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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知识私有的矛盾*

2017-01-24李斯特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1期
关键词:神话产权知识产权

李斯特

创新与知识私有的矛盾*

李斯特**

相关实证研究显示,长期以来认为知识私有产权是创新的前提条件的定见并不成立。创新的灵感和动机来自对新奇事物和实际问题的追逐,以及自由、平等的协作环境的促进。与定见相反,知识私有的产权秩序与创新的内在要求存在尖锐对立。代表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前者将不可避免地破坏自由、平等协作的创新精神和环境,后者不可避免地要求相对公平的分配制度和伦理关系。因此成功的创新型企业都要小心地避开资本的控制,在内部抑制知识私有。现代大创新对集体协作的要求已经到了新的高度,企业的规模相应地扩大直至国家主持;青蒿素抗疟药物的研发,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探索的一条新路。

创新 知识私有 协作 市场 资本

目 次

前言

一、创新的动机和环境

二、产权话语与创新文化的对立

三、另一条道路

前言

“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创新”上升为中国国家基本战略。人们为什么创新?创新是灵感闪现还是渐进的过程?在创新活动中个体创造还是集体协作更重要?激励创新就必须鼓励市场竞争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当务之急?后两个问题可归结为(知识)产权—竞争问题,对此学术上虽有争鸣,但并未动摇知识惟其成为产权的对象,才能通过市场竞争不断增长(即创新)这一论断的公理地位。然而,要解答好这个问题,我以为正解不是在法律条文和案例中兜圈子循环论证,而是正确认识前三个问题即创新活动的性质。

有两本书讨论的问题正跟此相关。一本是斯蒂芬·维特所撰的《音乐如何获得自由》。1Stephen Richard Witt,How Music Got Free,Viking,2015.以下引用简称《音乐》和注明页码。这位仁兄1997年起就读于美国高等学府,但显然没有培养起尊重产权的观念,下载音乐之余还兴致勃勃地做起研究:我们每天下载的音乐从哪里来呢?本书以MP3《神话》,第284页。工程师、唱片公司高管和唱片公司的底层员工三位关键人物作为全书的主线,精彩地展现了一部风云变幻的数字音乐史。另一本是杰西卡·西尔贝的《灵感的神话》。2Jessica Silbey,The Eureka Myth:Creators,Innovators,and Everyday Intellectual Property,Stanford Law Books,2015.以下引用简称《神话》和注明页码。对原书名中“Eureka”一词,书中给出漫画式描述:某人头顶“叮”地一下亮起灯泡。但作者在采访了数十位音乐人、作家、画家、雕塑家、工程师、制药师、经理和律师后发现,创新的过程远远不止是灵感突现的神话,要涉及极为多样的活动和复杂的社会结构,而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与创新活动的方方面面存在严重的错配。

两本书都从社会调查而来,书中针对具体法律条文和判例的个别分析不多,却直接来到被法律触碰并改变其命运的社会人物的跟前,使真实细节,尤其使往往因与法律无关而被学术研究屏蔽掉的细节一一呈现。两本书都注重讲故事,用《神话》作者的话说“比起法律改革,本书更多是关于法律故事的”,3《神话》,第284页。维特的书甚至不被归为学术类著作。但正是这种与主流研究大相径庭的风格,让我觉得尤有介绍的意义。本文在两本书相互补充的基础上再添附其他故事,第一旨在更全面地探讨知识私有、竞争与创新的内在关系,第二则是与大家一同领略新的学术研究和写作的风格。

一、创新的动机和环境

长期以来,不管有否研习法律,似乎多数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同意,只有创新成果能够转化为知识产权,从而转化为受私有产权保护的物质财富,人们才会从事创新活动(或至少,创新才能可持续开展)。然而《神话》描述了一幅大不相同的创新动机图景。

琼,一位受访的画家,对作者纠缠于知识产权、商业策略和她对未授权的复制的容忍度等问题感到困惑。琼说她不太关心别人复制她的作品,也不大关心所有权之类的问题,那些都是负担。她就是想着画画和分享,并不想占有自己的作品。这代表了众多受访者的普遍态度。4《神话》,第2页。创新首先起于好玩。在许多受访者的眼中,工作和玩乐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他们甚至不作区分。好玩就是自主工作以及冒险和探索带来的欢欣鼓舞。5《神话》,第41—46、62页。好玩还在于解决问题,难题带来的被需要感和紧迫感常常是创新者的出发点。6《神话》,第28页。“这里有个难题,或者有个任务要完成,创新就开始了。”科学家和工程师把他们创新的动机描述为紧迫问题的直接反应。7《神话》,第37页。创新者在一开始很少考虑赚钱和知识产权。一位知识产权顾问说:“我在十五年的工作里接触到的药品研发科技人员中,多数不太了解药品经济,他们更关心找到帮助人们的药方。”8《神话》,第97页。

访谈有时难免主观诱导和自我美化,但诸多创新故事可以为《神话》背书。《音乐》中写到埃利斯,一名来自英国的害羞、内向、彬彬有礼的计算机专业大学生,发现大学的计算机教育远远落后于时代,从而萌发了借助比特流技术经营网站来满足不同用户学习专业技能的需要的念头。2004年“平克宫”网站创建伊始,平平无奇,埃利斯只是把它作为一项业余爱好。但当年暑假,一个大型的盗版音乐比特流网站遇到技术困难,对下载者来说好比一把火烧光了图书馆里的索书卡。埃利斯抓住了机会,把“平克宫”重新定位为只提供高品质音乐的网站。9《音乐》,第170—174页。比起探索和解决问题的驱动,赚钱和产权对埃利斯来说是次要的。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只以计算机程序行业为例,重要的电脑操作系统Unix的开发最初只是因为有人想在PDP-11电脑上玩“星际战争”游戏。由于不是正式的项目,它的“娘家”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都没把它看作商机。10Linus Torvalds,David Diamond:《只是为了好玩——Linux之父林纳斯自传》,陈少芸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年版,第48页。开源操作系统Linux之父林纳斯很小就因不满意现有系统,开始编写自己的终端程序。林纳斯说,他当时根本没想过利用编程赚钱的事,对他来说,“编程是世上最有意思的事情了”,编程等于从零开始创造一个新世界,成功了你就像是新世界的上帝。11《只是为了好玩》,第66页。甚至有时程序本身能做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优秀的程序员整晚地编写程序,解决问题本身充满着的力量和巨大的成就感就是原动力。12Steven Levy:《黑客》,赵俐、刁海鹏、田俊静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第23页。所以才会有公司在面试时最关心程序员在业余时间写了什么程序,因为只有真正热爱编程的人会不计报酬地开发自己的项目。13Paul Graham:《黑客与画家》,阮一峰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版,第25页。如《神话》所言,知识产权法不能有效地解释发明创新活动的开始,而且要不是因为律师的存在,它常常不会被创新者注意到。14《神话》,第53、54页。

关于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创新的说法,现实中的反例是如此普遍和显而易见,以致辩驳起来了无新意,可恰是它的粗陋与强大叫我们惊讶。看来,貌似教条的主流观点同样在讲故事,而且一定是用某种让人难以觉察因而非常成功的方式讲述故事。

创新的动机与产权关系不大,但要持续创新,创新者得有物质保障。多数受访者渴求的是可以持续创新的自治和自由。一位作曲家说:“我希望能长期为创作音乐来安排生活。可是我还要打工的话,怎么能自由地做音乐呢?”15《神话》,第143、144页。没有基本的物质保障何来自由?这不正是设立知识产权在内的私有产权的理由吗?然而现实碾压了逻辑。我们总是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造成创新动力不足,并总是假定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给创新主体带来更多的收入,但《神话》中的受访者无人表达对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受访者更倾向稳定、充足的而不是最大化的收入来保障其创新活动。他们更多地通过知识产权以外的途径寻求经济稳定,更愿意接受工资或按时计算的酬金而不是知识产权的收益。16《神话》,第89页。为市场竞争设计的知识产权并不适于保障稳定的收入。在计算机程序成为版权法和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后,黑客们还是靠找份养家糊口的“正职”,来支持自己在业余时间自由开发心仪的软件。17《黑客与画家》,第25页。这就难怪多数受访者不太关注合同里的知识产权许可费条款,也不了解知识产权是否给他们带来和如何带来收入。18《神话》,第91、97—99页。相反,创新者们经常抱怨繁琐的、无意义的知识产权程序浪费了他们本可以用于创新的宝贵时间。19《神话》,第60、187页。不是因为法盲,而是因为法——盲了。

知识私有激励创新的故事之所以深入人心,在于巧妙地利用了人的恐惧情绪,它是嵌在宏大故事母题中的一个子题,即不承认私有产权,人们的个人财产就随时会被剥夺,人们就不再有生产和创造的动力,物质和精神财富日益匮乏,生存将失去保障。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偷换。人们关心的其实不是私有产权,是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质保障。“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梁惠王上》),这两句每逢论证必引用的名言,重点并不落在私有,只是强调基本的物质保障是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基础。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收入,这跟产权私有完全是两码事。公有制什么时候否认了人不能基于劳动获得回报呢?创新者不看重知识产权承诺的收入,而是更希望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支持他们从事自由创造,《神话》透过这一现实很直观地揭露了产权故事的欺骗性。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工作的愉悦,自由的扩充不仅不在知识私有,反而应包括个人觅得同道,融入群体。《神话》和《音乐》两书不约而同地突出了“团体”(community,强调“具有共同点的人聚集一起”之意)和团体文化的重要性。“大家都在那里,……是个松散的群体,……你做任何喜欢做的,这个群体都会接受。”一位高新技术企业家回忆起地下公寓的愉快,在那里他跟其他创业者每周都碰头几回,许多点子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受访者谈到办公室开放文化的重要性:促进协作和团队工作。20《神话》,第56—59页。来自制药业的科学家丹尼斯说:“我们多数都是平凡人,向别人学习。科学家们用蚂蚁般的坚持逐渐地推动科学前沿发展。”认识到每天的艰苦工作是科学前进的特性的一部分,丹尼斯和公司的板凳科学家们得以团结一致共同奋斗。艰苦工作,日复一日,依靠他人是创新的基础。21《神话》,第50、67页。

维特在《音乐》的序言中就指出,搜索和下载音乐“不只是获取音乐的途径,它属于它自己的亚文化。”下载音乐不只是好奇,更是对归属感的寻找。22《音乐》,第1—3页。在前面提到的“平克宫”网站故事里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当埃利斯开始为网站转型设立规则后,规则越严格,越多人参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没错,他们是‘海盗’,可他们真正要的是秩序”。23《音乐》,第173页。自愿遵守规则,就如有意破坏规则一样,是呈交自己认同的团体的投名状。数字音乐盗版绝不是我们以为的无组织的行为。无论是“平克宫”网站,还是唱片公司员工们加入的地下盗版团伙,都是由某些具有共同点的人组成的团体,不仅仅为了钱。地下盗版组织的成员都是从聊天室里的交流和信息分享发展起基础关系和亚文化认同后加入的。24《音乐》,第70—74页。这些团体被视为“非法”,但在软件程序还没有大规模商业化的20世纪70年代的编程行业,程序员之间同样“把软件复制来复制去,就好比从邻居家借碗酱油那样稀松平常”。这种简单朴实的团体文化让知识逐渐积累,是创新的、稳固的磐石。25Sam Williams:《若为自由故——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传》,邓楠、李凡希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年版,第5、6页。

在创造良好的创新条件方面,出类拔萃的贝尔实验室堪称典范。在自由方面,实验室不要求明确的研发目标,研究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寻找好的问题。因为制作出真正新颖而且受欢迎的产品的概率是极低的,所以实验室让研究部的许多成员连续几年自由自在地开展研究,很少被要求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做特定的事情。26[美]乔恩·格特纳:《贝尔实验室与美国革新大时代》,王勇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20—23、123、274页。以下引用称《贝尔》和注明页码。实验室的雇员类似终身教职。27阿伦·拉奥、皮埃罗·斯加鲁菲:《硅谷百年史》(第二版),闫景立、侯爱华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年版,第136页。实验室有充裕的专项资金,因此他们可以制订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发展计划。28《贝尔》,第125页。这些恰恰是在摆脱了不稳定收入和短期利润的压力后实现的。

在协作方面,贝尔实验室的精神是“跨学科的团队要胜过单打独斗的科学家或小团体”。29《贝尔》,第23页。实验室的“所有建筑都连接在一起,以避免部门间那种固定的地理划分,鼓励员工自由交流和密切接触”。技术人员的实验室和办公室位于不同区域,通往餐厅的走廊也被故意设计成七百英尺长,四下走动保证了同事间的交流。30《贝尔》,第61页。研究团队固定地交流想法和回顾实验,还把讨论话题带到自助餐厅,边吃边讨论。31《贝尔》,第71页。数学家们工作差别大,但他们遇到有价值的问题就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开开心心地解决它。管闲事成为实验室文化。32《贝尔》,第100页。诚如《神话》所言,对创新具有共同热情的人们一起协作,推动科研的前进,就是对自由的最好定义。

自由和协作必定要求身份的平等。贝尔实验室有一些绝对禁令:技术人员不能勾引女秘书;不能关起门来工作,不能拒绝同事的求助,无论他在什么职位和部门;主管有权指导员工,但不能干涉他们的工作,管理风格尽量宽松,绝对不与下属竞争。33《贝尔》,第81页。实验室的无名小卒,碰到难题往往就被主管安排去找实验室的“大牛”,因为贝尔实验室明文规定不能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34《贝尔》,第123页。

成功的创新团体都注重培育相同的文化。谷歌公司认为:“如果你轻松伸手就能拍到同事的肩膀,那么你们之间的交流和创意的互动就是畅通无阻的。”谷歌要求产品经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只有这样才能看懂科技潮流。谷歌坚持按职能划分部门和随时留意不同团队的倾向根据需要进行重组来保证人员和信息的自由流动。35[美]埃里克·施密特、乔纳森·罗森伯格、艾伦·伊格尔:《重新定义公司》,靳婷婷译,中信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10—14、22—23、25—27页。更传统型的日本“秋山木工”实行八年学徒制。秋山总结自己的经验说,掌握一门专业技术不是容易的事。“和师傅及师兄弟们整天在一起,可以随时观察他们处理问题的方法,从而‘偷学’他们的技术,师兄弟之间也可以互相学习。”36秋山利辉:《匠人精神》,陈晓丽译,中信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12—18页。

然而下面我们将看到,知识私有不仅无助于甚至会破坏这种自由平等、共享协作的理想环境。

二、产权话语与创新文化的对立

有人会问,理想的创新环境不正是在实现了知识私有才可能维持的吗?《神话》和《音乐》对此作了有力的反证。产权话语的逻辑与创新文化存在尖锐对立;良好的创新环境的营造,来自对知识私有的抵制和破坏。有对立就有斗争,创新的精神始终在进行抵抗,创新就在这一对立斗争中曲折前行。

迈克尔,一位受访的资深制药企业顾问,他一方面向企业主管反复解释专利垄断有利于高药价;另一方面也描述了过度关注产权和利润带来的紧张关系:领头的研究员某天就会被喊到研发部副总裁的办公室并被告知:“我们要终止这个项目了,开支过大,没有经济价值。”迈克尔说,这就像宣告你的孩子死了,没人理会你在上面整整投入了六年。一种抗癌药物,仅仅因为预期利润不能超过四千万美元就被终止。37《神话》,第87页。

《音乐》里的MP3故事更富戏剧性。当以布兰登伯格为首的MP3开发团队踌躇满志地把成果提交动态图像专家组(该专家组的认证是未来许可费的保证)测试时,科学家“菜鸟”们被上了一课。虽然他们作为黑马雄踞榜首,但他们的竞争对手音乐数控团队与飞利浦公司有很深的联系。最终MP3团队必须妥协,接受由音乐数控团队主导的部分规则才能得到专家组的认证。妥协的结果是在他们的算法中增加额外的多相正交滤波器,这根本是多余的,只会徒增算法的复杂。更麻烦的是,飞利浦公司对添加部分享有专利。毫无疑问,飞利浦公司与动态图像专家组存在幕后交易。科学家“菜鸟”们最终明白了,这就是政治。38《音乐》,第18—21页。专利导致了阻碍创新的恶性竞争。而在计算机程序还没有大规模商业化,即还没有受到知识产权的悉心呵护之前,一位程序员只要愿意支付成本价和运输费,就可以买到一份Unix系统的副本。当时大多数公司都会公布源代码。进入20世纪80年代,越来越多的软件公司要求程序员签订保密协议,程序共享的生态环境被深刻地改变了。39《若为自由故》,第6页。随之便是各种开源和自由软件运动的揭竿而起。

对立无处不在,斗争也就处处可见。创新需要自由和协作,协作意识对私有观念构成朴素的抵制。“我的” “我们的”这些话在绝大多数采访中都不常听到,创新者认为不好区分自己的和他人的成果。即使在可以主张清晰的所有权的时候,也很少有受访者会用侵略性的方式处理。很少人表示会仅仅因为被侵权了就去打官司,只要个人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的风险。创新主体们更愿意选择无视和忽略知识产权,把主要精力投入创新活动本身当中。他们往往愿意牺牲更高的收入去选择更友好的创新环境。40《神话》,第28、46—49、75、89页。

现实中,创新的有利条件并非通过私有产权实现的。贝尔实验室的新人们在报到的第一天全都要同意把他们的未来专利权转让给实验室,签署协议的酬劳是每人领到崭新的一美元。41《贝尔》,第29页。对外,实验室的东家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担心独家垄断晶体管技术在监管方面的不良后果,和他们相信半导体行业规模扩大和竞争激烈,将加速降低晶体管生产成本,因此他们把专利授权给许多公司。同时,在与美国司法部的长期的反垄断斗争中,为了公司继续维持垄断的局面,公司作出重大让步,将“1956年1月24日前获得的8600项专利,全部以免受出让金的形式授权给所有申请者使用。”所有将来的专利授权也仅收取一小部分费用。42《贝尔》,第133、152页。实验室的大规模专利开放极大地加快了科研创新的步伐。

在硅谷的发展历史中,加州政府不允许雇佣合同存在竞业禁止条款,也没有积极执行有关商业秘密和私有信息的法律,由此造成技术和创意的流动。43《硅谷百年史》,第16页。硅谷的专利数量并不突出。硅谷公司在全美纳斯达克百强中占42%,但专利数量仅占14%。而且,硅谷的公司申请专利主要是出于防御,很少充当原告。微软在快速发展期间并不重视专利,大部分时间都是被告;但当发展停滞后,微软购买了大量与移动通信相关的专利。IBM和诺基亚也是如此。“当一个公司必须依靠专利来维持自身的市场地位时,它已经在竞争中落伍了。”44吴军:《硅谷之谜》,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版,第54—56页。

MP3的故事更是对知识产权激励创新说的莫大讽刺。在出资方汤普森公司派出的项目授权经理林德的眼里,MP3工程师简直是“坐在金矿上的六只德国呆鸟”。一方面,林德督促他们申请MP3播放器的专利,他们居然认为“那仅仅是个存贮器而已”;45《音乐》,第90—93页。另一方面,唱片业不采用MP3格式,不解决版权问题就没有内容可播。在版权的壁垒面前,团队开发了新一代技术,并在林德的建议下采取了大幅降价甚至免费出售的策略,一百二十五美元的许可费迅速降至十分之一,五美元,然后——零。46《音乐》,第61页。被逼上梁山的MP3团队凭此杀出一条血路,但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开发的MP3技术在地下网络世界已经像地火般运行奔突,技术进展给私贩们打开了大门,盗版资源越来越多。MP3技术的知识产权财富在史上最广的版权侵权运动的支持下得以实现。47《音乐》,第88、94页。1997年,弗兰克尔开发的MP3媒体播放器Winamp又狠狠地浇上一瓢油,这款免费共享软件一年内被下载了一千五百万次。48《音乐》,第95页。当MP3格式面对微软公司强大而无情的竞争时,又是侵权运动挽救了它。经过Napster网站等大规模的音乐侵权行为,MP3超越了“性”成为最火爆的搜索词,抢先占领了市场从而顶住微软的挑战。MP3研发者布兰登伯格竟成了Napster侵权活动的最大赢家。49《音乐》,第130页。与侵权相比,产权更像在阻碍创新。先前饱受诉讼之苦更懂得守法的日本电子巨头在MP3播放器的创新上缚手缚脚,落后于“光脚不怕穿鞋”的韩国公司。50《音乐》,第93页。针对Napster的诉讼则延缓了P2P技术的更新换代。51《音乐》,第166页。看来,创新来自侵权而不是产权的故事不独神州有之。

于是重要的问题来了:为什么侵权者总有着比维权者更灵敏的创新嗅觉呢?因为私有产权与创新之间存在尖锐的对立。在资本的年代,产权话语背后代表的资本逻辑是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再繁殖,它必须再生产出雇佣制度的生产关系亦即使创新主体成为这一关系中的雇佣劳动者;于是,它与要求自由平等、协作共享的创新精神就不可避免地对立起来。

《音乐》一书写到唱片公司在网络盗版的冲击下业务不断下滑,唱片公司或裁员或合并或寻求被收购来度过严冬,但与此同时作为高管的莫里斯的薪酬却还在节节升高。在最惨淡的2005年,莫里斯的收入仍超过一千四百万欧元。这份薪水饱受争议,但理由很简单,莫里斯的收入取决于他向公司要求的预算和从艺人身上得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莫里斯的理性选择当然是每年都减少预算,也就意味着与音乐人的更多的解约。52《音乐》,第190页。这实际表明了私有产权远远不能与创新自由的物质保障划等号。在私有产权之下,公司高管的利益与创新者的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反而发生了分化。

相同的剧情反复上演。雅虎网站是由三位按捺不住对互联网兴趣的在校生,趁教授休假的机会偷偷创建的,跟赚钱无关。但在上市之后雅虎被华尔街的资本控制,追逐短期快速利润的华尔街资本使雅虎成为只把目光放在下一年财报上的公司。华尔街和高管们腰包鼓鼓,雅虎却失去了技术革新的勇气和方向,导致大批技术精英出走。53吴军:《浪潮之巅》(上),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年版,第九章。而谷歌的好运气恰恰是它在第一次正式融资之后,正值互联网泡沫破裂,融资困难反而让它避开了资本的过多干扰。54吴军:《雅虎时代的终结意味着智能时代的来临》,来源:澎湃新闻。

真力时在品牌创立至今的一个半世纪中,不断创造出载入史册的大师之作,这其中尤以高复杂时计最为显赫。三问、双芝麻链、偏心陀飞轮、陀螺仪……细密精微的零件构成精妙复杂的机械宫殿,登峰造极的制表技艺由此可见一斑。包括尊贵系列与旗舰系列在内多款难得一见的全球顶级限量款精品腕表均来到现场,在传奇时空中齐展真容。

贝尔实验室的东家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控制权逐渐转移到大投资基金和银行的手里后,公司的总裁们不真正拥有公司,他们的个人利益还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相冲突。1995年整个股市利好,于是公司的设备制造部门和电信服务部门被分拆,以便在短期内使前者的股价飙升。股东都发了财,但这场“杀鸡取卵”的分家导致贝尔实验室不得不面对经费困难。分拆出去的朗讯公司此后再次将无线设备部门分出单独上市,华尔街和公司高管又赚得盆满钵满,但贝尔实验室的几乎全部研究部门因此被关闭,流失了许多世界一流的科学家。55《浪潮之巅》(上),第6—9页。

因此,凡是追求创新的企业都必须小心翼翼地利用资本并避开它的控制。谷歌在上市时向巴菲特学习采取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把谷歌的股票分为拥有不同投票权的A股和B股,使创始人拥有少量股票就可以控制投票权,杜绝华尔街的直接干涉。56吴军:《浪潮之巅》(下),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152页。华为公司拒绝上市,主张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利用股权的安排,形成公司的中坚力量和保持对公司的有效控制,坚持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57参见百度百科“华为基本法”词条。

至此,我们看到,一是破坏——无意或自觉地侵犯知识产权,二是节制——积极放弃和消极对待知识产权,两者共同构成推动创新的手段,实在应说创新是克服产权私有的秩序和观念后的成就。一个追求长期创新的共同体不可能只是经济结合体;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自由、平等、协作的团体文化,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私有产权的局限性,建立起相对公平的分配制度和相对平等的伦理关系。

故此,现存的知识产权制度于创新的意义只有在私有制的前提下才成立。外部无情的市场竞争压力,迫使企业在内部有限地克服私有产权,从而推动创新,缓解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局部的克服同时意味着在外部更加要诉诸私有产权的帮助。因此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不是什么保障创新者的神圣权利,而是《神话》所提及的“后工业时代的公司资本的形式”。58Julie E.Cohen,"Copyright as Property in the Post-Industrial Economy:A Research Agenda",参见《神话》,第13页注8。它必须使智力成果成为财产,成为资本,流动起来,服务于企业制度。没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就无法成为企业的资本载体,无法成为劳动合同的内容,无法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的筹码。因此,话应当反过来说,不是必须建立知识私有制度才能促进创新,而是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创新只能依附于它才能获得一定自由,知识产权也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

我们并不全盘否定产权制度和市场竞争对创新的积极作用,但应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创新拥抱的是在自由发展、平等协作的基础上的竞争,但以上种种不良竞争带来的不稳定、不公平的分配制度,使它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类似自然状态的战争——即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残忍、卑污的战争——与《音乐》和《神话》中致力描述的自由、平等、分享、协作的创新文化扞格不入,一如贝尔实验室主任凯利所言:“与科学家同事的竞争令人不齿。”59《硅谷百年史》,第136页。一旦不良竞争在内部繁殖出资本食利阶层,创新环境就会遭到破坏,创新主体便会丧失创新的锐气。可是在精致的产权话语中,它自身带来的恶果却被用来不断论证知识私有的必要性,实在是充满喜感。

三、另一条道路

我们通常以为,市场竞争是促进创新的最重要手段。如何认识这个观点?国家在创新中扮演什么角色?

《音乐》中提到的一个细节很重要,不妨由此入手。在MP3技术的创新中,国家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发挥着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弗劳恩霍夫集成电路研究所积极支持了布兰登伯格的研究。布兰登伯格在那里建立起他的团队,满足了MP3编码研发对多种专业背景的需要。该研究所隶属于弗劳恩霍夫协会,拥有遍布全国的研究场所的德国国家研究院。书中称,该协会是德国对美国贝尔实验室的回应。60《音乐》,第12页。这里插一句,更早一代的声音编码算法也是德国太空中心管理的,由欧盟资助的项目。参考百度百科MP3词条。

但贝尔实验室绝非特例。20世纪30年代,为了更广泛地应用无线电工程技术,湾区工程公司和美国军方机构的合作有了重大突破。“二战”对湾区无线电技术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41年美国政府设立了一个新的机构:科研发展办公室,以协调在全国为美国军方的科研工作。政府机构直接拨款给学校,并且干预学校的研究方向。在1931—1946年间,大多数项目都是由大公司和政府在操作。62《硅谷百年史》,第33、53页。“美国很多一流的研究型大学都为政府代管国家实验室,这些设在大学里的国家实验室作为原始性创新基地,在国家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攻关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如麻省理工学院的林肯实验室,前身就是研制雷达的辐射实验室,是联邦政府投资的研究中心。有的从事基本计量、高精尖项目、超大型研究课题和国防军事任务的实验室本身属于国家机构,甚至由几个国家联合承办。63《围观世界著名实验室》,来源:微信公众号“高分子科学前沿”。

真相比市场竞争促进创新的关系要复杂得多。在取得重大的新认识方面,能够促进思想充分交流的创造性环境要比竞争的力量更为重要。在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方面,市场竞争一直是主要的推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推动巨大的进步。类似贝尔实验室的技术进步,互联网的技术进步,更早的抗生素等,才是生活最大和最持久的红利。公司、政府化验所和政府资助的大学研究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成为美国过去几十年里日益重要的创新途径。对创新来说,资本主义与政府间的纠结,比我们大多数人所想象的要深得多。64《贝尔》,第299页。文字略有调整。

《贝尔》作者的上述一番话,不但再次强调了思想充分交流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表明许多重大的基础创新不是在市场竞争中,而是在国家的强有力支持下作出的。国家的有力介入,是贝尔实验室等机构得以克服私有产权和市场竞争弊端的重要条件。

所以举国体制不是中国特色。真正的中国特色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创新组织和创新精神可以达到资本主义国家难以企及的高度。下面我们以青蒿素抗疟药物研发为例,继续《神话》和《音乐》对知识私有制度的反思,探索在公有制度下的另一条创新的道路。

20世纪60年代初,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产生抗药性的问题日趋严重。越南战场上肆虐的疟疾使研制新药的要求更加迫切。1967年5月23日中国国家科委和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召开了全国协作会议,制订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规划,为了保密,称为“五二三任务”。65饶毅、黎润红、张大庆:《辛酸与荣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22页。当时中美两国同时研制抗疟新药,较量的是国家力量。显然,美国的综合国力和卫生医药科技水平远胜中国,然而中国赢下了这场创新大战。为什么?原因就在于,重大创新必需的集体协作和牺牲精神在中国抗疟药物研制中达到前所罕见的高度。

1967年以前,抗疟药物研制工作已由军队负责开展,但很快军队意识到仅凭自己的力量难以完成任务,于是国家科委和解放军在1967年开展大协作,组织大量的单位和人员共同进行抗疟药物防治的研究。大协作的程度是惊人的:国家科委、国防科委、中国科学院、总后勤部、卫生部、化工部组成领导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将各参加单位分成四个协作组和若干专业协作组;根据地区特点又分为华东、华北、西南等地区小组;在各地又成立地区“五二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地方党政军领导任正副组长。66《辛酸与荣耀》,第22、23页。如此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高效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系的工作网络。

“在最早的规划中,各专业组似乎是相互独立的,但在任务的具体实施中,专业组的分工有时候会有所模糊,各专业组会有所交叉,而且随着研究小组的增加以及各种研究的不断深入,专业组的分界线在一些单位已经完全模糊甚至融合在一起。”青蒿素的提取,跟现在分工明确到个人的实验室任务不同,当时很多单位并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十分明确的任务和人员、专业之分,但叫到谁,谁就参加。比如,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进行青蒿素提取的过程中,从粗提物到结晶,完全是依靠集体智慧。在从实验室过渡到药厂提取的过程当中,在进行青蒿素临床验证的时候,单位和人员数量都极其之多。67饶毅、黎润红、张大庆 等:《呦呦有蒿》,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版,第72—74页。

前面提到,为了打破各部门自成一家的局面,谷歌周期性地进行团队重组,但与“五二三”项目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20世纪30年代,因大型粒子加速器的研发需要大批不同学科的专家进行合作,美国的欧内斯特·劳伦斯提出“大科学”概念,创建了一个庞大的跨学科的工程师和科学家团队。68《硅谷百年史》,第33页。许多“二战”期间及战后的新突破“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下集思广益,共同做出的”,“到20世纪中叶,电子学的创新已经需要多学科的专业技术来共同完成。”69《贝尔》,第109页。事实证明,中国抗疟药物研发工作的开展,不但完全符合大协作的科学发展潮流,而且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大数据、万物互联和平台经济的今天,创新对信息的深度、广度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私有制不得不通过不断提高垄断程度来缓解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五二三”项目的模式不但书写了历史,还将属于未来。

在如此规模的大协作下,打破知识、技术和设备的封锁,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变得十分重要。“五二三”各合作单位间的交流极多。在会议交流中,参会人员“都会毫无保留地把最新的工作进展、经验、主要成绩以及不足都按照规定汇报,然后以‘简报’或‘情况交流’的形式传达给各参会单位”。最新研究、好的经验、别人的失败经历和遇到的问题都得到充分的交流。70《呦呦有蒿》,第73—76页。在学习班上,因为具体操作的方法只停留在纸面上不容易看出实际效果和问题,通过学习班大家当众演示,互相观摩,就能很好地达到集思广益、准确判断的效果。71《“523”任务与青蒿素研发访谈录》,黎润红访问整理,湖南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325—329页。

对青蒿素结构的测定书写了新中国在设备落后的条件下,集中力量夺取胜利的光辉篇章。1973年,中药所开始对青蒿素二的结构进行研究。屠呦呦与北京医学院药学系林启寿教授讨论后推断青蒿素二可能是一种倍半萜类化合物。但由于萜类是一个较少研究的类型,中药所无法独立完成全部结构鉴定研究,于是联系上海有机所求助。几经转手,任务分配给吴照华。据吴照华回忆,当时大实验室时时串门一起讨论实验结果。后来其他单位又用全国仅有的本单位仪器为测定做了四大光谱。1974年,屠呦呦又在北京与生物物理所协作,用当时先进的X衍射方法测定青蒿素的化学结构。最终多家单位合力完成了测定任务。其间,中药所一度未能提取到青蒿素。在全国“五二三”办公室的协调下,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和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为上海有机所提供了纯度较高的结晶,供其进行化学结构的测定。72《呦呦有蒿》,第43—46页。试问,知识私有下的市场竞争能够取得这种大协作的集体力量的胜利吗?

对于“五二三”项目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大协作特色,国家卫生部原副部长黄树则作了精辟的总结:

523工作的特点是多部门、地区广、任务互相联系、工作相互衔接。由于处理好了这些关系,在大协作中真正做到了“思想上目标一致,计划上统一安排,任务上分工合作,专业上取长补短,技术上互相交流,设备上互通有无的523式全国大协作,充分发挥了部门、单位的人才和设备的优势”,在523办公室的统筹与精密协调下,以“接力棒”的方式保证了各项研究工作的高速度、高协调和高质量的运行。73张剑方主编:《迟到的报告——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羊城晚报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在经费方面,“五二三”办公室承担各地的会议费用,科研人员的工资、出差经费和科研经费仍由原单位负责。在大协作的调度下,经费的使用既严格又灵活。74《“523”任务与青蒿素研发访谈录》,第78、79页。至此我们看到,贝尔实验室的掌门人皮尔斯曾总结出的四点创新的条件——持久的顶尖技术管理能力,研究员无需筹集资金,相关课题或设备研究能获得数年的扶持以及终止研究时研究人员不会有失业之虞,75《贝尔》,第298页。“五二三”项目全具备了。如果当时实行的是合同聘任制和项目、专利及论文数量唯上的绩效工资制度,不知道还能不能实现青蒿素这样的重大创新?

今天,在共享经济时代,人人都在谈论过剩产能和认知盈余。但目前的共享/分享经济,只是一场不触及所有权变化的信息平台新经济,信息作为生产要素以一种新的形式在社会生产中发挥作用。真正的释放过剩产能,把认知盈余充分转化为创新,根子还在人的身上。然而在《神话》和《音乐》中我们一再看到,知识私有没有真正实现创新的自由和协作,没有真正解决创新者个体对团体的价值认同问题。而在“五二三”任务中,劳动者作为主体光荣地加入自己认同的事业,迸发出无穷的精神力量。

受访的大部分当事人回忆,在当时那样的环境下能够参加“五二三”任务就觉得十分光荣,都尽心尽力地将工作做好,毫不讨价还价。有的科研人员不能参加交流会,就将所有资料整理好让领导带去与会交流。76《呦呦有蒿》,第76页。“当时为了争取时间,课题组‘土法上马’,用七个大水缸代实验室常规提取容器,开始大量提取青蒿乙醚提取物。由于设备简陋,没有通风系统,更没有实验防护,大家顶多戴个纱布口罩。”屠呦呦因此得了慢性肝炎。后来,为了不错过当年的临床观察季节,让一九一号青蒿乙醚提取物尽快应用于临床试验,屠呦呦等三名科研人员向领导提交了志愿试药报告,成了首批“小白鼠”。77《屠呦呦传》编写组编写:《屠呦呦传》,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72—75页。

在青蒿素的故事里,奉献/牺牲不仅是权利,而且是神圣的责任/天职,自由的最高实现,就在牺牲小我,融入集体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之中。但是这些行为却无法在产权—竞争的话语下得到解释。产权—竞争话语的预设是理性人,因而在现代法治的权利话语下,“为权利而斗争”是也只能是局限于私的范畴里,尽管宪法和法律都规定了政治权利和公共利益。这不是指应在法律中规定公民奉献/牺牲的义务,而是指依照权利话语的逻辑推演到尽头,我们也推导不出奉献/牺牲的合理性,因为理性人本应享有对奉献/牺牲的豁免权。如此我们才能理解《神话》里这一问题的深刻性:为什么明明更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偏要把自己打扮成对创新者的权利激励手段来获得合法性?78《神话》,第78页。非如此无以掩盖权利话语与创新自由精神的断裂。也正因此,《神话》和《音乐》中的种种奉献/牺牲的故事,都只能作为知识产权对创新的错误想象出现;而青蒿素这样的重大创新,只能被排斥于产权的宏大叙事之外。大协作的集体胜利果实,既无法按照现有知识产权制度论功行赏,也无法按照权利话语得到满意的解释。

然而理性人从来不曾打动我们,打动我们的依然是奉献和牺牲,不论是科学家、艺术家还是各行各业的普通劳动者,甚至海盗。哪怕你不赞同《音乐》中描述的盗版行为,但读到这一幕——参与盗版的唱片公司底层员工格罗沃在电话中对向来心有芥蒂的组织头目卡里喊出“太迟了,他们昨天抓了我。停止吧”,而放弃了减刑的机会79《音乐》,第248页。——你依然不能不为之动容。

《神话》和《音乐》一直强调团体意识建设的重要性。科学技术的重大创新,如无线电技术和青蒿素药物,每每发生在战争的背景下;原因之一是在战争中我们容易确定敌人,也就容易确定属于自己的团体,在团体内部克服私心、共同协作,从而加速创新。当我们所在的团体的目标是追求更高的自由时,奉献/牺牲才真正成为实现自由的必经之路。但荒谬的是,视知识私有为敌人的盗版文化尚能激发奉献/牺牲,视创新为上帝,视盗版为敌人的产权文化却做不到这一点,它又如何敢说自己才是创新的守护神呢?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GD1Stephen Richard Witt,How Music Got Free,Viking,2015.以下引用简称《音乐》和注明页码。3XFX07)的阶段性成果。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国南特高等研究院(Institut d'Etudes Avancées de Nantes)驻院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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