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行政区划工作
2017-01-24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宫蒲光
◎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宫蒲光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行政区划工作
◎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宫蒲光
党的十九大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关论述对于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和强化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保证行政区划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并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治国理政的基础制度框架。做好新时代行政区划工作,要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坚持和强化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行政区划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方面,要始终不移地坚持在行政区划工作中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行政区划的优化设置,不断完善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工作机制。坚持行政区划方面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调整、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党委会全会研究讨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工作要求,增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政治性、协调性、科学性、合理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行政区划工作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科学判断,这对于推进新时代行政区划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具体讲,要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第一,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发挥行政区划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重点推动有利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和构建创新合作新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新网络的行政区划调整。二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撤县设市、撤县设区、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三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行政区划布局。推动东部地区探索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新,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优化发展。坚持行政区划调整重点向中西部倾斜,适时稳妥在中西部增设地级市,促进中部地区发挥优势加快崛起、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加快形成。有重点地推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行政区划调整,服务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实现振兴。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支持力度。四是围绕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强化行政区划保障支撑。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统筹优化京津冀地区行政区划设置。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行政区划调整。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要求,适度超前谋划雄安新区行政区划建制及其内部行政区划设置。五是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以优化大中城市空间布局和管理格局为重点,有序推进市辖区规模结构调整,增强城镇的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六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优化重要节点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切实加强沿边沿海地区行政区划管理,增设边境口岸城市、边疆中心城市、兵团城市、海港城市。
第二,落实发展民主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一是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相关地方政权民主政治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出台规范新设政区地方政权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政府产生的程序性、制度性规定。二是统筹研究行政区划管理权限优化配置问题,在坚持行政区划管理严肃性的同时,坚持有利于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原则,积极稳妥逐级下放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三是在具体行政区划调整中,推动拟调整地方推进合署办公,构建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四是坚持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原则,对人口规模大、经济发展好、管理任务重的重点地区稳妥有序增加行政区划建制。
第三,坚定文化自信,发挥行政区划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一是在城镇型政区设置调整中更加注重文化因素。通过城镇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促进城市保留保护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二是支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支持历史文化名城通过合理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拓展空间、疏解功能、优化布局,为创新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体制、加强历史文化统一保护开发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总结和吸收我国独特的行政区划管理经验。注重总结经验和教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顺应中国现实情况,结合新时代要求,继承和创新我国的行政区划体制。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行政区划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一是将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政区划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严格执行《设立县级市标准》,加大对拟设市地方民生保障水平的考核力度。三是优化连片贫困地区中心城市市辖区结构规模;有序推进相关地区县改市,推进省直管县和扩权强县改革,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向县域倾斜。四是探索推进大中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新,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市辖区设置、街道设置、社区设置联动创新模式,减少行政层级,推动管理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
第五,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更加注重发挥行政区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功能作用。一是坚持行政区划设置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由自然条件决定城市规模,进而决定行政层级。二是依据生态功能区推动局部行政边界调整,将行政区划边界与资源生态管治范围协调一致作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重要原则。三是调整资源型城市矿区、林区以及插花地、飞地等不适应现实发展需要的行政区划体制,统筹推进资源型城市行政区划体制改革。
三、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夯实行政区划工作基础
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行政区划工作功能作用,要不断推动行政区划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夯实行政区划工作基础。当前,要加快推进四方面工作:
第一,要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理论研究。一是开展行政区划历史发展演变规律以及城镇体系结构、城市规模布局等方面基础研究。二是探索行政区划调整预测与战略规划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预测规划上升为省级党委、政府层面课题。三是培养和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行政区划专家队伍。
第二,要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审议出台工作,提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城市型政区设置标准体系。严格按照《设立县级市标准》稳妥有序推动开展撤县设市审批;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规范设区市规模结构调整;探索建立涵盖各级、各类城市的城市型政区设置标准体系。三是推动修订地方组织法。针对目前地方组织法中缺少地级政府派出机关设置规定和县级政府派出机关设置规定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一道推动修订地方组织法中关于派出机关设置的规定。
第三,要强化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一是对第三方评估、专家论证、实地调研、风险评估等工作作出制度化规定。二是丰富论证评估内容,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对调整方案进行全方位论证,系统分析风险点。三是完善论证评估手段,多方权衡、多措并举,综合评判行政区划调整风险。
第四,要做好舆论宣传和调整后评估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正面宣传,有效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关注舆论动向,对敏感问题要及时作出积极回应。二是指导地方切实落实风险评估化解措施,确保区划调整按照批复方案平稳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调整后评估,避免将调整审批等同于画句号,及时总结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效调整和完善行政区划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