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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7-01-27

法制博览 2017年28期
关键词:网贷债权借贷

张 盼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张 盼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在互联网的推动下,P2P网贷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常见现象,随之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债权转让。本文围绕网贷债权转让这一点,先分析了该模式的法律风险,即非法资金、洗钱、业务跨界等。然后结合现状,从法律、行业内部、国外经验几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P2P网贷;债权转让;法律风险;非法集资

一、引言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权利的让与,即合同一方把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转让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难免会出现矛盾纠纷。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P2P网贷颠覆了传统借贷模式,但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债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着多种法律风险,若不及时解决,必然会影响到借贷双方甚至多方的利益。所以,应结合P2P网贷现状,对其法律风险加以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P2P网贷债权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指的是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彩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等形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集资需满足无合法依据、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等条件,P2P网贷每一项都有涉及。民间借贷受我国法律保护,P2P网贷的根基是互联网,本质却和民间借贷中介相似,即把网络平台作为双方借贷款的中间人。从这一角度看,P2P网贷只是撮合借贷行为,是合法的。而网贷债权转让打破了传统债权转让的模式,比如个人借贷者向借款者放贷,从而成为债权人,然后有了转让行为,这已经超出中介撮合的范畴。换句话说,网络平台开始直接涉入资金管理,投资人、借款人、流转人之间的资金流动是否以债权债务关系基础很难把控。或者第三人如果脱离原有债权对债权进行随意重组,包括金额、期限等都被调整,便涉嫌非法集资,严重者甚至会构成集资诈骗。

(二)洗钱风险

洗钱是一种将违法所得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将其合法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甚至会涉及刑事,因此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洗钱的渠道很多,如现金走私、设立外资公司、复杂的金融贸易等,P2P网贷则给洗钱行为创造了新的渠道,现实中不乏将不法资金通过网贷平台洗白的案例。判断网贷平台是否涉嫌洗钱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主观性,因为按照相关法律,如果只是借贷关系,中介的作用是联系和介绍,无需承担保证责任,P2P网贷便是一个网络平台。也就是说,即便在平台上流通的资金是黑钱,但平台并不知情,属于被动参与,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若平台在知情的情况下依旧放贷,便存在主观故意的可能,属于主动参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实际中,是否主观故意很难判断,法律界很多人士对此争议不休,还需根据案例和掌握的证据而定。

(三)跨界风险

P2P网贷债权转让具体又可分为若干模式,如普通模式是指非平台的第三方债权人把信贷类资产收益权转让给投资人。专业放贷人模式则是指网贷平台通过宣传等方式吸引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把借款人介绍给流转人,即专业放款人。专业放款人取得债权后,把债权打包拆分给投资人,从投资人手中获取资金进行放款,同时承诺债权人到期回购债权,而投资人则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借到的钱来自于投资人,但两者并未直接接触,而网贷平台已经逾越了一个单纯中介的角色。平台已经涉及债权的拆分打包,涉嫌建立资金池,出售其理财产品,其本质已变为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按照相关法律,一旦份额超过200,就会涉嫌非法发行证券,而这些本应由金融机构来运作。所以,P2P网贷债权转让存在跨界银行业务的风险,而且其门槛低,一旦出现问题,其影响必然很严重。

三、降低网贷债券转让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相关法律

互联网促进了全球一体化形势的形成,在此背景下,P2P网贷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作用日益突出。而且,这一模式具有很多优点,尤其是为小企业和个人企业提供了诸多方便,应该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同时,必须认识到其缺点和不足,从法律的高度予以规定和监管,确保该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优势,为我国的金融事业做贡献,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和危害。由于是新生事物,发展速度极快,法律层面难以跟上,今后应加快法律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平台的准入资质考核、信用标准、信息披露等,都应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定。

把网贷债权转让模式纳入法律监督体系,平台需要注册,且获得资质后才能开展此类业务,进入市场进行借贷款交易。明确划分各方的职责、合法权利,一旦出现纠纷,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照法律进行处理。为保证监督有效,还应提高业务的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遇到打擦边球的行为,或者触犯法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清理,使得整个网贷行业步入正轨。同时,提高行业门槛。

(二)强化风险意识,促进行业自律

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其带有风险,P2P网贷更是如此,作为投资者,应该保持谨慎的态度,深入了解该行业,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至最低。我国的网贷跟风现象较重,平台数量逾千,质量和信誉良莠不齐。对投资者而言,网贷还比较新鲜,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如果盲目投资,极易造成严重的损失,甚至损害多方利益。所以,投资者应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网贷债权转让模式的理解,并进行合力投资。提前考察项目,分析其可行性,采取防范措施,即便出现问题,也能把损失降至最低。平台也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投资者合理投资。

除了外部的施压和法律监督,该行业自身也应进行调整,加强自律,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平台应当自律,注重质量和信誉,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就目前而言,行业内部较为混乱,有必要成立行业组织协会,负责行业的管理,包括规则、管理制度等,都应不断完善,且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

(三)健全征信体系,借鉴国外经验

无论是借贷还是债权转让,信誉度都是很关键的因素,如果缺乏诚信,借贷双方的很多行为都不成立。市场经济复杂多变,信用更为重要。所以,应尽快把P2P网贷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允许网贷企业查询,健全个人或单位的征信体系,数据在网络上分享。

P2P网贷在我国发展极快,债权转让模式对传统模式形成了很大冲击,加上法律尚不完善,有必要考虑从欧美等国借鉴经验。比如只做中介,不碰资金。采取“P2P管中介、银行管资金”的方式,在网贷和客户想借贷交易结算资金之间建立防火墙,以免企业跑路。

四、结语

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与传统借贷形式相比,具有诸多优势,如成本低、效率高、投资灵活、传播范围广等,但也存在着门槛低、透明度差等不足。特别是网贷债权转让,由于法律不健全等原因,很可能会有法律风险,极易引发各种矛盾纠纷。今后,应加强此方面的研究,对其风险进行预估,并强化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准备。

[1]张影.P2P网贷债权转让模式的法律风险与防范[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15,14(2):123-128.

[2]杨德志.债权转让模式下P2P网贷风险及其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35(13):56-57.

[3]祝瑜敏.我国P2P网贷新型模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法治与社会,2015,34(13):156.

D922.28;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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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28-0192-02

张盼(1986-),女,汉族,河北深泽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读,任职于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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