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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经验

2017-01-25

中国民政 2017年20期
关键词:社区农村服务

典型经验

8月29日上午, 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河西区、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黑龙江省民政厅等单位在开班式上分别围绕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作了经验交流。这些经验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体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改革意识和首创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提供了鲜活的示范样板。

北京市西城区

推动多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创新

北京市西城区努力践行以“绝对忠诚、责任担当、首善标准”为主要内涵的红墙意识,实施三社联动,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治理体系创新。一是着力工作机制建设。探索实施以民需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以街道统筹为重点、以社区治理为平台、以公众参与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多方主体积极对接社会需求的全响应工作体系,建立访民情、听民意、解民难的“访听解”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服务社区居民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建立了“1+7”政策文件体系,全面支持社区治理创新。完善社会建设领域财政投入机制,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三是注重信息技术支撑。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全区各级政府资源对接共享,分批实现政务服务全区通办。目前,构建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的服务模式正在全区推广。

二、突出社会协同,完善共建共享格局。一是加强需求联动。以需求回应促联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围绕群众家门口的问题,通过社区居委会协调、社会工作者推动、社会组织实施、居民广泛参与,在解决问题中实现三社联动。在多网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响应网格化社区治理服务体系,重点发挥社工、楼门院长等“一格五员”的骨干力量,收集民意、掌握民需,建立民情日志。探索“1+1”助推模式,推动专业人才到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促进社区服务专业化发展。二是加强项目联动。制定西城区政府购买三社联动服务项目目录,围绕为老服务、文化服务、环境服务等方面,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工作机制。在项目联动过程中,依托“1+15”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目前,全区共有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572家,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98家。精心打造服务项目,形成“书香西城—砖读空间”、“孝满西城—百岁老人口述史”、“绿色环保—小木屋”等一批品牌。三是加强资源联动。统筹配置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投放到社区的资源,建立西城区三社联动项目对接库。整合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交由社区社会组织运营、面向社区服务。

三、强化居民参与,激发社区治理活力。一是创新协商议事机制。创建参与型社区分层协商管理模式,建立起覆盖街道、社区、网格、楼院的议事厅共计7375个,召开议事会12134次,解决社区居民实际问题7000余件,形成了1855件典型案例,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二是完善居民自治机制。通过楼院自治、网格自治等形式,构建网格问事、协商议事、为民办事、自治管事的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在背街小巷整治、街区整理等重点工作中,建立以街巷长为纽带的治理体系,组建1359个背街小巷自治共建理事会,订立居民公约1352份,社区居民公共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健全志愿参与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建设,通过志愿者星级认定、表彰活动、积分回馈等激励措施,促进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目前,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共有28万余人,在服务国家重大活动保障、生态保护、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形成以“西城大妈”、“笑脸相约”、“阳光助残”等为代表的志愿服务品牌,成为引领时代精神的城市名片。

天津市河西区

扩大居民参与增强社区活力

天津市河西区通过“三抓四化五途径”,在引导居民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上,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抓好三项建设,筑牢社区治理基础。一是抓好机制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高位推进、全力落实。二是抓好硬件建设。投入1.1亿元,采取新建、改造、购买、置换、落实配套等多种形式,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已经达到30平方米。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实施社区工作者“增智工程”,采取“必修+选修”、建立培训基地、跨区域交流等方式,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二、落实治理“四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力推社区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规范社区党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管理考核等。在部分社区导入OSM现场管理系统,实现了“场所整洁、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服务高效”的社区服务标准。二是健全社区环境治理长效化机制。投入7.15亿元,完成383个小区的旧楼区提升改造。对旧楼区长效管理的职责分工、经费保障等予以明确,并积极协调解决旧楼区超养护期设施的维护问题。各社区配备1名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聘请300余名社区居民担任监督员,定期巡查打分。三是促进社区服务项目化推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每年投入3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2017年全区共申报扶老助残、扶贫助困、社区公益和专业社工服务项目160余个。四是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民政、人社、残联等7个条线、122个服务事项在街道的“一门式受理”。开通“区-街-社区”三级微信公众平台,打造居民互动交流的新媒体平台。

三、探索五个途径,扩大居民有序参与。一是拓展区域化党建。在“党委建在社区、支部建在楼栋、小组建在楼门”的三级组织体系基础上,推进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志愿者队伍组建党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为社区配备259名党务工作者,筑牢推进区域化党建队伍基础。扎实推进在职党员服务群众长效化、常态化。二是引导居民自治。深入推进“两评三会一公开”制度,2017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及民主评议会近300场次,2万余名居民代表参加。全区147个社区全部由居民自主制定居民公约。三是推进社区协商。制定《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社区协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四是完善社会协同。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团区委组织各高校2000余名青年志愿者实施“活力空间”项目。五是突出文化引领。两年来,全区开展社区文化活动10万余场,居民群众参与超过500万人次。天塔街道“邻居节”、柳林街道“互助节”、马场街道“居民节”、挂甲寺街道“民俗节”等品牌活动已经成为加强居民群众互动交流,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良好氛围的重要载体。

杭州市

以田园社区建设为抓手提升农村社区治理品质

杭州市自2012年以来全面开展了“田园社区”创建活动,围绕打造好山好水好人家、好邻好居好生活的“六好”田园社区目标,着力激活提升农村社区“五大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新格局,有效提升了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品质。

一、打造新经济空间,激发农村自生动力。将田园社区建设与优化农村产业布局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巧客小镇”、家庭农场、生态观光产业等农村社区新经济业态。拓展农家乐、特色民宿等乡村休闲旅游。培育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

二、打造新环境空间,彰显自然魅力。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作为推进田园社区建设的突破口,切实加强村庄整体规划,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垃圾“扔进桶”向“分好类”转变,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庭院”延伸,形成整体“视觉美”。

三、深化新治理空间,突出自治活力。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2005年,余杭区在全国首创村委会“自荐海选”。今年,全市2041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自荐直选率达100%。农村社区普遍建立村务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村民恳谈会等议事协商组织,形成了理事、议事、决事、办事、督事、评事“六事一日”工作法等典型做法。

四、提升新服务空间,提升自理能力。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硬件设施、生态环境、服务流程、绩效管理的标准体系。安排专项资金近8000万元,完成乡镇、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2141个。按“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标准设置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并引入菜场、超市、银行等便民服务网点,建立居家养老、帮扶救助、文化教育等“八大服务圈”。

五、打造新文化空间,扩大自觉张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开展村史村训编撰、“家风家训”建设、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宣传等活动。挖掘“孝贤文化”“善文化”“民俗文化”等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全市已建成农村文化礼堂753个。

杭州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实践,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必须注重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杭州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指导、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在资金投入上,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资金,以“资金+项目”形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16年,出台浙江省首个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资助福利慈善、志愿互助等项目225个。二是必须注重典型引领,深化乡村治理。杭州以城乡统筹为突破口,强化城市社区对农村社区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人员交叉挂职、活动共商、优势互补,将城市社区服务理念向农村辐射和延伸。总结推广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经验,建立农村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等标准,为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提供规范和指导。三是必须注重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智力支撑。杭州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培养,截至2016年底,全市农村社区工作者达1.2万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7%,平均每个行政村专职工作人员有6名;建立社会工作室1064个,持有职业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社区工作者181名。四是必须注重各方协同,促进社会参与。杭州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建立农村社区服务公益创投资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5515家,农村社区志愿者达16万人,“社工+义工”的20分钟服务圈实现全覆盖。

潍坊市

坚持党建统领创新治理服务

山东省潍坊市积极构建“党建统领、协商共治、法治保障、信息化支撑”的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一、突出党建统领,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一是健全领导体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推进全市的社区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分别建立相关机构,市、县、镇、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统筹抓好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二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着力打造服务生产、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农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行“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走共同富裕的新路子。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突出抓好软弱涣散村组织整顿、转化。三是创新“四社”联动机制。促进“四社”融合支持,协调行动,建立起农村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社区志愿者参与的治理机制,在协调社区事务、服务社区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突出协商共治,着力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一是规范协商内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明确权利和义务,坚持服务需求和问题导向,把农村土地流转、村级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建设、宅基地划分等20多项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入社区协商目录。二是创新协商形式。探索了村民会议决策、议事会议协商、邻里事项共助、公共事务监督、村规民约自律、群众组织凝聚等六条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规范途径和操作办法,全面提高了农村社区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落实。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和村民监督的作用,把协商事项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协商结果进行跟踪反馈。

三、突出依法治理,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培育农村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搞好自治章程、乡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二是注重司法力量下沉。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农村社区依法治理能力。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四、突出信息化支撑,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方式。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以镇街为基本单元,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把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教体育等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镇街的323个政务服务事项,有83个下放到农村社区。 二是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化。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医疗服务、老年服务、快递收发等便民利民服务,建立便民及农资超市1644个,金融网点380个。推进光纤网络进社区、网上服务进社区,建成了12343、12349等社区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收集群众需求,招募志愿者,开展项目化运作,提供精准化服务。全市通过信息平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4万次,惠及农村群众212万人次。

南京市江宁区

创新实施“三聚”工程促进街道协同共治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大力实施“三聚”工程,初步构建了“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街道服务管理新格局。

一、实施“资源聚合”工程,打造政社互动“一盘棋”。一是优化治理结构。建立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推动街道工作重心从“抓经济”转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将13个领域1500多项行政检查执法权限下沉街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了上下贯通、高效联动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创新服务供给。对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或市场主体承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更好地满足居民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需求。三是强化政策配套。区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各街道分别配套200万元,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社工机构、优秀社工、社工案例评选,激发社会工作新活力。

二、实施“多方聚力”工程,拧成基层治理“一股绳”。一是培育社会组织。构建了1个区级社会组织总部基地、10个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数十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的“1+10+N”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体系,在资金、场地、项目、培训等方面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二是打造专业队伍。实施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岗位开发、人才激励保障、社工机构培育、领军人才选拔、督导人才培养等“六大工程”,着力构建以1000名专业持证社工、100名专业督导人才和10名专业领军人才为主体的“千百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接街道需求,开展专业服务。目前,全区正式登记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近40家。三是引进智力支持。探索成立街道、社区层面的治理参事会,在村、社区建立民主议事堂、服务社,引导退休干部、工商能人、学界精英等积极参与街道事务决策、建言村居发展和投身民间调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四是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积极参与街道服务活动。目前,全区10个街道全部成立志愿服务总站,组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400多个,注册志愿者达20余万人。

三、实施“服务聚变”工程,织密协同共治“一张网”。一是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10个街道已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服务事项进驻到位、工作力量集中到位、审批核准授权到位、信息资源整合到位。同时,按照“一网通办、全程代办、预审联办、集中批办、不见就办”的原则,深化预审代办、“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民生事项延时服务,148项街道民生服务事项已划入首批“不见就办”清单,不动产权证办理下沉街道,年内还将实现85%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二是打造公益创投项目品牌。推进街道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完善群众需求和社会服务精准对接的机制,深入开展区、街两级公益创投活动,近3年,累计投入购买社会服务资金5000余万元,扶持公益服务项目500多个。三是构筑外包服务特色载体。在街道建立了公益小镇、睦邻中心、益乐家园等一批特色服务载体,以服务外包的形式,交由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负责具体运营管理,着力打造示范型社会服务综合体。四是建立“四区联动”服务体系。在街道社会治理中深化街区、社区、园区、校区“四区联动”,充分调动和用好企业、高校、政府、社会的公益资源和参与力量,通过设立法律服务社、矛盾调解站、妇幼关爱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阵地,为居民提供优质公益服务,形成了互助合作、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生态。

黑龙江省

赋权增能试点先行

自今年2月中央11号文件下发以来,黑龙江省赋权增能、试点先行,走出了一条符合农业大省特点的乡镇改革发展之路。

一、抓认识,顶层设计指引新方向。采取超常举措推进认识统一:一是党政领导认识统一。中办11号文件印发后,省委书记、省长等5名省领导先后对文件作出批示,并纳入省委深改组重要专项议题研究讨论。同时,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统领此项工作推进落实,各级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各级党政领导上达到了认识统一。二是全省民政系统认识统一。省民政厅及时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对中央文件进行传达学习,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对全省民政系统进行了政策解读,强化了各级民政部门对牵头落实此项工作的使命感与紧迫感。三是基层一线认识统一。省民政厅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调研组并赴省内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宣传解读文件精神,走一路、解读一路、宣传一路,切实提高了县、乡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与行动自觉。

二、抓试点,试水探底找准新目标。3月份,以省民政厅文件形式,正式在全省范围内选定了两个试点县。在试点推进中,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推进乡镇政府“权力下沉”,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指导试点县制定出台了《兰西县政府部门下放乡镇事权目录》、《桦南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84项事权统一下沉到乡镇政府,由乡镇公共服务大厅行使职权。同时发挥编办、监察等部门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手段,有效保证了下放事权“接得住、用得好”。二是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目录,确保“职责明、界限清、不扯皮”。指导试点县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乡镇政府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了57个项目名称、职权类别、责任单位与实施依据,为乡镇减轻包袱,提高效率。三是建设乡镇信息化服务平台,确保“信息畅、少跑腿、效率高”。强力推进乡镇公共服务大厅“一网式”政务服务,按照“一号、一窗、一网”目标,量身定制试点县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并由县政府牵头,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与部门信息共享。在全部行政村开通了“农民办事不出村”系统,拓展网上咨询受理、审批等服务事项,推动县乡村之间、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四是完善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机构新、人员足、能力强”。在试点县的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统一新增设置民政民生办公室,增强配备3-5名事业编制人员,同时,每个村委会均配备了民政协理员,形成了有效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民政机构、村级民政协理员”三级民政工作网络。

三、抓创制,创新举措谋求新突破。重点采取“一二三四”工程,持续强力推进工作:一是推动“一项政策”出台。省厅已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乡镇公共服务指导标准》,统一规范乡镇公共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推进乡镇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二是编制“两个清单”目录。及时总结了试点县经验,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乡镇政府事权清单》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目录》,明确权责关系,推进依法履责。三是强化“三项保障”举措。首先,着力落实财力保障。省政府决定全省每个乡镇每年持续增加投入100万元,用于补贴乡镇财力;其次,着力落实人力保障。采取专兼职结合、体制内外结合、编制内外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提高工资待遇等多种方式,使乡镇工作招得来人、留得住人;再次,着力落实培训保障。对每年开展乡镇干部培训做出硬性规定,确保时间和质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四是推进“四个硬件”全覆盖。通过县级财政与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实现全省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通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化终端设备应用,实现全省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全覆盖;通过推进黑龙江省农村社区建设“531”工程,实现全省每个乡镇拥有500平米以上农村示范社区全覆盖;通过扶持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实现平均每个乡镇拥有5个以上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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