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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及其完善思路

2017-01-26赖碧云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
关键词:会计法会计工作法规

赖碧云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浅谈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及其完善思路

赖碧云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会计法规均通过肯定的文字形式确定下来,具有标准化、统一性、严格性等特点,是会计行为主体从事会计行为的标准与指导。会计工作能否合法、高效的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法规体系是否科学合理。我们应当围绕会计法规体系提出改进措施,实现会计理论与会计法规体系与实务相统一,保障会计实务的科学有效运转。

会计;法规体系;完善

一、会计法规体系简述

(一)会计法规体系现状

我国现存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会计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等法律规定中和会计行为有关的内容,会计法律是会计法规体系中最根本的内容;第二,会计行政法规,指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与会计行为相关的条例规章等,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会计部门规章,指国务院相关管理经济和财政等部门为了方便经济管理设立的规章,如《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地方性会计法规,该类法规效力仅及于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

(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法治改革任务,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精神相一致,都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法治化、民主化要求。经济监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会计法规体系是经济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此外,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经济监管制度从政府监管转变为市场自由发展,但市场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更好地服务会计工作。

二、现有会计法规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一)完善性

我国会计法规以《会计法》为核心,辅之以《税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规章。然而,在违反会计法规的惩罚措施方面,至今没有关于对会计活动中违法操作行为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规定,这使我国会计法规存在责任空缺。其次,会计分支体系过于笼统,缺乏细化规定,使会计法规体系难以准确适用,许多特殊行业或特殊业务往来只能通过依照相似业务来处理。

(二)协调性

会计法规对于会计实务操作的规定较为笼统,在许多具体事项没有细化规定,在适用中极易出现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会计法规与其他法规相抵触。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规定:“当事人对加处罚款有异议的,应先缴纳罚款和因逾期所加处的罚款,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我国《行政法》中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需以先履行行政罚款为前提。第二,不同时期的会计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如《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与《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会计要素的定义不相同。

(三)滞后性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虽然会计法规的适用环境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稳定,但法规体系则难以跟随外部因素变化的速度。会计法规体系的滞后性主要表现为:第一,会计新业务类型的产生使现存的会计法规体系出现空白,如《企业会计准则》中具体会计准则多数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远远不能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第二,许多不符合现代经济业务特征的法规未得到及时清理,使得现存会计法规体系过于庞大。第三,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与国际会计监管规则难以衔接,导致涉外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涉外业务工作难以进行。

三、完善对策及思路

(一)完善现存会计法规,加快法规修订及新法制定

在充分了解当今社会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实施情况以及会计法规体系在实务运行中的不足的基础上,加快对现在立法的修订以及对新法的制定工作,是完善我国现存会计法规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境外人员担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管理办法,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提高会计法规质量。

(二)坚持《会计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加强协调性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极其迅猛,但法治建设步伐难以跟进,且《会计法》还存在着许多方面的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等因素,对我国《会计法》进行修改完善,协调好它与其他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发挥《会计法》的统驭作用。

(三)实时更新会计法规体系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寻求经济发展结构的新变革,在此背景下,加快会计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变革甚为重要。我们应加快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具体化管理法规,并推进会计准则和其他法规的更新换代,同时促进这些法规的有效实施及严格适用。

(四)强化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

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不足主要表现为监管主体独立性差,且民间审计为会计监管体制统帅的现状难以满足现阶段经济多样性发展的特点,因此,我们应当在民间审计相对成熟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企业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并存的局面,尽快制定配套法规,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1]怀效锋.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37.

[2]韦群林.论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15-27.

F

A

2095-4379-(2017)22-0219-01

赖碧云(1995-),女,汉族,江西赣州人,江西财经大学,2016级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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