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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思考
——以毛泽东领导时期为基点

2017-01-24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生产力矛盾革命

梁 柱

(北京大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北京 海淀 100084)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舞台都是十分广阔而壮丽的。伟大的实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毛泽东等都认为,像中国这样广大而深刻的革命实践,一定会写出新的文章,新的著作。应当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同时又是一件极其严肃而艰巨的工作。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们党的历史经验都表明,理论创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征:一是时代和革命实践中提出的重大现实问题;二是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对这些新的问题给予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三是这种理论层面的回答一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在现实实践中的指导,这种指导意义本身又是对理论的检验使之更加完善。所以,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事业来说,理论创新是最高层面的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所丰富和发展;而创新理论的指导意义,就是表现为在它指导下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之在实践中发生作用。在这里,以毛泽东领导时期的理论活动为实证,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要义及其重要作用。

毛泽东提出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学说,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解放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开始传入中国之时,正是近百年来中国先进分子企求通过资本主义道路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愿望遭到破灭,历史证明这个东方大国已经失去了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机缘;科学理论武器的传入,适应了历史新的出路的要求。但是,近代中国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虽然已被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联合力量堵死,而它面临的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仍然属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因而,如何把东方这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贫弱大国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和马克思主义所展示的社会主义方向联接起来,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依照本国的情况作出回答。

在1848—1849年欧洲革命之后,马克思集中精力总结法国和德国这两个资本主义国家革命的经验,与此同时,他对被压迫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联系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景来考察和研究民族与殖民地问题。马克思在1853年撰写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两篇文章,就是他运用唯物史观比较系统地考察殖民地问题的重要文献。列宁依据帝国主义时代新的特点,提出“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处于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阶段”的设想,并提出民主革命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农民问题等重要思想。但在当时,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还没有出现过这类成功的范例。当然,上述一些重要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早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时期,李大钊就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面临的基本问题,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设想。到了第一次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瞿秋白、蔡和森等共产党人就开始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领导力量和革命前途等革命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但这时的党还处在幼年时期,这些还不能成为全党的统一认识,特别是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危害,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

党经过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磨练开始走向成熟,终于选择了毛泽东作为自己的领袖。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明确地把民主革命作为党的最低纲领,要求共产党员在完成当前任务的时候,心中要高悬共产主义这一伟大目标。1939年5月,他在延安青年纪念五四运动二十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青年运动的方向》的讲演,进一步发展了关于中国革命的思想。他指出,我们现在干的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的革命;但这个革命,资产阶级已经无力完成,必须靠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努力才能完成;这个革命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人民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这篇讲演中,毛泽东提出了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又不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民主主义的制度”的新概念。

在延安期间,毛泽东深入总结近代以来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特别是《新民主主义论》等一系列理论著述,全面阐释了中国革命的基本规律,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完整体系。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革命理论的重要发展,也是毛泽东思想得到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的重要标志。

毛泽东深刻论述了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它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走向社会主义。众所周知,革命的性质是由社会的性质及其主要矛盾决定的。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阻碍中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因而,在这些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国革命的锋芒,就是推翻这两个主要敌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而不是向着一般的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正因为这样,毛泽东指出,第一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1] 647。毛泽东说:“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既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它就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1]666这就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革命发展的基本规律。

毛泽东阐述的与社会主义前途相连接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其主要依据有下列几点: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社会主义,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范畴的世界革命宣告完结,开始了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世界革命。在这个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反对帝国主义,即反对国际资产阶级和国际资本主义的革命,它决不可能获得国际帝国主义的支持,而能够得到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因而,“它就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是属于新的范畴了;它就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1] 668。这样,在革命的阵线上,中国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成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成为这种世界革命的伟大同盟军。这是中国民主革命通向社会主义的重要的国际条件。二是,中国无产阶级已经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能够担负起领导两大革命的任务。中国无产阶级除了一般无产阶级的优点,如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的产物,富于组织性和纪律性,没有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以外,还有自己特殊的优点:第一,中国无产阶级身受帝国主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三重压迫,在革命斗争中,比任何别的阶级都要坚决和彻底,是最革命的阶级。第二,中国无产阶级开始走上革命的政治舞台,就在本阶级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就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成为中国社会里最有觉悟的阶级。第三,在中国无产阶级中,破产农民出身的成分占多数,便于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从而保证了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胜利。事实证明,五四运动以来,通过无产阶级在政治斗争中迅速成长起来,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三是,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使之失去了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能力。中国革命第一步的起始阶段,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就开始了,中间经历了太平天国起义、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但从更加完全的意义上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一个重要的标志。辛亥革命有重要的历史功绩,它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府,但革命的成果很快落入封建军阀手中;孙中山虽然进行了种种努力,但找不到正确的出路。历史证明,中国资产阶级及其政党不可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反帝反封建斗争的胜利。毛泽东深刻揭示了中国资产阶级的特性,“一方面——参加革命的可能性,又一方面,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这就是中国资产阶级‘一身而二任焉’的两面性”[1] 674。正是这种两面性,使它对外不敢明确提出反帝的口号,对内不敢发动和依靠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这就使它失去了领导民主革命的能力和资格。所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历史的选择;这不但是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民主革命同社会主义前途相联结的根本保证。

毛泽东不仅根据新的时代特点和国内条件确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而且还制定了适合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纲领,使之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南。这些纲领符合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阶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同时又通过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努力为将来向社会主义转变准备条件。这里以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为例,作一个简要说明。这个经济纲领,是没收操纵国计民生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所有;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所有;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的企业,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允许农村富农经济的存在。毛泽东强调,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成中,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他特别指出:“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谁要是敢于违反这个方向,他就一定达不到目的,他就自己要碰破头的。”[1]678-679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东方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国,成功地解决了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同社会主义相连接的问题,以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解放的理论。这是一个具有典范意义的理论创新。

毛泽东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唯物史观,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1956年,我国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而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国际上,苏共二十大和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以及其后的波匈事件,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矛盾以尖锐的对抗的形式表现出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也出现少数农民退社、工人罢工和青年学生请愿等问题。这就向人们提出:究竟如何科学地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动力究竟是什么?这一系列关系到如何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 亟待理论上的回答。

1920年5月,列宁在读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时提出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灭,矛盾仍将存在。”但由于列宁过早去世,使他未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作深入思考和展开论述。斯大林虽然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时间很长,但他在一个长时期里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认为,如果苏联国内发生了矛盾,必定是同外国帝国主义相联系着的。这种片面的认识,致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混淆了国家政治生活中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一些属于人民内部性质的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直到斯大林晚年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才开始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存在矛盾,但也只是说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会出问题的;他还是没有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当作全局性的问题提出来,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所以毛泽东说,列宁是“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斯大林“不承认”,“直到死前才在理论上承认,但实际做又是一回事”[2]403。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这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回答。他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强调我们必须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历史发展,提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思想。在这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放在人类历史发展整个过程加以考察,他虽然没有明确地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都是这两种矛盾,但他所说的“仍然是”,就逻辑地蕴含了它们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这正如他在1956年8月修改中共八大报告稿时加写的如下论断:“社会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人们的主观和客观世界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2]137。这个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根据他对人类社会的演进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的长期研究,指明了推动社会发展的具有决定作用的基本矛盾,他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32-33虽然他在这里没有使用“基本矛盾”这一概念,但我们只要仔细领会,在这个经典表述中已经包含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种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思想,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后来,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曾明确使用过“基本矛盾”这一概念,他强调: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就是产生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现代社会就在这一切矛盾中运动,而大工业把它们明显地暴露出来了。”[4]758-759列宁也同样是在这个层面上提出“基本矛盾”的问题,他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文中讨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成因时指出:“因为危机是由现代经济制度中另一个更深刻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引起的”[5]137。他们这个深刻的理论观点,反映了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建立在社会生产的基础之上,社会的运动和社会的面貌归根到底都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的。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社会现象是极其复杂的,这个概括还不能反映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运动的全部特点,因为有一部分社会矛盾是由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个人类社会的另一个基本矛盾产生的。正因为这样,毛泽东的理论贡献,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把经典作家发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种矛盾规定为社会基本矛盾,并认定这种社会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如此。他说:“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6]。这表明,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包括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在内的一切社会发展过程,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它规定和制约着社会各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一,指明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承认矛盾,解决矛盾,才能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如果否认矛盾的存在,或者事先没有这种思想准备,那么在社会现实的矛盾面前,就会陷于手足失措的被动状态,以至于对矛盾做出错误的判断,甚至使用对待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造成无可挽回的错误。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7]204“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7]213由此可见,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其二,指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既相适应又相矛盾,为发展生产力奠定了理论基础。之所以说我国已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巩固,概括地讲,一是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二是社会制度还不完善。这种不发达、不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的主要根据。毛泽东正是依据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从而为解决上述两大基本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其中适应是主要方面。他说:“我国现在的社会制度比较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胜得多。如果不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7]214。基于这样的分析,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7]218他认为,我们之所以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7]216。这实际上提出了党的根本任务的转变问题。

毛泽东的理论探索和论断深刻地告诉我们:一方面,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同国家和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突出表现,也是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深刻根源,因而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成为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党和国家要由原来占据主要地位的阶级斗争转变为主要向自然界开战,发展社会生产力。事实表明,只有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一项长期的中心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更好地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另一方面,提出要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适应的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不仅指明了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也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种自我调整也就是自我改革的任务。

其三,指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反映到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就表现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的,在社会矛盾中占有主要的地位,因而必须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是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学说的核心,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特点。

毛泽东在指明正确认识和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的前提条件的同时,进而指出,两类矛盾虽然有明确而严格的界限,但也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互相转化的。因而,要善于创造条件,使矛盾的性质向着有利于人民的方向转化;要坚持用民主的、说服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向着不利于人民的方向转化。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运行的总趋势,是人民的范畴越来越扩大,敌人的范畴越来越缩小。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日益发展,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的可能性愈益增加,而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的可能性则趋向缩小。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矛盾运行的基本规律。这个总趋势是要通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能够逐步实现的,但应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这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总之,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之提供了一个正确的认识途径。

毛泽东关于如何防止社会主义国家改变颜色的思想,为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增添了新的内容。1959年底至1960年初,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8]134。这个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要发展,对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值得我们充分重视的。

在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基之作的《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精髓和历史使命的精辟概括,同时也隐含着对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若干重要原则设想,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是严格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的。他们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社会化生产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对立,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毫无疑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但是,马克思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的实践,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后如何巩固和发展,就需要未来的社会主义者通过实践加以回答。

毛泽东之所以把管理问题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作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提了出来,在他看来,在所有制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存在着变与不变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说,所有制性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还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而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问题,却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存在着两种可能:一是沿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人与人在劳动生产中的同志式的合作关系;一是也存在着违背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的逆向发展的可能性。而这二者都会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发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管理问题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就成为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毛泽东强调在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他说:“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文章。要领导者平等态度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进行大协作;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8]135。这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平等的、同志式的人与人的关系,来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指出: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面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而“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8]129。在他看来,这种权利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证,“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8]129。这表明,只有管理权得到保证,劳动者才能够以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与监督,才能使一切国家机关、部队、企业和文化教育事业充分体现人民主权的性质和要求,也才能保证劳动者本身的主人翁地位。

毛泽东把在生产劳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之后最重要的问题提了出来,其核心思想是防止管理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确保已经建立起来的新的生产关系能够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有可能受到损害甚至变质。

这里还要指出,毛泽东上述论断, 还蕴含着他的一个深刻的战略思考,也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这就是说,他在这里讲的是企业管理的问题,而实际考虑的是如何防止整个社会主义国家改变颜色的问题。

毛泽东曾说过:“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1]663。他坚定地相信,在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证。而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指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9]345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社会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人类历史正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区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也同样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确定和表明它的社会性质的。所以要坚持这样的标准,是因为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人的工具,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平等地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也就是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这也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逆向的变化。以往对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从外部因素上来考虑,诸如外来敌对势力或者被推翻的旧势力的颠覆和复辟活动等等。毛泽东上述经济学命题的深刻性,就在于对已经建立的公有制有没有可能从内部发生变化所作的思考,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管理者由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私利,在这种情况下,纵然保留了公有制的“招牌”,而在实质上发生了蜕变。在一定意义上说,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更具有现实可能的,也是更加危险的。实际上,这就是毛泽东十分警惕并极力防止的社会主义被和平演变的一种表现。

毛泽东对人与人的关系问题的思考和重视,不仅是从政治上维护工人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而且还涉及到利益的合理分配问题,要求真正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并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他不仅反对通过特权侵占工人的利益,也极力防止因政策失误而出现的贫富悬殊现象。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8]130。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他还谈到:“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8]134。毛泽东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反复地突出个人物质利益的写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指出,这本书一有机会就讲个人物质利益,好像总想用这个东西来引人入胜。钱能通神,似乎离开了个人物质利益,就什么事也办不成。这样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反映了他们相当多的工作人员和领导人员的精神状态,也反映了他们不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在这一情况下,不靠他们的所谓物质鼓励,他们就没有办法了。他认为,教科书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不把提高觉悟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原则性错误。他批评这种片面强调物质利益的实质时说:“他们所强调的个人物质利益,实际上是最近视的个人主义。这种倾向,是资本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队伍中的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在社会主义时期的表现。历史上许多资产阶级革命家英勇牺牲,他们也不是为了个人的眼前利益,而是为他们这个阶级的利益,为这个阶级的后代的利益”[8]134。上述这些,对我们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正确运用物质利益原则,防止因个人物质利益片面化、绝对化的错误而把群众引入歧途,以致出现贫富悬殊甚至两极分化的现象,是极有教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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