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高职学前音乐教学法课程实践中的探索
2017-01-27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510507
李 峰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510507)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高职学前音乐教学法课程实践中的探索
李 峰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510507)
奥尔夫音教学法是当代著名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之一,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借鉴不能只停留在表层,而要将教学理念与实际课堂教学相结合,加强对该教学体系的本土化探索。本文拟以高职学前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实际加以讨论。
音乐教学法;学前儿童;原本性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廖乃雄先生以高屋建瓴之见,将世界上广泛传播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介绍到中国,经过30多年的传播,改教学法已经在国内得到广泛传播。在当前高职学前音乐教学法课程实践中,如何恰当运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高职课堂教学实际需求相结合,值得探究。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由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首创,具有开放性、兼容并蓄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点,它认为音乐教学的开端既不来源于乐器,也不来源于复调和声,而是来源于自我倾听,这是一种充满着神奇力量的脉动。20世纪中叶,奥尔夫与凯特曼合著出版了《儿童音乐》五卷本,该教材是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奠定了他新颖独特的儿童音乐教育理念——“儿童音乐教学的起点开始于游戏”。
《儿童音乐》后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流行于世界各地。根据不同的文化背景,人们又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进行本土化探索,而不同素材的引入又形成新的教学方法,这又使得奥尔夫教学理念的国际化版本日趋独特,开启了学前音乐教育的跨文化视野。奥尔夫曾经说过:“这些国家(指非欧洲国家)已正确地认识到,他们不把(奥尔夫)音乐教育当作是某一种音乐教育体系来接受,而当作是一种教学原理。它可能使他们重新发现他们自己的音乐和语言的传统……”1可见奥尔夫音乐教学在传播的过程中,如果能与不同民族或者种族的本土音乐文化相融合,使之具有强烈的地域性色彩,就能实现民族性与世界性发展相接轨,促成多元化音乐文化的产生。
二、对高职教育的启示
目前国内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正受各种国际化元素的影响,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作为完善成熟的音乐教育体系,很自然地进入高职学前教育领域的视野,对我国高职教有重要的启示作用。首先方法论上,培育高职专业学生对该教学法的全面认识。我国的学前教育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师资问题更为突出,很多学前专业生源来自初中毕业学生,她们通常关注表层的艺术技能。因此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有助于本专业学生对该教育内涵的理解。早在1975年和1984年之时,德国学者赫尔曼.雷格纳已经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育理念从原本的音乐、自发动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归纳和总结。2在学前教育专业实际教学中,要根据本土地域性特色有所侧重。作为高职院校的老师在教学伊始,要在学生的思维中树立方法论概念。其次,树立学生对该教学法的本土化思维认识,否则只是简单地模仿和照搬式的使用,只能带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异化现象,例如贵族化、歪曲化等不良现象。对于一种新教学法的运用并不能进行简单的移植和照抄,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以及社会化影响。3由于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倡导音乐要贴近儿童,顺应儿童且具有即兴性色彩,因此学前教育工作者要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在教学中根据不同民族、国家、地域的儿童特点,去选择适应的教材和教育教学方法步骤。也就是说奥尔夫并不剧本完全意义上的统一的固化教材,那么作为未来的老师不仅要有激发学前儿童即兴创作的能力,也要有开发自己潜能的意识。可以看出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就好象一个从德国出发的大雪球,推动到哪一个国家,就吸收哪一国的音乐文化,并继续滚动向前。
最后,重视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的游戏活动及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运用。教育的观念的文字固化思维和动态的现实教学之间好像总是存在紧张状态,尤其是活动着的游戏活动。学前儿童在学前期音乐教育中获得的最重要的技能中,有两项就是感受节拍的能力和依附节拍走路来表达节拍的能力。4对于节奏在游戏中的重要作用,奥尔夫有着充分的认识,并在他《节奏与旋律练习》一书中提出了乐谱模块的即兴性实现。目前国内大部分幼儿园,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园,教师最担心的问题是幼儿在上学期间由于调皮而产生碰撞致伤流血事件的可能发生,因此对幼儿的音乐游戏活动,一般很少渗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的即兴创作环节,通常采用的是传统高控制儿童下半身的做法,坐在椅子上参与游戏活动。这种方式带来的结果就是孩子们通常比较乖,但是创新性思维没有得到开发。对于高职学前专业的学生来说,一定要坚持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从小班开始做起,在日常游戏活动中不断渗透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思想,才能得到可持续性的良好教学效果。虽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材是流动的,但是其基础性部分就好象是大雪球的核心部位。目前我国学前儿童教育专业中的音乐游戏课程还是遵循传统音乐教学的路线,对于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只是进行适当地吸收和借鉴。由于这种吸收和借鉴是片段的、不系统的,再加上学前儿童教育专业中的音乐部分,本身就处于弱开发位置,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相应课程。但是各个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对学前儿童音乐法教学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或是园本课程开发。
三、结语
音乐是用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主要的艺术形式,也是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奥尔夫的教学思想始终贯穿这样一种意图:“让音乐和动作回归根本”,5必将对整个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教育素养起到提成的重要作用。
注释:
1.廖乃雄.奥尔夫儿童音乐教学法初步[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123.
2.芭芭拉·哈泽尔巴赫.奥尔夫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4:10.
3.王丽新.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本土化的制约因素[J].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236
4.[美]菲里斯.卫卡特.动作教学幼儿核心的动作经验[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35.
5.[德]奥尔夫.论儿童的音乐和非专业的音乐[M],2002:178.
广东省外语艺院级术职业学院2015年院级专项课题“国际化视野下学前教育专业‘主动式学习’教学模式研究---以音乐教学法课程为例”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5ZX24)
李峰 (1979-),女,讲师,音乐学博士,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