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2017-01-25李珊珊刘涛
◎ 李珊珊 刘涛
邹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 李珊珊 刘涛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邹平县“十三五”规划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邹平民政局组队分赴黄山、高新、好生三个街道和长山、魏桥、韩店、明集、码头五个镇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就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一、邹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截至2016年底,邹平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5.7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近年来,邹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省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养老服务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初步构建起“六位一体”养老服务业格局。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适老化设施改造为基础,以农村幸福院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县养老服务中心、镇(街道)敬老院、民办养老院等机构养老为补充,以“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平台和网络为纽带,以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为保障,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产业和产品相配套。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6年,全县建成农村幸福院32处、日间照料中心5处;2017年储备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38处。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投入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91处,养老床位总计8900余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7张。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级“互联网+社区”“互联网+养老”和“12349便民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硬件设备采购和运营主体招标。在黄山街道黄西社区进行试点,充分利用社区组织、社区资源、社区养老设施、社区志愿服务等,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购、助餐、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积极探索,形成特色医养融合发展模式。具体模式如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中心,如韩店镇福寿安养康复护理中心;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室;在医疗机构中开展养老服务模式,如县中医院依托优势医疗资源设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建。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均实现了医疗和养老的有效融合。
五是强化标准,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养老社会组织,成立了邹平县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40多家,推动养老服务业的行业自律发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监管等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目前已有3个镇街敬老院公建民营,2个镇街敬老院委托代养,引进县外养老服务组织2家。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提供了准确数据,规范安排使用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实施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2016年培训初、中和高级养老护理员35人;组织15人参加了在潍坊举办的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班并顺利结业;今年3月组织了全县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养老护理员90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邹平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制约。
土地落实难。目前,邹平县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非常有限,能用于养老的土地指标更是少。近年来,山东省政府每年拿出部分划拨土地指标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但因符合规划的用地太少,上级的土地指标难以落地。因没有可用建设用地,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无法开展项目投资,
资金扶持难。省级补助资金从市拨付县区一般要到9月或10月,而县财政再拨付镇街,有时要到年底甚至跨年,影响了资金到位,制约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进度。另外,市、县财政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预算较少。
工作协调难。养老服务业发展涉及部门众多,虽然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分工职责,但难以形成合力,仍存在协调难问题。一个养老机构从立项建设到运营管理,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地震、食药、卫计、物价等诸多部门,办理手续繁多,困难多。
监督管理难。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涉及部门多,管理的部门也多,其行业主管单位是县民政局,但对于手续不全、不符合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尤其是公办养老机构,难以有效监管。目前,邹平县养老机构多数没有取得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消防整改费用高、手续多,因为缺乏土地、规划等手续未整改到位。
人才培养难。目前,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初、中、高级的养老护理员仍不到一半。对于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所需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尤其是养老护理专业毕业或医学护理毕业的本专科学历人员更是匮乏。
三、建议和对策
今后,邹平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最重要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最需要的是护理型养老机构,最薄弱的是农村养老,最缺乏的是专业化组织、企业和职业化队伍,最大制约是政策落地,最需要的支撑是专业机构,最大难题是护理型机构纳入医保。
一是积极推进城区社区居家养老。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和主体地位: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形成OTO 模式;建立养老大数据库,实现对社区养老热线、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健康档案、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的资源整合;普及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托老所、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一站一所一中心”为主要内容、功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大中型养老机构成立社区服务部,将专业服务引入社区和家庭。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约束执行。强化规划约束,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 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三是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到2020 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完善养老机构的康复护理功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四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对依靠自身力量无力养老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政府履行兜底养老责任。
五是加强组织培育和人才培养。
努力建设一支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宏大的管理服务人才队伍,支持高职院校特别是护理类高职院校设立养老管理服务相关专业;依托相关院校建立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实施分级分类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六是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
将各方面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分头推进;加强行业监管,建立管理平台、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表彰奖励优秀机构、优秀品牌、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部门分工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规划任务实施情况、创新试验进展情况等。
七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体系。
完善土地保障政策保障土地供应。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重点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用地转型,鼓励市场存量房产和过剩房源通过租赁、改造等方式,转为养老地产、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完善财政补助政策。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认真落实省市财政补助政策,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新建项目、护理型养老机构县财政给予重点扶持;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给予一定补助;对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机构给予经费奖补;对由专业机构托管、具备“一站一所一中心”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经费奖补。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