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解析
2017-01-25宋凤娇
宋凤娇
(102300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解析
宋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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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在绿色发展理念下不断推进,在相关法律上面,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本文分析探讨了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旨在促进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循环经济发展在各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比如,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废弃物的再利用与资源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和传统经济发展相比,循环经济发展彻底改变了以牺牲生态环境获取经济利益的生产方式,而是采用了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想要更好发展,需要循环经济法制作为保障。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因而梳理和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内涵
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主要指将循环经济相关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内容进行分类﹑组合,从而建立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不仅包含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且包含宪法和其他体现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整理和归纳循环经济法律规范,不仅要从效力等级的纵向角度,还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分类现行循环经济法律规范,进而从循环经济体系的横向构成加以分析[1]。
二、循环经济法体系的纵向构成
1.宪法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条款
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和循环经济相关的内容表示为宣誓性地说明了国家有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责。其中明确规定,作为保护珍贵动植物以及保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首要义务人,国家有权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形式侵害自然资源。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国家应该采取一切措施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同时,法律还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这些以宪法的形式作出的规定,有助于指导循环经济的发展。然而,宪法没有对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转型作出直接的规定,不能直接指导循环经济体系,因而,宪法应该不断完善,从而顺应循环经济发展趋势。
2.和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
(1)循环经济基本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是2009年颁布的一部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其是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各环节,比如,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等,进行减量化﹑再利用以及资源化活动作出了系统的调整。《循环经济促进法》综合考虑了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环保产业发展以及固体废弃物利用等一系列内容,站在国家发展的角度,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效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促进我国循环经济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
(2)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的法律。循环经济涉及多个领域,比如,资源能源的高校利用﹑绿色消费等,因而,循环经济建设一个复杂的庞大工程。所以,在能源法﹑资源和环境保护法以及经济法中都涉及到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比如,《清洁生产法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节约能源法》﹑《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等。这些法律中涉及到开发﹑利用﹑保护以及节约能源,防治污染,回收利用废弃物﹑绿色消费等内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资源化﹑再利用以及减量化的要求,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然而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现行循环经济法律还未形成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大部分法律对循环经济发展只是作出了附带性的规定,并且这些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相融性。
(3)和循环经济相关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主要指国务院根据法律对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方面的事项,作出规范性的制定或者修改。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循环经济方面的内容。比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等。虽然从数量上来看,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有不少,但是缺乏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针对性的行政法规。
三、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横向构成
1.宏观循环经济法律规范
宏观循环经济法律规范主要是国家调整循环经济总体活动时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从不同的调整内容上来分类,可以是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法律规范﹑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财政法律规范﹑金融法律规范﹑价格调控法律规范等等。然而,从整体上来看,关于宏观循环经济法律规范还是不够完善,最主要的法律还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其规定了政府应该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在规划﹑财政﹑投资等方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设立专项资金,促进循环经济的开发﹑加强相关产品的示范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信息服务;投资领域集中在节水﹑节能﹑节材等项目;绿化政府采购政策等等。子啊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些规定发挥了重大的指导作用,然而总的来说,还是过于笼统,没有很强的操作性,有些对于相关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定以及激励制度往往出现在国家和各地政府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没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具有短效性﹑临时性等特点,缺乏稳定的调控体系[2]。
2.微观循环经济法律规范
微观循环经济法律规范针对的是国家协调各主体进行循环经济发展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相关法律规范。其可以分为六类:第一,关于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比如,《森林法》。第二,关于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比如《可再生能源法》。第三,关于生产领域的法律规范,比如,《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思想,是循环经济的实质内容。第四,关于流通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主要分散在其他法律中,比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提倡要采取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第五,关于废物综合利用领域的法律法规,比如,《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第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法》[3]。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横向和纵向方面,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进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1]黄玲.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D].海南大学,2015.
[2]羡瑛楠,李云燕.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现状与完善立法建议[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3,(03):18-21.
[3]沈宁.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J].知识经济,2011,(19):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