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的“螺丝钉”
——记云南省墨江县森林公安局文建华同志
2017-01-27杨帆
杨 帆
扎根基层的“螺丝钉”
——记云南省墨江县森林公安局文建华同志
杨 帆
工作中,他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肯定。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森林公安民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他叫文建华,是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2016年8月4日12时30分,在林区办案途中,文建华因交通事故不幸牺牲。
群众眼里的“主心骨”
文建华,男,1958年2月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海林县。1974年,文建华从黑龙江省海林中学毕业后,怀着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随父母南下来到云南,成为墨江林业局(森工企业)的一名工作人员,这一干就是8年。
1982年6月15日,出于对警徽的向往,他光荣地成为墨江林业局林区派出所一名民警,也是云南省第一代森林公安队伍的一员,这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和新的出发点。走上森林公安工作岗位后,文建华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业务,逐渐由一名“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由一名普通民警成为业务骨干。墨江县林业局属城乡接合部,人员结构复杂,流动人员比例大。文建华入驻林区派出所后,以所为家,放弃节假日,在辖区内熟悉情况,摸清影响辖区治安稳定的因素,建议派出所对辖区进行全面整治。经过整治,先后打掉两个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团伙,依法处理团伙成员6人,辖区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2007年1月,根据上级调整机构的通知,文建华所在的墨江林业局林区派出所成建制移交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墨江分局,更名为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墨江分局林区派出所,主要负责团田乡、新抚乡国有林、集体林内发生的各类涉林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并负责墨江林业局内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在派出所4年间,文建华直接参与侦破各类涉林案件200余起,有效维护了团田乡、新抚乡及毗邻地区的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辖区群众都说:“只要文警官在,我们心里就很踏实,他就是我们的‘主心骨’”。
同事眼里的“活地图”
2011年11月,因工作需要,林区派出所由城郊搬迁至40余公里外的通关镇,并更名为墨江县森林公安局通关派出所。54岁的文建华已是实实在在的老民警,局领导多次劝说,让他留在局机关做内勤工作,但他毅然拒绝领导的好意,坚持留在基层与年轻的同事们并肩作战。就这样,文建华在通关派出所一待又是3年,直至2014年1月调回县局治安大队。
在派出所期间,文建华和派出所战友们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有力地整顿了通关木材交易市场秩序,在通关派出所工作期间,他配合所领导完成了执法场所的改造,各种基础台账的规范建立,顺利完成通关派出所由三级公安派出所升格为二级公安派出所。文建华几十年如一日奋战在森林公安工作的第一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嘉奖3次,被县林业局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6次,被县森林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5次。
文建华作为一名森林公安老民警,42载的风风雨雨,他踏遍了墨江县林区的每一个角落,哪个林区有多少亩山林,有多少人口,哪些地段属盗伐、滥伐案件多发地区或森林火灾易发区,哪个村社分布什么树种,哪片森林容易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哪个乡(镇)少数民族存在社会治安隐患,他都烂熟于胸,了如指掌。同事们都说他是墨江县森林公安局的一块“宝”,能及时为全局迅速、准确地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依据,同事们都尊敬地称他为“活地图”。
家庭成员眼里的“缺席者”
文建华同志从警34年以来,一直默默地品尝着不为人知的快乐和辛酸。在墨江县森林公安局中,数他年纪最大,但他从不以元老自居,精神和工作干劲比年轻人还强。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白天黑夜,只要是为了工作需要,他总是随叫随到,永远走在全局民警的前面。但在家庭成员眼里,他却是一名“缺席者”。他经常下乡办案,不回家是常事。妻子、女儿说有他没他“地球都转”,家里的所有事务从不靠他。特别是他在通关派出所工作期间,更是几个月都不回家,妻子常说:“我嫁给了他,但他却嫁给了派出所!”。2015年,他的父亲因病住院治疗。当时,正值全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他都没时间在父亲的病床前尽一天孝道,直到他父亲临终前都没能看上自己的大儿子一眼……他的兄弟姐妹和妻女都理解他,他们深知没有“大家”的安定,哪有“小家”的安宁,理解他舍小家顾大家。
文建华同志是好警察、好公仆、忠诚的森林卫士,却不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他把有限的精力几乎全部投入在他所热爱的森林公安事业上。每当提到家人和亲友时,他总是陷入无尽的愧疚和自责中……
文建华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地奋战在森林公安工作的第一线,他的亲属不理解,问他拼死拼活为了啥?他总是笑而不答。只有他心里最清楚,选择了森林公安工作,选择了警察职业,他最大的心愿莫过于通过自己的付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2016年,县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这期间,他带领的案件查缉组在全县重要路口、重点林区设卡100多次,查办各类案件4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5人,收缴木材794.47立方米,画眉鸟、啄木鸟、夜莺等野生动物活体98只,赤麂、野猪等野生动物肉类166.9公斤,火药枪1支,猎狗4条,收缴罚款5.082万元。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在专项行动期间,文建华又是二十多天没进家门!
办案途中不幸英勇牺牲
2016年8月3日,当文建华和另两名战友连续在团田镇办案3天后,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墨江县团田镇返回到新抚镇时,接到一群众举报称:新抚镇某村某人在新抚镇那宪村新寨组滥伐林木。接到报警后,他二话没说服从安排于第二天早上到新抚镇那宪村新寨组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情况。
8月4日上午,文建华和其他两位民警以及林业站工作人员,乘坐新抚镇林业服务中心的车辆,前往新抚镇那宪村新寨组“那青”滥伐林木案发现场。当日12时30分许,当他和战友们勘验完滥伐林木案的现场后,前往寨子中查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时,不幸发生了,车辆驶离滥伐林木案现场仅100米左右,由于雨天乡村公路坡陡泥泞,他和战友乘坐的车辆驶出路面,翻下了深涧,时间永远定格在了2016年8月4日12时30分,文建华同志牺牲了,距离他退休仅剩一年半的时间……牺牲在他无比热爱的森林公安工作岗位上,他用生命回报了养育他的哈尼人民,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森林公安民警的铮铮誓言。
文建华同志自1982年进入森林公安以来,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是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肯定。特别是在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经他主办和协办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达2000多起,其中具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6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900余万元。先后被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嘉奖3次,被县林业局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6次,被县森林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5次。
文建华同志牺牲后,公安部和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发来唁电,省森林公安局李华局长、市森林公安局李朝武局长、县委书记袁洪波及其他省、市、县相关领导到文建华同志家中对其家属进行了亲切慰问。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为他荣记三等功。
文建华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灵魂融入了哈尼山乡的隽秀山川、一草一木,走进了哈尼山乡36万人民群众的心中,他把自己奉献而辉煌的一生融入了光荣神圣的森林公安事业,融入了为人民服务的一片赤诚,融入保护森林资源的执着中。他用忠诚、用生命染红了闪亮的人生。虽然他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却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永远是森林公安战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墨江县森林公安局17名民警承担着保护全县531万亩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任务。近年来,在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全身心付出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6~2010年连续5年在普洱市森林公安系统综合工作考核中获得全市第一;2011~2016年在普洱市森林公安系统综合工作考核中均位列前3名,2012年,被省林业厅评为“创建平安林区优秀单位”,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正规化创建达标单位”;2013~2015年度在县级综合工作考核中均评为优秀,2014年被普洱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5年,通关派出所被国家局评定为二级派出所,并被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授予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因各项业务工作出色,县局被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被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嘉奖两次;1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名民警荣记二等功、6名民警荣记三等功、1名民警被国家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墨江县森林公安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视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以文建华同志为榜样,发扬“螺丝钉”精神,扎实开展好森林公安各项业务工作,严守生态红线,坚定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稳步推进“森林墨江”建设,服务墨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 云南省墨江县森林公安局)
(编辑 赵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