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期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研究
2017-01-25汪庆军
汪庆军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期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研究
汪庆军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纪律学说及其中国化成果是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期政治纪律建设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期系统阐述了政治纪律建设的主体论、客体论及方法论思想,具有鲜明的政治意识、系统的全面意识、强烈的从严意识特点,对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习近平;正定时期;政治纪律建设;思想
正定时期是习近平从政起步的起始阶段,他在正定工作时期的党建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政治纪律建设思想,为十八大以来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准备。因此,针对正定时期习近平关于政治纪律建设的思想及实践进行追根溯源,研究并宣传习近平在正定主政期间严明政治纪律的观点及举措,对于当前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正定时期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政治纪律建设既是实践论问题又是认识论问题,在严明政治纪律的实践中,离不开一定的方法联结起来的主、客体协力共建。从认识论角度看,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是该实践活动范围内的主体通过一定的载体媒介,运用教育灌输、强制执行等多种方法,依据认识和实践对象的内在规律进行纪律创建并向客体进行阐释宣传、监督执行纪律内容的活动过程。在这一实践活动中,主体是推进政治纪律建设的提出者与实施者,客体是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政治纪律建设的主体包括党员主体和组织主体,主体构成中的党员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政治纪律建设的本质是提升党员思想素质的实践活动,无论是党的思想政治的内化还是纪律规范的外化,其功能手段是通过党员而发生作用,其最终结果指向是全体党员。因此,基于领导干部和党员在政治纪律建设的实践关系中的不同功能及地位,将领导干部视为建设的主体,而党员则是建设的客体。习近平在正定时期依据特定时期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以整顿党风为主线,系统阐述了政治纪律建设的主体论、客体论及方法论。
(一)建设主体论:坚持党的领导,抓住领导班子建设的“牛鼻子”
中国共产党是引领和主导改革开放和 “四化”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的改革和建设就会偏移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政治标语,而是根本的政治原则,需要用强有力的具体政治纪律约束党员(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行;建设一支团结统一的领导班子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习近平指出:“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革命化的适合四化建设需要的领导班子,必须有能够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上思想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又具有建设社会主义实际本领的干部。”[1]90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首要的就要从领导班子管起,增强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纪律检查力度,“必须把政治纪律的检查放在首位,检查的重点是: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行我素,顶着不办,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1]31。对于如何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问题,习近平认为加强党委、党组自身建设需要解决好几个问题,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解决好政治路线问题,也就是政治立场问题。当前,要首先学习好《邓小平文选》,这是全面整党的思想准备。通过学习,继续清除‘左’的影响,端正思想政治路线,真正做到使全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1]9-80。
(二)建设客体论:坚持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色与优势所在,更是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些党员之所以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利、违背党的政治纪律,根本在于没有牢固地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世界观,“出现这些问题,从主观原因上讲,就是党性不纯、纪律不强的表现。新的不正之风要彻底纠正,最根本的一条是抓好党性、党纪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这是釜底抽薪的办法、治本的办法”[1]20。党性修养关乎党的政治立场和执政理念,内化于党员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为人民服务价值宗旨的精神信仰,外化于全党坚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政实践。党员个体的党性修养对于维护党的形象、树立党的权威至关重要,而坚持并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则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提升党员政治纪律意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针对党员队伍中党性意识不强、政治素质仍然普遍较差的现状,习近平强调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不是软任务而是硬任务,不是无形的而是有形的,忽视了这项工作,就会给党的事业造成有目共睹的损失。因此,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非抓不可,非下力气抓好不可。”[1]8
(三)建设方法论:坚持群众路线,创新工作方法
首先,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需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推进政治纪律建设的关键主体是领导干部,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需要领导包括党员在内的人民群众,共同接受群众的监督检验,因此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党顺利推进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保证。习近平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主张:“在方法上,要充分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党的政策和配备班子的标准,把选留干部的条件交给群众”[1]93,要发动群众,集思广益,可以搞民意测验、民主推荐,也可以个别座谈,使党组织的意见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其次,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针对党员教育的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原则,目的在于提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习近平主张要在两个方面认真抓、长远抓:一方面要对党员进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因为理论水平及学习能力的差异可以分类、分阶段学习;另一方面要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建党纲领的教育,特别是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的教育。再次,习近平强调要创新政治纪律建设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教育活动,例如:强调坚持对照党章、对照先进党员模范、对照入党誓词进行先锋模范教育的 “三个对照”实践活动;强调坚持具有新时期党员组织生活特点的“三会一课”制度;强调积极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强调积极开展“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的群众路线活动等。最后,习近平强调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大兴基层调研之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知民情察民意的重要工作方法,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原则的本质要求,也是践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集中体现。习近平要求正定县委常委在农村、厂矿及学校里分包各线、联系乡镇、调查研究,“每年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106。
二、正定时期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的基本特点及其现实启示
(一)鲜明的政治意识
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时期是我们党经历动乱后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划实施以四化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的关键阶段,也是重构并深化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重要时期,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亟待开展,党建任务与压力急迫而重大。在此背景下,习近平高瞻远瞩地站在中国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把抓政治纪律放在工作的首位,各级党组织、每一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在现在特别重要,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1]26。党员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的思想前提是增强全党的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始终维护党性纯洁的根本思想要求,也是党员自觉认同并践行政治纪律的思想保障。习近平在谈到要对党员干部的任用把好关时强调,“特别是政治关,我们强调干部的四化,革命化是前提,选任干部首先要看其政治表现,看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看他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态度,这是最根本的一条。政治品质不好,有才也不能重用”[1]92。
从正定时期到现在,习近平将他在政治纪律建设中重视政治意识的思想一以贯之,在2016年1月2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提出用增强全党的“四个意识”来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其中增强政治意识排在首位,由此不难看出,要求党员具有政治意识是习近平一贯的主张。在政治纪律建设过程中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具体来说,就是坚持用政治意识引领党建事业,党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意识上的教育与约束,要求全体党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秉持党的政治立场、恪守党的政治言行,敬畏党的政治纪律。
(二)系统的全面意识
正定时期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的全面意识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注重纪律建设的重点与全面结合。1983年4月,习近平在他的《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一文中强调指出:“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这就是党的政治纪律,也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方面。抓好了这点,就是抓到了根本,抓住了要害,就能更好地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1]26习近平的论断表明,严明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要害,目的在于促进党风和社风好转,抓政治纪律必须与党的建设相统一,必须坚持“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1]206的全面布局。其次,强化主体责任分类,各级别、多部门形成联动。“党风、党纪在遭受十年内乱的严重破坏之后,整顿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艰巨更加重要,绝不是某个部门可以担当起来的”[1]23-24。习近平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领导负责,在四个方面全党动手抓,“一要各级党委的一、二把手亲自抓,二要依靠各级党组织抓,三要有一支坚强的纪检队伍专职抓,四要把广大党员动员起来向歪风邪气作斗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全党抓”[1]23-24。最后,强调全面严守政治纪律的常态化,坚持常抓不懈。抓好党风党纪对保证“四化”建设与改革事业顺利进行的极端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全面管党促建的任务是艰巨的,实现的过程是长期的,工作部署一经确立,“要列入党委的议程,摆在首要位置,做到自觉抓、主动抓、经常抓、抓到底”[1]29。
历史经验证明,推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立足党情、通盘党建全局的基础上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抓,结合党的整体性建设全面抓。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二编的分则部分用了六章节内容分别对违反党的各类纪律的处分情况做了专门说明,涵盖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这六个方面的党纪规范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政治纪律是党纪的总纲及纪律建设的重点,而其他纪律则是党纪的目及纪律建设的保障,任何试图将它们割裂开来、分而建之的看法及做法都无法达到推动党建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正如习近平在审议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讲话指出:“实际上你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1]29-30同时也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目的在于提升党建事业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廉政上以及制度上的科学化水平,在于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的建设步伐,因此,整体推进党的建设并使全党在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制度的各方面向党中央看齐、与党中央一致,亦是政治纪律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强烈的从严意识
首先,从严抓,抓责任。“哪个单位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就要追究那里党组织的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如果纪检工作的同志对存在的问题不向党委汇报、提出建议,又不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也是失职行为,也必须受到追究”[1]194-195。通过厘清领导责任、部门权限、强化监督,真正把严肃党纪、检查政治纪律落到实处。其次,公开抓,抓典型。“凡重大问题、大案和要案都要组织力量迅速查清,抓几个不同类型的反面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在抓反面典型的同时,也要注意树立好的典型”[1]193。将党纪立威与树立模范相结合,增强纪律的威慑效应。最后,认真抓,抓禁令。针对部分党员无视党纪党规的问题,习近平提出:“要认真抓,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能松松垮垮,坚决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时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中央的精神,照章办事。”[1]34照章办事,最根本的就是“坚持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坚决按照新党章办事”[2]。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制度规定,例如,198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共正定县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几项规定》(正发[1983]42号)提出县委领导班子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一是纵览全局,抓大事;二是反对官衙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三是搞好“一班人”团结,维护县委领导的统一;四是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五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六是树立雄心壮志,为四化争先创优。通过制度创新,促使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放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上,自觉保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的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的关键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树立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突出强调领导干部岗位在政治纪律建设中关键角色定位的同时,要在制度建设层面上强化党内监督与执纪问责,让党内法规“立”起来、“严”起来,坚持从严治党。具体到实践中,首先,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要具有党纪意识、法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不间断地参加党的党章学习和党内法规教育实践活动,使自身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成为一种自觉的常态。其次,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多层级、多层次的党内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及同级监督,构建纪检专责监督、党政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最后,坚持以制度创新强化执纪问责,如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班子负责人的巡视制度等,问责的目的在于防止“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杜绝党内制度沦为“纸老虎”“橡皮泥”“稻草人”。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高举理想与纪律的旗帜,继承严明政治纪律的优良传统,将政治纪律置于党建工作大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作为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其政治纪律建设思想一方面是党中央集体智慧的结晶,另一方面也是其个人在长期党建工作中思索创新的结果,研究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对于新形势下不断深化党的建设规律意义重大。同时,针对习近平从政早期关于政治纪律建设的理论及实践进行研究,可以在时空衔接上更加系统全面地科学理解习近平政治纪律建设思想的精髓要义,进而可以在未来方向上更加准确地把握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走向,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习近平.知之深 爱之切[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5.
[2]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30.
责任编辑: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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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169(2017)09-0010-04
汪庆军(1976-),男,河南信阳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党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