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青少年”和志愿者
2017-01-24余心言
余心言
“问题青少年”怎样同志愿者挂起钩来?通常的情况是:志愿者帮助“问题青少年”,促进他们改变。我在这里讲的却是另外一种情况:“问题青少年”当上了志愿者。
故事发生在上海。小D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由于受到不良社会影响,有一些违法行为,甚至故意伤害他人。因为年纪小,违法行为还比较轻微,被检察院列为观察教育对象。
任务落到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和小伙子谈了几次话,发现他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小男孩。共青团是干什么的,他当然不知道。什么是街道、社区、居委会,他也不知道。倔头倔脑,谁的话也不听,家长也管不住他。
团干部决定从让小D参加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公益活动开始。
第一次,他被安排到老人日托所,陪老人聊天。小D表现得很腼腆。
第二次,他负责打扫小区的居民楼的楼道。说话不多,但干活很卖力。
第三次,他陪社区里的小朋友做手工,全程笑眯眯的,特别喜欢。
第四次,他跟一群来沪务工青年一起包元宵过节,他说,“感觉挺温暖的”。
很快,为期半年的“观察教育”结束了,小D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社区青年工作志愿者。
这样的变化奇怪吗?
不奇怪。存在决定意识。正是社区公益活动的实践催生了小D头脑中的正能量。
人是社会的动物。在这些公益活动中,小D和这个社会开始有了接触,接触了老人,接触了孩子,接触了自己的同龄人,接触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这种接触就是融入的开端,他感觉到了融入的温暖,开始珍惜这种感觉。
人生的价值在于个人为他人、为社会所需要的程度。在这些公益活动中,小D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对他人是有用的、有益的,感觉到了自己人生的价值。在这些公益活动中,他和他人是平等的,是受到尊重的,这种尊重是由于他能为他人提供服务。正是从这里开始,他学会了要尊重自己,懂得为他人服务才是最大的自尊。他在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这就是最根本的正能量。
列宁曾经说过,只有把工作和能力贡献给公共事业的过程,青年男女才能培养成共产主义者。这个论断并没有过时。
要相信我们的孩子,包括一些误入歧途的孩子。但是要研究误入歧途的原因,研究他们缺少什么,把他们引导到集体当中,给他们贡献自己力量的机会。这样,大家包括他们自己才会发现他们身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