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腊《红楼梦》前八回英译本“序言”中译及研究*
20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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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英国人包腊(E.C.Bowra,1841—1874)将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前八回翻译为英文,发表在当时的一份英文刊物《中国杂志》(TheChinaMagazine)上。在其所译《红楼梦》小说正文第一章之前,另有一篇文献。这篇文献本身没有标题,亦没有指明其文体性质,但在内容上,它针对《红楼梦》以及中国小说传统做出了介绍和评论,因此可以算作后面译文的一个“序言”。本论文在此后的表述中,对这篇文献均以“序言”论之。
该序言篇幅并不长,但其中所蕴含的问题却相当丰富。其内容旁征博引,行文风格圆熟老辣,显示出作者良好的教育背景以及典雅的文学品位。序言作者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文人。他的教育背景和文学品味天然地成为其看待和评判中国文学及相关问题的知识背景。对于这样一篇内容丰富的文献,吃透其基本内容是研究的第一要务。故本文作者不揣浅陋,将其全文译出。
就序言内容而论,可以发现如下几点问题。序言首先对《红楼梦》的情节特征做了简明扼要的概括,对《红楼梦》的艺术价值及其作者均做出了评价。其次,序言所关涉的问题从《红楼梦》辐射到中国古典小说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序言洞察到中国古典小说同欧洲小说的差异,并且试图对中国古典小说的特征做出解释或达成某种理解,而这种理解又勾连起了序言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讨论。
上述几方面中最核心的一点是,序言的所有讨论均依托于论者的西方文化背景。这种背景构成了序言作者挥之不去的“前理解”或话语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序言的讨论无论是洞见还是盲见,都经过了西方视野的过滤或折射,也因此让这篇序言变得更有趣味,更堪玩味。
一、“序言”之基本情况
1.“序言”的文本特征
包腊所译《红楼梦》前八回分两次发表在《中国杂志》上。其译文第一至第五回刊载于1868年出版的《中国杂志》“圣诞节卷”上,第六至第八回刊载于1868年出版的《中国杂志》“第三卷”上。在“圣诞节卷”的封面和目录之后,紧接着就是这篇序言,共占两个页码。序言之后即为包腊所译《红楼梦》第一回。
序言第一页题头为大写的“THE CHINA MAGAZINE”(中国杂志)。其下一个短横线分隔,再其下是大写的“HUNG LOW MENG”(《红楼梦》),次即序言正文,正文结束无落款。
2.“序言”的作者问题
由于序言没有落款,因此无法确证其作者。在包腊所翻译的全部八回《红楼梦》译文中,每回的题头均出现了包腊的姓名,并说明了其译者的身份。由此看来,如果这篇序言也是包腊所写的话,似乎没有理由不落下他的名号。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杂志》在标识作者姓名这一点上,确实做得不够严谨。翻看整部《中国杂志》,标识了作者或译者姓名的多是一些长篇小说,而很多的短篇,从内容上看似是原创作品,但却没有出现关于作者的任何信息。本序言也没有署名,没有直接的来源说明其作者。
即便如此,序言的某些措辞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揣测的空间。序言第二段第一句谓:“《中国杂志》读者诸君,本刊郑重将下面这部小说敬呈于您。这部小说大概算得上是中国罗曼司文学(Romances)中的翘楚。小说译文在文字内容上完整翔实。”①E.C.Bowra, “The Dream of Red Chamber (Hung Low Meng),” The China Magazine (The Christmas Volume), 1868, p.1.第四段第一句谓“读者诸君,假如您不时在这部小说中—尤其是它的引子部分,读到一些荒唐难解的段落,请予理解,因为原文就是这个样子。”②Ibid., p.2.这两句话读上去不像是小说译者的口吻,而更近似于杂志编辑对选编作品所写作的引言或按语。由此可以得到一个猜测:这篇序言的作者并非包腊,而是某个没有留下姓名的《中国杂志》的编辑。只是在没有新材料出现之前,上述猜测无法转化为确定不疑的结论。
二、想象和误读:从中国古典文学到中国文化传统
序言整体的立论是对《红楼梦》的褒扬,甚至就西方对于中国的“成见”亦持批评的态度。要反驳西方“成见”,自然要论证中国对象本身的价值。但有意思的是,序言对于中国对象的理解并不完全准确,在讨论需要更加精微时,走向了更深的误读。
序言在评价《红楼梦》的时候,认为小说中有“超自然”(supernatural)内容,在其序言中还会读到一些“荒唐难解”(obscure)的段落。对此序言持宽容的态度,这是序言自身所持的立场。而在之后的一个段落中,序言的一句话暗示出时代背景下西方读者对于中国文学的“成见”。
“不要因为一部小说是用中文写就,就认为它一定是怪诞拙劣的。”③Bowra, op.cit., p.2.这句话本身表明的是序言维护中国小说的立场,但认为中国小说“怪诞拙劣”却历来有之。
欧洲人首次读到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发生在1735年。这一年,法国耶稣会士杜赫德(Jean-Baptiste Du Halde, 1674—1743)四卷对开本巨著《中国详志》(Descriptiongéographgue,historigue,chronologigue,politigueetphysiguedel’Empirede lachine, 1735)在巴黎出版。在这部书中,不仅包含了中国地理、历史、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还包括中国的民俗、仪式、宗教和艺术等方面内容。其中,就包括翻译成法语的《赵氏孤儿》和《今古奇观》中的四个短篇小说,以及《诗经》中的十几首诗歌。这部书出版之后在欧洲非常流行,很快就被翻译成其他主要欧洲语言,其英译本出现于1738年。
在此之后,对中国文学作品的译介有英国人韦金生(J.Wilkinson,生卒年暂不详)翻译,白尔塞(Thomas Percy, 1729—1811)润色的《好逑传》。这个译本出版于1761年。之后,在1824年出现了英国人汤姆斯(Peter Perring Thoms, 1814—1851)翻译的《花笺记》。1826年出现了由法国人雷慕沙(Jean-Pierre Abel-Rémusat, 1788—1832)翻译的《玉娇梨》(译名又作《两个表姐妹》)。④参见杨武能:《歌德与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
众所周知,这一轮对中国古典小说的译介高潮有一个“欧洲中国热”的历史背景。在启蒙运动前后,欧洲社会发生了对中国的浓厚兴趣与译介热潮,甚至在艺术领域(如绘画、器物以及室内装饰方面)出现了以模仿中国风格为时髦的“汉风”(Chinoiserie)。但有意思的是,因为了解程度并不深入,这一时期欧洲对于中国文学的关注,并没有体现在真正卓越的中国文学作品上。反倒是上述这些在中国文学史上属于二三流的作品,因为其相对于欧洲文学传统的“异域性”(exotic),在欧洲广为流传。这其中《玉娇梨》可谓是一个典型的代表。这部“才子佳人”小说在名著林立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算多么出色,但是经由雷慕沙译介之后,这部小说在欧洲广为瞩目,甚至连歌德也受其和别的中国文学作品的启发,创作出了著名的组诗《中德四季晨昏杂咏》。序言作者显然也是《玉娇梨》的崇拜者,并且长篇引述其情节来证明中国小说颇有可读之处。这样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欧洲对中国文学的接受并不全面,即使表现出来是对某些中国文学作品的激赏,但其看待中国文学的心态仍然不脱离欧洲中心主义,符合其偏好的作品就得到重视。
相应地,有对中国的狂热,就有对中国的鄙夷。依然是在启蒙运动时期,孟德斯鸠和黑格尔都在其著作中表达了对中国所谓的“批判”。①参见孟德斯鸠著,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等译:《哲学史讲演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如果以本题而论,则同样会发现欧洲人对于《红楼梦》挑剔的批评或有意无意的误读。德国传教士郭实腊(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 1803—1851)在《中国丛报》(ChineseRepository)上发表的文章就非常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
郭实腊对《红楼梦》的评论文章发表在1842年《中国丛报》第11卷。全文标题作“Hung Lau Mung, or Dreams in the Red Chamber; a novel.20 vols.duodccimo”。在文章中,郭实腊对《红楼梦》和曹雪芹做出以下评论。
在引述完一段情节之后,郭实腊说道:“在这些密谋中,诸人物的行为粗鲁下流。小说的这一部分充分地表明了作者心灵的粗俗。”②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 “Hung Lau Mung, or Dreams in the Red Chamber; a novel.20 vols.duodccimo,” Chinese Repository 11.5 (1842): 269.
对于《红楼梦》的情节,郭实腊这样评论:“从这里往后,故事开始变得越来越无趣。除了闺房闲话之外,几乎空洞无物。”③Ibid., p.270.
郭氏论文的最后一段对《红楼梦》的艺术价值做出了总结:
如果要对这个沉闷乏味的故事做一个总结,对其展现出来的文学价值表达我们的观点的话,那么我们要说,其文体显示的是北方诸省上流阶层的口语,在风格上毫无艺术性。一些词汇在某种意义上同一般的书面文本有所差异,另一些词汇则是为了表达北方省份的方言发音而因地制宜地创造出来的。不过,读完一卷之后,其语感亦容易掌握。如果有谁希望熟悉北方官话的说话方式,那么就应该认真有效地精读这部小说。④Ibid., p.273.
郭实腊对《红楼梦》的评价可以看作是将中国小说理解为“怪诞拙劣”的最好注脚。尽管其语言学习能力超群,但郭实腊对于中国语文的掌握并不足以使其完整准确地理解《红楼梦》这一内涵精深的中国小说。他在文中将贾宝玉说成是女性,将贾雨村和贾政混为一谈,甚至杜撰出《红楼梦》中并没有的情节。而这样的“硬伤”,就连包腊译文的“序言”也不能完全避免。在为《红楼梦》引子中那些所谓的“荒唐难解的”段落做了开脱之后,序言做了一个发挥,说中国人的著作中存在种种神秘主义因素,而写这些东西的中国人其实只是不懂装懂。为了证明这个观点,序言举了孔子同小儿辩难的例子。但恰恰在这里,暴露了序言作者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无知和西方文化沙文主义的心态。这个例子来自于敦煌文献中的《孔子项讬相问书》。⑤参见潘重规编著:《敦煌变文集新书》,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 1994年。项讬和孔子的问答依托于中国文化的传统逻辑,是儒家自然观的反映,体现了天地、人伦和术数之间的联系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内容。这样的讨论,不要说饱读诗书的儒家学者,就是普通的中国大众,也都有所会心。《孔子项讬相问书》来自于敦煌文献,其各种版本在市民阶层中流通,就已经可以很好地说明其在中国社会的接受程度。对所讨论的问题一知半解的恰恰不是序言提及的所谓的“中国人”,而是序言作者或“郭实腊们”。
要言之,对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和中国文化传统,序言代表的是宽容和褒奖的态度,而郭实腊的文章流露出鄙夷的态度。但不论是哪一种立场,其对中国问题的理解都有极大的欠缺。因为对对象不甚了了,所以投入了想象的成分,而又因为想当然的逻辑,所以造成了更深的误读。序言充分印证了中国古典文学西传过程之初,这种难以避免的缺憾。
结语
包腊《红楼梦》英译之“序言”是一份饶有趣味的文献。它从不同侧面反映出19世纪中期的欧洲在接受和看待《红楼梦》以及中国古典文学、中国文化传统时的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序言所持的欧洲文学或文化背景。这构成序言讨论中国问题的切入点和理论资源。在异质文化接触初期,以自身的文化传统构建理解他者的语境,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序言以“罗曼司”文学理解《红楼梦》,以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和鲍沃尔(Edward George Bulwer,1803—1873)对比曹雪芹,甚至以欧洲的图书出版机制和阅读习惯来“构想”中国的图书市场,都是序言所持之西方视野的明确体现。
更进一步,以西方视野讨论中国问题,可能因为视角的独到而产生具有启发性的理解,但更为普遍的对中国本身的隔膜而辅以想象,最终走向实实在在的误读。序言中对孔子项讬问答的看法最终变得同郭实腊的文章一样,成了硬伤。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于上述情况,今天的学术研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换句话说,站在今人的角度,自然可以在序言中找出各种各样的不足,但如果因此苛责古人,则有失公允。更加客观的研究态度,应该是对历史的还原,还原到写作序言当时的时代背景,考察论者何以选择那样的论据,形成那样的话语体系。这样一条原则,在我们今天反观百年前的汉学典籍时非常适用。
附录:“序言”之中文译文
此节给出包氏《红楼梦》译文之“序言”的中译文。译文格式遵循原文本身样式。在译文中,重要的人名、术语或表述之后以括号加注原文。原文脚注、文字格式及标点符号遵循其本身样式。译文如下:
中国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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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小说亦难称新事。在吾国,小说的兴起不过是颇为晚近的事情。而在中国,小说却在很早以前已为普通老百姓所喜闻乐见。这样的情形,委实令人吃惊。稳重务实的中国人在很早以前—从诺曼征服那时开始—就已经通过阅读小说来获得心灵的慰藉。这一发现着实令人精神振奋。可在吾国,小说却被某些“好心”人士不分青红皂白地斥为“诲淫诲盗的垃圾”。早在克拉丽莎·哈罗(Clarissa Harlowe)和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Sir Charles Grandison)之前,早在汤姆·琼斯(Tom Jones)和他非凡的历险之前,早在艾迪生(Joseph Addison, 1672—1719)写作散文之前,早在哥尔德斯密斯(Oliver Goldsmith,1730—1774)的漫游之前,早在约翰·福斯塔夫爵士(Sir John Falstaff)在环球剧场(the Globe)的舞台上战斗和恋爱之前,更早在《亚瑟王之死》(Morte D’ Arthur)成书或柯克士顿(William Caxton,ca.1415—1492)所印行的版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the Abbey of Westminster)面世之前,中国人就开始写作和阅读小说了—就我们目前所知,中国的大城市中图书馆林立,长存至今。这些生气蓬勃的图书馆开展借阅服务,吸引了大量的订户。甚而至于,如同穆迪(Charles Edward Mudie,1818—1890)先生最时兴的做法一样,这些图书馆还送书上门,一周之后再到订户府上将书取回。
《中国杂志》读者诸君,本刊郑重将下面这部小说敬呈于您。这部小说大概算得上是中国罗曼司文学(Chinese Romances)中的翘楚。小说译文在文字内容上完整翔实。一位大方之家①原文脚注:Mr.W.F.Mayers.中译“梅辉立先生”。如是评论这部作品:
如果对来自中国的任何事物显示出近乎热情的拥戴并不同法律相抵牾的话,那么,对于《红楼梦》表示出发自内心的敬仰亦绝不应招致指摘。《红楼梦》的艺术成就在中国小说中无人能及。这情形正恰如在英国文学中,萨克雷和鲍沃尔的作品超出前代作家那些缺乏技巧、令人乏味的作品一样。丰满立体的人物性格、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汹涌强烈的激情以及求爱无望的折磨,由《红楼梦》的作者以高超的技法和渊博的知识刻画出来。这使得这位作者足以比肩萨克雷和鲍沃尔这两位英语罗曼司文学的大师。不但如此,正如自然之道阴阳相倚一样,悲哀的风雨总是同欢乐的阳光紧密交织在一起。《红楼梦》开篇预示着全书的悲伤基调,最后的结局也令人潸然泪下。但是,尽管整部小说总体氛围沉重黯淡,可其中也穿插着轻松欢乐的场面。也许读者会在整个故事的命意中,发现一点点—极少的一点点—超自然的怪力乱神(the supernatural)存在其间。这自然同这部书本身的读者—中国人—的趣味相投,可是,比起充斥在吾国不少知名作品中的超自然元素,《红楼梦》在这方面的怪诞程度远没有那么突兀。
读者诸君,假如您不时在这部小说中—尤其是它的引子部分,读到一些荒唐难解的段落,请予理解,因为原文就是这个样子。恐怕我们都免不了会认为,中国人的著作在采用“风水”或类似的神秘主义形式时(a geomantic or mystical form),作者自己都未必清楚知道他的议论所在。一个小儿曾对孔子说道,“九九八十一,是/乃天地之纲纪”,复又继续谈论诸如龙以及其他充满思辨的问题。此举令“孔圣人”极感汗颜。也许,这小儿对他所谈论的事物确实有所理解,宣圣本人或也如此。可是,我自己却更加倾向于认为,其实这两人都完全不明白他们所讨论的东西。
不要因为一部小说是用中文写就,就认为它一定是怪诞拙劣的。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曾在某个地方读到过一部中国小说《玉娇梨》的译本。卡莱尔评价道,“作者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但依然未脱才子佳人小说(the Dragon pattern)的俗套”。但是在我看来,《玉娇梨》的作者并没有陷入才子佳人小说的窠臼之中,其情形,正如在英国文学中,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 1819—1880)总是尽力避免在她的作品中袭用“背信弃义的英国佬”(原文为法文“perfide Albion”)中那些老套的“斗牛犬”(原文为法文“Boule-dogue”)形象一样。《玉娇梨》中有一幕无比精美甜蜜。我认为除了《皆大欢喜》(AsYouLikeIt)中奥兰多和罗瑟琳在亚登森林中相会的一幕之外,难有别的文学场面能够望其项背。在《玉娇梨》中,有一位少女,年幼失怙,朋辈稀疏。这位少女爱上了一个书生。彼时书生以替人撰写诗赋换取盘缠,但唯利是图的东家却迟迟不将谢仪奉上,书生亦脱身不得。这位少女遂乔装男子,助书生脱困,还将自己的一对镯子、一副金项链赠与书生作为盘缠,俾便书生上北京考取功名。不仅如此,这位女扮男装的少女还说服书生答应娶她的“妹妹”为妻—其实,这位杜撰出来的“妹妹”,真实身份正是书生此时结识的这位俊俏朋友。到最后,书生真的娶到了他爱慕的美貌小姐。当然了,我们都明白,读者诸君将要读到的所有这类场景以及其他种种历险,在现实中都难有其事。即使是在英语世界里,我们也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轻易交上桃花运。只有爱情—即使是中国才子佳人式的俗套爱情—最终会主宰一切。最后,恳请读者诸君在阅读时再注意三件事。这三件事是这些心思单纯的中国人所推崇和尊重的:权位、学识以及年纪。除此之外,再没有第四件了。对中国的言情小说家来讲,富有但愚蠢的人是他们最喜欢嘲弄的对象,故事最后总是穷书生娶到了漂亮的小姐。在当今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这样的故事实在令人为之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