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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三年 食安城更美

2017-01-26刘敬伟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12期
关键词:监管工作

文 / 本刊记者 刘敬伟

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于11月28-2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食品安全是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有13亿多人口,每天消费食品达40多亿斤,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迫切需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是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应有之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食品安全是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大事要事。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3年来,创建成效初步显现,创新监管遍地开花,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党政同责 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食品安全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16年3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特别是今年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11月在厦门召开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提出启动“双安双创”活动,即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之后2015年10月在威海、2016年10月在成都、2017年11月在北京连续四年召开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汪洋同志均出席并讲话,指导部署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国务院食安委的领导下,部门地方上下联动,参加创建城市主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由过去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变成了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的资源优势,党政同责,高位推动,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进展,较好地解决了很多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过去难以解决的难点和问题。成都、武汉、杭州、厦门、昆明、张家界等30个参加创建城市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参加创建城市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权重比创建前大幅提高(14个创建城市考核权重达5%)。湖北宜昌、广东深圳等地市委书记挂帅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用实际行动以上率下落实党政同责。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新疆等省(区、市)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创建工作。

国创引领 各地紧跟创建范围不断扩大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自2014年开始,共开展了三批试点,第一批2014年4省15个城市,第二批2015年11省15个城市,第三批15省37个城市。目前试点城市已累计达到31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覆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平方公里,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特别是今年6月,经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首批参加创建的15市(区)被命名授牌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是国家对这15个创建城市过去几年的创新精神、务实做法和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的高度肯定。在创建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很多省份掀起创建热潮,目前,山西、辽宁、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等省、自治区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简称“国创”)的同时,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简称“省创”)、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简称“市创”),极大地扩大了食品安全治理范围,享受创建成果的人民群众不断扩大。

加大投入 夯实基础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前后对比显示,创建后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经费、监管车辆、监管执法装备、现场检查频次、抽样检验数量、案件查办数量等都有较大幅度增长,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也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与创建前相比,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增加34%,工作经费增加55%。三十多个创建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本数达到5批次/千人口,67个创建城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平均达到9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加大投入升级监管手段,充分实现了监管“硬件”建设与监管“软件”建设的有机结合、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问题导向 模式创新创建活动亮点纷呈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个名称重点在“示范”,所谓“示范”,就是各个自愿申请创建的城市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成效等方面能够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创建中积极践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转变监管方式上改革创新”的要求,各地根据突出问题和实际情况,探索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监管手段创新,监管难题不断破解,取得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可复制推广的食品安全治理经验。如在“三小”治理方面,24个省(区、市)出台了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有效破解了“三小”治理难的问题,而且这些管理办法中大多地方特色鲜明,如长沙的米粉治理、烟台的豆腐加工治理等。在源头治理方面,威海等地出台高毒农药管理制度,襄阳等地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成都、深圳、烟台、杭州创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在加强产业引导方面,宜昌、大连、威海、石家庄、长沙等地建立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或餐饮集中消费区,便于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保障生产消费安全;上海、襄阳等地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有效破解“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在监督管理信息化方面,成都等地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实现“智慧监管”;广州等地打造智慧监管平台;厦门等地建立互联网+食品追溯体系;南京、长春等地试行互联网+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利用新技术,机器换人,有效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将事后监管逐步向事前、事中迁移。在农村集体聚餐方面,南通、许昌等地建立事前备案、现场指导机制,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宁波、绍兴等地探索食责险制度,为食品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创新评价 基于满意坚持群众说了算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在国务院全面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创建的评价方式也更加实际和接地气,坚持群众说了算,不搞花架子,将创建成果通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体现出来。一个地区、一座城市,食品是否安全,群众有直接体验,也最有发言权。正是因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采用这样的评价方式,创建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业绩”,也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基于切身体会做出评价。各地都非常注重引导全民参与创建,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整体联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不断提升,创建参与度、支持率和满意度不断攀升。

通过创建行动,参创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各地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投入也不断加大,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离老百姓越来越近了。第一、二批试点城市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5%,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约10个百分点。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初衷旨在趟路子、立标杆、树榜样、做示范,带动更多的地区以至全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前看来已初显成效。让我们共同参与到火热的创城工作中来,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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