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017-01-24萧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入党申请人
时间:随时可以提出申请
1.本人自愿并亲自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入党申请。
2.支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与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
时间:培养考察期至少1年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认:在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后,经党员推荐或团组织推优,支委会讨论确认,报上级(党总支审核)党委备案。
2.支委会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记实表》。
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省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记实表》。
3.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每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4.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特别是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发展对象
时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
1.条件:
必须是经支委会讨论确认的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时间一年以上;
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好。
2.程序:
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支委会讨论同意;
(经党总支审核)报上级党委备案;
列为发展对象。
由党委按规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入党介绍人:
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4.政治审查:
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
政审主要内容:
一是本人对党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有无参教信教情况;
二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未审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方法是找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档案或外调函调,属情况清楚可不外调函调的必须在政审材料中写明。
注意事项:
1.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
2.不要忘了交思想汇报哦。
预备党员
时间:预备期一般是一年
1.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讨论,上级党委预审(书面通知预审结果,发放编码志愿书)
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部大会,逐一讨论、票决产生
赞成人数需超过应到会(而不是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
4.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5.上级党委审批(一般3个月,不超过6个月)
6.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7.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注意事项:
预备期可以延长一次:
半年≤延长时间≤一年
正式党员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组织上可以推迟研究,最晚不超过6个月)
2.支部大会讨论
3.上级党委审批(3个月内)
4.材料归档
(萧边整理)