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政部党组: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7-01-25
中共民政部党组: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民生民政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引领和推动我国民政事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提出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方法路径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观点鲜明、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高度关注,多次主持会议审议民政有关改革议题,多次深入城乡社区、困难群众家中和民政服务机构等考察指导,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对民生民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宗旨理念、重点任务、思路方法等作了系统论述。在总体要求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提出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方法路径指引;提出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为民政工作指明了重心。
针对民政工作不同领域,总书记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在社会救助方面,提出要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人口,要纳入低保体系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在减灾救灾方面,提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方针,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在优抚安置方面,提出要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治优势,弘扬烈士精神,出台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服务改革强军,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在社会福利方面,提出要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让广大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要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依法有序开展村民自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将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强化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用好行政区划资源,促进新型城镇化;要创新慈善事业制度,弘扬志愿精神,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观点鲜明、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了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等政策,确立了“8+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全国所有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颁布实施,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大幅提高了因重特大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的中央补助标准。在养老服务方面,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发展养老服务业、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文件,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研究部署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建立健全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在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方面,颁布实施了慈善法,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印发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优抚安置方面,健全了退役士兵安置、烈士纪念等制度措施,连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有关抚恤补助标准。在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方面,就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作出了专门部署。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部署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在专项社会事务方面,出台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的政策措施,印发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优化了相关行政区划设置,部署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这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步
民政部党组和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开展,累计救助270余万人次。成立了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党组和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部署实施,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2年到2017年,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由330元/人·月、2068元/人·年提高到524元/人·月和4079元/人·年,增幅达到59%和97%;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从2012年的近1800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约2500亿元,近6000万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从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目前的72个。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增强。加大了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力度,规范了预警、灾情统计和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共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117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45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3.5亿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500万人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完善了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等30多项政策措施,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国注册登记养老机构达到2.8万多家,养老床位数近700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
四是相关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加强了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等方面的引导管理。“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等活动持续开展,中华慈善博物馆建成开馆。各类慈善活动广泛开展,每年全国社会捐赠额达到500亿元以上。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5年来福利彩票累计销售约9315亿元,筹集公益金约2500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是军人抚恤优待水平持续提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3年至2016年全国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3.7万名,接收安置无军籍职工5.6万人、复员干部4000多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持续深化,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有效落实。
六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稳步开展。村民委员会选举、村级民主监督等制度规程更加健全。“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运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16.2万个,城市社区综合设施覆盖率达到79%。
七是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得到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正在形成。5年来,中央财政连续投入约10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179个,直接受益群众约1120万人。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近76万个。
八是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开展,累计救助270余万人次。成立了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构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切实加强,近50万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惠民殡葬积极推进。婚姻收养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设市标准,审核报批了14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用十九大精神推动民政工作
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党的十九大既有对民政工作宏观性指导要求,又有对民政工作的直接要求。要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相关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
党的十九大对民生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民政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有关安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在民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地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用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指导民政实践,推动民政工作。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既有对民政工作宏观性指导要求,又有对民政工作的直接要求。要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相关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增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事业和产业,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慈善法,支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配合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组建工作。积极解决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优待、抚恤、褒扬、安置等基本制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规范婚姻收养工作。
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略。把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贯穿到谋划推动民政工作整个过程、各个环节。指导各地健全党委政府加强对民政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参与,着力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市场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格局。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市场化、社会组织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殡葬综合改革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精准识别率。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指导推动省、市、县各级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用好机关干部“蹲点乡、抓住县、联系省”的工作机制,指导和帮助地方夯实基层民政基础。
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核心位置,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对民政部直属单位的内部巡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民政部党组对各项民政工作的领导,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 《经济日报》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