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01-25李君如
李 君 如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研究员 北京 100091)
党史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李 君 如
在党的历史上,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划时代的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宣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之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我们联系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这里,仅仅从学习领会的角度谈三点体会。
一、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集中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在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同时,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在“7·26”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今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许多方面,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问题和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对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通过发展和改革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主要制约因素。
十九大对这些新情况作出科学概括,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可以说,这是我们党对当今中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科学判断,是十九大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之一。
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
我们在学习领会十九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论断时,必须把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问题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变的问题,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加以思考和研究。如果不能把“变”和“不变”这两个论断作统一的理解,从理论认识到工作实践都有可能出大偏差。
在党的历史上,主要矛盾的转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新民主主义朝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这是后者取代前者的根本性的取代型的矛盾转化;另一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但是主要矛盾出现了阶段性的新特征,各阶级矛盾依然存在,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进入抗日战争阶段,这是阶段性的主要矛盾转化。党的十五大曾经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今天,同样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怎么理解呢?我们认为,这两个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不能理解为是后一矛盾取代了前一矛盾,或者说是前一矛盾已经不存在了,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出现了阶段性的新特征。也就是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依然存在,但要求更高了,更宽了,出现了新的需要;“落后的社会生产”虽然有所改变,但发展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而是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突出了。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把“变”和“不变”的两个论断统一起来,而不自相矛盾。
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十九大报告指出,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认清社会主要矛盾事关对基本国情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事关党的理论和纲领的制定。正是根据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十九大在理论创新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也正因为这样,十九大在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时,把明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为这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来。因此,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与此同时,要按照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编者按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于2017年10月26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党史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现将座谈会发言摘登如下。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研究员 北京 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