是二程洛学。其中一支的传承谱系是程颐→周行己→郑伯熊→叶适。具体来说,“黄氏原本”中黄宗羲为“永嘉学派”的先驱周行己(1067-1125)、许景衡(1072-1128)设立了“永嘉学案一”,后来全祖望在其百卷修补本《宋元学案》中将其改称为“周许诸儒学案”(卷三十二)。此外,扫除永嘉学派的功利之说并否定程朱理学之道统、与朱陆鼎立的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叶适(1150-1223)原本也附入“永嘉学案一”,后来全祖望将其分出,为叶适设立了“水心学案”(卷五十四·五十五、叶适)。关于其学术源流,黄百家在其案语中指出:

百家谨案:伊洛之学,东南之士,龟山、定夫之外,惟许景衡、周行己亲见伊川,得其传以归。景衡之后不振。行己以躬行之学,得郑伯熊为之弟子,(梓材案:郑先生为浮沚私淑弟子。)其后叶适继兴,经术文章,质有其文,其徒甚盛[2]1133。

叙述了永嘉学派之一支由周行己、许景衡传承二程洛学,而郑伯熊、叶适继承光大的概貌。但实际上其间的关系并不如此简单。依据全祖望的考察,永嘉出身的周行己、许景衡、刘安节、刘安上、戴述、赵霄、张辉、沈躬行、蒋元中这九人当时并称为“元丰太学九先生”[2]1133,在传承洛学的同时也传关学。具体说来,“九先生”当中有六人(周行己、许景衡、刘安节、刘安上、戴述、沈躬行)曾入程门,而另外三人(赵霄、张辉、蒋元中)则是周行己、许景衡的讲友与程门的私淑弟子。周行己、沈躬行二人又曾师事蓝田吕氏(吕大临兄弟),因而又是张载关学的再传弟子。此外,鲍若雨等七人(鲍若雨、谢天申、潘闵、陈经正、陈经邦、陈经德、陈经郛)中有五人(鲍若雨、谢天申、潘闵、陈经正、陈经邦)曾入程门。此外,许景衡的高徒林季仲的思想被认为已有其后陆九渊心学思想的端绪[2]1131,1147。周行己、许景衡等“永嘉九先生”之后,绍兴年间二程的高徒杨时、尹焞在浙东金华教授门徒,金华人潘良贵等都师事于杨时,这样浙东地域程门的学脉便得以延续下来[2]964。叶适是永嘉学派先驱郑伯熊的弟子,也是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正如前述黄百家所指出的,“其后叶适继兴,经术文章,质有其文,其徒甚盛”[2]1133,其学派当时十分兴盛,与朱熹的理学及陆九渊的心学相颉颃,叶适也成为了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

“永嘉学派”另外一支的传承脉络是程颐→袁溉→薛季宣→陈傅良。具体来说,在“黄氏原本”中,黄宗羲为“永嘉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包括程门再传弟子、以礼乐制度为主的浙东永嘉学派创始人薛季宣(1134-1173),比薛季宣的学问更纯粹的永嘉学派代表人物之一陈傅良(1137-1203)设立了“永嘉学案二”,其后全祖望在其百卷修补本《宋元学案》中将其分割成了“艮斋学案”(卷五十二、薛季宣)、“止斋学案”(卷五十三、陈傅良)两个学案。关于其学术源流,黄百家在其案语中指出:

百家谨案:汝阴袁道洁溉问学于二程,又传《易》于薛翁。已侍薛于宣,器之,遂以其学授焉。季宣既得道洁之传,加以考订千载,凡夫礼乐兵农莫不该通委曲,真可施之实用。又得陈傅良继之,其徒益盛。此亦一时灿然学问之区也,然为考亭之徒所不喜,目之为功利之学[3]1691。

叙述了永嘉学派的发展脉络,并肯定了薛季宣创立的永嘉学派学问之广博与实用性,同时也反驳了理学派(朱学)对其所谓“功利之学”的蔑视。

(二)永嘉学派的学术评价

关于永嘉学派之一支的代表人物薛季宣的学术宗旨,黄宗羲指出:永嘉之学教人在事上理会,步步下着实的工夫,言出必定要实践之,以此方能通晓万物之道理并使之得以施行,从而获得成功,这种主张大抵是有鉴于当时世间一种闭眼朦胧而自附于道学之人对古今事物之变化不知为何物的道学末流之弊病,由此出发本可自然至其道,但如果以计较億测之私意来掩盖大中至正之准则,追逐利害而摒弃是非的话,便会与刑名之学殊途同归了,这其中的关键即在于心术之正否,而其间的区分往往只在毫厘之间,难以分辨[3]1696。由此可知,黄宗羲一方面承认倡导“经世致用”的“永嘉之学”是为了纠正道学末流的空疏弊病,一方面又指出事功之学的流弊,认为如果走向另一个功利极端的话,便会专门计较利害得失而迷失中正之道,因而有陷入唯利是图的刑名之学的危险。其后全祖望则指出永嘉之学虽以礼乐制度为主而追求体现于事功之中,同时其持敬(主敬)涵养的大本处也是整然的,并不像程朱理学所认为那样只有事功(末)而缺乏涵养(本)[3]1690-1691。也就是说在全祖望看来,“事功之学”不只重视外部事功的所谓“外王”事业,实际上也包含了“主一持敬”的“内圣”一面。

关于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叶适的学术思想。全祖望在其案语中指出:叶适比永嘉学派的陈傅良稍迟,其学问始同而终异,永嘉学派的功利之说到了叶适方才得以一洗而净。这是因为叶适将内圣之道德视作外王事功之根本,从而修正了薛季宣、陈傅良等人重事功而轻内圣的学术偏向,强调就事功上寻求其义理。然而叶适因其天资高而自负,批判古人往往有些过分(参见叶适《总述讲学大旨》),不像陆九渊那样只抵毁程颐一人,话虽如此,叶适时有人所未道之卓见,不可以其见解有失偏颇而全盘舍弃,同时叶适又工于文章(文学),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家,甚至被称为是“集本朝文之大成者”[4]35,因此其弟子多流于辞章诗赋(如“永嘉四灵”)[3]1738。在黄宗羲看来,叶适的议论高远阔达,不愿重蹈前人成说,所以时有新见。例如,叶适在其《习学记言序目》中说“洙泗所讲,前世帝王之典籍赖以存,开物成务之伦纪赖以著”,又说“《易》《彖》、《象》,夫子亲笔也。《十翼》则讹矣”,又说“《诗》、《书》,义理所聚也,《中庸》、《大学》则后矣”,又说“曾子不在四科之目,曰参也鲁”,又说“以孟子能嗣孔子,未为过也。舍孔子而宗孟子,则于本统离矣”,其意图在于扫除后儒的浮泛议论,其言论虽不无过高之处,小问题在所难免,但如果像元代黄溍在其《送曹顺甫序》(见《文献集》卷五)一文中那样说叶适全无所见地,也不免失之浮泛而过分了[3]1794。黄宗羲与全祖望两人的上述评价可谓公允。后来四库馆臣一方面在《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杂学之属的《习学记言》提要中和黄宗羲一样举例指出叶适之议论虽不免有偏执过当之处,但其考核之精博与议论之英伟确实值得称道,在当时很难找出第二个[5]1573,一方面又在《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的《水心集》提要中认为“适文章雄赡,才气奔逸,在南渡后卓然为一大宗。其碑版之作简质厚重,尤可追配作者”,并指出这是叶适继承韩愈的“文必己出”的严谨学术态度使然[6]2145。在目前的学术界中,对于叶适与程朱理学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叶适开始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两者的思想大体一致,到了后期叶适自身的事功思想成熟,从而与程朱之间划清了界限。如周梦江在其《叶适与朱熹》一文中持此观点[7]8-13;也有学者认为叶适从开始到最终一直与程朱理学相对立。如何隽在其《叶适与朱熹道统观异同论》一文中即持此观点[8]25-28。笔者赞同前一种观点,即认为叶适与程朱理学有紧密联系,并且结合程朱理学与浙东事功之学,从而在后期构建了自己的思想体系。

二、浙东永康学派的学术评价

关于“永康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陈亮(1143-1194),卷五十六“龙川学案”中黄百家指出:

百家谨案:永嘉之学,薛、郑倶出自程子。是时陈同甫亮又崛兴于永康,无所承接。然其为学,倶以读书经济为事,嗤黜空疏,随人牙后谈性命者,以为灰埃。亦遂为世所忌,以为此近于功利,倶目之为浙学[3]1832。

概括了陈亮的思想主旨,并针对朱学的非难而为“浙学”(“永嘉学派”与“永康学派”)打抱不平。

对于宋代思想史上有名的陈亮与朱熹之间的“义利王霸之辩”,永嘉学派的陈傅良在其《答陈同父三》(见《止斋集》卷三十六)一文中指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是陈亮的看法,这样的话,则道德高尚的三代圣贤也不过是枉作工夫,“功有适成,何必有德。事有偶济,何必有理”是朱熹的看法,这样的话,则事功卓著的汉高祖、唐太宗比仆区(春秋楚刑书名)也强不了多少。在陈傅良看来,陈、朱二人之说都不免是一偏之见,不能说是完全适当的。黄宗羲在其案语中引述了陈傅良的说法,进而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在黄宗羲看来,朱熹以事功来贬低陈亮,但陈亮正不讳言事功,所以终究难以说服陈亮。针对朱熹与陈亮所争论时所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的说法,黄宗羲认为三代以上的事功与汉唐的事功是完全不同的,当汉唐的鼎盛期时海内不免

有兵刑之气,即使是免于兵刑,汉唐的礼乐风俗与三代也不可能相同。另一方面,胜残去杀可说是三代的事功,而汉唐则无,朱熹所谓的“功有适成,事有偶济”说的也只是汉高祖、唐太宗一身一家的事功,就整个天下来说,还未见其取得了成功,从这点来看,说汉高祖、唐太宗离仆区不远也未尝不可[3]1839-1840。这样,黄宗羲在承认事功本身的合理性的同时,也从历史的实际情况出发肯定了朱熹所强调的三纲五常等道德标准的绝对普遍性,并指出了事功的相对局限性。因此黄宗羲才主张“事功本于仁义,仁义达之事功”,“事功原于学道,学道达之事功”,将道德与事功视作体用与本末的关系,认为两者不可偏废,从而总结了宋明以来有关“学道”(仁义)与事功间关系的论争。其学术观点可谓公允,同时这也是黄宗羲经世致用思想的基本立场[9]122-124。

从总体来看,《宋元学案》的编纂者黄氏父子对陈亮及其“永康学派”的学术评价较之“永嘉学派”(薛季宣、陈傅良、叶适)要低一些。全祖望在“龙川学案序录”中进一步指出“永嘉以经制言事功,皆推原以为得统于程氏。永康则专言事功而无所承,其学更粗莽抡魁,晩节尤有惭德”[3]1830,对陈亮的学术与节操两方面均表示了不满,即认为陈亮除了学问不及永嘉学派之外,其人品节操方面(晚节不保)也有问题。关于这一点,读了“龙川学案”中陈亮的小传(全祖望修定)与附录中全祖望所作的《陈同甫论》就会明白了。特别是全祖望在其《陈同甫论》中对陈亮的人品节操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在他看来,陈亮在其壮年不过是以豪言壮语来哗众取宠,即使他能受到重用也未必能够真正践行其说。陈亮多次参加科举却一直未能中第,这导致他心态失衡而难以自制。当时宋光宗与太上皇孝宗之间因为皇储人选的问题而闹僵,两人的关系由此破裂,导致光宗打破了一月四回去重华宫面见太上皇的定例,不愿再见太上皇,进而在太上皇驾崩之后,光宗也拒绝出面主持葬礼,从而引起了朝政上下的动荡不安,于是赵汝愚与韩侂胄等人发起政变,扶立了宁宗而逼使光宗退位。然而陈亮晚年在其科举考试的对策中却迎合光宗的不孝行径,这当是因其长期困窘而急于取悦圣上以获取功名的缘故。与此相反,当时陈傅良[3]1710-1711、吴猎[3]2375、黄裳[3]2417-2418、王介[3]2437、叶适[10]1826-1827、赵汝愚[2]1458、罗点[3]1927等人均力劝光宗面见太上皇以和好,但光宗终究没有采纳。光宗看了陈亮的对策后十分赏识,亲自将陈亮从进士第三名提拔为头名状元。这样,陈亮在过了五十岁以后终于以状元及第授官,但在赴任途中便突然病故了。在全祖望看来,永嘉学派的经制事功之学在出入于汉唐之间这点上与陈亮基本相同,但陈亮的人品节操则远不及陈傅良等人。因此朱熹将陈亮的学问视作“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加以批判,其实以学问的精粗高下还不足以驳倒陈亮,反而是其人品节操更应该加以批判[3]1842-1843。此外,全祖望还在陈亮的学侣倪朴及陈亮的同调王自中的小传中比较了他们与陈亮的人品,并表述了相同的看法。

三、浙东学派的同调唐仲友——朱唐之弹劾事件与全祖望的立场

南宋孝宗乾道(1165-1173)、淳熙(1174-1189)年间浙东学派非常繁荣。其中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婺学”)以性命之学兴起,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以事功之学兴起,以薛季宣、陈傅良、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以礼乐制度之学兴起。“永嘉学派”的学者与“金华学派”及“永康学派”的学者相互切磋学问。而吕祖谦更是在继承东莱吕氏家传的中原文献之学的同时对当时的各个学派采取了兼包并蓄的态度。另一方面,当时同为金华出身的唐仲友(字与政,又称说斋(或悦斋)先生,1135?-1187?)也以经史制度之学兴起,可以说是浙东学派的同调,但却好像与上述浙东学者没有什么交往,只是自己独自为学。依据全祖望的考证,薛季宣、陈傅良、叶适的文集中均未见他们与唐仲友交往的书信,只是叶适曾提及其名。特别是吕祖谦是唐氏之同乡,二人又同讲学于东阳,但吕氏却从未提及唐氏,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全祖望认为这也许是因为唐仲友性格孤僻不愿寄人篱下的缘故吧[3]1954。

宋代以来世人对于唐仲友的评价都不高。唐仲友虽曾以经术史学与浙东学派的吕祖谦、陈傅良齐名,但后来浙东的儒者几乎不提唐氏。这可能是因为唐氏与朱熹之间起过摩擦并被朱熹所弹劾,唐氏虽曾自我辩护,但终因力量不足而被朱熹所弹劾,最终招致了世人的责难。唐氏因公事而为朱熹所嫉恨,但当时政府的要人(王淮等)袒护唐氏,并最终以“伪学”(所谓“庆元党禁”)的名义攻击打压了朱熹及浙东学派的学者(叶适等),浙东的学者因此也与唐氏绝交了。但是,正如全祖望所指出的,台州事件(救灾不力与贪污受贿等)中唐仲友为朱熹所弹劾,其未能很好地约束其手下子弟的罪责虽不可逃,但从朱熹弹劾的上奏文书的内容来看,唐氏也可说有其可谅解之苦衷。况且当时官吏即使被弹劾而一时失势,但以后东山再起也是很正常的。可唐仲友遭弹劾而贬回地方后,却闭门思过而谢绝见客,专心致力于著书而终其一生。由此可见,唐氏并不是贪图富贵之人,不能以一点小过失而掩盖唐氏的功绩及学问[3]1960。

因上述台州事件,唐仲友招致了当时学者,特别是道学领袖朱熹的憎恨,后来信奉朱子学的《宋史》编纂者也没有为其立传,直接导致宋代以来很少有人关注唐氏之学问。在全祖望看来,唐氏的著作虽只有一部分留存了下来,从其所传著作来看,虽不及“永嘉学派”的薛季宣与陈傅良,可比起叶适的学问则要纯粹一些。因此后来朱熹的私淑弟子王应麟也很重视其经世之学并常引用唐氏之言论。唐氏生前的著述非常丰富,自《六经解》一百五十卷以下,共达三百六十卷,此外尚有《说斋文集》四十卷。然而,这些著作多有散佚。全祖望曾从《永乐大典》中看到唐氏的一些诗文并将抄写出来,从而编成了《唐说斋文钞》,后来官修的《四库全书》中只收录了唐氏最有名的著作《帝王经世图谱》十卷。另一方面,围绕着台州事件,唐仲友与朱熹、陈亮之间还出现了诸多风言风语,但在全祖望看来,这些传闻与事实不符,不可信赖[3]1960-1961。全祖望又指出后世因为朱熹的缘故而轻视的唐氏之学问,这可以说是不公平的。黄宗羲的“黄氏原本”中本来没有设立“说斋学案”,全祖望对唐仲友生平事迹与其著作的学术进行了考证与评价,并重点分析了唐氏与朱熹产生冲突的原因,认为唐、朱二人应该平摊责任,并同情唐氏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所以为了表彰唐氏之学术而特意在《宋元学案》修补本中为其设立了一个学案。而其后四库馆臣在《帝王经世图谱》及《龙川文集》的提要中大体持与全祖望相同的立场,但将台州事件的责任推到陈亮的头上了[6]1780,2157。全祖望则认为是高炳(字文虎)在唐、朱二人之间挑拨离间使然。到目前为止,研究者之间对于唐仲友与朱熹的交恶原因还存在一些争议,意见也不统一[11]75-82,[12]125-131,但全祖望的上述观点无疑可备一说,并且得到现代研究者的肯定[13]532-536,[14]186-189。

[1]王宇.吕祖谦的游离与回归:论《宋元学案》对南宋浙学的认识[J].浙江社会科学,2014(01):135-141.

[2]黄宗羲.宋元学案:第2 册[M].[清]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3]黄宗羲.宋元学案:第3 册[M].[清]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4]叶绍翁.四朝闻见录[M].沈锡麟,冯惠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

[5]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上册[M].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7.

[6]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下册[M].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7.

[7]周梦江.叶适与朱熹[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05):10-15.

[8]何隽.叶适与朱熹道统观异同论[J].学术月刊,1996(08):25-28.

[9]李明友.一本万殊黄宗羲的哲学与哲学史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0]陈振主编.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11]林振礼.朱熹新探[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12]束景南.朱熹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13]邓广铭.邓广铭治史丛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4]梅新林,王嘉良.吕祖谦与浙东学术研究专辑[M].江南文化研究:第1辑.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邱旭光)

The Discussion of Song Yuan XueAn's Evaluation on East Zhejiang School

LIAN Fan
(Wu Han University Philosophy College,Wuhan,430072,China)

G127.55

A

1672-0105(2017)03-0063-06

10.3969/j.issn.1672-0105.2017.03.015

2017-08-12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7FZ013)

连凡,男,博士,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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