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关系
2017-01-27杨贺杨静
杨 贺 杨 静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1
科技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关系
杨 贺 杨 静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11
在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外其他国家一般是通过司法保护对其权利进行保护的,在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实行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存在的“双轨制”,在科学快速发展、技术不断创新的当代,它们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各自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然而,它们之间也会出现相互交叉的地方,互相存在着联系,也存在着矛盾。所以,在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的时代,通过分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特点,探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关系,能够更好的推进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而且也可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双轨制”的发展。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
一、科技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特征
在科技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要体现为主动性、高效性、专业性、全程性四个特征。第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可以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主动和及时的保护。而我国的司法保护具有被动性,通过司法途径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一般采取的是不告诉不处罚原则,而行政权拥有主动性,其是主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使权利人的权利能够更加充分的得到保护。①权利人对侵权行为有的时候不能及时的发现,因此其合法权益不能够及时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而通过行政程序保护权利人权利,首先,行政机关可以对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进行处理,其次,其也能够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执法。②
第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具有高效便捷的好处,行政保护具有一系列切合实际可以实行操作的方案,这比司法途径有更高的效率,总的来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高效性包括及时性和节约成本。这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程序的管理较为简易,案子的解决速度更快一点,权利人可以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并且,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成本较低,甚至不需要缴纳费用,因为由行政机关主动调查的知识产权案件所产生的费用由国家及行政机关财政支出。③而司法保护不仅仅程序比较繁琐,审理时间较长,并且需要承担的费用也比较高。
第三,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其不仅仅涉及法律方面,还包含别的领域及专业问题,因此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有很高的要求,要求工作人员不单单要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掌握其他领域及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水平,因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水平。
第四,行政机关的主动参与对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有预防的作用,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全面,其对权利人的权利从权利人拥有该权利的时候就已经对其产生保护作用,并且更加容易进入程序,程序比较简单。而司法保护对权利人权利的保护开始于权利人权利被侵犯的时候。
二、科技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征
在科技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国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要体现有三个特征:优越性;机构设置明确,审判专业化;规范、公平、稳定和效力的终结性。首先,我国司法保护具有优越性,我国在司法保护方面的立法较为全面,制定有有一系列的法律,在现实中实施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其次,由于立法和权力的分配的专业化,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关于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在一些中级法院设立;并且,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对专业和技术知识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审理该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和较广泛的专业知识。④最后,规范、公平、稳定和效力的终结性也是司法保护一直以来比较重要的特征。
三、科技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关系
通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它们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们的关系是既互相配合,又互相排斥的。然而在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时代下,必须要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借助科学技术的创新进步完善行政和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相关立法,同时,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促进科技的创新。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实行的“双轨制”中,是以行政保护为主要部分,是司法保护的必要补充。它们要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互相配合,从而对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和公共利益进行保护。
[ 注 释 ]
①金春阳.知识产权的合理边界研究[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
②宗艳霞.论知识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及路径[J].邵阳学院学报,2015(12).
③顾雪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研究[D].山东大学,2012(7).
④易玲.行政执法权配置多维化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J].求索,2012(5).
杨贺(1992-),女,河南上蔡人,中原工学院,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杨静(1993-),女,河南人,中原工学院,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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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5-02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