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全区转型升级
2017-01-27代玲
代 玲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阜新 123000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全区转型升级
代 玲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阜新 123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全区政法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按照省、市、区委政法委的决定和相关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职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为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确保全区转型升级的目标实现。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落实工作部署,服务保障大局
我院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区政法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太平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推进会。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太平区经济建设为己任,坚决保障经济建设来开展专项活动。年初以来,我院走进太平区18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会、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宣传教育等方式,了解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有侵犯企业权益、吃拿卡要等行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来源、产品质量、人才队伍等情况,有无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服务等方面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企业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认真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目标,努力实现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夯实工作基础。制定了《太平区人民检察院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确定了五类排查化解的重点案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方法以及步骤安排。我院在集中排查受理阶段,集中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排查没有发现重点进京访案件和非正常上访案件、集体上访案件、当事人长期上访、情绪激烈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案件。同时加强在两会期间值班值宿工作,保证接访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二、加大惩治刑事犯罪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准确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为己任,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建立健全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涉毒等犯罪整治机制,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小组,本着教育、感化的原则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重视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减少诱发犯罪因素。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并专门指派一名检察员作为巡讲员负责该项工作,我院与阜新市第四中学、太平区实验小学联合开展了“检校共建 法治伴行”的宣讲活动,结合实际为学生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校方的认可与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查处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件的力度。坚决贯彻“两个决不”要求,切实做到“三确保一强化”,即: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数量规模,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执法规范化,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上半年,我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确保工作力度不减,严防案件数断崖式下滑,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共立案7件11人,包括区纪委移交的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线索,同时反渎局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对内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外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与走访,确保办案信息渠道畅通,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我院结合太平地区实际,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走进企业开展预防侵权、堵塞漏洞等法制宣传,对“进企业”活动中发现的侵犯企业权益、吃拿卡要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组织阜新市发电公司、阜新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百余人次到沈阳铁路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一步强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加强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切实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达到为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效果。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严格审查,认真监督侦查机关是否有违法取证、侦查程序违法等问题,尤其是录音、录像等可以使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假证、伪证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认真审查证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证每一份证据的合法性,把好证据关。
加强审判监督。对法院所作出判决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查,对于程序不合法,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案件能够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提请抗诉予以纠正。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为工作方针,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督检察、社区矫正重新犯罪专项检察工作,设立台账制度并及时与司法局主管人员经常沟通,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定期与司法局核对相关信息,对到期应该解除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个人信息的解除工作;对矫正人员个人及家庭与国家应付的相关待遇,我们积极给予争取,树立他们对生活信心。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不服法院一审生效判决的民事监督案件并提起上级院抗诉。同时按照《关于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太平地区实际,开展专项活动。坚持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的内、外部协调配合,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合力。协调处理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就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情况进行调研、交流和通报,实现虚假诉讼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我院视察工作,参观办案工作区及案管大厅,报告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进展情况和公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相结合,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成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制定了《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明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领导班子学习内容,采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纪律作风排查整治,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净化我院政治生态。
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坚持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积极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干警学习的自觉性。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了市委党校董建红教授为全体干警讲授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邀请了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厅厅长于双清为全体干警做了《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主题讲座,把理论和业务学习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了学习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抓好检察文化建设,突出人性化管理。组织全院干警到太平区永灵珍奇博物馆参观,从馆内各种奇石到馆外人文石雕,使干警多方面了解家乡文化、热爱家乡文化,活跃了干警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干警的自豪感和为家乡的经济文化建设贡献自己力量的信心。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到彰武县阿尔乡北甸子村开展以“学先进事迹,树实干检风”为主题的实地践习活动,通过观看专题片、聆听原创歌曲等方式,深入了解学习董福财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激励干警树立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创优意识。
抓好党风建设,落实廉政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模式。
D927
A
2095-4379-(2017)33-0098-02
代玲(1963-),女,蒙古族,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