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保障工作突出“制度保障”主线的思考
2017-01-26李瑾
□李瑾
工会保障工作突出“制度保障”主线的思考
□李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牢牢把握发展形势,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这给我们在新常态下开展好工会工作,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工会保障工作的主线是推动健全“制度保障”,即把职工权益纳入国家制度保障体系,在建立完善工会保障工作制度的同时,与国家制度保障体系有机衔接,为职工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一、深刻理解工会保障工作突出“制度保障”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利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大环境里,作为弱势群体的企业职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往往需要工会这样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支持。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工会组织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就是要把国家制度能给到、办到、做到的参与好、推动好和落实好,把“制度保障”作为工作主线和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立法参与、政策制定和制度落实。
(一)对工会“制度保障”概念的科学理解
工会保障工作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四个全面”下我国很多制度进入了顶层设计,推动健全“制度保障”成为新时期工会保障工作的主线。“制度保障”即把职工权益纳入到国家制度保障体系,在建立完善工会保障工作制度的同时,与国家制度保障体系进行有机衔接,为职工提供最根本的保障。对于工会“制度保障”,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工会维护职工基本权益工作纳入到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实现有机衔接;二是把工会开展的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各项品牌工作纳入到党政主导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有效衔接。
(二)切实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经济新常态、企业转型升级,社会就业潜在的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形成的挑战在企业,特别是在施工企业上日趋凸显,大量的人员下岗,负面效应危及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概括:新时期工会保障工作围绕“两条路径、一个系统”来开展。第一条路径是将参与、推动、落实“制度保障”作为工作主线。第二条路径是进一步找准与国家制度的结合点,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和发展工会主导品牌,做好工会自身的帮扶和服务工作。一个系统是强化各级工会保障部门和企业工会作为一个系统来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
(三)努力将帮扶工作与国家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推动为职工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工会保障工作一直是伴随着我国深化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和创新的。从1992年围绕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开展送温暖活动;到1996年底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开展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再到2002年,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工作。当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在这种情况下,维护职工权益根本上还要靠党的领导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发挥制度的优势。制度保障体现的是对全体职工基本权益的维护,是运用法治思维,将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工作纳入国家劳动保障法律和制度体系中,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而帮扶服务则是工会根据自身拥有的资源手段而开展的,首先也要有政策帮扶和制度保障的理念。工会开展的各项帮扶服务活动,是根据职工需求设计的,是对国家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二、强化维权和服务,推动工会“制度保障”的实现路径
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定工会制度保障的定位和目标、准确掌握职工群众的期盼和诉求、及时反映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履行群众监督职责、提升维权服务能力、持续推进职工扶贫帮困作为制度保障的主要内容。深化制度保障的机制和路径,就是要推动工会制度保障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融合、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相结合。
(一)健全制度保障,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我国还缺乏促进公平就业的专门法律,工资领域至今也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出台,医疗保险和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等方面缺少专门法规。同时,社保制度框架虽然建立起来,但还处于完善阶段,与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城镇就业人员中,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最高的是医疗保险,跨省就业农民工距离“应保尽保”还有距离。劳动保障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空白点,制度覆盖还处在低水平状态,这都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更要从源头上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做好对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维护。
1、完善工会自身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推广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经验,建立工会欠薪报告制度,着力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以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重要作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扩展,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2、加强源头参与,拓宽有序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度机制。积极拓展参与途径和方式,推动健全和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运用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平台,参与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主动争取加入相关领导机构、协调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参与政策制定与实施。在参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险顶层设计中及时反映和引入职工合理诉求。
3、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社会性管理监督机构,主动配合和参与各级人大执法检查、政府部门劳动行政监察、政协视察活动。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职工法律援助制度,推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督促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引导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维权能力。
(二)落实政策帮扶,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
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是工会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和新的发展理念,以精准帮扶困难职工为主体功能,制度保障、政策帮扶和普惠化服务相结合,全方位服务全体职工会员的工作体系。
1、找准工会普惠服务与国家公共服务的结合点。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大力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共享就业信息。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组织开展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国家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创业服务,积极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开办创业项目。与医疗保险体系有效衔接,推动工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健康发展。以帮扶中心为依托,探索“互联网+”服务,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工会会员团购方式拓展服务功能,力所能及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多服务。
2、做实做细工会帮扶服务品牌。积极培育一批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工作品牌项目,推动品牌项目深化提升。深化送温暖等富有工会特色的服务品牌,做实全国工会创业就业援助月、技能培训促就业等活动,实现常抓常新。
3、努力将帮扶工作与国家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积极参与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出台社会工作者有关政策,争取将各级工会帮扶中心聘用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范畴。
(三)坚持突出重点,建立农民工困难帮扶维权服务
工会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要积极推动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民族地区职工等特定人群特殊困难。
1、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确保其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权益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权益,推广为农民工发放工会服务卡等做法,实现农民工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大量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未落户。
2、建立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完善一套维权工作制度,走出一条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行动的维权新路。一是实施就业扶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活动。二是实施创业帮扶。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优化创业服务,完善各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三是实施培训帮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实训。四是实施社保帮扶。做好在务工地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及时核发失业保险待遇。
(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基层工会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夯实基层打牢基础是工会工作的永恒主题。为此,一定要把服务思想作为头等任务来抓,在推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要科学地观察当前新形势的特点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基层工会组织变化和工作规律,抓住规律,迎难而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
1、完善基层工会维权服务路径,对职业相对稳定的职工,通过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把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通过街道(社区)工会、楼宇工会提供维权、帮扶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劳动纠纷。
2、增强基层工会帮扶服务能力,重心向基层倾斜,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大型企业帮扶站点建设。
在利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大环境里,我国社保政策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作为弱势群体的企业职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往往需要强有力的组织支持,而工会就是这样的一个组织。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工会组织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就是要把国家制度能给到、办到、做到的参与好、推动好和落实好,把“制度保障”作为工作主线和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立法参与、政策制定和制度落实。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把国家制度能“给到、办到、做到”的“参与好、推动好,落实好”,把“制度保障”作为工作主线和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立法参与、政策制定和制度落实推动健全“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