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种非常规解法本质的论证
2017-01-27安徽省六安市毛坦厂镇中心学校张耀东邮编237182
安徽省六安市毛坦厂镇中心学校 张耀东 (邮编:237182)
对一种非常规解法本质的论证
安徽省六安市毛坦厂镇中心学校 张耀东 (邮编:237182)
1 问题提出
某次作业中,一名学生采用了一种非常规解法解答了下面的题目,该解法貌似忽视了题中其他条件,仅由于偶然,才会得到正确答案.原题如下:
这名学生的非常规解法如下:
x<y即x-y<0,而x-y=a+3,所以a+3<0,即a<-3.
故题中2x+y=5a是多余条件!
这是初中数学中一种常见题型,在各种教材、教辅、考试中频繁出现.例如《新编基础训练数学(沪科版)·七年级(下册)》第24页第9题:
又如2010年贵州省黔东南州中考数学试题第8题:
A.m>2 B.m>-3
C.-3<m<2 D.m<3且m>2
2 问题分析与结论
该题型的本意,是作为二元一次方程组与一元一次不等式的综合题,考查学生对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和解法的理解与掌握、以及对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掌握.
此种非常规解答,教师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处理.一种是下意识地认定它为不正确的解法,二是认可解法的正确性,但认定题目是结构不良的.绝大多数老师属于第二种情况.他们凭着自己的数学思维能力判定了解法的正确性,但却无法用语言清晰地向学生描述解法正确的道理,只是要求学生用常规解法解答此类问题.
我们来讨论一般的情形:
非常规解法 因为4x-y=(x+y)+(3x 2)0,且-y>
所以f(a)+g(a)>0.
据此,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
结论1 若F(x,y),G(x,y),H(x,y)均为x、y的不含常数项的一次函数,且∀p∈R, F(x,y)≠pG(x,y),则∃α、β∈R,使H(x, y)=αF(x,y)+βG(x,y).
证明 设F(x,y)=a1x+b1y,G(x,y)=a2x+b2y,H(x,y)=a0x+b0y,其中ai、bi∈R.设H(x,y)=mF(x,y)+nG(x,y),则
a0x+b0y=m(a1x+b1y)+n(a2x+b2y),
因为∀p∈R,F(x,y)≠pG(x,y),所以∀p∈R,a1x+b1y≠p(a2x+b2y).
所以∀p∈R,(a1,b1)≠p(a2,b2).
所以上面方程组有解.设其解为α、β,则有H(x,y)=αF(x,y)+βG(x,y).
自然地得出了:
H(x∗,y∗)=αF(x∗,y∗)+βG(x∗,y∗)∈X⇔αf(a∗)+βg(a∗)∈X.(α、β∈R,X⊆R.)
由结论2可以看出,非常规解法是在把H(x,y)写成F(x,y)和G(x,y)的线性组合之后,利用“等量代换”而得到的.利用该定理,前面三个例题可分别如下解答:
例1的解 因为x-y=1·(x-y)+0· (2x+y)=1·(a+3)+0·(5a)<0,所以a<-3.
这就是非常规解法的本质.
3 结论的应用
再研究一个更一般的例子:
的取值范围.
结果完全相同.
至此,这种题型的结构和本质已经非常清楚地显露出来.它只不过是非常形式化地考查一次方程组与不等式的解法,用到的数学原理仅仅是等量代换,而并没有其他有意义的内容.
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