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案例的思考
2017-01-25唐慧博
唐慧博
(310018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 浙江 杭州)
关于农民工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案例的思考
唐慧博
(310018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 浙江 杭州)
2016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1]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最大的城市弱势群体,其劳动权益维护状况,对经济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权益保障;纠纷维权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及劳动纠纷现状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发布的案例显示,农民工权益侵害依然严重,农民工劳动纠纷案例呈复杂化﹑多样化趋势。
(一)农民工权益侵害依然严重
《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84%;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类法律援助案件时有发生,百度输入农民工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毫无疑问是文章中出现的高频词汇。如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底就受理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类法律援助案件9起,受援农民工899人次。
(二)农民工劳动纠纷的领域和行业增多
2016年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0.6%﹑1.8%﹑0.2%和0.4%,分别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16年为0.6%,较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2]农民工维权案件从最初以建筑领域欠薪为主,到如今欠薪﹑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社保补偿﹑拖欠加班费等多种劳动争议并存。[3]
(三)权益受损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进城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2016年,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36.8%与对方协商解决,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0.1%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27.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劳动纠纷维权难原因分析
农民工劳动纠纷之所以维权成本高,与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缺乏﹑用人单位不愿履行社会责任﹑政府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等密切相关。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的现象大量存在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的条款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事实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农民工比例很低,口头协议比例很大。同时,劳动合同不规范﹑用人单位单方保管合同﹑签订空白合同﹑劳动合同未报劳动部门备案的现象依然很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农民工往往很难证明劳动关系或当初单位口头承诺的工作条件,劳动纠纷案件难以立案,劳动者维权产生桎梏,维权成本增加。
(二)劳动纠纷取证难普遍存在
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例显示,调查取证难是农民工维权的主要困扰之一。农民工普遍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哪些是证据,也不知道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加之,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还经常会通过威胁工友﹑隐瞒责任主体等手段为农民工取证设置障碍,进一步增加取证难度。有的纠纷本身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即便是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员亦需要在充分的调查取证情况下加以分析和辨别,取证难度很大。特别是劳动纠纷较多的建筑业,往往存在着工程的多次发包﹑转包﹑层层分包,一旦出现农民工人身伤亡事故和集体欠薪,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转包方等责任主体相互扯皮,推诿责任,甚至有的主体人为“消失”,主体认定困难。
(三)工伤维权常成“持久战”
农民工工伤待遇索赔往往不是一个单纯的争议,而是围绕工伤问题的“一系列”争议。如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是否为工伤的争议﹑伤残鉴定的争议﹑工伤待遇的争议等等。几乎每一个争议都需要经历“一裁二审”,一个工伤维权案件就是一场“持久战”。[4]据致诚中心处理案件统计,10年里,35.7%的农民工工伤维权需要13~24个月,17.5%需要25个月以上。如某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雇佣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历时七年七审终于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虽然极少出现如此长时间的案例,但七年漫长的煎熬带给处于弱势的农民工怎样的伤痛,我们难以想象。对于靠打工维持生计的农民工而言,长时间的维权之路不堪重负,无奈之下许多人只能选择放弃自身权益。
(四)损害赔偿执行难
在法律援助实践中,即便劳动纠纷顺利立案,经过取证﹑仲裁﹑诉讼等环节,支持了农民工的诉求,但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甚至会通过变更公司信息等手段使责任主体消失,使农民工得到赔偿的难度增加。虽然最高法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着重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9类案件,但农民工损害赔偿执行难依然存在。
三、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纠纷的对策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纠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当综合治理。
(一)完善劳动法律法规
要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伤认定的办法,细化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处罚标准,优化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相关流程,以提高解决劳动纠纷的效率。
(二)强化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引导他们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优化法律援助程序,拓宽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尽可能发挥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的主导作用,提高法律援助实施效率。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服务和指导,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部门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提高劳动保障法律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3]《农民工法律援助十年变迁调研报告》.
[4]《上海律师》.《农民工劳动纠纷 法律援助案件成本分析》,2015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