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
2017-01-25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17年2期
厦门大学特别推出南强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培养100名左右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每位入选者为期5年的相应支持。
一、基本条件: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能全职在校履职;理工医科类人选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或学术成就达到上述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相应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
2.系遴选当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引进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取得公认的、有影响力的重大成果;学术成就超过本校所在学科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或近五年取得下列学术成就之一:
(1)在本学科公认的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篇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或出版过有重要科研价值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著作(独立作者或主要贡献者);
(2)持续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仅限主持);
(3)获得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一等奖限前三位完成人,二等奖限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二、学校在支持期内为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1.如在原单位为教授,则直接可按照厦门大学特聘教授的标准发放薪酬;如在原单位为副教授,则直接可按照厦门大学教授的标准发放薪酬.
2.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0万元,以后根据当地房价变动调整。
3.对于新引进人才,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支持:人文学科入选者30~50万元,社会科学、数学学科入选者50~100万元,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医科入选者100~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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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江西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的早期入选者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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