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研究
2017-01-25
政治与法律 2017年8期
主题研讨
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研究
编者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人格权制度应该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后,实质性地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该法将人格权规定在各项民事权利之首,凸显了人格权的重要性,同时,该法只用三个条文规定人格权保护,显得过于单薄和简略,难以实现对人格权的充分保护,需要立法机关对人格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体系定位给予充分的关注,以细化、补充和完善我国《民法总则》的人格权保护规则。为此,本期精选三篇文章,对我国民法典中设立人格权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基础、人格权编是否有必要对专属性人格权与财产性人格权设计分类保护规则、人格权编的主要规则的设计应当遵循的理念和原则及其内容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对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