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的末梢神经
2017-01-25高钏翔
□ 童 星 高钏翔
【养老服务专题】
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的末梢神经
□ 童 星 高钏翔
社区服务是实现各方养老资源协同运作的纽带,对于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养老社会化中枢功能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应当激活社区服务的末梢神经功能*本文用“末梢神经”意在突出社区服务的结构功能、运行机制及协同效应,对于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养老社会化中枢功能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激活并强化社区服务的信息传导、资源整合及协同运行末梢神经功能,或许是化解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这两种养老方式社会化困境的有效路径。。为此,要创新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发展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服务形式,引智借力,共驻共建等举措形成强有力的外部保障,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协同倍增效应,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
社会化养老;社区服务;服务体系;运行系统
社区养老服务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李学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既是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下养老需求与供给矛盾、顺应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也是通过拓展社区服务的公益性、福利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应然选择。
纯粹的居家养老因属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缺乏社会性,纯粹的机构照料如果不和面广量大的居家老人相联系,亦不能满足养老社会服务需求,均不属于社会化养老*童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应对老龄化》,《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8期。。只有激活和强化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末梢神经功能,充分发掘其信息传导、资源整合及协同运行等末梢神经质效,才能化解现行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这两种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困境,推进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多元互动与协同协作,提升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实现各方养老资源运行的协同倍增效应。
一、社区服务: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应然选择
作为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就高度重视面向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服务事业的发展。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机构”的目标和设想,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机构的优惠政策,标志着我国包含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重要里程碑。《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上提出了总体要求。强调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原则,提出养老服务对居家老年人实现全覆盖,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约1000万个就业岗位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和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出台了完善财政投入、保险资金、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政策,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土地供应政策,制定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在营业税、所得税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民办公助,建立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补贴支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并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等引导和扶持政策。《意见》还有许多亮点:明确了打造养老产业集群方向、解决了养老设施规划落实问题、提出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提出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等。推动从单纯保障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向为全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转变;从仅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向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全行业管理转变;从偏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向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共同发展转变;从政府直接办服务向政府重点购买服务转变;从单纯培育发展向建管并重转变,深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朱巍巍: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国民政》,2013年第10期。。当前,我国发展养老服务恰逢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宏观背景,其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和外部条件,养老服务本身也成了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也成了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新的着力点*童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应对老龄化》,《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8期。。
(一)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政府仅对无儿女、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提供机构养老和资金补助,部分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公社)还有内容不一、标准各异的老年福利,属于典型的“补缺型”养老服务。首先,由于快速老龄化,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65周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失能半失能老人达3750万人,占总人口的2.8%*《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6年2月29日。,养老服务对象激增,需求浪涌。第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导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第三,近2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注点一直在经济保障而非服务保障,在养老领域就表现为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标准,却忽视了发展养老服务业。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政府不差钱,许多家庭和老人也不差钱,但有钱不一定就能购买到和享受到服务。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与供给的萎缩,迫切要求政府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用包含家庭养老但又超越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方式填补养老服务供需之间的庞大缺口。
(二)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的多元互动与协作
所谓社会化养老服务,并非完全排斥家庭养老服务。实际上,现在世界各国、以及可以预见到的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绝大多数老人都还会以“居家”的形式养老,子女都还承担着赡养老人的义务,后一点在包括中国在内的重孝道的东方社会尤甚。社会化养老服务超越家庭养老服务之处在于,在家庭成员老人自养、老伴互养、晚辈赡养的同时,还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渠崎:《成都市实施城乡统筹战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国社会工作》,2009年第20期。,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的多元互动和协作。首先,应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在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好制度保障、政策导向、资助扶持、示范引导、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的作用*唐莹:《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定位和政策取向研究》,http://www.cncaprc.gov.cn/info/558.html。。此外,政府还要做好外围的服务和保障工作。例如,建立养老服务热线、养老服务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支持与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其次,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借助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一方面,为社会力量的介入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充分聚集民间资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http://www.gov.cn/zwgk/2006-02/17/content_202553.htm。。再次,理顺各类主体间的关系,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明确政府职能与角色定位,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投资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公益化、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模式。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自主创办、单位共建等方面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
(三)以社区服务为纽带,连接家庭和机构,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
现在各地几乎都笃信“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将这三者视为相互独立、平行的养老服务方式,并以它们各自所占的百分比确定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例如上海市提出的“4492”计划就是基于上海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具体目标。南京市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并且形成了量化指标体系,明确要求到2020年,社区40%以上办公服务用房用于养老服务,其中由社会力量独立运作的达到90%,城市、农村社区老年人康复场所建成率分别达到60%、30%,社区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向老年人开放率100%。为了实现这样的计划,相应地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床位数、从业人员数等制定了考核指标。这岂不是又在助推新一轮“社区办机构”的热潮?!其实,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当然机构可以是公办的,可以是企业办的,也可以是社区办的等等,但都属于机构照料。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本质在于,社区作为纽带,将家庭和机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都转变成了社会化养老服务,即“不离家的社会养老”和“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这一体系中,社区是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层平台和基本的行动主体。首先,内联社区内所有老人的家庭,把社区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秉承这一取向进行制度与机制创新,就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构建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与社会参与的扶持机制;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使之成为社会养老服务的依托;以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为切入点,在提高物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持续地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有效增进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其次,外引社区外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利用社区外资源为社区内老人服务。为此,就要制定完善的服务准入标准,选择服务资源的分配模式,进一步健全服务管理和监督程序,走法治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相结合的路子。当然,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也要向着发挥救济、调控和补充功能的方向转变,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以何服务: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既然社区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基层平台,具有连接家庭和机构的纽带功能,因此,社区养老服务就应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方针,将养老服务社会化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把目标任务定位于以下三大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一)创新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首先,制定科学规划,引领行业发展。一方面,将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要制定好养老福利事业专项规划,并将这些规划落实为阶段性的工作任务,作为政府和官员的绩效和政绩考核指标明确下来。另一方面,要做好市政规划和建设规划,特别是新建居民小区、改造老居民区时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为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其次,加大政策扶持,保障财政资助。为了更好地建立和完善福利性、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政府必须充分发挥政策支持作用。一方面,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民办公助”、“民办公营”,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具体政策。另一方面,要在规划用地、电信、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以更多的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成本,增强制度的吸引力。此外,各级政府还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建立多元的养老服务资金筹措和运作机制。再次,大力培育社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为社区养老服务实现良性发展提供基本保障。最后,加强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和监管。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由“办事员”向“监督员”和“裁判员”的方向转变。一方面要加强管理,严格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定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日常运营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养老服务的产出效能持续增强。
(二)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需要整合多方资源,构建起发达的服务网络。在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要以构建多层次的社区服务网络为目标,加强和优化资源配置与整合,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的集体行动能力。首先,按照“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从根本上改善社区的状况,逐步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不同收入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布局合理的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积极探索将纯福利型社区服务、邻里互助的社区服务和有偿社区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套、协调发展,最终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政府的养老服务投资应该以重点满足社会上急需扶助的老龄群体为主,例如身体极度衰弱和身患绝症、无望康复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残疾老人,以及无子女、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和低保家庭老人等。其次,加强社区自身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和完善必须通过一定的服务设施来完成,无论是上门服务、还是日托服务,抑或是办社区服务中心,都必须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应该将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以政策性要求固定下来,并纳入民政局的直接管理;循序渐进,量力而为,努力建成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括生活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医疗康复设施、紧急救助设施等。再次,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促使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一方面,社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信息资料库建设,提升内联外引能力,提供中介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应当从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监管保障等方面鼓励社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医疗康复机构以各种行之有效、机构社区双赢的方式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总之,要将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合作互助落实到社区这一基层平台上,明确社区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分工,使二者协调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
(三)发展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体系
创新社区养老服务,必须重视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首先,社会舆论的关注与支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的养老观念转变更新,让更多的人关注社区养老服务,为社区养老服务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当前,公众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业了解不多,特别是很多人并没有从中认识到这项事业与自身的关系。构建社会舆论支持体系,就要借助官方与非官方的舆论资源,增强社会公众对社区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激活全社会关注和投身社区养老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其次,配套政策的协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要从社会福利事业整体发展的全局出发,积极协调各方,制定各项配套政策,为社区养老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再次,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保障。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志愿者队伍,并通过大力发展志愿者组织,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引导更多的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志愿服务。例如,一些地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组建由社区党员、热心人士、邻里居民、低龄健康老人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为社区老人提供多种公益性服务;有的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与社区内的“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结成“一帮一”、“多帮一”的服务对子,为老人开展定期、定时服务,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有的还实行“时间银行”(照料储蓄)、“积分奖励”制度,将社区志愿服务折合成一定的时间或一定的分值,递延式地对志愿服务者在自身享受养老服务、子女入学、全家落户等方面予以奖励。所有这些都是一些值得借鉴的实践创新形式。
三、如何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运行系统
为了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的上述目标任务,还必须在政府主导下,进行体制、机制、法制创新,不断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充分有力的保障。
(一)科学规划,创新体制
政府应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纳入工作日程。中央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制度和政策创新,提供宏观指导方针。省、市、县级政府则要结合本地情况逐层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的实践。街道和社区应该积极探索创新提供养老服务的具体方式方法。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既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一项需要社会各方协同推进才能做好的工作。为此,首先要成立统一的、专业化的管理部门,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各地的经验,可以探索成立由主管部门、老龄办、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领导组成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为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机制,为实现上下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各方力量之间的积极联动奠定良好的组织架构。其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工作,把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谢代银:《新形势下发展社会化养老模式研究》,《探索》,2008年第2期。。当前,各地的社区养老服务面临零散化发展所造成的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集中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也难以形成良性的发展格局。因此,各级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领导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吸取先进地区经验,通过科学的规划与论证,逐步确立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为全面系统地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行动路线和操作依据。在规划方面既要符合城市化与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也要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再次,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还要“接地气”,立足社区,依托社区,从解决本社区老年人最需要、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积极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养老服务沿着社会化方向前行。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禀赋不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在遵循共性规律的同时也应体现差异性,充分听取民意,尊重当地老龄群体的意愿。
(二)建章立制,创新机制
关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制度与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必须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以创新各种工作机制为重要抓手,夯实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与法律基础。首先,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当前各地的实践之所以差异性很大,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同,另一方面也与缺少一般性的制度与法规有很大关系。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缺少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因此,“十三五”期间应该围绕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要的各项社会支持要素,推进相关方面的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其次,加大政策创新的力度。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经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则、要求、标准以及法律责任等。此外,还要从各方面对企业和社会兴办的福利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和倾斜,制定相关费用减免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一方面加强对社会支持行为的激励、规范与引导;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再次,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理顺各级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工作网络。例如,可以在区或街道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委员会,各社区成立专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办公室;财政部门每年根据需要确定社区养老服务投入的增长机制;民政、卫生、土地、文体等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部门联动、左右齐抓共管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扶持培育服务机构的引导机制,鼓励民办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走出当前过度依赖政府的困境,构筑起政府、市场与社会多方合作互动的行动网络。
(三)优化环境,创新方式
首先,在全社会范围内做好社会化养老的宣传与动员工作。与子女教育问题相比,公众对老年照料问题的关注和认知度仍然比较低,这种氛围不利于促进全社会养老观念的转变,也制约了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因此,优化发展环境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在养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意识,确立家庭敬老、养老的思想,不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环境,形成关注老龄群体、重视老年照料、支持和投身养老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创新,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切实感受到社会化养老的优势。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中介平台,为老人和老人的子女、亲属等照料者之间提供信息服务,组织沟通交流和互助活动,充分彰显社区养老服务的特色和优势,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和带动效应。其次,不断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方式。例如,通过社区每天一次问候电话、每周一次上门探望、每月一次家庭聚会等人性化的方式,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既能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又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再次,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创新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为此,可以探索成立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研究和开发机构,运用专业化的技术手段调查本地区老龄群体的需求,对适合老年人的日常用品、服务产品、服务项目,以及老年文化、老年教育、老年旅游等中高档老年服务市场进行开发,在不断加强服务项目规范和监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供给的水平,以此满足老龄群体多方面的需求。最后,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例如,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和形式除了包括基本的上门服务外,还有日托服务、短托服务、长期服务、老年保健咨询和指导服务等,使老年人在不脱离家庭和社区的情况下即可安度晚年*阎东彬:《日本社区老年服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改革与开放》,2008年第1期。。在社区养老卫生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家庭责任医生制度,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为社区内养老对象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和区域医疗卫生协同服务体系的功能,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医疗卫生资源的纵向对接*高钏翔、童星:《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困境及治理对策》,《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在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打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
(四)引智借力,共驻共建
在我国当前的治理结构中,社区作为最基层的单位,其自身拥有的资源及其调集与整合能力还是相当有限的。因此,要善于整合社区内外资源为我所用,特别是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的共驻共建优势,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首先,要着力理顺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理顺社区与街道以及市、县政府的关系。将上级政府的制度和政策引导、街道的发展策略和工作思路,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努力争取上级给予社区更多的政策指导与必要的财力支持,实现政府内部不同层级管理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二是理顺社区与市场的关系。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能仅靠政府的力量,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将会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社区要善于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资源,特别是在中高档老年服务中更应如此。三是理顺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凡单位都拥有某些特殊的资源包括丰富的人力资源,其中许多都属社区养老服务所必需的。社区要善于利用这些现成的宝贵资源,与驻区单位共建共享,合作双赢。其次,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建设,尽快建立起专业服务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居民互助组织,并将其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体系,实施“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为此,一方面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和居民互助组织;另一方面要广开门路,大力引进人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定向培养,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此外,还要打造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退休职工等组成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弥补当前专门人员不足的问题。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发挥他们与服务对象的同龄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再次,要不断创新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秉承公益化的社会参与理念,积极吸纳社工和志愿者专业从事管理、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定期进行职业操守培训教育、大力推进评选社区“服务明星”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形成良好的人才竞争与发展氛围,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责任编辑:徐东涛)
本专题特约主持人:何文炯(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6-06-17
童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等;高钏翔,马鞍山市委党校科研处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治理与政策创新。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策略研究”(编号11BZZ040)。
C913
A
1007-9092(2017)01-0059-007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养老服务日益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政府和社会重视养老服务并组织投入大量资源,养老服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供给与需求依然有诸多不匹配之处,资源不足与资源浪费同时存在,因而迫切需要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如何改革?如何创新?我们不能“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要基于规律的把握,进行系统的设计。否则,不仅浪费资源,而且迷失方向。因此,发展养老服务业需要有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理论和有效的制度与政策。对此,学术界责无旁贷。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期特邀在养老服务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三位学者,专题研讨养老服务问题;三篇文章各有侧重、各有洞见,希望能引起相关研究者对养老服务话题的关注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