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法科“双证书”制建设探索
2017-01-26李成培
李成培 黄 玲
阳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5
民办高校法科“双证书”制建设探索
李成培 黄 玲
阳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5
随着中国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民办高校法科毕业生就业形势显得严峻。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间存在着教育冲突,以及民办高校自身竞争力的因素,是民办高校法科毕业生就业困境原因之一。当前法学就业形势及民办高校自身办学定位说明了“双证书”制建设的必要性,民办高校法科应针对性地改革民办高校法科教育课程设置,重视应用性教育,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民办高校转型为应用型高校。
民办法科;双证书制;应用型人才;建设路径
一、法科毕业生就业形势
法学专业在我国是热门专业之一,学法之人,往往也对未来的职业前景充满了期待。但随着法学专业膨胀过于迅速,公检法机关人员的饱和以及毕业生人数的数倍增加,法学本科的就业形势变为严峻。如今,法科毕业生就业从专业化程度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完全的法律工作者,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第二,半完全的法律工作者,这类群体主要在政府、企业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三,准法律工作者,指人民调解员等等。虽学法者不一定都事法,但完全的法律工作者是法律职业队伍中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司法考试仍是主流的选择。且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党中央指出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及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等。可见,基于当前就业形势及我国法治建设背景下,探索民办高校法科“双证书”制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民办高校法科“双证书”制的必要性
法学专业双证书是指本科学历文凭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对民办高校转为应用型高校有着促进作用。
(一)法学“双证书”制响应教育政策
在国家颁布的各项教育文件中都有为法学专业“双证书”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指出要将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两者相结合。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关于在普通本科高校中推行“双证书”教育的意见》也指出,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本科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推行“双证书”教育。
(二)法学“双证书”制符合民办高校办学定位
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定位方面和培养目标方面不同。后者,如“211”学校重点培养研究人才,而前者定位于培养适合社会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从这点来说,民办高校就要先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要满足地方经济、行业的发展需求,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适应学生就业需求,这些决定了民办高校必须“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双证书是应用型人才专业知识与实务技能结合体现与证明,符合民办高校办学定位。
(三)法学“双证书”制能有力推动教学改革
民办高校秉承为社会培养身心健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积极探索培养复合型、应用性的卓越法律人才的教学模式,而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实行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能使学生应用技能迅速提高,也改善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教学效率,从而避免培养的学生的能力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的不平衡。
三、民办高校法科“双证书”制建设路径
法学在本性上是一门应用学科,应用学科的使命就是要解决问题。双证书”制建设路径要让同学正确认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两者关系,明确职业生涯规划,增进学习兴趣,同时教学课程改革要侧重于将传统教育转向应用型教育,从知到行倒置为从行到知,要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
(一)以目标为方向,明确职业规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职业规划应该是当前高校本科教学设计重视的问题之一。首先,要明确职业规划就要正确认识法学培养方案,必须先了解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对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学位授予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此乃规制大学学习的“法律”。其次,在明确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学生可结合个人性格品质、素质兴趣、学习能力、具体目标作出规划。做好了职业规划,以充分利用一生中最好的学习时间,有的放矢,有规划地学习有用的知识和培养相关的技能和素质。
(二)以应用为重心,重视应用教育
在“双证书”制度框架下,将学校当前的师资条件与社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两者紧密结合,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也就不会出现完全以司法考试为主导的办学理念,从而搭建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纽带。在重视应用教育的实践课中,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法律语言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1.重视诊所式教育建设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法学应用性教学模式,实质在于从实践中学习理论知识。课程主要内容以为现实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途径,将教学活动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在实践中的学习,达到法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诊所老师们的指导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达到他们各自的学习目标。在诊所式教育中,面对的是现实的案例和问题,同学能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回答实际法律问题,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完善个人法律知识体系,增强法律思维能力。与此同时,增加师生交流机会,改善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教学效率。对于学生学习和老师的教学都能达到了良性循环的作用。并且,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正因为司法考试本身也是侧重考查学生将法学知识通过一个个案例分析应用能力,所以诊所式教育这种应用性教育值得应重视。
2.完善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实践教学之一,逐渐被各大高校重视并加以研究。模拟法庭作为法律系校内实训基地的重要场所,培养学生的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学生大四毕业设计中也可采用模拟法庭形式,比如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不是简单写一篇论文,而是由若干同学组成小组共同演示一个法庭审判程序,之后,从审判的案件中提取撰写论文的素材。模拟法庭也是法学专业“三大诉讼”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第二课堂。完善模拟法庭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在实践教学上将有新的突破。
四、结语
在国家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之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民办高校法科探索“双证书”制是很有必要的,其符合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给各民办高校的本科法学教育带来一定机遇,推进了民办高校的法学教育进程,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也可以借助司法考试通过率作为一个指标,提高学校和学生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了民办高校转型为应用型高校。而在民办法科“双证书”制建设路径中,要针对性地改革民办高校法学教育课程设置,侧重于将传统教育转向应用型教育,从知到行倒置为从行到知。总之,要结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两者关系,发挥前者对后者的导向作用,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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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22-0286-02
李成培(1995-),男,福建漳州人,阳光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