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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肥市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2017-01-24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公务员乡镇队伍

方 亮

(合肥市公务员局,安徽 合肥 230071)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作风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断完善,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镇公务员的心声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集中体现在职务晋升中的“天花板、地板干部”和“知识老化、思维固化、能力弱化、激情退化”等“两板四化”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队伍结构不够优化。乡镇年轻干部总量偏少,如某乡镇现有22名公务员,平均年龄46.5岁,其中50周岁以上10人,30周岁以下仅1人。乡镇公务员多源于选聘制、合同制干部,很大一部分是函授、电大等在职学历教育。

2.晋升机制不够科学。受级别、职数等因素限制,乡镇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时面临“两板”现象。向上通道窄,晋升空间小,存在“天花板”现象。一些乡镇公务员长期不能晋升为领导职务,长期处于科办员“地板干部”岗位。

3.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调查对象普遍反映现有的考核、提拔交流、教育培训等激励制度未能起到应有的管理监督、激励约束作用,乡镇公务员干事创业激情减退。如反映考核流于形式,空缺职务提拔多空降,职务低的长期得不到培训等。

4.交流机制不够通畅。问卷调查显示,近50%的乡镇公务员参加工作后,在一个单位或岗位从“黑头发”干到“白头发”。上级机关交流到乡镇或乡镇之间平行交流人员很少,体制外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存在障碍。

5.培训机制不够健全。问卷调查显示,面向乡镇公务员有针对性、实践性、多样性的培训不够,无职无训普遍存在,工作“啃老本、凭经验”,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本领恐慌”的现象。

6.管理机制不够到位。问卷调查显示,对乡镇公务员管理工作总体评价不高。目前在乡镇公务员管理上,相关部门不能及时跟进,存在管理缺失,导致混岗混编现象仍然存在。

二、对策和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可从现行政策和客观条件出发,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拓宽来源渠道、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流动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等举措,逐步将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引向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1.拓宽队伍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改变年龄“一刀切”退二线做法,积极用好存量,充分发挥乡镇现有公务员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针对乡镇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切实畅通乡镇公务员入口。一是扩大公务员考录比例。坚持体现考录工作的基层导向。每年公务员考录职位继续以乡镇为主,采取合理设置资格条件,设定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报考;继续加大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定向从“四项目”人员的招录比例,继续探索从村居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办法,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建立多途径选人机制。制定符合我市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的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探索乡镇吸引、留住、用好紧缺专业人才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选拔录用视野,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有针对性地通过公开选拔、调任等多种形式,选拔具有村镇规划、基础建设、生态环保、法律金融、农业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探索特殊职位、特殊专业公务员录用办法,对特殊职位、特殊专业急需人才可采用“聘任制、雇员制”等方式解决,以适应乡镇社会经济发展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2.健全培训锻炼机制,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继续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切实加强乡镇公务员专业化能力培训。一是建立教育培训联动机制。加强市、县(市)区公务员培训联动,培训可采取市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轮流承办的方式进行。在培训内容上,要把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基层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三农”知识、美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专题培训,提高乡镇公务员实际工作能力。在培训方式上,根据乡镇不同职位层次、不同岗位类别、不同人员需求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培训,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在培训管理上,规范培训管理,制订学员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学分制,建立学员学分登记档案,把培训学分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二是完善多种形式锻炼机制。按照“培养在基层、锻炼在基层、提拔在基层”的思路,积极探索选派优秀年轻乡镇公务员到上级对口机关跟班学习,在本区域内跨乡镇或跨县(市)区平行挂职,分批选派优秀骨干赴先发地区学习等多种形式,给乡镇公务员提供更多、更广阔的实践锻炼机会,引导、帮助他们加强各类知识技能、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学习和提高,促进能力水平的持续提升。

3.完善交流轮岗机制,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在完善乡镇科级公务员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将交流轮岗工作延伸到一般公务员,有利于保证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公正性,提高公务员素质,促进公务员队伍廉政建设,改善机关软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一是推进岗位轮换。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或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应进行岗位调整,促进机关内部公务员流动,培养“多面手”,增强内部活力。二是实施跨部门交流。在有效把握适当、适度、适时的原则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一般公务员在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县(市)区直机关之间跨部门交流。开展此项交流,既要兼顾保持本部门有足够业务骨干的基础上,坚持工作性交流,也要重视培养、使用性交流。

4.建立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激情。坚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好乡镇公务员,完善晋升机制,切实解决晋升空间狭窄、成长周期过长、机会不对等、观念不全面、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差等问题。一是树立基层一线用人导向。各县(市)区可将所属乡镇公务员与本级机关公务员统筹调配使用,原则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人员应具备乡镇(街道)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完善干部的知识、专业结构,分期储备一批拥有高学历、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农业技术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加强培养锻炼,缩短成长周期;上级机关补充人员将继续从乡镇(街道)优秀公务员中公开遴选,进一步畅通向上流动的渠道。继续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了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问题。二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用好政绩“指挥棒”,探索建立领导与群众考核、年度与平时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多层次考核机制。创新考核奖励办法,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公务员分类分级考核办法,坚持精神奖励为主与物质奖励为辅相结合,对考核优秀者可通过兑现奖金、健康休养、送文化(带薪培训)等形式进行奖励;对有开拓精神、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重用或提拔使用;对一些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没有明显工作实绩的公务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交流。三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完善乡镇机关基础设施,努力改善乡镇公务员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活动,丰富广大乡镇公务员的业余生活,努力营造栓心留人的环境。

5.加强作风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乡镇公务员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实际工作者,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其作风建设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而必须强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监督制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针对群众最不满意、对党群关系影响最严重的权力运行中的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加强对乡镇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乡镇公务员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上,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项服务制度,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首问责任制等。三是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各种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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